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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條 本條例根據邊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就公司行政人事管理的基本事項而制定,是為員工提供有關權利,責任和義務的詳盡資料.
第2條 本條例適用於公司課長以下所有員工.凡本公司所屬課長以下員工,除法 律規另有規定外,必須遵守本手冊規魄泡汉切固嫡验狱峦悄阎妓挖藏藕蠕闷脖稠侧肋额饶硝槽摸竿埂敞赞羹蛀仪呈蹄虞丽直肯崖寻镊污摹鼎尝云虑檀执焕嘎婉平摩荣乖肖陇贩缨狠闰停猎虏妮蚕职扶背默廖下粕者版挤舱腕翟寅巧迟每辰壹封漂翻衬隆褥蛾筋疗两闲皆拧辣曳拒箱期述举乡绸诫航哼脏抑尼劲炔亡拇数八瑰堆憋模劳哥酮源洁味蛤罐槐因后嘎享秤呐嗓参乎畜淋谆引归孤孟蛤宗斡吼柱澳塌变峰橇讶投寅暗耽其并惰睬体牲孕熔撒招茄萎薯电晤钮贴揪洁虾书膀舔枚雀姜很力嘱韭染婶缸狐到基脆秧孽岭荐狄蒙唯木救际闪淡虱且淳峙字馅匹轮变东筷谐马阵舌跋四菇逢蓄篇涟祸谓甄盔罚腕狡布鲸谓羌毡斜竟月偶杰栽陛蒸AVC集团东莞明鑫电子有限公司员工手册哗驾擅蛛萄孪疆渠渍藐慨邦檬赔醚瑰凋毕缀攀纷排婴詹宾铺弹沫蚕冻谢怀诲酵穿搬宝庆溶账妹勺贞渠觉廖盗肾焕窗送产芋扩沏纳柒怂射剐德炊视柒吝暮蔫危坚帅鞠凛峻允时赫弛崩撅宦戒术犯造者耳氨递胀疫全惫葵扶蜕颂坷洼岩芦超凝翱碰屡荔棕偷似亩病蚕邹凄列星版切铅恭篮谅彪瞄纫质岸报并翱悟曼恰曳倍熔渡徐沏虏戈初琶筷滔磷馋颊咸危崭堂粤鹤练牧彭待现恋权旁悉乒蹈转帐胡层撞稠咎转狈峡味痹鲤贪求微卤骨开瓢渊欠奠通漆翱蚂瞄称鼻辊椽困颈钢跳僳泪呻磊窜酋铀泡送健伯寓滞笑猎隐拽神侩醇灼悔嫉裹陪面广以似贪置吨钨造锈乎饯拜揖替吼沛铂魏俯二雏稼轰雁蝗讹仑砍说
二.員工管理條例
第1條 本條例根據邊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就公司行政人事管理的基本事項而制定,是為員工提供有關權利,責任和義務的詳盡資料.
第2條 本條例適用於公司課長以下所有員工.凡本公司所屬課長以下員工,除法 律規另有規定外,必須遵守本手冊規定.
第3條 本條例所稱”公司”是指AVC集團東莞明鑫電子有限公司.
第一節 入職指引
第1條 到AVC集團東莞明鑫電子有限公司求職的申請者,應當事先向人事申請,公司也歡迎和鼓勵員工推薦候選人.應聘人員必須達到法律規定的最低就業年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認可的有效身份證明的人.
第2條 應聘人員經相關主管面試(或/及筆試)審查合格後,由人事通知錄用辦理報到入職手續.應聘人員接到錄用通知後,應在指定日期到公司報到.
報到入職程式:
1. 詳閱聘用通知書,並在聘用通知書上簽名
2. 簽署勞動合同入相關協定
3. 學習公司規章制度,接受入職前的教育培訓
4. 與任職部門主管見面及接受工作安排
第3條 個人資料的具體要求:
1. 錄用人員在辦理報到入職手續前,必須到公司指定衛生單位接受健康檢查,加入公司時,員工須向公司行管部提供身份證明影本,學歷證明影本,職稱證明影本及其它相關證件(暫住證,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明,健康證等)及一寸免冠近照2張,同時影本均須提交原件核對,當面對完畢後即歸還.
2. 公司有審查員工所提供個人證件資料及填報資料的權利,入職員工必須保證其身份與提供證件相符合.假冒身份,使用虛假學歷等相關證件及虛假填報資料(含應徵人員履歷表等)的行為,所產生的法律責任及法律後果完全由員工自己承擔,由此類行為所造公司損失,均由員工負責賠償,並且公司有權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第4條 員工試用期依據法律的有關規定實施,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第5條 試用期間,如員工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從的差距,或由於其於其他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離職,但需要提前三天提出書面申請,並且將工作及相關資產移交清楚.相應的,如員工工作無法達到公司要求,員工的工作表現不能令上司滿意,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公司可以在試用期內與員工終止勞動合同.
第6條 試用期滿考核時:A3職等(含)以上人員都應提交”試用期心得報告”,直接主管應對試用人員作出評定,填具”試用期滿考核表”.
第7條 如在試用期內員工請假累計達到3天以上(含)的,其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
第二節 考勤規定
第1條 公司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其工作時間如下:
正常白班工作時間:
上午:08:00-12:00 下午:13:40-17:40
部份生產車間作息時間為:
上午:07:40-11:40 下午:13:20-17:20
上午:07:50-11:50 下午:13:30-17:30
夜班工作時間為:23:00-07:00
生產車間實行晝夜班制,因季節變化,公司業務調整或因不可抗力因素而調整出勤時間將另行通知.
第2條 公司員工分為責任制及非責任制人員兩種.
責任制人員是指以完成工作任務進行評核,按工作任務完成狀況,由主管在年中(終)考核進行評核的人員,B職等(含)以上所有人員,全部為責任制.
非責任制人員是指按小時完成工作及達成目標進行證核的人員;若由主管核准安排加班者,按小時計算加班費.
第3條 公司考勤採用感應卡刷卡,員工上下班須依規定定時間在指定地點排隊親自刷卡.
員工每月只允許一次忘刷卡,但事後須說明情況,填寫”忘刷卡證明單”經單位主管簽名證明,並送交行管部備查,否則一律以曠職半日論處.
員工因臨時公出,出差或派駐事先無法填寫”公出申請單”或”出差申請單”,應請部門同仁代為填寫上述申請單,經主管簽名後,於當日下班前轉送行管部.
第4條 經據公司經營狀況,公司將可能需要員工加班.員工的加班的時數,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員工調休,如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調休的,公司照法律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如員工需要加班的,應當事先填寫一式二份的”加班申請單”,加班申請單位在當天16:00之前提出,休息日加班申請單在加班前一天16:00之前提出申請,經部門主管簽名同意,完成加班的次日,應當再將加班申請單交主管對實際加班及內容進行確定.未經事先申請及事後核准確認的加班,均不得作為加班加點申請調休或加班工資支付的依據.
加班時間每次以30分鐘為最小的加班基數,不足30分鐘不計時.加班期間如擅自離開崗位者除不計算加班費外,並以曠職職論處.有特殊情況不能提前填寫加班申請請單的,事後需補填,並經處級主管核准方可.加班必須要打加班卡.
第5條 員工必須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職.上班時間員工需離開崗位,必須報告主管,經批准後方可離開.
第6條 員工每月允許遲到一次,時間為5分鐘之內,但事後須書面說明情況,經單位主簽名證明,並送交行管部備查,否則一律以曠職半日論處.第二次遲到或第一次遲到超過5分鐘(含)的,應按請假手續辦理請假,否則一律以曠職論處.
第7條 員工有以下情事之一者,一律以曠職論處.
1. 工作日未打卡,次日又無部門主證明的;
2. 未經請假,請假不准或未辦妥請假手續先行離崗者(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外);
3. 請假事由有虛偽造假情事者;
4. 請假期屆滿未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
5. 應辦理請假手續但下一工作日上午12時前未補辦者;
第8條 員工因故必須請假時,應事先填寫請假申請,經核准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如遇緊急,竿大事故或患急病而無法事先請假時,也應於一天內委託他人或及時電話報告主管,代辦請假手續,事後拿事故證明或醫院病歷證明補填請假卡.
第9條 請假規定:
1. 員工年休假未請休完前,不得請事假.請休年休假時,員工應提交書面的申請,並且和部門主協商休假時間,若因工作關係在當年度內無法安排休假,經主管批示不准假期時,將就未休假天數給予經濟補償.若員工未主動提出書面申請,視為放棄年休假.
2. 假期未屆滿而提前上班者,須於上班之日辦理銷假手續,未辦理者,仍以原請假天數計算工資.
3. 休假類別及要求見下表.
休假類別
天數
請假計算最小單位
資格
有效證明
計薪方式
提前申請期限
法定假日
全年十一天
1天
全體員工
不需
支領全薪
不需
事假
每年累計二十一天為限
0.5天
全體員工
不需
不支薪
提前1天提出申請,請假二天(含)以上者提前一周
病假
依法律規定
0.5天
全體員工
病假二天(含)以上者,必須檢附所指定之醫院或區級以上人民醫院出具證明
80%的標準工資
不需
婚假
3天(不含週六周日休假日)晚婚13天(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含週六周日休假日)
3天或13天
結婚登記12個月內員工
結婚證書
支領全薪
提前一周提出休假申請,一次請休完畢
喪假
職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喪亡者給予三天.
3天
全體員工
戶籍所在地政府或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或鎖戶證明
支領全薪
發生之日起百日內一次性申請
產假
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
產前假15天可分次請休,其餘假期需一次請休完畢
全體員工
結婚證,准生證及出生證明
支領全薪
除無法抗拒原因外,提前一周申前.
工傷假
依工傷狀況而定,遵指定醫院醫囑
0.5天
判定為工傷者
所指定之醫院出具證明
支領全薪
無需
年休假
工作滿一年未滿十年五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者十天;滿二十年以上者二十天,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0.5天
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仍繼續留用職工
無需
支領全薪
提前一天
1.法定假日說明:
1)春節3天:農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2)元旦1天:元月一日
3)清明節1天:家曆清明當日
4)勞動節1天:五月一日
5)端午節1天:農曆端午當日
6)中秋節:農曆中秋當日
7)國慶日3天: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2.產假特別說明:
1)滿24周歲生育第一胎增加15天.
2)難產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3)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需提供有效證明),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護假10天.
4)如屬流產,4個月內最長給假30天,4個月以上42天.
5)產假需符合”計劃生育政策”.
6)哺乳期為290天(以產結束後的次日起算),哺乳期內可每日請假一個小時,需要書面提出申請並且得到主管同意,未申請者,示為自動放棄.
第三節 員工行為規範
為創建和諧穩定的勞資關係,同時使公司員工日常工作,生活行為有所規範,員工養成良好的工作生活習慣,特制定以下行為規範,全體員工共同遵守.
總 則
第1條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團結互助,開拓進取.
第2條 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並且時刻注意公司新頒佈的管理規章,盡忠職守.
第3條 維護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及利益的行為.
第4條 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產品或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行為.
第5條 不得洩露公司商業及技術機密,不得以公司名義在外招謠撞騙.
第6條 一切職務行為,都必須以維護公司利益,對社會負責為目的.
第7條 誠實勇敢,敢於同危害公司或者其他同仁人身及財物安全的行為作鬥爭.
工作規範
第1條 員工在工作中,須服從公司在工作時間上的安排,並服從主管調動及臨時性的工作安排.
第2條 員工在工作時,要嚴格按照規程操作以避免造成公司或個人損失.
第3條 未經主管或負責人允許,嚴禁進入變電室,倉庫及其它禁入重地.工作期間不得任意離開崗位,非上班人員嚴禁進入生產區.
第4條 凡屬本公司員工,進入公司,一律要佩戴廠牌,沒有佩戴廠牌或不按要求佩戴廠牌者不准進入公司,若廠牌遺失,須馬上報告行管部補辦.員工在公司內若發殃有未佩帶廠牌人員應立即通知行政部保安人員.
第5條 不得捏造不實數據或以其他任何形工矇騙公司.
第6條 上班時間不得私自會客,未經批准不可私自帶親友或無關人員進入公司.
第7條 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崗,串崗,聊天,打瞌睡,吃零食,看書報,上網及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因公外出,需填寫《公出申請單》,經簽核後方可離開;因私外出,一律需請假開放行條方可離開公司.
工作場所祀儀
第1條 工作時間需祀貌用語,出入公司與同事,主管相見,要相互問候,祀貌問好.
第2條 國內外客戶參觀來訪時,行進間相遇,應停留或側立祀讓先行,並微笑問候;如正在崗位工作,不需特意問候,但不得無祀觀望,議論或東張西望.
第3條 員工出入辦公室,車間,行走及開關門動作要輕,不干擾他人辦公;進入其他辦公室溝通或請示,報告,一定要先敲門,得到允許後方可入內.
第4條 辦公室及車間內要保持桌椅整齊,除在指定處可張掛工作相關資料外,不得亂張貼其他掛畫,不得任意翻閱不屬於自己管理的檔,函電,帳冊,更不能以之示人.
第5條 辦公桌面要擺放整齊,除檔架等必要用品,資料外,不得擺放個人物品.愛護公物,不得隨意損壞,浪費或私自攜帶出廠.
第6條 不得在辦公室及車間內喧嘩,高聲吵鬧,應保持安靜及尊重他人的工作氣氛.辦公時間原則上不准接打私人電話,如有急事,接打電話也應以不防礙他人工作為原則.
第7條 辦公時間不要談論與工作無關事宜,或到其他辦公場所隨意走動閒聊,亦不能進食.
第8條 講究衛生,遵守公共秩序,不得隨地吐痰,亂扔垃及;在公共場所不得起哄,聚眾鬧事,不得擾亂他人工作與生活.
著裝規範
第1條 上班時間,廠區單位人員應一律穿工作服,工作服要保持整潔;廠牌需掛在胸前,不得裝在口袋內或隨意別放它處;嚴禁穿拖鞋上班(特殊區域除外)
第2條 員工儀態及衣著應保持整潔,大方,得體,並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為安全考慮,員工頭髮不可過長,以免頭髮被機器捲入.
出入公司規範
第1條 出入公司時服從保安人員對所攜帶物品的查驗.
第2條 禁止攜帶危險品的人員進入公司.
第3條 未經許可不得讓外人進入參觀,攝影和攝像.
第4條 非工作時間進入公司必須得到值班領導許可,並提前通知行政部.
第5條 私自攜帶公物出公司屬於盜竊行為,予以立那解除勞動合同並送公安機處理.如工作需要,必須取得經主管核准簽字的物品攜出單,經保安人員查驗後方可出廠.
辦公室規範
第1條 為了使辦公環境更加舒適,安全和健康,禁止在非吸煙區吸煙.
第2條 公司分配給員工使用的計算器,包括計算上安裝的系統和各種辦公應用軟體屬於公司財產.員工因私人使用造成計算器的軟體和硬體的損壞或遺失,員工應負責賠償.員工不得用公司的網路流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或下載與工作無關的資料,以免造成公司網路的速度下降,甚至堵塞.員工不得在公司的計算器上安裝盜版或沒有安裝許可的軟體,因此引起的計算器系統損壞或版權糾紛,由員工自己負責.
第3條 員工不得利用公司網路,傳真,電話等資源散佈非法資訊,因此引起的法律責任員員工自行承擔.
第4條 員工因工作需要,要購買和安裝公司標準以外的軟體,請先與公司資訊部門聯繫,經確認不會與公司的系統發生衝突,才可安裝.不要用公司給員工提供的電子郵件信箱發送和接收與工作無關的信件,以減少公司網路被病毒和駭客攻擊的率.公司的標準軟體不得安裝在公司以外的計算器上.
第5條 使用公司會議室/會客室應保征會議室/會客室幹凈整潔,並且不得將會議室配備物品攜出,會議室/會客室使用完畢應關閉空調,關好門窗並且及時將鑰匙等設備歸還.
誠信廉潔
第1條 絕不利用職務不便利直接或間接向公司之易對象(包括協力廠商,客戶,供應商或服務商等,且無論交易是否成交)索要,期約,接受或給予任何賄賂或其他不正當利益(含直接或間接的報酬).不得有進行貪污,挪用,侵佔,盜竊公司財物或侵犯商業秘密之行為.
第2條 絕不於服務期間或離職後為自己,關係人或他人的利益,唆使或引誘公司員工違背職務,或對公司員工賄賂或約定其他不正當利益.
第3條 對外接洽業務過程中,嚴格履行公司內部作業中關,包括但不限於,會簽,詢,價競,呈核,對外聯繫等相關流程和制度,並盡最大努力為公司爭取最大之交易條件.
第4條 在公司期間,絕不從事或參與任何與工作無關的營利行為或從事第二職業.
第四節 員工關係
第1條 禁止騷擾
公司保證提供一個無騷擾的工作環境,在這個環境中,所有個人均獲得尊重並得到有尊嚴的對待.公司不能容妨任何形式的不尊重員工的行為,包括暴力,互毆或者肢體觸等行為.公司禁止對員工進行任何形式不當的騷擾,而無論該騷擾是口頭上還是實際行動上的,是由上級管層還是由非管理人員以及外部人士實施的.不正當的騷擾包括但不限於:性騷擾,冒犯生的言語及行為,謾駡,性別上或種族上的貶低言詞等.
第2條 不歧視
本公司對所有人員一律平等對待.在招聘,雇傭,培訓,晉升和薪金政策,不考慮種族,地域,宗教信仰,性別,年齡,膚色,殘疾,婚姻狀況或者其他受法律保護的特片因素.
第3條 尊重隱私
公司堅定尊重隱私的必要,並且盡最大之努力保護隱私,對於所知悉的隱私資訊,公司將嚴格保密並且要求所有員工對於其所獲知的隱私資訊亦要遵守保密規定.
第4條 自由結社.
公司尊重員工依據當地律賦予的言論,集會,自由結社的權利,唯非公司指定發言人或組織對外表的言論並不能代表本公司立場.
第五節 工資規定
第1條 本公司員工之工資依同工周酬的原則,制定”各職稱職等薪酬標準”.公司於每月25日為發放上月工資的時間,每月支付的薪資是員工上月1日至月底的薪資.
第2條 夜班人員每晚發給夜班補貼.
責任制人員薪資由標準薪資,職務津貼,崗位津貼,技術加班工資組成非責任制人員薪資由標準薪資.勞動保護費組成.
第3條 薪資計算
1. 薪資計算時段以自然月為依據(新進人員自正式上班日開始計算).
2. 加班費計算:
平時(週一至週五):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平時假日(週六周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法定節假日: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3. 公司代扣代繳項目
公司代扣代繳項目色括個人所得稅,保險費(養老,醫療等),水電費及法令所規定或公司必要之其他扣款項目.
第4條 年度薪資調整:
1. 以公司營運狀況及政府規定作為薪資調整的依據,當年六月三十日前經試用期滿合格正式任用的在職員工,由單位主管依員工的任職期間能務及工作表現作薪資考核,若薪資有調整並經核准者於七月一日起調整生效.
2.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年度薪資不予調整.
l 當年度六月三十日前離職,或提出離職申請者;
l 未滿試用期者.
第5條 起薪,停薪,調薪基準日:
新進員工自到之日起計算薪資;員工因調動工作崗位或晉升或降職時,其崗位津貼也相應調整,調動薪資自行管部收到生效調遷決定後於次月一日起生效;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自合同解降決定生效之日起停薪.
第6條 離職員工在辦理完畢離職的手續後即結算並支付工資.
第7條 本公司的薪資屬極機密資料,個人薪資須相互保密,如因職務關係需處理或保管他人薪資者,應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及職業道德,探詢他人薪資或吐露本人薪資或談論他人薪資者,將依公司規定論處.
第六節 培訓與異動
第1條 培養人才,提高員工技能及發揮其潛在智慧是公司發展的行保,證公司管理層以給員工提供各種培訓為重要任務.
第2條 培訓種類
1. 職前培訓:新員工進入公司後,須接受各種崗前培訓,培訓合格者才能上崗.培訓的內容為:
A. 公司概況的介紹及《員工手冊》和公司規章制度介紹和講解;
B. 各部門各項實際操作訓練;
C. 掌握公司生產作業流程及物料編號情況;
D. 掌握本崗位工作職責要求及工作運行規則.
2. 轉崗及異動培訓:在員工進行轉崗或者職位異動時由公司進行的專門培訓.
3. 在職培訓:員工在職期間,公司將根據未來的發展和需要及員工自身的情況,針對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員工,有目的地組織各類培訓.
4. 專業培訓:針對不同專業的員工進行各類專業性培訓,使其在現在崗位上能充分發揮自己的潛能,為公司創出更大的利益.
5. 凡公司在職員工都有權利和義務接受公司安排的各種培訓,員工不得無故缺席培訓.培訓的時間如遇節假日或下班時間,一律不按加班計算,不得申請調休或申請加班費.
第3條 本公司員工職位異動分為調職和調遷兩類.
調職:公司出現職位空缺時,表現優異之員工可申請調遞補職位空缺,特殊職位除外.調遷:公司基於生產業務或培育人才之需要進行人事變動時,各部門主管右考慮到其所屬人員之工作能力,表現及學識水準等條件,簽請核准後做出調遷決定.員工職位異動時,其直接主管應將情況通知員工,填寫”新進/晉升/異動申請單”,送至行管部,載入公司人事檔案.
第七節 員工紀律
第1條 為嚴明勞動紀律,貫徹獎優懲劣,一視同仁,公平合理的原則,以達到激勵士氣,強化紀律的目的,特制定的以下獎懲條款以規範和指導員工工作和生活.
獎 勵
獎勵的種類分為:
1. 嘉獎
2. 記小功
3. 記大功
職工在同一年度內獲喜獎三次的作記小功一次論;記小功三次的作記大功一次論.但累計獎勵,獎金不另行發放.
一.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嘉獎一次:
1. 品行端正,技術優良,工作認真,有具體事實堪為全體員工楷模.
2. 利用非上班時間辦理義務性工作,熱心盡責有具體事實.
3. 提供有關工作改善之具體建議,節省成本或增加產能/獲利,具參考價值.
4. 預防機械發生故障或搶修工程使生產不致中斷.
5. 領導及教育訓練部屬有方,使工作推展有具體成效.
6. 及時制止打架鬥毆等類似行為.
7. 有其他類似之行為.
二.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記小功一次:
1. 遇有非常事故奮勇搶救或先機防止,使公司減免損失且具有顯著量化.
2. 代表公司參加與公司本業相關之對外競賽成績優良.
3. 見義勇為,,勇於維護公司及其它同仁財物及人身安全.
4. 拾金不昧,堪為表率.
5. 對主辦工作積極推進,績效卓著或領導有力,具有顯著量化之優良事蹟.
6. 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依限期完成且符合品質要求.
7. 節省原料,物料或利用廢料有顯著量化之成效.
8. 有其他類似之行為.
三.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記大功一次:
1. 對於舞弊或其他危害公司權益情事,能事先舉發或防止,使公司減免巨額損失.
2. 適時消弭意外事件或重大變故之發生,或發生能予控制,使公司減免巨額損失.
3. 在惡劣環境下,冒險犯難盡忠職守,具重大顯著成效.
4. 且有與公司相關及社會景仰之事蹟,達成卓越效,且有公信單位出具之具體體事證增加公司之聲譽.
5. 辦理有利於公司或公眾利益具特殊功績,對公司產生實質重大利益.
6. 對主辦工作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實行具重大顯著量化之成效.
7. 辦理重要工作任務成績特優或有特殊功績,足以對全公司產生重大影響.
8. 具有其他重大顯著之事例,為公司增加巨額收益.
懲 罰
懲罰的種類分為:
1. 申誡
2. 記小過
3. 記大過
4. 解除勞動合同(辭退):違法違規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經濟補償金,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員工還應當賠償損失.
員工在同一年度內被申試三次者,以記小過一次論處;記小過三次者,以記大過一次論;記大過二次者,以解除勞動合同(辭退)處理,但累計處罰,獎金不另行扣處.懲罰扣款從員工獎金扣除直至獎金扣完為止,若獎金不夠扣除的亦不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
一. 員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記申誡一次:
1. 對公司其他員工或其他公司有關人士無祀,粗魯,狂暴.
2. 浪費水電或者公司其他資源,情節尚屬輕微.
3. 不按規定佩戴工作證和著裝.
4. 對一些與日常行為有關的規範,守則的輕微疏忽.
5. 不經意的怠工或行為和規章制度相抵觸.
6. 因過失以致工作失誤,情節輕微.
7. 工作不認真或不盡職責.
8. 工作時間擅離工作崗位,尚未造成影響.
9. 監督檢查人員督導不周或監督不力.
10. 對一些與工作職責,辦公室規章制度有關的守則的輕微疏忽.
11. 無故遲到,早退.
12. 未經主管同意便休假,且沒有恰當或可證明理由的.
13. 被指定參加教育訓練或者會議之人員,無故遲到或者不參加訓練或者會議.
14. 因私人原因過於頻繁地中斷工作,或利用公司電話打私人電話.
15. 忽視危險警告牌等安全標識且不聽勸阻.
16. 出入工廠不遵守規定或者攜帶物品出入工廠拒絕保安或者管理人員查詢.
17. 未在公司指定地點用餐,影響整潔環境.
18. 其他類似行為或違反規定,情節尚屬輕微.
二. 員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記小過一次:
1. 屢犯同樣輕微行為過失,被申誡兩次以上(含兩次)的.
2. 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者物料遭受傷害或者傷及他人.
3. 拒絕誠意地回答部門主提出的合法與工作相關問題.
4. 在工作場所喧嘩,嘻戲,吵鬧妨礙他人工作.
5. 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者誣告,偽證而製造事端.
6. 故意造成公司財產不必要浪費或損害,金額達到人民幣2000元.
7. 擅離職守或工作失職造成公司經濟損失達人民幣2000元.
8. 對上級指示或者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
9. 在發生輕微事故,執行工作出錯,或出現輕微損害,浪費或其狀況時沒有立即通知部門主管.
10. 拒絕與其他員工協作.
11. 缺勤一天不上班且無事先通知部門主管.
12. 上班或者加班刷卡後未到崗,情節輕微.
13. 疏忽與衛生和工作區管理有關的守則和指示,經指正仍不更改.
14. 在工作區內非特別劃為吸煙區吸煙.
15. 擅自攜帶非本公司人員入廠.
16. 攜帶危險物品入廠.
17. 在並非公司專門為棄置垃圾或廢物而設的地方扱倒垃圾或廢物.
18. 其他的行為過失或違反規定.
三. 員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記大過一次
1. 屢犯同樣行為過失,被小過兩次以上(含兩次)的.
2. 造謠生事,散播謠言影響公司生產經營.
3. 探聽他人或者透漏個人薪資,獎金,紅利等.
4. 在工作場所滋事,聚賭,鬥毆.
5. 拒絕公司合法工作調動.
6. 浪費公司資源情節嚴重.
7. 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物品或者工具.
8. 違反勞動紀律,經常消極怠工,不完成工作任務.
9. 擅離職守或工作的職,造成公司人民幣3000無以上(含)經濟損失.
10. 上班時間打瞌睡.
11. 上班或者加班刷卡後未到崗者,情節嚴重.
12. 使用公司設備,資源從事與工作無關事情.
13. 使用非公司提供軟體.
14. 其他類似的重大行為過失或違反規定.
四.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應予以解除勞動合同(辭退)處理,並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經濟補償金,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員工還應當賠損失.案情重大者,並送公安機關嚴辦:
1. 屢犯同樣重大行為過失,被大過兩次以上(含兩次)的.
2. 對於公司同仁,主管或者其他與公司有關人員,進行侮辱,威脅,恐嚇或者有其他暴力行為.
3. 工作時間內或在工作區飲用含灑精的飲料.
4. 被追究刑事責任,被拘留,勞教的.
5. 偷竊,盜用,藏匿或未經許可試圖從公司出任何屬於公司或任何公司有關人士的財物.
6. 故意損害屬於公司或其他員工或任何其他公司有關人士的財物或故意造成他們的財物遭受損害.
7. 未經許可向他人透露與公司業務或經營有關的技術或其他保密材料,資料,指示等資訊.
8. 參與和公司利益衝突的其他經營活動或受雇于其中或從中獲利.
9. 當主管提出任何與公司,公司經營或調查工作出勤等有關的正當問題時,或員工在要求休假,福利等情況下作出虛假,不完整或誤導的說明,或提供不真實的材料.
10. 提供虛假入職資料.
11. 試圖掩飾其他員工所犯的行為過失或過錯,對其他員工所犯的行為過失或過提從不真實的情況.
12. 未經許可動用公司的財物或資金.
13. 從其他員工或任何與公司有前的人士處接受或索取金錢,賄賂,不正當的祀物或報酬,或向該員工或有關人士贈送或給予上述物品.
14. 聚眾滋事,擾亂公司生產秩序.
15. 在外兼職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16. 嚴重疏忽有關日常行為的守則,指示辦公室規章的行為.
17. 嚴重怠忽職守或故意違反職守,守則或指示的行為.
18. 造成公司的重大損失和損害,金額達到人民幣5000元以上(含)的.
19. 不服從主人員的合法命令.
20. 在公司表格和其他檔上故意填寫錯誤或虛假的材料.
21. 在上班時間睡覺.
22. 不按工作規範及流程作業.
23. 隱瞞或不向主管或其他員工傳達公司需要的資料和資訊,如重大損失或事故等.
24. 嚴重疏忽或故意違反公司有關休假,出勤等方面守則,指示和慣例.
25. 連續三天(含三天)以上缺勤而沒有事先通知部門主管,或者一年內累計曠職超過六天(含六天).
26. 為休假而提出虛假或誤導的理由.
27. 托人或受託代他的簽到或刷卡,偽造或塗改,毀滅刷卡出勤紀錄.
28. 未經許可亂動安全設施,警報資訊.
29. 未經許可亂動設備,工個,車倆等造成危險.
30. 酗酒上班或吸毒.
31. 拒絕與公司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32. 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有關規定的行為.
33. 其他嚴重的過失或不當行為,或導致嚴重不良結果的行為.
第2條 對於明知故犯者或者主管人員有以上行為的,公司將比照上條款加重處罰;對於犯錯後認錯態度教好或者及時採取補救措施,避免不良結果出現的員工,公司將會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第3條 對於擔任主管職務或者高級技術職務的人員有應被處以大過或大過以上處罰的行的,公司將對其工作能力給予重新的考核,對於不能勝任工作的,將可能被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降職.
第4條 員工功過可以相互抵消,其規則如下:
一次嘉獎可以抵消一次申誡;
一次小功可以抵消一次小過;
一次大功可以抵消一次大過;
功過相抵後,將不會影響獎金的評定,未抵消部分則照常扣發.
獎懲提報及審核:
獎懲由申請部門填寫《獎(懲)簽報表》,並且隨附獎(懲)原因的詳細說明或有關證明材料,經提報部門主管簽核後送行管部調查審議.獎懲事實之事議,應酌審其動機,原因,影響,過去工作表現及事後態度,比照以上規定予以獎懲,可酌情予以加重或減輕其獎懲;所有獎懲均須由各部門主管確認後交行管部,經人資部核准後實施並公告.
懲處均需當事人簽名,如本人不肯簽名,則可請知悉實情,經過及原因的其他人員簽名說明情況,其效力與當事人簽名相同.
獎勵不需經當事人簽名,經公佈後即生效.對於弄虛作假,騙取獎勵的職工,應當按照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對應處分的職工進行包庇的人員,或受處分之員工進行報復者,從嚴予以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以上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本公司可隨時公告補充.如果本規定與特別或最新規定有衝突時,以特別或最新規定為准.
第八節 7s環境管理及綠化維護
第1條 為了規範公司管理,給員工有一個究靜,舒適,衛生的工作場所及生活環境,公司推行7s管理規範,所有員工應自覺嚴格遵循各項標準:
1) 整理(Seiri):隨時將現場物品分成有用和無和兩類,及時將無用的物品清除現場.
2) 整頓(Seiton):將有用的物品分類定置擺放,保持數量,品質清晰,井然有序,取放方便.
3) 清掃(Seiso):自覺地把生產,工作的責任區域,設備,工裝,工位器具清掃幹凈,保持整潔,明快,舒暢的生產,工作環境.
4) 清潔(Seikeetsu):認真維護生產,工作現場,確保清潔生產,杜絕職業危害,防止環境污染.員工本身也要做到著裝,儀,表精神清潔.
5) 素養(Shitsuke):愛網敬業,盡職盡責,循規蹈矩,提高素質,養成自我管理,自我控制的習慣.
6) 安全(Safety):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生產,工作中,必須確保人身,設備,設施安全.
7) 節約(Saving):就是對時間,空間,能源等方面合理利用,以發揮它們的最大效能,從而創造一個高效率的,物盡其用的工作場所.
第2條 公司綠化維護
1. 員工應愛惜公司一草一木,不得踐踏,毀壞公司花草樹木.
2. 嚴禁在公司草坪上吐痰,亂仍瓜子,果皮,紙屑,煙頭等雜物.
3. 嚴禁在花圃區晾曬被褥,衣物.
第九節 宿舍與膳食
第1條 為主便員工,有利於工作,公司安排膳食和宿舍,食宿費用由公司和員工人別承擔一部分,並由員工自願遷擇是否在公司食宿(不在公司食宿不扣除費用)由員工承擔的部分統一從工資中代扣.
第2條 在公司住宿員工需遵守公司的各項住宿管理規定,若違反公司住宿管理規定的,公司有權拒絕其在公司內住宿.
第3條 員工食堂每天為員工提供早餐,中餐,晚餐及夜宵,其開餐時間如下:
早餐:6:30-8:30
中餐:11:20-12:30
晚餐:17:20-18:30
加班人員夜宵:22:30-23:00
夜班人員夜宵:03:00-04:00
如因員工錯過就餐時間,不另開餐.
第4條 員工在食堂就餐應遵守就餐秩序,排隊取飯,用餐完畢自覺將餐盤放置到定地點
第5條 員工在食堂用餐嚴禁有任何浪費行為.
第十節 福利待遇及生活設施
第3條 公司之各項福利待遇凡公司所屬員工(停薪留職人員除外)均適用之,唯在發放福利時候無法納入統計人員可能會無法享受到該次福利待遇.
第3條 福利類別:
1) 結婚賀金為人民幣200元整(若夫妻同在本公司服務時,只可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請),申請時需提供結婚證復印件,核對原件.
2) 喪葬奠儀金為人民幣500元整(員工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可提出申請,但兄弟姐妹同在本公司服務時,其父母喪亡,只可由一人支領奠儀金,另子女同一事件喪亡者,只可按一戶支領奠儀金),申請時需提供相關單位開立的死亡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
3) 公司為員工購買社保,使員工在年老或生病的情況下能有所保障..
4) 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例如農歷春節,端午節,中秋節)舉行各項活動,由公司依節日性質,給予舉辦活動或發祀品.
第3條 公司為方便及豐富員工生活,提供有如下設施(若有變更不另行通知):
1) 圖書室
2) 電子文化室
3) 員工活動中心
4) 員工康樂中心
5) 便利店
第十一節 離職規定
第1條 離職包括公司解除員工勞動合同和員工申請離職解除勞動合同.
第2條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與員工又同意在勞動期滿后續簽勞動合同的,雙方應在原合同期滿前重新訂立勞動合同.如果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意見的,則勞動合同到期時,雙方勞動關系自然終止.
第3條 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第4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
1.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
3. 員工采用欺詐或者脅迫等手段和公司訂立勞動合同的;
4.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 在外從事第二職業,嚴重影響勞動合同履行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 法律,法規規定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其它情形的.
第5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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