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云南星长征投资开发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员工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员工人事管理工作,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促进集团和谐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各事业部、各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集团派驻子公司人员的日常人事管理工作,由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代理。
第二章 员工入职
第三条 对被确定录用的员工,应当及时办理入职手续,指导新员工填妥《员工入职档案》,并与新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第四条 新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相关资格、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半年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五)6张证件照;
(六)上一份工作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需注明公司全称、部门全称、岗位全称、任职起止时间及工作表现情况);
(七)户口薄复印件;
(八)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应届毕业生报到证;
(九)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十)特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五条 在办理新员工入职手续时,应当指导新员工在《试用期不购买社会保险承诺书》上签字。
第六条 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在办完新员工入职手续后5天之内建立新员工人事档案,10天之内将新员工个人信息录入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新员工入职引导表》规定的内容,在新员工入职第一天完成入职引导手续和岗前培训引导工作, 并在1个月内安排新员工入职培训。
第八条 新员工报到15天后,用人单位应将《员工入职引导表》送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存档。
第三章 员工试用期
第九条 新员工办完入职手续后,即进入试用期。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密切协作,切实加强员工试用期管理。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以新员工进入试用期后第一周、第一个月、第二个月为时间节点,对新员工进行考核跟踪,并适时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反馈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 如发现试用员工有不符合公司要求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沟通,并妥善办理该试用员工的辞退手续。
第十二条 在办理试用员工辞退手续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环节:
(一)检查该员工的《工作日志》;
(二)填写《试用员工跟踪表》;
(三)全面了解该员工的思想动态以及用人单位的意见;
(四)与该员工谈话时应有两人以上在场。
第十三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终止新员工的试用期: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二)患精神疾病或传染病的;
(三)应聘时隐瞒自己真实情况的;
(四)不胜任岗位工作、不符合公司岗位要求的;
(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规定的;
(六)违反《员工守则》应当给予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十四条 试用员工转正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收集各项信息,全面了解试用员工思想动态以及用人单位意见,并在《试用员工跟踪表》中填写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四章 员工转正
第十五条 对试用期满的员工,应当及时办理转正手续。试用员工请假时间超过3天以上的,按请假天数延期转正。
第十六条 试用员工转正,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试用员工提交转正申请书(附本人工作总结),填写《员工转正表》和《员工转正考评表》(员工只填自评栏);
(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将《试用员工跟踪表》送交试用员工所在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打分;
(三)用人单位审核并提出是否转正的建议;
(四)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应包括对公司价值观的认识和认同、对岗位职责与工作内容的熟悉和掌握程度、是否达到岗位所需要的技能、主要工作业绩、对岗位或部门工作的建议、今后工作打算等内容)。
(四)召开转正述职会议(主要适用于经理级以上人员,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由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关领导组成评审组,按照员工述职→评审人员提问→评审人员评分→转正述职小结→工作人员收集评分表进行统计汇总的流程办理);
(五)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转正员工进行综合考核,并作出转正或延长试用期或直接淘汰的决定;
(六)按照程序报批。
第十七条 试用员工转正前应当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表现、试用员工跟踪情况和转正述职情况。
第十八条 试用员工的综合考核实行100分制。
(一)参加转正述职的试用期员工(一般为经理以上岗位试用人员),《试用期转正考核表》得分占考核总分的50%,《试用期员工跟踪表》得分占考核总分的20%,转正述职得分占考核总分的30%。
(二)不参加转正述职的试用期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表》得分占考核总分的65%,《试用期员工跟踪表》得分占考核总分的35%。
第十九条 试用员工综合考核总分在80分以上的,可当即转正;考核总分在80分以下、60分以上的,应当延长试用期,并待延长试用期满后再进行考核,考核总分达到80分的可批准转正,达不到80分的可视情予以淘汰;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的,直接予以淘汰。
第二十条 转正时间均从每月1日起计。入职时间在15日(含15日)以前的,转正时间从转正当月1日起计;入职时间在15日以后的,转正时间从转正次月1日起计。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在试用员工转正考核结束3天以内,向试用员工及其所在单位反馈考核情况。试用员工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的,可在3天以内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申诉。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情况反馈给申诉人。员工对转正考核结果不满意而且不签字确认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采用邮寄方式将《云南省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考评表》寄送给该员工。
第二十二条 集团中高层员工及核心岗位员工转正,原则上按照本制度第十九条规定的程序办理,但应在述职报告中增加以下两项内容:
(一)入职后集团领导交办工作的完成情况;
(二)在履职中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给公司带来的管理效益或经济效益(举例说明)。
第二十三条 各子公司可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参照本制度有关规定,确定员工转正流程,办理员工转正手续。
(一)一般员工、经理级员工转正,原则上参照本制度第十七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二)副总经理级、总经理级员工转正,原则上参照本制度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四条 集团派驻子公司人员的转正,由集团人力资源管控中心办理,但应充分征求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该员工的意见。
第二十五条 试用员工的转正手续办理完毕后,应当按照员工人事管理权限,及时将转正资料存入该员工人事档案。
第五章 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一般应在新员工入职1个月之内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
第二十七条 根据录用人员的不同类别,建立不同的劳资关系。
(一)长期录用的、并且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动关系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二)被返聘的军地退休人员、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停薪留职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人员,签订返聘合同(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各单位招用的保安员、保洁员、后勤服务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四)招聘的未毕业大中专学生,签订实习生协议。
第二十八条 各级公司聘用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应当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返聘合同)。
第二十九条 对劳动合同期限即将到期的员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个月向该员工签发《云南省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如双方同意续订合同,则签订《云南省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至期满之日终止执行。
第三十条 劳动合同期限到期后,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则向员工发送《云南省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则向员工签发《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与员工签订《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第三十一条 因为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的,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员工共同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如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手续,避免发生劳资纠纷。
第六章 社会保险
第三十三条 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是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承办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本公司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有关工作。
第三十四条 集团和集团所属子公司应当依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最低缴费基数,为公司正式员工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
自愿放弃购买社会保险的,公司不另给补偿。
第三十五条 签订返聘合同、劳务合同的人员,不得享受公司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险,但公司可为其购买一份商业性意外伤害险。
第三十六条 试用员工、实习人员不得享受公司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险和商业性意外伤害险,并且应当在办理入职手续或签订实习生协议的同时,签报不购买社会保险的申明。
第七章 员工人事异动
第三十七条 集团所属员工的职务任免和岗位调动,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
(一)各级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一级子公司内设机构负责人(包括副职)、集团事业部和集团总部经理(包括副经理)以上人员的职务任免和岗位调动,必须通过集团研究决定,由集团人力资源管控中心统一办理。
(二)一级子公司内设机构业务部门负责人(包括副职)、二级子公司内设机构负责人(包括副职)的职务任免和岗位调动,必须通过一级子公司研究决定,由一级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一办理,并报集团人力资源管控中心审核和备案。
(三)二级子公司内设机构所属业务主管的职务任免和岗位调动,必须通过本公司研究决定,由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报上级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并报集团人力资源管控中心备案。
(四)各级员工跨公司横向调动或上下级公司之间纵向调动,必须由集团人力资源管控中心统一办理。
(五)各级子公司、集团事业部、集团内设机构对本单位所属人员的职务任免和岗位调动均有建议权。
第三十八条 集团各职能部门、各事业部和各级子公司可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在人员编制和薪酬预算内,对本单位人员进行适当的内部调整。超出本单位人员编制或薪酬预算的人事异动,必须报集团人力资源管控中心审批。
第三十九条 员工任职岗位与已升迁岗位专业不同时,不能直接上岗,必须有拟升迁岗位下一层次1至2个岗位的工作经历,在相应岗位上挂职锻炼,考核合格后方能升迁。
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员工的职位升迁有建议权。
第四十条 各单位内部可实行定期轮换制度,使员工在不同的岗位锻炼,全面熟悉各项业务,取得不同岗位的工作经验,并迅速成长为业务技术骨干。
第四十一条 对担任一定职务和从事某些特殊性质工作的员工定期进行必要的岗位轮换,防止各种不正当关系网的形成。
第四十二条 对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淘汰,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整改。绩效考核结果较差,但本人能够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已经找出应对措施并初步取得一定效果的,给予整改处理,确定整改目标及整改期限,到期后进行验收,合格的解除整改,不合格的直接淘汰。整改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二)降职。绩效考核结果较差,本人能够意识到自己存在问题的,但没有找出应对措施的,给予降职处理。
(三))撤职。绩效考核结果较差,但本人不能够意识到自己存在问题的,直接给予撤职处理。
第四十三条 连续3个月绩效考核不称职或者1年内累计5个月绩效考核不称职的普通员工,应当给予淘汰处理。
第四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按待岗处理:
(一)经合理的定岗定编后,未被原岗位聘用又无其他岗位聘用的员工;
(二)因本人技能和其他原因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经优化组合、竞争上岗,未被定岗、聘用的员工;
(三)违反《员工守则》被要求待岗的员工。
第四十五条 按待岗处理的员工工资,按当地失业救济金标准发放,发放2个月后仍未上岗的,可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十六条 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安排待岗员工的学习培训地点和监督人,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为2个月,学习培训合格后再安排到合适岗位工作,学习培训后仍不能上岗的,可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十七条 待岗员工如不服从安排,或者经培训后再次上岗,因本人表现差,而被接收单位二次退回的,可先由集团员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的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档案材料送交集团人力资源管控中心备案。
第四十八条 各子公司需要人员时,应当给待岗人员发布竞岗信息,择优录用待岗员工。
第四十九条 员工发生人事异动后,其薪酬标准均应随岗位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薪酬标准,从岗位变动后次月1日起执行。
第五十条 员工人事异动,必须填写《调职申请表》,有关人事异动的资料应当存入员工人事档案。
第八章 员工离职
第五十一条 员工离职主要包括辞退和辞职两种情形。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员工离职管理,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二条 违反《员工守则》被给予解除劳动关系处罚的员工,以及按照本制度第七章有关规定被淘汰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应当及时进行辞退(劝退)。
第五十三条 对被辞退的员工,其所在单位应实事求是地提供有关违纪事实的调查报告,并经本人认可,方可上报集团人力资源管控中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第五十四条 在辞退员工时,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事先告之本人。对试用期员工,随时可解除劳动关系;对正式员工,应当提前1个月通知本人,并向其发送《云南省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五十五条 各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被辞退员工办理工作和财物移交手续,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所有手续。
第五十六条 正式员工辞退,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权限逐级报批,并报集团人力资源管控中心审核和集团工会备案,相关决议报集团人力资源管控中心存档备查。
第五十七条 正式员工辞职一般应提前1个月提交辞职申请,试用员工辞职一般应提前7天提交辞职申请。
第五十八条 中高层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辞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个人提交辞职报告;
(二)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
(三)集团人力资源管控中心审批;
(四)集团分管领导审批;
(五)集团总裁审批;
(六)集团董事长审批。
第五十九条 中层以下员工辞职,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集团总部和事业部中层以下员工辞职,由集团总裁最终审批;各子公司中层以下员工辞职,由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最终审批。
第六十条 参加外派培训且在服务期内的员工辞职,还应按照《员工培训协议》的有关约定办理。
第六十一条 经理级以上人员、财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离职,必须经过监察审计部门审计后方可办理。
第六十二条 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或者未经批准擅离职守的,按实际工作天数发放工资,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六十三条 员工离职后,公司即停止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因离职时间错过停保时间的,下个月产生的所有社会保险费用由个人承担,公司在离职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六十四条 离职人员要求离职后续保的,本人提出申请并签订有关协议后,公司可代为购买社会保险,所有费用由离职人员本人先预付给公司,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离职人员本人承担。
第六十五条 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离职员工按照有关程序和《离职交接清单》规定的事项,认真办理工作、财产、物资、经费、资料等交接手续,确保不留任何隐患。
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人事专员应当及时将员工离职的有关情况录入人事管理系统,将员工离职的有关资料存档备查。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管控中心。
第六十七条 本制度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员工入职档案
2.新员工入职劳动情况声明书
3.员工工资卡信息登记表
4.承诺书
5.试用期不购买社会保险协议书
6.员工入职引导表
7.试用期员工跟踪表
8.员工转正登记表
9.试用期员工转正考评表
10.员工转正考评委员评分表
11.不购买社会保险声明书
12.返聘合同
13.退休、停薪留职、军队干部自主择业证明
14.劳务合同
15.实习协议书
16.实习生声明书
17.员工调动登记表
18.员工劳动争议调解书
19.员工离职登记表
20.员工离职交接清单
附件1:
云南星长征投资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员工入职档案
单位
编 号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提
交
资
料
入职时间: 年 月 日
员工入职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相 片
籍 贯
民 族
婚姻状况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毕业院校
/专 业
学 历
身 份 证
地 址
户口所在地
现 住 址
兴趣爱好
通讯地址
政治面貌
紧急联系人及关系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学习与培训经历
起始时间
学校或培训机构名称
专业或培训内容
所获证书
工作经历(从近期职位填起)
起始时间
单位名称
职 务
月 薪
离职原因
证 明 人
联系电话
员工入职登记表(续表)
特 长 及
专业技能
职 称 或
技术等级
技术专长
计 算 机
应用能力
驾驶执照
家庭主要成员
姓 名
与本人关系
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入职提交资料清单情况(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填写)
□标准照片6张 □身份证复印件 □户口薄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技能证书复印件 □特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失业证 □丙就业优惠证 □应届毕业生报到证
□其他资料:
部 门
职 务
入职时间
工资标准
试用期: 转正后:
用人部门
意 见
公司分管
领导意见
人力资源
部门意见
公司总裁或
董事长意见
特 别 申 明
我保证以上信息是真实完整的。本人在入职之日已学习并承诺遵守星长征集团全部规章制度,自入职星长征集团之日起,完全认可并自愿接受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与考评。我同意对此表中的任何信息进行调查。我允许检查我的教育背景、证明人、职业经历、驾驶记录及荣誉记录,并免去所有回答该调查的个人、公司或代理行为由于提供附于本文的信息而造成伤害的责任。若有隐瞒情况或日后发现与事实不符的,集团公司有权予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填表人签名确认: 日期:
附件2:
新员工入职劳动情况声明书
1.您的户口属于何种性质?
□农村户口 □城镇户口
2.近两年有无因患病不能全勤工作或减轻劳动量?
□有 □无
3.进入公司以前是否购买过社会保险?
□是 □否
4.进入公司以前已购买社会保险的险种:
。
5.进入公司以前已购买社会保险属于何种性质?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6.是否为应届毕业生?
□是 □否
7.是否持有再就业优惠证?
□是 □否
8、若为外来非昆明户口,是否持有暂住证?
□是 □否
9.与原单位是否还存在劳动关系?
□是 □否
10.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是:
□下岗 □退休 □停薪留职
□其他(请注明): 。
11.目前是否怀孕?(新员工为已婚女性的请说明)
□是 □否
12.进入公司以前是否有传染病史?
□是 □否
本人声明:
1.本声明由本人亲自如实填写并签名。若有隐瞒情况或日后发现与事实不符的,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2.如有他人代告知、代签名的,则本声明无效。
本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员工工资卡信息登记表
卡 号
户 名
银行卡复印件:
本人同意将工资打入以上银行卡上。
本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承 诺 书
本人经云南星长征投资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录用为员工,本人愿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活动,愿对下列事项郑重承诺,并承担相应责任。
一、本人提供的应聘资料(学历、工作经历、身份证明、劳动情况等)真实可靠,并对应聘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人无犯罪及其他不良刑事记录。
三、本人自入职之日已学习并承诺遵守云南星长征投资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手册》及全部规章制度,完全认可并自愿接受公司各项相关规章制度的管理与考评。
四、本人将自觉遵守相关行业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不欺骗客户,不欺骗公司,在工作中保证做到:
(一)如实准确地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服务;
(二)忠于职守,廉洁奉公;
(三)如实填写各项报销单据,禁止一切欺诈行为;
(四)不代客户签字;
(五)不挪用或侵占公司、客户的财物,在公司规定时间内将各款项交到公司;
(六)不私自为客户返佣;
(七)不代理其他公司的业务;
(八)因本人代理行为导致公司和客户利益受到损害,不论本人是否在职,公司有权追究本人的法律责任。
五、有关本人的相关资料、信息发生变更时,承诺及时通知所在公司、部门或集团人力资源部,否则视为未变更。
六、以上条款本人均已知悉并承诺愿意完全遵照执行,如有虚假承诺,愿接受公司的任何处罚,并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试用期不购买社会保险协议书
甲方: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于 年 月 日到公司正式入职,现处于试用期,双方约定每月发放的工资中已含乙方自行购买社会保险的费用,公司不另行给乙方统一购买社会保险。因乙方个人不购买社会保险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员工入职引导表
姓 名
部 门
试用岗位
入 职
引导人
入职时间
入职手续办理
□证件原件审核 □复印件存档 □一寸照片6张
□体检报告 □考勤指纹录入 □领取工作日志
其他: 经办人签字:
岗前培训引导
(由人力资源管理员负责)
讲
解
□介绍企业的历史及其发展规划
□介绍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及企业的组织机构
□企业基本规章制度
□介绍公司人员
强
调
□工作时间 □迟到处罚
□请假手续办理 □离职规定
□试用期说明 □薪资说明(含保险情况)
完成岗前引导后,将新员工转交给用人部门负责人或入职引导人
部门实地培训
引导
(由部门负责人或入职引导人负责)
用人部门介 绍
□为新员工到来做好准备的的情况
□新员工姓名和职务
□新员工所在部门的领导和同事
□本部门组织架构和职责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关系
□新员工岗位基本情况
□本部门配备的办公设备
□本部门常用文件、单据、表格和通讯录
□本部门相关制度
□下班前部门领导检查工作日志的要求
以上内容已全部介绍给新员工
部门入职引导人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以上内容本人均已知晓。
新员工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提示:由新员工完成每项培训引导内容之后在相关内容前打钩,新员工报到之日后第15天将此表交给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存档。
39
附件7:
试用期员工跟踪表
姓 名
部 门
试用岗位
自 我 总 结
周 期
遵守规章制度情况
主要工作业绩(工作内容)
同 事 评 价
第 一 周
( 月 日~ 月 日)
第 一 月
( 月 日~ 月 日)
第 二 月
( 月 日~ 月 日)
部门负责人意见
入 职 时 间
工作日志填写情况
优( )良( ) 中( ) 差( )
跟踪人员签字
人力资源招聘
专员评价内容
注:以100分为基准,由跟踪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按分值比例进行综合评分(优≥85分;良70-84分;中60-69分;差<60分)。①工作日志填写情况占分值的20%;②遵守规章制度情况占分值的20%;③同事评价占分值的10%;④部门负责人意见占分值的30%;⑤主要工作业绩及自我总结情况占分值的20%。
评 分
附件8:
员工转正登记表
姓 名
单 位
部 门
试用岗位
入职时间
正式转正时间
考核情况
《试用期转正考核表》评分权重50%
《转正考评委员评分表》评分权重30%
《试用期员工工作跟踪表》评分权重20%
考核汇总
□试用期综合考核成绩≥80分者,按照 标准工资于 年 月 日转正;
□试用期综合考核成绩70~80分者,延长试用期1个月,转正前人力资源管控部门应对其进行考核,通过后方可转正;
□试用期综合考核成绩60~69分者,延长试用期1个月,转正前应重新进行转正述职考核;
□试用期综合考核成绩<60者,直接淘汰。
是否有申诉:□是 □否
如对本考核结果无异议,请签字确认。
如对本考核结果有异议,请于3日之内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复议,否则,视为同意本考核结果。
转正员工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转正员工
所在部门
审批意见
人力资源
管理部门
审批意见
公司分管
领导审批意 见
公司总裁或董事长审批意见
转正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
试用期员工转正考评表
试 用 部 门
姓 名
试用岗位
入 职 时 间
年 月 日
考核周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 勤 情 况
迟到 次;早退 次; 事假 次;病假 次;旷工 次。
遵章守纪情况
指标
考 核
要 点
评 分 标 准
考 核 评 分 情 况
自评
下 级
互 评
上级
学习能力
是否了解并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是否了解本职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及公司情况(20分)
1.被动接受规章制度,不主动了解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1~5分)
2.基本了解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并能遵照执行(6~10分)
3.了解并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了解并执行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11~15分)
4.主动搜集与公司有关的各种信息,能够对工作职责、工作程序提出建设性意见,熟知并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15~20分)
专业技能
在工作实践中是否掌握业务知识,并把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更好地结合起来(30分)
1.缺乏知识和经验,专业技能薄弱,对工作完成有影响(1~6分)
2.知识与经验稍有不足,偶尔出错,需加以指点(7~12分)
3.基本掌握目前工作所必须的知识和经验,基本能完成工作(13~18分)
4.熟练掌握工作所需知识和技能,能够克服困难,保证工作顺利开展(19~24分)
5.具备丰富的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更重要的工作(25~30分)
沟通协调能力
是否能尽快融入新环境,与他人友好交往和相处
(15分)
1.待人冷漠,不善于与人交流(1~3分)
2.沉默寡言,与他人交流较少(4~6分)
3.与人交往被动,不主动沟通(7~9分)
4.很快与同事和客户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10~12分)
5.善于与人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13~15分)
工作态度
在工作中是否敢于承担责任(20分)
1.对工作漫不经心,没有责任感,遇困难退缩(1~5分)
2.能够完成任务,但有时草率,不思进取(6~10分)
3.工作有热情,能克服困难完成任务(11~15分)
4.有责任感,工作尽心,敢于承担责任(16~20分)
综合能力
对工作中出现问题的理解和判断能力(15分)
1.理解迟钝,经常出现判断失误,琐碎事务面前举棋不定(1~3分)
2.理解能力一般,判断过程较长,并偶有失误(4~6分)
3.理解能力正常,判断正确但解决问题缓慢(7~9分)
4.理解能力较强,判断正确而且解决问题迅速(10~12分)
5.理解能力超强,面对突发事件能够迅速作出判断,可以委以重任(13~15分)
总 分
说 明
1.有下级者的评分权重分别为:上级50%,自评20%,同级15%,下级15%;2.无下级者的评分权重分别为:上级50%,自评25%,同级25%;3.自评分高于最后得分的要进行倒扣。
附件10:
员工转正考评委员评分表
被考评人姓名
工作部门
入 职 时 间
试用岗位
主管领导
考 勤 情 况
奖 惩 情 况
部门领导点评
评分内容
权重
考评委员评分情况
述职报告内容是否完整充实
60%
对考评委员提问的回答情况
30%
对公司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
10%
综合得分
考评委员签名
说 明
1.员工述职报告内容包括:(1)对公司核心价值观的认识和认同;(2)对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的熟悉程度;(3)是否达到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4)主要工作业绩简述(举例说明);(5)对岗位或部门工作有何建议;(6)今后工作打算。上述6项内容的权重各占10%。
2.此表为员工转正述职当天考评委员打分表。
附件11:
不购买社会保险声明书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本人现就职于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求本人提供购买社会保险的各种资料、证件等,但基于以下原因( ),本人不参加购买本公司的社会保险。
1.本人在别处已经购买社会保险。
2.本人不能出具购买社会保险的必要资料和证件。
3.其他原因: 。
对此,本人承诺所述原因是真实的,并在此作出如下声明:
(一)若因此引起与社会保险有关的劳动纠纷,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若因此引起与社会保险有关的劳动纠纷,公司不承担除工资之外的任何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字(手印):
声明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2:
返 聘 合 同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由于乙方已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已经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与原单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社会保险已经由原单位缴纳),或者属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根据工作需要返聘到甲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返聘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返聘合同期限为:_____ 年___ 月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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