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薪资管理办法
1. 目的:
1.1 薪资制度是关系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制度,据国内当前的环境、区域消费水平,同行业薪酬水平和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人才引进机制并参照国家有关劳动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1.2 建立公司薪资体系,明确各岗位工资标准、津贴标准。
2. 引用标准: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2.3 《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3. 适用范围:
3.1 除董事会及另聘任其它人员外所有在册人员。
4. 权责:
4.1 董事长
4.1.1 核准7职等及以上人员的薪资。。
4.2 总经理
4.2.1 核准7职等以下人员的薪资。
4.2.2 每月发放薪资最终核准。
4.3 财务部
4.3.1 每月薪资登录、计算。
4.3.2 每月薪资资料初审、复审。
4.3.3 每月薪资发放。
4.3.4 本办法解释并负责组织实施。
5. 薪资结构:
5.1 公司薪资制度的内容主要为固定薪资、计件薪资、计时薪资。其中固定薪资、计时薪资主要由本薪、主管津贴、职务津贴、特殊津贴四部分组成。
5.1.1 本薪:
① 依据岗位工作性质等因素分为九职等,制定本薪给付标准。
② 计件薪资不在此办法管理范围。
③ 公司可根据经营业绩与物价指数调整本薪,由财务部呈总经理室审核并批准。
5.1.2 主管津贴:
为各级主管的加给津贴。
5.1.3 职务(级别)津贴:
为各职等员工的津贴。
5.1.4 特殊工作津贴:
为员工在特殊专业、特殊岗位的津贴。
5.2 年终奖金:
每年春节前发放之奖金。
5.3 年度绩效奖金:
待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后,主管津贴、职务津贴纳入各岗位考核工资。(参照绩效考核办法,制订后另案公告)
6. 薪资核定:
6.1 试用期薪资:
参照试用期薪资规定。
6.2 初定薪资。
6.2.1 按薪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所有固定工资、计时工资人员都必须套等,岗位变动,以新岗位套等。
6.2.2 人员迁调异动时将其套等,在套等过程时依其所套等之级别核定薪资,基本上以调整至该职等的起薪值为准。
6.2.3 业务部业务人员之薪资结构为底薪及业绩工资。(业绩工资依业务员业绩考核办法执行)
7. 薪资调整:
7.1 政策调整:公司根据经营业绩、物价波动指数、政府相关薪资政策及同行业薪酬状况考虑部分调薪或全面调薪,由公司择选有必要的薪资项目。
7.2 试用期满:新进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转正后依其所套的职等职务调整薪资。
7.3 迁调调薪。
7.3.1 晋等:由原职等晋等为新职等时,依据新职等调整薪资。
7.3.2 调职:由一般职、技术职、直接职迁调为主管职时,依新任职职等的相应工资起薪。
7.3.3 特别优秀的员工,可由部门主管申请,经直属主管审核,呈总经理核准后,依新任职职等的相应工资起薪。
7.4 降职调薪。
因工作需要或个人绩效考核,由高职等岗位调整为低职等岗位时,则按新职等岗位对应薪资标准计薪。
7.5 特殊调薪。
试用期内考核良好,可提前转正,经申请核准者,按转正后相应职等薪资计薪。
8. 薪资计算:
8.1 固定工资人员须刷卡、由总经办负责次月2日前统计完成上月出勤状况,经各部门主管审核后,予以公示。
8.2 计时人员由各单位主管审核考勤纪录,并于次月3日前提交总经办审对,再送交财务部计薪。
8.3 计算规定:
8.3.1 固定工资人员薪资=月实际出勤天*月固定工资/应出勤天。
8.3.2 计时工资人员薪资=月薪资标准+月固定工资/应出勤天*月实际出勤超时。
8.3.3 扣薪=(事假天数+病假天数+旷工天数*3)*月薪资标准(月固定工资)/应出勤天。
8.3.4 计算单位:以人民币为计算币,角为最小单位(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8.3.5 假期扣薪标准见《考勤管理办法》。
8.3.6 加班费计算:
依「加班管理规定」规定计算发放加班费。
9. 薪资发放:
9.1 薪资发放按月办理计发。
9.2 发薪日期为每月10日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为周六则提前或为周日则延后发放。
9.3 薪资计发时,应依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个人借支等其它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项目。
9.4 本人或家属因疾病、结婚、丧葬、不可抗阻灾害及其它情理之中的原因提出书面申请借款,经财务部核查,呈总经理核准后可借支,基本上不超过本人上月薪资的80%;如果借款额超出本人上月薪资2倍以上的,应由担保人签字担保,方可借支。
9.5 辞职、辞退、开除人员,工资于次月11日发放。
9.6 薪资发放七天内,员工对本人薪资项目有疑问提出意见或诉求时,由各部门主管统一收集至财务部查对,财务部据事实予以回复或更正。
9.7 本公司工资发放委托封浜信用社转存入个人账户(新进人员为现金)。
10. 其它:
对公司管理、技术有特别奉献者,由各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直属主管审核,呈总经理核准后,得予发放一次性奖金以资鼓励。
11. 薪资保密:
10.1 薪资属公司保密事项,所有员工不得相互探询和评论他人薪资。
10.2 各级主管、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必须妥善保管涉及薪资的有关文件资料,不准擅自泄露。
12. 本细则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13. 相关资料:
11.1 固定、计时人员核薪表
11.2 职务、薪资异动申请单
11.3 试用期薪资规定
11.4 职等职务表
11.5 薪幅表
11.6 考勤管理规定
11.7 加班管理规定
11.8 业务人员业绩工资规定
11.9 年度绩效奖金发放细则
11.10 绩效考核办法
试用期薪资规定
1. 依据《劳动法》试用期:1-3个月,试用薪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试用合格转正后纳入公司岗位工资制。试用期人员不享受公司任何福利及各项津贴,特殊人员可呈核免试用期。
2. 下列为公司各部门作业人员,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结束考评合格者,纳入公司各岗位职等工资范围。
部门
岗位
初高中
中专
大专
本科以上
丝印部门
机台
450.00
晒版
450.00
制片
450.00
库房
450.00
调墨
450.00
丝印品保
450.00
美工
600.00
700.00
800.00
丝印主管
面议
凹印部门
机台
600.00
装版
600.00
调墨
600.00
凹印品保
450.00
凹印主管
面议
后勤部
门卫
700.00
锅炉
700.00
食堂
600.00
机修电工
700.00
驾驶员
700.00
清洁工
700.00
后勤主管
面议
办公室
前台文员
600.00
700.00
800.00
业务内勤
600.00
700.00
800.00
初级会计
600.00
700.00
800.00
会计
800.00
1000.00
业务员
面议
生产主管
面议
财务主管
面议
总经办
面议
业务主管
面议
3. 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和参加工作不足三年以上学历的专业对口人员,试用期工资按实际出勤天计算,大专900元/月、本科1000元/月、硕士1500元/月、博士2000元/月,试用期结束经考评合格者纳入公司岗位工资制。
4. 大专以上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助理级职称的有二年(含)以上工作经验的或者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担任过大中型企业中层领导职务的人员:试用期工资(按实际出勤天计算)待遇:大专或助理职称:1200元/月,本科或中级职称:1500元/月,硕士或中级职称且曾任中层干部:2500元/月,博士及高级职称:3000元/月,试用期结束考评合格者纳入公司岗位工资制。
5. 对公司招聘,引进的特殊管理、技术等专业人员因职务安排、岗位不同及收入差异等原因,按级别不同可享受岗位特补工资,岗位特补工资由财务部以个案呈总经理并核准。
职等职务表
职等
管理职
一般职
技术职
直接人员
9
董事长
8
总经理
7
副总经理
顾问
6
经理、办公室主任
高级助理、高级专员
高级工程師、资深会计师、高级经济師
5
副经理
资深业务员、资深助理、业务员
工程師、会计师、高级技术员
4
组长
文秘、助理
助理工程師、资深技术员
3
副组长
会计员
技术员、机长、电工
2
司机、美工、文员、会计助理、仓管员
后备机长、技工、司炉工、工艺员、调墨员
作业员(品检、接纸、晒版)
1
清洁工、食堂人员、警卫
作业员(递纸、涂布、、收纸、晒版、装版)、劳务工、契约工、其他
薪幅表
职称∕职等
基本工资
主管加给
岗位工资
特殊工作津贴
Total
起薪
中值
顶薪
8
5,485
2,194
3,291
10,970
10,970
15,660
20,360
7
3,655
1,462
2,193
7,310
7,310
10,440
13,580
6
2,440
976
1,464
4,880
4,880
6,960
9,050
5
1,625
650
975
3,250
3,250
4,640
6,040
4
1,085
434
651
2,170
2,170
3,090
4,020
3
725
290
435
1,450
1,450
2,060
2,680
2
672
0
288
960
960
1,370
1,790
1
445
0
191
635
635
910
1,190
考勤管理规定
一. 本公司为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特制定本规定。本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在上下班时间内打卡:
1. 经总经理核准免予打卡者。
2. 因正常业务工作联系客户、银行、税务局、工商局等部门,经主管核准者。
3. 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4. 临时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主管核准者。
二. 员工在上班时间后打卡出勤者即为迟到。员工在案下班时间前,非公司业务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并依下列规定处理:
1. 迟到
(1) 超过上班时间三十分钟内打卡的为迟到;
(2) 超过上班时间三十分钟,而不足4小时的为旷工半天,并处罚款10元;超过4小时的为全天旷工,并处罚款20元;
(3) 除意外事故,由部门主管审核,经直属主管核准后以事假论处。
2. 早退
(1) 下班时间提前三十分钟内下班为早退;
(2) 下班时间超过三十分钟,而不足4小时的为旷工半天,并处罚款10元;超过4小时的为全天旷工,并处罚款20元;
3. 旷工
(1) 员工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脱岗、窜岗。 发现无故脱岗、窜岗,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20元,当月累计三次以旷工半天论处;
(2) 工作时间内未经准许外出者,以旷工1日论处;
(3)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或未获批准), 而擅自不出勤者,以旷工论处;
(4) 对连续旷工3天,予以自离;全年累计旷工10天者,予以除名。
三. 员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核准签注外,视同迟到论处。
四. 员工下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核准签注外,视为早退论处。
五.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予以惩处:
1. 委托他人代打出勤卡者,双方各记严重警告一次,并处罚款50元。。
2. 故意毁损感应卡者,赔偿感应卡工本费10元,并处罚款50元。
3. 忘打卡者,每一张忘打卡申请单罚款5元。
六. 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呈报总经理核准修正。
七. 本办法自张贴之日开始生效,原有规定中有与此相抵触的条文,以本规定为准。
加班管理规定
一. 目的
为使本公司员工之加班管理有所依据,特订定本规定。
二.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非部门主管级之员工之加班适用本规定。
三. 加班的意义
因工作上之需要或其它必要之情形下,虽非上班时间应照常处理工作即为加班。
加班分下列二种:
1. 平时加班:因工作需要在规定时间延长工作者。
2. 例假加班:因工作需要在例假日或国定節假日工作者。
四. 加班之指派
员工于例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借故推诿。
五. 计时加班
各部门其于工作上之需要而认为有加班之必要时,应于当日下班三十分钟前填妥<加班汇总表>,具体说明加班人员、工作内容等,呈单位主管(经理级以上)核准备查,但临时被指派加班未及办理加班手续者,应于次日上午补办。
六. 原则上干部及办公室人员加班以择期换休为主,经总经理特准者除外。
七. 加班费之核发
1. 月底各部门主管应如实审核当月计时人员加班实况,并查对资料,发现异常或手续不全者,应及时反映给相关部门,予以更正或改进。
2. 考勤部门应将各部门审核后的<加班汇总表>予以核对,审核、核对无误后交财务部门计算当月薪资。
3. 加班时间以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不满半小时者不予计算。【0.5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满15分钟,而小于45分钟,按0.5小时计算;满45分钟,而小于60分钟,按1小时计算;不满15分钟不计加班时间。】
4. 若于加班工作期间前往用膳或休息,于报支加班费时应扣除用膳或休息时间。
5. 加班费给付标准为:
A. 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延时加班,按工资的1.5倍计发;
B. 在正常休息日加班,按工资的2倍计发;
C. 在国定节假日加班,按工资的3倍计发;
八. 附则
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业务人员业绩工资规定
另文制订
员工年度绩效奖金计算发放细则(草案)
一、 目的
为肯定工作绩效及激励员工再创佳绩,以及本公司员工之年度绩效奖金发放有所遵循,特订定本细则。
二、 适用范围
结算日前在职之所有正式员工;外区非正式员工、临时人员等人员不适用。
三、 年终奖金(双薪)计算期间
年终奖金计算期间为当年度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未满一年者,依实际在职月份之比率计算(请长假超过15天,小于30天的,以1个月计算)。
四、 年度绩效奖金之计算
1. 绩效奖金金额=公司年营利金额×X%×70%
2. 个人年度绩效奖金=个人的点数×每点的金额
3. 个人的点数=个人的全薪×本职等的系数×年资系数×个人考绩系数
4. 职等的系数=该职等的人员平均工资÷一职等人员平均工资
5. 个人的全薪以12月份薪资为准
6. 每点的金额=(公司年赢利金额×X%×70%)÷所有人员的总点数
五、 发放限制
在奖金发放当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年度绩效奖金:
1. 已辞职、解雇、资遣者。
2. 停薪留职者。
六、 发放时间
年终奖金于农历春节前及五月份各发二分之一。
七、 本细则呈奉董事长核定后实施。
薪资保密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确保全体员工薪资之机密性及安全性,以落实本公司薪资保密政策,特订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
3. 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薪资」为:凡个人与公司间因雇佣或委任关系,而获得报酬。其报酬之金额及相关资料,如薪资、奖金及载有职等金额、资料之文件均属此类。
4. 内容
4.1 「薪资」接触原则:
4.1.1 因职务内容需要,生产部门以下统计人员,只能接触「薪资」的统计资料,不能接触财务部核算的「薪资」。
4.1.2 除人力资源单位人员及财务部薪资处理人员外,只有经总经理书面授权的,才能依据其职务内容或授权内容接触「薪资」。
4.2 「薪资」保密原则:
4.2.1 上述原因接触「薪资」的,应遵守下列保密原则:
① 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薪资」泄漏给他人知悉。
② 「薪资」作业应以机密方式处理,所有相关资料或文件之传递,应使用「密封袋」。非权责人员(收件人)不得擅自开启「密封袋」。
③ 个人薪资单或其相关文件,应以密封方式发送。
4.2.2 全体员工不得泄漏自己的薪资或探听同仁的薪资。
4.3 违反规定:
4.3.1 薪资保密系全体同仁的职责,凡未遵守上述4.2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如违反4.2.1之人员,其行为不论故意或过失所造成,均应予以行政处分。
4.3.2 本条上款所述「视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的原则如下:
① 违反4.2.1者,其故意行为:最重得予以免职处分,最轻不得低于记过处分。其过失行为:最重得予以免职处分,最轻不得低于小过处分。
② 违反4.2.2者,依据4.3.2.的规定,酌量减轻其行政处分。
4.4 薪资计发作业:
薪资计发作业由财务部负责办理,计发薪资时应以经总经理核准的工资单为依据,并应符合相关法令(劳动法/所得税法)的规定。
4.5 制订及解释
4.5.1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财务部统一解释,修改时亦同。
4.5.2 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即日生效。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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