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间服务协议甲方: 组织机构代码:乙方1:乙方2:鉴于:甲方为一家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具有收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公司的意向,现委托乙方就甲方收购新三板挂牌公司事宜,向甲方提供居间服务,为甲方推荐具有出让意向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协助甲方进行沟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提供居间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居间服务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范围包括:1、 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寻找适合的潜在预出售的新三板挂牌公司;2、 协助甲方与新三板挂牌公司之间的交易沟通;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居间服务以为甲方获取新三板挂牌公司
2、全部股权作为唯一目标,乙方不承担重组具体操作流程(如尽职调查,财务报告审计,资产评估等)。截止到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家意向转让股权的“新三板”挂牌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3、 甲乙双方须遵守职业道德,均不得从事有损对方利益的活动。如甲方与乙方推荐的转让方未能达成交易,在没有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该转让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其它合作协议,否则甲方仍需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甲方保证不越过乙方或通过其它渠道直接或间接与乙方推荐的转让方进行包括谈判或签署任何融资或转让协议,否则甲方须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双倍居间服务费。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根据新三板
3、挂牌公司收购事宜推进的需要,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信息及如实陈述相关事实,并保证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信息及陈述的事实真实、完整、准确、合法。2、 为乙方顺利执行本协议提供必要的条件、便利及相关支持。3、 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居间服务费。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需严格依照本协议约定,勤勉尽责、全面谨慎的开展服务工作,不从事违背甲方利益的活动。2、 安排甲方与转让方见面谈判,协助双方达成合作。3、 乙方有依据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居间服务费的权利。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及其支付1、 本协议所述居间服务的乙方居间服务费总额为 200 万元(人民币大写: 贰佰万元整,税后)。
4、2、 甲方在乙方的协助下与标的公司签订正式协议(或框架协议)之日起 3 个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100万元(人民币大写: 壹佰万 元整)。3、 甲方取得标的公司50%以上股权后3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100万元(人民币大写: 壹佰万 元整)。4、 乙方安排甲方与乙方推荐转让方见面洽谈后,因故间隔一段时间后恢复洽谈或甲方用其它公司名义谈判该转让方并最终签订转让协议的,都属于乙方已经提供居间服务,甲方仍需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居间费用。5、 随本协议一体附加不可撤销的居间费用支付分流表,所有费用按下附的支付分流表支付费用。受益人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第一笔居间费用第二笔居间费用第五条
5、 保密条款1、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其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予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协议内容及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与文件。2、 保密约定在本协议期限届满或被撤销或解除之后三年内对双方仍具约束力。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2、 本协议生效后,除甲、乙双方商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第七条 违约责任1、 如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则甲方除应继
6、续履行该项义务外,自违约之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甲方还应按其应付未付给乙方的居间服务费金额按每日千分之五的费率向乙方支付违约利息,逐日累算。2、 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解除而免除。第八条 争议解决1、 本协议任何部分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部分的效力。若本协议任何部分被宣告无效,双方当事人双方均应友好协商确定替代规定,该等替代规定应尽可能与双方当事人的原意相符合。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分歧或索赔,均应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3、 本协议至甲、乙双方均已完成各自义务时终止,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
7、原件的电子文档与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 通知1、 按照本协议规定发出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应以当面递交、特快专递、电子邮件或双方以书面方式指定的其他书面形式进行。双方的联系资料:2、 以当面递交方式发送的,在收件人签收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如未收到邮件系统的相反通知,则视为当日送达;以特快专递方式发送的,视为寄出后第四(4)日送达。若任何一方拟变更联系资料,应提前十(10)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方,否则其他方仍可按照原有的联系资料发出通知。第十条 其他1、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2、 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详细阅读合同的全部条款,并确认对本协议中约定条款的理解无异议。3、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 本协议在双方签署时立即生效。(以下空白处手写有效,本协议扫描、传真、拍照,邮件等电子版均有效)第十一条 标的物乙方向甲方推荐的标的公司即新三板挂牌公司:证券简称:_股票代码:_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1:乙方2: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