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质量安全部职责说明书
部门名称
质量安全部
直接主管领导
王立新
部 长
副部长
部门职责概述:
主要职责:参与制订工程局管理方针,中、长期管理目标和年度管理目标;参与全局制度建设,工作流程设计,负责综合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对工程项目质量、环境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各单位的质量、环境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承担局安委会日常管理工作等工作。
主要工作:
1、参与制定我局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中、长期管理目标和年度管理目标;
2、负责局管理体系文件编制、发放、宣贯等工作;
3、负责外部相关方(水利厅、省、国家)安全文件及安全信息的往来、回复、反馈等工作;
4、及时收集各处(厂)安全月报、隐患排查周报等报表信息,对与环境和安全相关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和传递,对有整改要求的信息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完成对省厅的安全月报、隐患排查周报等日常报表的上报工作;
5、收集并建立年度内在建项目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及环境因素、重要环境因素的动态管理台账;
6、负责收集并建立全局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信息台账并形成动态管理,协助各处(厂)做好特种设备作业证和特种人员作业证的办证和证件延期工作;
7、参与并策划“安全月”、“质量月”、监督检查、内审检查并负责做好活动总结及检查报告的编写工作;
8、负责策划并实施全局的安全(质量)培训、安全(质量)会议等活动;
9、负责全局内审员、安全“三类人员”、质检员、取样员的取证、换证及培训工作;
10、负责我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变更及延期换证等工作;
11、负责我局注册安全工程师在行政管理单位的注册管理工作;
12、按照计划对在建项目进行安全、质量检查,编写检查报告;落实查出问题的整改及效果验证;
13、组织并参与监督检查、内审活动,负责管理体系外审的协调工作;
14、协助各处(厂)、项目部做好在建项目重大危险源的识别、监控、减弱、消除等动态管理工作;
16、监督并紧密跟踪局管理层进行的各类安全检查时发现的重大危险源的发展、变化,并督促项目部做好监控;
17、有选择性地参加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演练;
18、检查并指导各处(厂)及项目部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20、协助、参与环境污染事件及生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撰写调查报告;
21、参与安委会及外部相关单位、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检查活动;
22、负责季度、年终各种质量会议、安全会议的策划、实施及总结等工作;
23、及时收集并统计、分析、管理各处(厂)的质量报表;建立并动态管理全局在建项目的质量信息台账;
24、负责收集施工技术标准、规范等有效版本目录清单及法律、法规清单并做好合规性评价工作;
25、协助各处(厂)和市场开发部做好投标需要的各种安全证明文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26、参与工程竣工资料的审核并参加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27、及时收集并统计、分析外部相关方对我局发出的工程质量和安全信息,必要时参与不良信息的调查并督促责任方做好对不良信息的处置及回复工作;
28、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关键业绩指标:
管理体系监督审核及换版审核通过率;对重点在建项目监督检查覆盖率;发现隐患查出整改率;全局年重伤率;年度有关质量、环境及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培训及换证按计划完成率。
管辖范围:
1、全局范围内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管理活动;
2、质量安全部所属办公场所;
3、质量安全部办公用具、设备设施。
与局内其他部门的接口关系:
1、局办公室:部门文稿的核发;文件往来、竣工资料等公章使用;配合进行制度及业务流程设计的编制;
2、财务物资部:配合其进行特种设备的管理;评价其对处(厂)及在建项目的物资供应商选择、工程材料使用、施工设备状况等监控情况;获取安全投入资金的计提信息及专项安全费用使用情况的报表;获取质保金返回信息;对其法律、法规使用情况的合规性评价等;
3、市场开发部:参与招、投标文件评审;投标项目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获取中标项目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年审、换版;提供投标使用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安全、质量信誉证明等;对其法律、法规使用情况的合规性评价等;
4、行政事务部:外出工作车辆的派备及办公资源(设备、用品)的提供和回收;
5、项目管理中心:配合进行对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获取项目有关信息(工程进展、管理、完成产值等);对其法律、法规使用情况的合规性评价等;
6、人力资源部:合作进行部门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及业绩指标的编制;合作进行质检、安全、内审员等人员培训;对其法律、法规使用情况的合规性评价等;
7、工会:协助并督促其做好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配合做好安康杯竞赛,接受其监督及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联合做好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平等协商;
8、审计监察部:配合其进行立案审查的涉及到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专项督查;获取安全专项投入资金及安全费用管理情况的审计报表;接受其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协助完成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件时对责任人违规情况的审计;
9、国际工程处:协助、指导、检查其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并指导国外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管理;
10、各处(厂):参与、配合、指导、监督完成处(厂)机关及在建项目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重点参与、监督、指导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质量隐患的管理。
与外部相关单位、部门关系:
1、石家庄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质检员、取样员等取证、换证培训;
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质检员、取样员等取证、换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换证;
3、河北省安监局:接受其对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4、石家庄市安监局:接受其对我局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检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换证;
5、 石家庄市建设局:接受其对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为我局开具无生产安全事故证明;
6、石家庄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接受其对我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7、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我局特种设备及部分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换证等管理;
8、水利部安监司:安全三类人员的培训、取证、换证管理;
9、与主管部门水利厅的对接关系,接受其业务监督和指导。
质量安全部职能分解表(岗位设置表)
职能
(部门)
职能分项
(岗位名称)
职能细化
质
量
安
全
部
质量综合
管理
1、参与我局中、长期质量管理目标和年度管理目标的制定;
2、参与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发放及宣贯工作;
3、编制监督检查及内审计划、负责管理体系外审的协调工作;
4、负责各类质量制度的编制和各种质量检查报告、调查报告的编写;
5、负责季度、年终各种质量会议的策划;
6、负责文件及内业资料管理,包括:收转发文、文件资料入档管理及部门发文等;
7、策划并组织全局“质量月”活动并负责做好活动总结的编写;
8、负责质检员、取样员、内审员的培训、取证、换证管理;
9、工程投标及市场准入安全、质量证明的开具等。
安全综合
管理
1、参与制定我局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中、长期管理目标和年度管理目标;
2、负责局内部安全文件及管理资料的收发、整理、归档、保存等工作;
3、负责外围(水利厅、省、国家)安全文件及安全信息的往来、回复、反馈等工作;
4、负责及时收集各处(厂)安全月报、隐患排查周报等报表信息;对相关方对我局发出的与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和传递,对有整改要求的信息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完成对省厅的安全月报、隐患排查周报等日常报表的上报工作;
5、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资金及专项安全费用的使用及管理情况;
6、负责做好法律、法规的收集及合规性评价工作;
7、收集并建立年度内在建项目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及环境因素动态管理台账;
8、负责收集并建立全局特种设备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台账并形成动态管理。
9、协助各处(厂)做好特种设备作业证和特种人员作业证的办证和换证管理等工作;
10、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换证及管理体系证书的年审、换证等工作;
11、参与并策划“安全月”、安全监督检查、内审检查并负责做好活动总结及检查报告的编写活动;
12、负责组织并策划全局的安全培训、安全会议、知识竞赛等活动;
13、负责安全生产检查报告及安全管理制度的编写工作。
质量专业
管理
1、参与对项目的各项质量检查并协助内业人员编制检查报告;
2、参与并协助严重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撰写调查报告;
3、督促、落实质量检查时查出问题及质量事故的整改及效果验证;
4、参与外部相关方对我局发布的不良质量信息的调查并督促责任方做好对不良信息的处置及回复工作;
5、及时收集并统计、分析、管理各处厂的质量报表;建立并动态管理全局在建项目的质量信息台账;
6、负责收集施工技术标准、规范等有效版本目录清单及备案工作;
7、协助或参与各处(厂)主管部门实施的本处(厂)内部的监督检查;
8、参与工程竣工资料的审核并参加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9、指导、检查全局开展的 “质量月”活动;
10、参与、监督、指导各处(厂)及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
安全专业
管理
1、按照计划对在建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协助内业人员编制安全检查报告,落实检查查出问题的整改及效果验证;
2、参与我局内部审核并协助外部审核检查工作;
3、协助各处(厂)、项目部做好在建项目重大危险源的识别、监控、减弱、消除等动态管理工作;
4、监督并紧密跟踪在局管理层进行的各类安全检查时发现的重大危险源的发展、变化,并督促项目部做好监控;
5、有选择性地参加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演练;
6、检查并指导各处(厂)及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
7、参与环境污染事件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撰写调查报告;
8、参与安委会及外部相关单位、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检查活动。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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