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宁波鸿兴网都进口商品有限公司购销合作协议书甲方:鸿兴网都科技有限公司乙方:青海黄金口岸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期限及合作方式1.合作期限: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签约日计,一次签约时效为 年。协议期满前一个月若双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本协议将继续存续并且有效,直到一方提出异议,协议自动终止。2. 合作产品内容和交付:合作产品:台湾泰国香米,台湾休闲食品,酒类,哈萨克斯坦的果汁类等。交付方式:款到发货。二、产品质量要求因甲方提供商品在销售时出现以下三种情况由
2、甲方全权承担所有责任: .甲方商品包装上扩大宣传,误导消费的; .甲方商品经正规检测未达标的; .甲方商品因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严重投诉的;三、产品验收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 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 2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负责处理。 四、违约责任1.协议期间,除法定或约定事由外,任何单方提出终止本协议,均视为违约,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可通知对方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方未履行合约给守约方带来的损失。2.双方同
3、意赔偿由于违反本协议而给对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由此产生的全额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五、争议解决及其他 1.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时,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分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3Add: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668号美丽园大厦2 F Tel:0574-87110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