1、南京市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甲方(劳务派遣企业)全称 单 位 类 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 记 注 册 地 实 际 经 营 地 劳动保障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乙方(职工)姓名 性 别 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号 劳动保障卡号 户 籍 所 在 地 实 际 居 住 地 联系方式及电话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一、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不少于两年)。二、工作内容及要求1、甲方派遣乙方在 (实际用工单位)
2、的 岗位从事 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工作地点为 。2、派遣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3、甲方有义务将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如实告知乙方。4、乙方同意按实际用工单位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完成工作任务。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工作时间: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 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甲方负责审核实际用工单位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乙方。2、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保障乙
3、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实际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资不包含在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约定的基本工资中,由实际用工单位另外计发。四、劳动报酬1、乙方享有与实际用工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实际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2、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商定的乙方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基本工资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3、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 )方式:(1)乙方实行月薪制,每月为 元。(2)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月;
4、绩效奖金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3)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定额单价为 元,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由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另外计发。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敦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乙方实行工资调整。五、社会保险1、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有权按照规定查询个人的缴费记录。2、甲方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乙方监督。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1、甲方监督实际用工单
5、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有权拒绝实际用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因为此类原因乙方遭受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不视为乙方过失。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时间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1、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本合
6、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2、乙方按约定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期限届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应按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向乙方按月支付报酬,缴纳社会保险。3、本合同存续期间、且原派遣任务完成后,甲方应当积极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单位工作,在新单位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不降低的条件下,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新派遣,双方同时书面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4、实际用工单位未按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承担对乙方义务,或者实际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甲方承担对乙方的义务,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5、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及违反实际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
7、规章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与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应承担用人单位义务,按规定发放报酬,积极重新派遣。6、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 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满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八、其他约定条款:九、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十、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程
8、序和经济补偿规定标准执行。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双方依法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时支付。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
9、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 月 日 年 月 日认证系列:职业经理、人力资源总监、营销经理、品质经理、生产经理、物流经理、项目经理、IE工业工程师、企业培训师、营销策划师、酒店经理、市场总监、财务总监、行政总监、采购经理企业总经理、医院管理、工厂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师MBA等高级资格认证。颁发双证:高级经理资格证书MBA高等教育研修结业证书(含2年全套学籍档案)证书说明:证书附档案、电子注册,是提干、求职、晋级的有效依据学习期限:3个月(允许提前毕业,毕业后持续辅导2年) 收费标准:全部学费 元 咨询电话: 13684609885 0451- 88342620 招生网站: 电子邮箱: xchy007 颁证单位:中国经济管理大学 主办单位:美华管理人才学校职业经理MBA整套实战教程MBA经理教材免费下载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