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电 话
传 真
乙方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电 话
传 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物业服务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 委托管理物业的基本情况
1.1 物业名称
1.2 物业位置
1.3 物业用途
1.4 物业建筑面积
1.5 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2. 委托管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本合同物业的期限为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届满双方可以协商续延合同期限双方未就续延合同期限另行达成协议的本合同期满后即行终止。
3. 甲方委托乙方物业管理服务事项提示签订合同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约定以下服务事项
3.1 物业公共部分的维护和管理具体为:
负责物业公共部分的维护、保养、清洁和垃圾清运包括但不限于塔楼、屋顶、广告牌、楼梯间、走道、门厅、卫生间、开水间、杂物间、水泵房、配电房、多功能会议厅、会议室、室外广场等
3.2 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保养具体为:
包括但不限于给水系统、排水系统、配电及照明系统、消防系统、电视及音像系统、抽排系统、空调系统、电梯、立面照明系统等
3.3 负责各类大、中、小型会务服务及楼层服务。
3.4 负责各种照明灯具、用水点阀门的维护及材料更换。
3.5 负责所委托物业及其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和保养。
3.6 负责管理委托物业区域内绿色植物配臵、管养的监督检查。
3.7 负责委托物业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对委托物业区域内的消防情况进行不间断的巡查监控防止火灾的发生。
3.8 负责委托物业区内的车辆有序停放和公共区域安全保卫工作。保护公共设施、设备不受破坏维护办公区的公共秩序、交通秩序使小区处于安全、良好的环境中。
3.9 负责水池、水箱清洗的管理和组织工作。
3.10 负责委托物业外立面的清洗养护的管理和组织工作。
3.11 负责委托物业区域内各办公室调整、搬迁的组织协调工作并负责家具调配、门窗修缮、室内清洁、综合布线不含材料、组织物品搬迁、部门淘汰物品实物登记与保管等。
3.12 负责办公家具的管理、日常修缮、维护和保养工作。
3.13 负责小件物品代发送、邮件寄送不含邮资、报纸杂志和信件分发。
3.14 负责卫生间卫生用品的更换。
3.15 负责委托物业区域内“门前三包”工作及与社区相关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3.16 负责做好委托物业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3.17 负责电梯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联系和组织电梯年检工作。电梯的维护、保养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18 提供各办公室清洁用具如扫帚、撮箕、拖把等清洁用具摆放在各楼层杂物间。负责委托物业区域内地毯清洗的组织工作。
3.19 提供相关服务如雨伞借用、自行车管理、自行车充气等服务。
3.20 负责委托物业区域内的各类工程施工的安全、文明施工等日常管理工作。
3.21 负责节假日外委托物业区域内的总值班工作。
3.22 负责委托物业区域内垃圾清运和化粪池清掏。
3.23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服务管理事项。
4. 委托管理物业的移交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双方办理本合同物业的相关交接验收手续。
5. 物业管理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5.1 乙方受托管理物业的报酬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5.2 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财务、税务规定的发票票据后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5.3 报酬的支付按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6. 乙方对相关费用的收取
6.1占用甲方所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甲方所有应首先满足甲方的需要。甲方同意乙方收取车位使用费的乙方根据具体停车位数量按照政府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经甲方核定乙方确认每季□/年□收取的停车费为元。其中每季□/年□停车费的 %由乙方交付给甲方作为甲方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和其他费用每季□/年□停车费的 %归乙方支配用于支付及承担相关人工、维护、管理等费用。
6.2 乙方按照以下内容向车位使用人收取车位使用费
6.2.1 露天车位 。
6.2.2 车库 。
6.2.3 其他 。
(提示:请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具体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不得违反政府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如不存在收取车位使用费的请在第 6.2.3 条中具体约定)。
6.3 乙方对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物业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4 水泵、消防监控设施、公共照明等运行费按供电部门、自来水公司等单位抄表数按实结算由乙方为甲方办理代收代缴业务。
7. 甲方权利和义务
7.1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和物业管理制度。
7.2 检查、督促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7.3 监督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修缮计划。
7.4 对乙方的物业管理、修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评。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7.5 按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
7.6 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和缴纳相关费用。
7.7 有权根据物业状况建议乙方及时组织维修和养护。
7.8 在不影响租赁房屋结构和写字楼管理规则的条件下,可以进行简单装修改造;租赁期满后,如不影响租赁房屋使用,无需进行恢复原状工作。
7.9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8. 乙方权利和义务
8.1 受甲方委托对合同约定物业进行日常管理服务保证所管辖物业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8.2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8.3 有权制止损害物业设施或妨碍物业管理的行为。
8.4 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特殊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该物业的管理责任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8.5 负责编制物业、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8.6 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8.7 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定期向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公布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8.8 乙方有义务听取甲方的管理意见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改进和限期解决。
8.9 保证各类管理人员具备上岗资格。
8.10 乙方人员工作所需的设备、工具由乙方负责提供。
8.11 做好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8.12 乙方向甲方承接物业时应当与甲方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8.13 本合同终止时保证在 日内向甲方移交全部完好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及相关设施、设备。
8.14 在本合同期间对因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或乙方的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伤害、财物损失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8.15 乙方不得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的用途。乙方确需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和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或委托乙方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8.16 乙方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甲方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8.17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9.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提示可根据实际需要另行制作《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列为本合同附件。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达到如下质量标准:
9.1 建筑物电梯、楼梯、消防疏散通道等出入口标识清楚楼层指示牌及功能分布明确清晰、公告栏清理及时、各楼层房间标识准确。
9.2 办公家具建立清晰的使用台帐办公室调整、搬迁时办公家具布臵规范、合理电话、数据网络等设施的进行调整、开通时及时通知并督促相关业务单位开展调整、开通工作线路布臵规范并有保护措施门牌更换规范、准确、及时。
9.3 建筑物公共场地的顶、墙、地清洁、保养和垃圾清运及时。
9.4 定期或根据特殊情况做好消毒、防疫工作消毒、防疫工作彻底、细致。
9.5 建筑物公共水池、水箱按时清洗、消毒、化验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并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
9.6 化粪池、排水管道及时检查不出现堵塞、溢满等现象。
9.7 运转设备按时保养不出现锈蚀、卡死、超磨损等给排水管道、消防管道定期检查不出现渗漏、锈蚀。
9.8 建筑物内照明应急照明、公共场地路灯、泛光照明、公共设施、公共部位随坏随修。
9.9 定时开关公共照明检查用水点阀门开关情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9.10 定期检查消防系统使之始终处于完好状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年检工作。
9.11 由乙方安排的保安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在维护本合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甲方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合法权益。安排的保安人员应保证 24 小时值班采取定时及不定时的巡逻方式配臵相应安全保卫防范设施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尽力杜绝治安、刑事案件或其他突发事件
的发生。
9.12 加强停车管理使车辆停放有序不出现交通堵塞现象。
9.13 电梯年检在规定年检时间内完成年检中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告知甲方。
9.14 乙方向甲方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9.15 甲方其他服务要求
10. 违约责任
10.1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应付款项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2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和达到管理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按照委托管理报酬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甲方告知后乙方在规定时限内拒不改进或者在限期内未予以解决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3 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甲方有权拒付并要求乙方按照委托管理报酬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
10.4 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导致甲方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5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 3 条或第 8 条约定的应按照委托管理报酬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对甲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1.1 本合同履行期间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1.2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1.2.1 双方协商一致
11.2.2 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11.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3.1 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经甲方要求乙方采取整改或补救措施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11.3.2 乙方将物业的管理责任全部转让给第三方承担的。
11.3.3 乙方无正当理由停止或放弃为甲方提供物业服务持续 10 个工作日以上并在甲方要求时限内仍未改正的。
11.3.4 乙方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11.3.5 乙方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甲方利益的。
11.3.6 乙方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11.4 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并在乙方要求的时限内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合同。
12.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 通知及送达
13.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 送达地址为双方在本合同上填写的地址。
13.2 甲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指定联系人为 联系电话为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指定联系人为 联系电话为 。
13.3 任何一方的地址或联系人发生变更时须在变更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4. 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14.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4.4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5 其他约定事项 。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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