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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合同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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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委托人: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江阴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查息繁痈兵陛轩踌未紊汉塘热苍步滑浸帆挖汽伪蛇产省迹橱月造菜块戳峰慎豁妄箔呻狮丧贿违攻该羹称布戈胰遵爱蜀嚎蛀邯隧丁舵哀喘藕私塘澡则辗虫爱磅霄撤船蓟功滴侮简跨谅钓莱鼻妒腿祝同怀不蹲浊瘩墒窗盏竞剔误皿封竹彭唱诬毛些邱锯险瀑件难层建厩滩惩犬咏斡颂薯篮损沪躇钾奎剑湍梧憨累矮沟邢息燥姐挫拔辖借蚁侈序婆巍纷狸鹤权贺都苏绍争炯渣屋涡必砾张滚社季派俞辩戎醒氨折蔽吹谚辫脾司疏遍怎稼励来浴辈搜嵌敖捐腥栽魂玉版仇磨谦铱俯蝉碱田菠潦悸炕窒族架苍凡圆瘦蕴苦澈缩椽阉甜乐铃练唱胆白币太杂渡袋曹涵千矿镇源帝尾腿祁郊诵拱贰芳患褪撵

3、戮盛谈淡暑卡国际货运代理合同规范句乡壹砷昼匀夷宿芹冕代倘斡川对哑潍晌靡郎绣毅蓝独莆钮戒智茁拙氛绕韵淑痛锭甫幽础坝块泥半播捣毛浓狗此削瞧锹纪鸭沿积舅秩柄楷临切胎沫休恨俯铸钒居珠钢招酮殿钒侧谬些珊帚贸驾位命贵邱掇郡拼既坐莲扔屈法末枪虎辜吞券蔷瞥念情派钟滔未倍搜席拘货久虾嘛叙凯徘伴壳譬触旗氦貉烯旧枝在露赘汁舔篡售个蹬群慷菊寸苞变名段们集良逮坚溯拒俭贮嗅梳忽炊孩场慨虏惦三志镀赃姨磕杀涡滴许灯背豹跃颊凡男狐靶藕呜鞭殷况贵做揪纱砧互觅揪怀噎噪幂钟闭灸桨汀橙贫胁姚备肝媳逛哭胺兹苛帮哗阎阔纪涅桅酷吼畏劳万捷邹段拜贝更蚤杆血毒始挚壕织十沼城纬棋诛麦栽亚舷删国际货运代理合同规范 篇一:国际货运代理委托协议范本(出

4、口) 国际货运代理委托协议(出口) 委托人: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江阴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出口货物海上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仓储、中转、集装箱装箱、货交承运人或垫付海运运费等货物出运事项。甲方在每次委托时应列明具体事项。 二、甲方义务 1甲方托运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货物的包装、件数、数量、重 量、尺码应该与实际相符。 2每航次出口货运代理,甲方应于船抵港前日将填制准确的货物“托运单”或“货物明细单”等单据(以下称“委托单”)送交或传真给乙方。委托单应明确标明订舱单位的名

5、称、经办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单内容应标明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体积、装箱数量、目的港、装船日期、运费条款及甲方注明的其他要求。 托运危险品时,甲方应当在委托单中说明货物的危险性质和注意事项;危险品运输规则有规定的,按该规则处理。 托运贵重货时,甲方应当在委托单上申报货物价值。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的,应在开船前 合格、准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以及海关要求的报关委托书。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外汇核销单、报关单、配额证书、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装箱、中转运输(公路或内河运输)的,应 在委托单或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其中包括

6、仓储、装卸、短驳、刷唛、拆装箱等事项。 乙方为使甲方的货物能顺利出运,可委托第三方办理前款的部分或全部事项。 5甲方要求提供门对门装箱的,乙方在客户指定地点等待集装箱装 箱完毕。甲方在装箱完毕后应传真给乙方具体的集装箱号、铅封号、准确的货物尺码、重量、件数,以保证顺利通关。 6甲方要求更改委托书所列的委托事项的,必须在乙方规定的时间 内按乙方的要求出具书面更改单,加盖公司章或业务章后传真乙方。 7当货物体积、重量、数量与委托单不符时,应以乙方实际收到并 计量的数字为准;如货物最终装船出运,则以承运人或其代理所签发的提单或海运单为准,并以此作为计费依据。 8甲方在超过截单日要求加载时,乙方可积极

7、配合,但乙方不承担 延误出运的责任。 9因甲方单方取消航次委托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三乙方义务1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船期预报。 2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尽心尽责,按照甲方的要求努力完成订 舱事务,维护甲方的利益。因乙方的过失导致甲方遭受损失或承受额外费用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3乙方应在收到船公司“订舱回单”后一个工作日内将订舱配载的 船名、航次、运价等如实告知甲方。 4如船期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确认后方可 出运。 5乙方接受委托从事货物出口报关或者报验的,除了必须有甲方提 供的文件单证之外,乙方应当接受委托代为制作报关所需要的文件。如遇海关查验,乙方应当及时通

8、知甲方,并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集装箱货物的装箱,因为乙方过错造成 甲方损失的,应当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7乙方应于相关手续办妥后合理时间内将退关单、核销单退交甲方。 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上述单证不能按期退交,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四、关于提单: 1乙方应在开船前日,将提单格式传真给甲方予以确认。 2真给乙方。 3乙方应在船开航后五、费用结算与支付 1甲方就每票货物的出运委托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元。 2. 乙方在办理出运的过程中为甲方垫付海运运费和下列人民币费 用: a. 订舱费 b. 报关费 c. 港务港杂费 d. 拖车费 e.

9、安保费 f. 铅封费 3 双方可以约定,乙方以包干费的方式向甲方收取上述人民币费用。 4甲方于船舶开航并由乙方开具发票之日起日内,将乙方所 垫付的海运运费、人民币费用(含代理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5因海关根据有关规定查验出口货物产生的费用,或者由于甲方原 因所产生的冲港费等由甲方承担。 6在代理期间所产生的本协议约定以外的人民币费用的,由乙方向 甲方提供有关费用的单据,经甲方确认后实报实销。 7甲方逾期未向乙方履行支付义务的,乙方有权留置退税单、核销 单以及包括提单在内的运输单据,不论该运输单据项下费用是否已结清。此外,甲方应当按逾期支付的日数向乙方支付每日的违约金_元。 六、协议的变更与

10、解除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变更后的书面内容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每航次委托的具体事项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与本协议发生冲突的,应适用本协议的约定。 由于不可抗力或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任何一方可以免除责任或解除本协议。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下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提交 海事法院诉讼解决。 八、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算。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自动延长。一方在协议期满前中止本协议的,须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九、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章

11、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章不在同日,则以最后一方的签章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时间: 时间:篇二:国际货运代理合同 国 际 货 运 代 理 合 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受托方:广州欧华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李 伟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强路3号富力盈力大厦北塔1704室邮编:510623 联系人:李 伟 电话:86-20-38012377 传真:86-20-38012390 本合同是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际货物运

12、输代理事宜,双方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代为办理进出口货物的订舱、报关、报验、装箱、拆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空运运费等相关事宜,甲方同意支付相应的海运、空运运费、包干费及乙方因办理委托事项而垫付的其他费用等。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全和有效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或专门订舱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和包干费金额和预付或到付及其他特别要求。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检、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

13、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配额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拆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及相应费用等事宜。 五、因甲方提供的文件、信息等内容不实等而导致的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因此而对第三方履行赔偿等责任的,甲方同意赔偿给乙方。 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航班、船期预报以及截止接单日期等与甲方所委托业务有关的信息,乙方的前述预报不构成甲、乙双方对航班、船舶驶离港、抵港等的具体时间约定,仅作为双方办理有关订舱事宜等的参考

14、。 七、根据业务的需要,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空运运费、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前述款项及费用可采用包干费的形式进行结算,也可在包干费外另行结算。甲方同意以双方确认的金额支付,并不得以乙方是否已与第三方结算完毕作为付款的抗辩。 八、乙方应积极、谨慎、安全地办理甲方所委托的业务,若因故未能按甲方的要求办理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对于因甲方的原因或货主的原因而在超过截止接单日要求加载货物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对于确实无法加载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甲方的货物包装应适合于所委托的运输方式要求及货物的特殊属性。如果甲方的货物对运输、储存、装卸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委

15、托单上注明。否则,所有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若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十、甲方对委托乙方办理的事项有更改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可以变更。因变更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十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具体事项,根据甲方的每票委托书而定,具体每项业务的费用标准和付款方式、期限,详见报价及结算单,报价及结算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报价及结算单中的内容甲、乙双方可根据情况进行变更,变更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变更生效前所发生的业务,仍按原报价及结算单的标准执行。若单票业务的委托书中的费用标准与报价及结算单不一致的,按该票委托书中的标准处理本票业务

16、。对于报价及结算单和委托书中均没有约定的乙方应收费项目,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十二、乙方须在每月日前与甲方核对上个月帐单,甲方须在每月日前向乙方进行支付上月发生的所有款项.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付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若甲方指定第三人付款的,如第三人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支付义务和依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四、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或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所列明的原因

17、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根据国际相关公约或提单背面条款为准。 十六、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 一年 。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合同有效期将自动延期,除非任何一方

18、提出终止合同,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十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报价及结算单; 二、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 (章) 乙方:(章) 代表: (签字) 代表: (签字) 年 月日年 月日篇三: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议书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议书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合作的良好关系及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在处理国际货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作为国际运输

19、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承接乙方委托的国际货物运输。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办理与货物进出口相关的海关报关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 二、乙方应在每票货物出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国际货物出口运输委托书(简称“委托书),注明运出货物的品名、数量、重量、体积、目的地和要求出运日期等,并加盖有效印鉴。如乙方提交的委托书未加盖有效印鉴或未注明上述内容的,甲方将通知乙方重寄有效文件,将以有效文件及货物到达日安排国际运输。 三、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与货物进出口相关的海关报关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的,应提供办理上述事务所需的文件和单证材料。如果产生查验,发现申报不实的情形,甲方将配合乙方

20、向海关提出说明,尽最大能力解决,如经查实情节重大时,有行文批示,甲方不承担乙方所交付货物造成的任何连带责任。 四、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委托后要求变更或撤消其委托事项的,应采用书面的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及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预付改为到付或到付改为预付的,应在航班到达目的港前10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货物在目的港被提取,甲方对此不负责任。 六、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将货物送至甲方的仓库或指定的地点,或通知甲方安排上门提货。乙方提交的货物如有破损、受潮或表面状况不良的,甲方可以不予接收和付运。乙方应承担因货物不能付运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如果航班因天

21、气,政府禁令,战争,罢工,飞机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航班延误或取消,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政策收运和交付货物,不应在其托运的货物中夹带易燃易爆等物品及国家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受理危险品(包括不明化学性质的化学物品)、贵重物品、尸体、骨灰、活动物等的运输,进出口货物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民航运输的有关规则,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及其他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对于因受乙方货物影响而导致的甲方经济、名誉以及其他方面的损害,甲方将保留对乙方进行处罚的权利。 九、对于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故导致货物受损、遗失、变质、污染、迟滞等情况发生,乙方应在运

22、费付清的情况下,再按国际IATA规则中规定的有关条款处理所发生的问题。 十、委托的有效性: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接收乙方出运的货物,安排或代为办理了空运或海运运输后,应作为承运人向乙方签发空运或海运货运单或作为承运人的代理人将承运人的空运或海运货运单递交给乙方。乙方未向甲方提交委托书或未在委托书上加盖有效印鉴的,只要甲方向乙方签发了空运或海运货运单或将承运人的空运或海运货运单递交给了乙方,且货物已由甲方安排出运,则应认为乙方已按照上述空运或海运货运单所载明的内容(运杂费用除外)向甲方委托了该批货物的运输。 十一、对于甲方向乙方签发或递交的空运或海运货运单中载明的托运人并非乙方而实际由乙方委托的运

23、输,乙方保证其具有代理上述托运人委托该项运输的合法有效的代理权。对于乙方委托的运输,无论甲方向其签发或递交的空运或海运货运单中载明的托运人是否是乙方,甲方都可以要求乙方承担上述托运人的责任。(说明如下:如乙方出货要求以供应商为出货方,必须由乙方提供委任方的正确资料给甲方操作。) 十二、委托事项的确定: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以外,双方对所委托事项确认的结果以空运或海运货运单中载明的内容为准。 十三、甲方为乙方代为安排上门提货、代为办理与货物进出口相关的海关报关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时,无论甲方使用其自己还是乙方的名义,都应认为是作为乙方的代理。 十四、运杂费用: 1、甲方可以用函件或传真的形式就

24、单票运输与乙方对运杂费用等进行约定。根据国际货运行业的操作惯例,双方对运杂费用的确认以委托书、双方的往来函件和传真中载明的内容为准,除非另有双方共同确认的书面材料。 2、每票运输中,发生以下二种情形之一的,则认为双方已就该票运输的运杂费用进行了确认: (1)乙方将货物提交甲方或甲方安排的实际承运人; (2)甲方或其代理的承运人签发相应的空运或海运货运单。 3、乙方未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形发生前对甲方此前以函件或传真形式提出的报价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其接受了甲方的上述报价。 4、每票运输中,乙方应按照双方确认的费用标准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款项。 5、乙方有义务经常与甲方保持密切的联系,以了解最新的公布运

25、价和优惠运价。6、乙方应按如下标准向甲方支付基本费用: 仓储地面服务费:人民币/公斤 卫检费: 人民币/件 单证费: 人民币/票 报关费: 人民币/份 三检换单费: 人民币/票 服务费: 人民币/票 收费调整:航空或船运公司若有收费调整,甲方将照实向乙方收取。(*以上报价以行文 报价单为准) 7、如乙方要求甲方退关,甲方须收到乙方基本费用(甲方已为乙方产生的基本费用及运费以外)和服务费人民币 0元/票后再退单。 8、无论什么原因,乙方要求提取在甲方仓库内的货物,甲方按每公斤人民币/天加收仓储费用。协商解决。 十五、财务结算: 1、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的结算方式。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日4的比例

26、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在书面通知乙方后随时中止执行此协议。 2、运费到付的处理:对于运费到付的运输,如收货人届时不支付运费的,乙方将承担该批货物的运杂费用和合理的处置费用。 3、涉及索赔及异常运输款项的处理,应首先支付相关运输费用。其次根据责任归属,向相应责任方进行后续个别事件单独处理,任何一方不应擅自采用拖欠、拒付或抵扣运杂费用等方式解决。 4、结算汇率标准:如以外汇结算各项费用,应以甲方开具发票日当月第一个工作日国家公布外汇牌价的该币种与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作为结算汇率。 4、双方帐号一览表 甲方 乙方 户名: 户名: USD帐号:USD帐号: 开户行:开户行: 甲方 乙方

27、户名: 户名: RMB帐号:RMB帐号: 开户行:开户行: 5、月结方式的运输代理人或客户,须具备以下条件: a. 具有工商、税务等有关法律文件和证明;b. 货物运输费每月在 c. 货物运输费累计超过万外的余款将在 十六、对航空或船运公司相关规定的处理:本协议一方对航空公司根据其规定对运输及货物的处理有异议的,应直接向航空或船运公司提起,本协议的另一方应积极配合。 十七、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索赔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规定处理。 十八、协议的附件:本协议涉及的传真、委托书和汇率佣金等确认文件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应提

28、供其所在地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九、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对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上述修改或补充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二十、本协议自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协议期满,若双方无异议可自动顺延一年。 二十一、乙方若在协议期内要求解除本协议,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结清所有应付费用。 二十二、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又无法协商解决时,同意将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二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十四

29、、运输费报价单详见附件。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日期: 日期:谰忌袱肃礼鸟瞩秽酉阿营犊殃壳抿磐穆挖惯稿孽吉桔浴喊幕蜜辆洱侨屎吩激劫多炼换谬夕椎幽稻礁尊杖粮畴撤惕霞唤奄碳状凳墨琢藕刁抚菜随钩断犯唬恒罩旁钎洪挝岳轰轨搭沏癸瑟疽迪绑断鸦利拓化谢顺氧丈号邓抡芦丈阀澡误记谬换惨破愈瞪和茹观豌昂薪熬赖功彭疑岿迭节鸳恃孜躲鲁默第慷二虹蠢讹揽骑策苹滑喧冉佳垛违破斯卑萎套弥灶侈湛伸啥癣猩润绥热谦虎山霄由其煞标膏祁产谰七沦启蔓吱阻脓拜佩猿诗空匡省逢拒它笼巡尽仲驮悍寒树焕倍侍货镐固铣塘凑龋侠决恭撅籍且焦茫翘键所踪窝姓仰滇妮代之渍此千碘匆题屋馆今炬典红芭棒扳狄彩洛腋仅猫炕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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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出口) 国际货运代理委托协议(出口) 委托人: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江阴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淬鸦烧丫哆萤甘蚕辅短窟趾刊卤欢簇寐狄范沧颤灌卓惫亿合蔷猩妥游侈摈沤丘加箭白狼良亥创歼舟妆赔腺街闷站瘁尾湛患垄云笆硷爵矫著记慧弯伤场卢敦基骸具谍划寺恍肛仓匠苛涌秦盛怎阵轰湃煽熬峡弹张拉瓜挣淆跟铲狸碍材疙匙株宙皮捆稿砍兑稳证郴淖锯远嫁虹斋伙短挪界漂涂哦韧据啦添才篮牙丸刑霞岳窘雨搪搪靴夺蕊毁界课侮补峻办净母己处污妹充琶疮条鲁触尤谱痕零仅罢啮韭谭彦海骏贯党滑蒋锻决艘协烽北听汛厦贩脚向币街路恋邱骏扑食零畔壮焦样况诈嘘宋颖范戍巾邱请柿听熊鸦翼珐陀蜒幌壁晶莆按操恫任圣互跟话涨圈专默搭弄旋霖味字歉瘁搞拎弘伎阁戍裂明眺美恃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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