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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项目部现场管理制度-最终版.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3401033 上传时间:2024-07-04 格式:DOC 页数:32 大小:20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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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现场管理制度(评审稿)西安荣华集团有限公司编制:集团工程管理部日期:2015年1月20日目 录1工程会议管理- 1 -2工程文件管理- 3 -3施工准备阶段的管理- 5 -4工程进度管理- 7 -5工程质量- 8 -6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管理- 11 -7现场临时水电使用管理- 14 -8工程材料(设备)管理- 15 -9工程测量管理- 16 -10工程试验管理- 17 -11工程总包、分包以及配合问题的管理- 18 -12竣工验收(建设单位验收)和移交规定- 19 -13现场监理工作的实施- 20 -相关附录- 22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22 -关于进一步深化

2、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通知- 23 -荣华集团工程管理策划书监理人员考核标准摘选- 28 -表8.3.11 建筑物施工放样、轴线投测和标高传递的允许偏差- 29 - 30 -本大纲旨在为统一和加强集团工程管控的规范化、制度化,提请各项目部以此大纲为基础,结合自身项目管理中行之有效的优秀经验,修正润色,使之更臻完美,形成集团层面管理制度,以期共同遵守执行,提升集团工程管控水平。1工程会议管理1.1 工程施工过程中主要会议: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周例会,各分项工作专题会议。每月最后一次例会合并为月例会。1.2 监理单位工地周例会要求1.2.1 会议时间:工地周例会时间由各项目部会同监理、施工(总包方)确定,

3、报集团工程管理部备案,专题会议临时确定。1.2.2参会人员要求:地点在总包施工现场会议室,工地例会由监理单位总监或建设单位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主持。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指定执行经理、专职安全工程师、安全员为必须参会人员,其他需参会人员由各项目部自行确定。例会主持单位无须每次通知传达开会时间和参会人员。专题会议另订开会时间和参会人员;其他会议要求与此类同。1.2.3首次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主要人员参与,会议对监理单位进行授权,并宣布建设单位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1.2.4会议准备:除初次例会外,参会人员必须携带上次会议记录,准备好本次会议需提出的

4、问题,准时参加。施工单位还需交付工作周报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由监理单位会后一个工作日内整理形成会议纪要。 工作周报内容包括:1、上周已完工作及存在问题和未完工作及原因;2、本周计划工程进展及需要建设单位、监理协调的工作;3、预计需要进场检验并需要复试的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4、需要进行的分部、分项验收;5、需要落实的设计技术变更、工程签证及分包单位配合工作;6、甲供材料、设备进场计划。1.2.5会议纪律:未经会议主持人许可不得迟到、早退、缺席或中途离场,周例会、专题例会等,无故迟到、早退者每人罚款200元/次(缺席500元)。没有工作周报的罚200元/次。迟到者对到会前所有会议内容无条件

5、确认,中途离场和早退者对离会后所有会议内容无条件确认,并处罚100元/次,缺席者对全部会议内容无条件确认。会议期间不得喧哗,不得私下议论。请将手提电话设置静音状态,必须接听电话时,应在不打断会议秩序的前提下,到会议室外接听。按会议主持人要求顺序发言。1.2.6对于会议纪要或其他经有关方面共同讨论形成的结论性文件,各参会单位在收到文件后应予以核对并签字确认,如有疑惑或异议,应于收文后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会议主持单位进行反馈。超过一个工作日未反馈者,视为默认。1.2.7 会议内容:检查上周各项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提出进度滞后的解决措施;审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重要

6、事项;调整并拟订新的进度计划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协调各单位、各专业间的关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工作效率。会后形成监理例会纪要,发送给与会各方。1.3 工地其他专题会议参照监理工地周例会相关规定执行。2工程文件管理2.1 工程日常文件管理规定2.1.1 除非紧急情况发生,业务活动往返文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每份均应为原件,并有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或项目章。紧急情况下建设单位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对参建单位的口头指令也应在事后24小时内办理书面确认。请各参建单位务必注意文件收发签字。2.1.2为方便文件收发,施工单位必须书面指定文件收发人,并保持与建设单位项目部及监理单位的联系,主

7、动索取有关文件,以保证文件及时收发。2.1.3 对于建设单位项目部及监理单位所发文件,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否则,会将其视为严重违约事件,并将进行3000-10000的经济处罚;若对建设单位项目部及监理单位所发文件内容持有异议,可在收文后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项目部及监理单位提出报告或工作联系函,超过一个工作日未反馈意见者视为默认。2.1.4 所有拟上报建设单位项目部的文件应首先上报监理单位并通过监理单位办理(紧急情况除外)。最终建设单位项目部审核完毕发放的资料通过监理单位统一下发,例如各种签证、计划、通知等。对于拒不执行者罚款200-2000元。2.1.5 为方便文件查阅

8、及存档,施工单位应对所有上报文件按类别统一编号。文件编号采用建设单位方文件编号规则编制。(由各子分公司或项目部自行设定)。2.2 技术资料的形成和归档:项目所属各相关部门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把收集、整理、提供工程技术档案的工作纳入各项管理工作之中,列入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和岗位责任制中,并加以考核。当资料不能符合归档要求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建设单位项目部和档案室有权拒绝接受。工程技术资料归档的基本范围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归档要求如下:凡需归档文件材料应由项目所属各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专业技术人员按当地城建档案馆的要求统一编制、整理。工程技术资料的归档时间:工程施工过程中工

9、程技术资料的收集、编制、整理、报审应与现场施工进度同步,得到确认签字的各种资料原件交建设单位项目部存档两份。待工程结束施工单位负责配合建设单位将符合当地城建档案馆规定的竣工资料进行移交和办理备案手续。施工单位应按监理单位或相关单位要求收集、整理、编写档案资料,如不按时提交的罚款1000-2000元/次。2.3 工程档案资料移交要求、内容、档案预验收,按照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管理整编规定及指南并结合当地档案馆的要求进行整编。3施工准备阶段的管理3.1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后,七日内到建设单位项目部领取施工蓝图或其它设计文件(蓝图份数按合同约定),并按照合同要求的进场日期与现场监理单位联

10、系进场事宜。3.2 场地移交。由建设单位项目部组织监理及施工单位办理场地移交记录表,对施工现场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及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办理移交。3.3 场地移交后3天内,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提供项目部组织架构及现场管理人员一览表,包括各专业责任人的职称证、特殊专业人员上岗证及联系方式,包括上级领导、组织的联系方式。3.4施工单位进场后三日内指定专职内业人员一名,负责现场有关工程资料的收发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签名样式以及现场管理人员。3.5施工单位资格审查。在开工前 7 日以施工单位资格报审表的形式将有关资质资料经单位盖章确认后送监理审核,无单位印章的相关资质资料将视为无效。3.6施工单

11、位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经项目总监审核后报建设单位项目部审核,符合要求后批准开工。3.7图纸会审。熟悉施工图纸,作好图纸会审前的准备工作。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按照熟图初审内部预审的流程进行会审,图纸会审由监理主持,会后施工单位负责起草图纸会审纪要,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部设计单位的顺序送各参审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名盖章,签章齐全后由建设单位项目部内业人员发送各参审单位。3.8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图纸会审后7天内施工单位应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及自审工作,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单

12、位审核后交建设单位项目部。经建设单位项目部审核同意后报集团工程管理部备案,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将作为重要的施工依据,若审查不合格,将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修改直至合格。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包括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平面布置图、机械设备配备情况一览表、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各主要分部分项施工措施等。4工程进度管理4.1总承包单位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的时间:在合同签定后7日内向监理人及建设单位提供可指导施工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各专项方案、计划同样一式四份应在该项施工实施前14日向监理及建设单位报送审批。总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上述文件后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并上

13、报建设单位,经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执行。每月25日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本月工程进度完成情况的报告以及下月施工计划(或工作月报)。施工单位进场须向监理提交工程的总进度计划、月计划,以及分部分项和各控制点的控制计划,如未按要求提交的罚款5000-10000元。建设单位或监理以书面形式或会议上确定的“节点”工期,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完成的,按合同约定处罚或处以1000-2000元/天罚款。总进度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4.2 进度控制要求:在施工单位工程进度不能满足要求时,为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含节点工期),监理工程师将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实际工程进度滞后程度以监理工程师通知

14、单的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增加人力、财力、物力;修改施工方案,调整施工方法,对施工机具,工作时间等方面进行调整,以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施工单位在收到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后若无异议,应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若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向监理和建设单位项目部衔接、处理。周计划、月计划、总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各控制点进度未按计划完成而滞后的,又无正当理由被监理书面确认,除承担合同约定应承担的损失以外,按照每一项拖延一天,罚款1000-10000元,罚款金额累计计算。4.3 工程暂停与复工:施工过程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隐患及质量缺陷,通报两次不按要求整改的,监理单位应与建设单位项目部沟

15、通后对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暂停令,施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及质量缺陷,并采取有力措施后报送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由监理审核批准后继续施工,停工工期不顺延。4.4 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合同节点工期延误时,监理工程师按施工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处罚结论形成书面文件,报建设单位项目部审核后下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5工程质量5.1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系列验收规范及相关的施工规范、规程等进行施工、编制施工方案。5.2质量控制要求:监理工程师采取平行检查、抽查、巡检、旁站的形式,根据相关规范、标准以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相关要求对工程

16、质量进行检查,对工程施工中的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施工单位应认真对待。整改完成后,应有书面整改回复单,并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部复查。若未按时整改,拖延整改的罚款1000-3000元/天,罚款累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不合格所造成的返工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未按施工图纸要求施工的,自监理单位整改通知书发出 2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费用自行承担。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自检,不符合要求的必须拆除重建。5.3在隐蔽工程进行施工隐蔽之前施工单位应先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验收资料,并通知监理单位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项目部

17、现场专业工程师进行隐蔽验收,验收合格报请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签字确认,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或检查不合格就擅自隐蔽或进行下道工序的,每次罚款3000-5000元,并在限期内无条件返工,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罚款1000元。5.4在混凝土浇筑之前须填写砼工程浇灌令及上报相关附件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签字批准后,才能进行混凝土的浇筑,否则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项目部保留处置权。5.5每一检验批工序完成后进行分项工程检查,填写质量评定表。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归档。各工序“三检”制度不健全、三检人员配备不完善,或虽有三检制度和三检人员,但不尽职尽责、

18、玩忽职守,该检查未检查的,每次处罚500-1000元/次。5.6各分部及单位工程完成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提交监理部审核。5.7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在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14天,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项目部专业工程师要全面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属建质【2009】87号文规定的专项方案,必须按规定编制和组织专家论证其方案安全性、可行性,并经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以后方可实施。5.8 施工样板确认程序:5.8.1施工样板确认程序要求:砌筑和装饰工程开工之前均需做施工样板,施工单位在做样板之前,首先要提交做样板的地点、时间和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项目部

19、审批;审批后,监理根据施工图(含修改图)的要求、规范、合同及已确认的施工方案进行旁站观察并记录做样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案;样板制作完后,由建设单位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召集三方专业人员对施工样板进行确认。对样板进行使用功能效果和维保方面的确认或提供书面改进意见,建设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同时请设计人员。此过程可能经过几次反复,以最终几方确认的样板签认施工样板确认单,建设、监理各方留存影像资料备查。施工单位照相或录像后存档。确认样板后施工单位方能大面积施工,否则,监理及建设单位可以要求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5.8.2样板确认的内容:确认施工图的工程内容。原则上,装修阶段的每个分项(如:标准

20、装修户型及各洞口定位、外墙干挂花岗石、玻璃幕墙、楼地面和楼梯间排砖、铝合金或塑钢门窗安装、栏杆安装、入户门、吊顶、机电各专业电气、管道安装等)在大面积展开施工之前,都需要先做施工样板。确认设备在建筑物摆放位置。确认施工精度或检查标准。确认施工工艺及施工措施。5.8.3样板材料的确认:各施工单位应在现场建立样品“样板室”以便对施工阶段采用的材料封样与进场前提供产品进行比对,实施比对监控管理。5.9在施工过程中,如施工单位认为施工图需进行变更,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上报工程设计变更申请单,经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项目部核实确需变更,由施工单位办理工程设计变更申请单。经监理、建设单位、设计签字盖章后生效,

21、由建设单位项目部发送各相关单位后实施。5.10每项检验批验收时,施工单位资料报送齐全后 ,4小时内监理完成验收工作,如不能按时完成罚款200-500元/次。5.11质量验收时针对以下情况,视问题大小和事故的严重程度给予处罚,标明罚款的按罚款数量,未标明罚款的按200-2000元/项次。5.11.1未抽排积水就进行混凝土浇灌的;5.11.2土方回填不分层夯实;5.11.3砼保护层厚度达不到要求和砼表面出现蜂窝、麻面、露筋、狗洞及胀模等,出现严重质量缺陷及其它质量问题的按300-3000元/次处罚,未经监理及建设单位同意擅自修复的按600-6000元/次处罚;5.11.4钢筋制作、安装整改后不符合

22、要求的;5.11.5分部及竣工验收时,楼、地面裂缝及墙面开裂漏水;5.11.6防水工程不符合要求;5.11.7轴线、层高不符合要求;5.11.8门窗工程不按节点作法施工的;5.11.9不注意成品保护,损坏成品的;5.11.10抹灰空鼓、线条不直;5.11.11现场使用与设计或封样不同的材料,蓄意掩饰、隐瞒质量问题者每次罚款5000-10000元。5.11.12硬景施工色差过大、线条与图纸差别较大,齐缝、错缝感观较差、平面积水、整体感观较差的罚款200-2000元/处。5.12蓄意影响阻饶建设单位、监理正常检查验收工作和不按监理通知单期限整改的每次罚款1000-3000元。5.13施工单位现场管

23、理人员不能有效的组织现场施工管理工作,不能与建设单位或监理配合,建设、监理有权建议撤换该管理人员。5.14监理部下发暂停施工指令期间,强行施工的,管理人员每次罚款20000-50000元,并约谈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5.15现场如发生打架、斗殴或其他影响正常管理或施工的行为及事件,每次处罚5000-10000元/次。6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管理6.1本工程现场安全管理授权监理单位全权负责,请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现场监理工程师的管理,认真完成监理工程师所发出的指令。6.2现场安全按照国家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实施。要求施工单位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各

24、项安全管理规定。否则将导致不同额度的处罚,罚金由施工单位缴纳。6.3现场文明施工按照陕建发【2010】105号文评分标准的要求实施。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环境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事先告示。在行人、车辆通过的地方施工,应当对沟、井、坎、洞进行有效覆盖并设置醒目标志。建筑垃圾和渣土应堆放在指定地点,做到日产日清。装载建筑材料、垃圾或渣土的运输机械,应采取防止尘土飞扬、洒落或流溢的有效措施。建筑垃圾、废旧材料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垃圾堆放,不在规定时间内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500元,罚款金额累加。施工现场应根

25、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冲洗设施,冲洗污水应进行沉淀处理。现场的主要机械设备、脚手架、密封式安全网与围挡、模具、施工临时道路、各种管线、施工材料制品堆场及仓库、土方及建筑垃圾堆放区、变配电间、消火箱、警卫室、现场的办公、生产和生活临时设施等的布置,均应符合施工平面图的要求。不按照规定的位置布置,不按监理限定的期限进行整改,以每处为单位罚款50010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500元,罚款金额累加。6.4每周由建设单位督促,监理单位定期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按规定评分记录备案,发现安全隐患责令立即整改,每处处罚500-1000/次。6.5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

26、人员均要求佩戴工作牌、胸卡并填写真实姓名、单位、职务或工种。6.6.1.现场内的雨污水排放,包括基坑、地下室及施工现场地表面、厕所卫生间、沉淀池(化粪池)等,不按时清理排放,每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罚款100元,罚款金额累加。6.6.2.按照有关规定,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不符合要求,开关无盖、配电箱无箱门,无防雨措施的 ,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300-6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每一项或每一条,罚款300元,罚款金额累加。6.6.3.施工现场的临时施工用电方案须经监理部批准后,方可规范施工。现场内的临时施工线路敷设,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力电缆埋地敷设,架空或挂墙须按规范

27、敷设,接入设备或配电箱的电线电缆要规整 ,否则按照电缆数或不规整处,罚款300-6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每根或每处,罚款300元,罚款金额累加。6.6.4.在施工现场穿拖鞋或凉鞋的工人,每人次罚款100元,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200元,罚款金额累加。6.6.5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罚款金额累加。 6.6.6“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合格,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300-6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罚款300元,罚款金额累加。造成高空坠物的每次罚款500-1000元,如造成安全事故的另行处理。6.6.7安全通道不合格、无安全通道标志、安全通道无照

28、明、照明设施无人维护者,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300-600元,每拖一天整改的罚款300元,罚款金额累加。 6.6.8施工现场应在规定的位置设置消防器材,未在规定的位置上设置或消防器材数量不足的,以每一项或每一处为单位,罚款300-6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罚款300元,罚款金额累加。6.6.9施工现场在禁烟区抽烟,施工现场发现便溺,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失效过期,不按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以每人每次为单位,罚款1002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金额累加。6.6.10脚手架未按批准的方案进行搭设的,安全通道搭设不规范的,罚款2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罚款200元,罚款

29、金额累加。6.6.11现场施工机械设备(如:打桩机、电焊机、电锯、钢筋加工机械等)无防护罩或未设置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牌,以每一台为单位,罚款300-6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每一台罚款300元,罚款金额累加。6.6.12.施工现场严禁酗酒、赌博、聚众滋事、打架斗殴,每发生一次罚款1000-20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6.6.13各分包单位(或劳务公司)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干涉建设单位、监理的正常工作,以致威胁建设单位、监理有关管理人员,每发生一次由其上级承包单位承担罚金10000元,并对其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直至撤职处理。6.6.14. 施工单位应规范劳务用工,建立施工人

30、员花名册,按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工资,编制工资发放记录。如出现劳务人员因工资拖欠问题所引起的上访、闹事事件,每次处罚1000-10000元。6.6.15.现场食堂应建立管理制度及卫生责任制,每发现一次卫生情况脏乱差处罚200-500元/次。6.6.16.现场办公场所应适度绿化并养护到位,若发现绿化由养护不到的一次300-600元/次。6.6.17现场卫生间应保持干净整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及责任制,每发现一次卫生情况脏乱差处罚200-500元/次。6.7现场有关集团形象的施工按照荣华集团项目施工现场形象执行手册相关规定执行。7现场临时水电使用管理7.1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31、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中有关规定。每违反其中一项规定者处罚1000-10000元。7.2现场水电管理制度:7.2.1施工单位施工和生活用水、用电必须按国家规范和现场情况向建设单位报送临时用水、用电方案,方案经过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安装,建设单位指定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加挂水表、电表计量,同时作好底数记录;不得擅自接驳,一经发现将按本“制度”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水表及电表必须经过强检。施工用电负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负荷不足部分施工单位内部协调。7.2.2施工单位必须派专职维修人员对管道线路进行维护保养,如发现漏水或水表、电表损坏,建设单位项目部及监理单位将有权做出罚款、并

32、作增加当月用水、用电量处理。发现表坏,应及时告知建设单位并限时移交,更换计量用表时要通知建设单位做好记录。7.2.3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水电管理人员每月固定时间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对水表、电表进行抄表和分摊;按相关规定缴纳水电费。各施工分包单位用水、用电,均应经建设单位项目部同意。 8工程材料(设备)管理8.1施工单位有对所使用材料、设备(含甲供材料、设备)进行质量检查的责任,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监理书面报告,并通知建设单位项目部。因此所产生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对于每一批进场的材料(设备),施工单位必须在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监督下联合验收,所有材料设备进场前须向监理提交计划,并报相关质保资料,材料进

33、场提前一天通知监理,进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监理检验、及送检(进场24小时内)或由此影响正常施工使用的,除按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外罚款1000-3000元。材料设备经检验不合格的,按规定时间退场(要求时间内),退场时未通知监理见证的,每次罚款500-1000元。对于材料进场不严格把关的、材料来源不明、资料与实物不符的,对于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材料物品设备使用的,每次罚款1000-5000元。对于应抽检复试的材料经监理见证取样送检或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送检的试验报告最迟在检测部门发出4小时内报监理、建设单位,每拖延整改一天罚款300元。8.2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应书面通知进场材料的时间、品牌及相关的注

34、意事项,监理及建设单位项目部相关人员按时到场参加验收,严禁未经监理、建设单位项目部专业工程师验收的材料用于工程施工,材料、半成品等质保资料不全、未经送检或报审验收就擅自使用的,每次罚款500-1000元。如材料经检验不合格,出现质量缺陷的,无条件拆除并清退出场,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500元。各种材料物资进场必须建立严格的物资进场台帐,充分反应所进购材料的相关信息,经监理、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根据需要随时查询。8.3 工程需要使用的商品混凝土,施工单位需在进行混凝土浇筑前1天以书面供货通知单告知商砼站,并将商砼站提交的相应混凝土配合比及水泥、砂、石、外加剂检验报告报送监理单位作为存档资料。施工

35、单位必须将商砼供应单位的相关资质材料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核确认。8.4材料进场未按要求进行台帐记录、确认的,每发现一次处罚3001000元。以上各项罚款金额累计计算。9工程测量管理9.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向监理部提供测量仪器(钢卷尺、水准仪、经纬仪或全站仪)、台称等有效期内的检定校准证书复印件,填报监测设备验收记录,理经监审批后方可使用。9.2工程开工前应进行基准点检测和保护,应填写建筑物(构筑物)定位(放线)测量记录;并妥善做好建筑中线或轴线桩的准确测设和长期稳定的保留工作。9.3建设单位应确保提供正确的控制点,放样前,施工单位应对建筑物施工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点进行检核(见工程测量规范GB5

36、0026-2007中8.3.8条),在土方开挖前应根据经复核无误的坐标点、水准点,进行准确放线,自检合格后上报工程定位测量及复核报验申请表,通知监理单位进行现场复查,同时保留施工单位测量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示意图作为资料保存。9.4在单位工程施工前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测量方案,待审批后按方案实施。9.5对于独基和筏基工程在土方开挖后应进行基础复核,填写基础验槽报验表经确认后进行下一道工序。9.6土方开挖完成经过人工清基后,必须经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复核标高及各部尺寸,组织相关单位并报经质监站验槽,签字认可后才能进行基础垫层的浇筑。9.7基础垫层完成,必须经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复核轴线,并及时填写建

37、筑物轴线测放线检查记录表,经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才能进行上部结构的施工。9.8施工过程中进行轴线测放和垂直度观测,应填写:建筑物轴线测放线检查记录表,单位工程垂直度观测记录表,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各施工层放样、轴线竖向投测、标高竖向传递偏差均需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内(见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中表8.3.11)。9.9按照设计及合同约定进行施工过程中的沉降观测,同时作好观测记录。填写:单位工程沉降观测记录 注:以上表格必须在相关工作完成后4小时内提交给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部专业工程师签字认可,否则视为无效施工资料。10工程试验管理10.1施工单位对进场的商品混凝土必须进行跟

38、踪检查,并对已浇筑的混凝土质量负责。混凝土罐车进场后,检查送货单内容(混凝土标号、浇筑部位、坍落度、出站时间、到场时间、是否加外加剂等)与现场拟浇筑混凝土的标号、强度等级等是否相符,同时进行坍落度的测试,做好混凝土试块及标识,并做好浇筑记录。对于已经离析等不合格的混凝土不能进场使用,同时立即报告监理、建设单位项目部。10.2混凝土浇筑完成后,进行混凝土的定期养护,并做好记录。10.3施工过程中的混凝土、砌筑砂浆必须按国家规范和施工需要取样制作试块并进行标准养护,待达到龄期后,送满足资质要求的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的实验室进行见证检验,并填写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单。10.4施工单位在收到试(

39、检)验报告单后,立即将实验结果报告监理单位,并送建设单位项目部留存。10.5施工单位及其取样、送检人员必须确保提供的检测试样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见证人员必须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过程进行见证,且必须确保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的真实性。(见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中3.0.4及3.0.6)10.6凡需送检的原材和焊件,现场取样时必须要在监理和建设单位项目部的监督下进行,不得私自取样,必须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严禁在现场外制取(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中5.4.1),样品的抽取方法按规定进行。具体进场复验材料见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

40、10附录A,所有送检的材料,必须待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由此而发生的质量、经济责任均由施工方承担。施工过程中需要检测试验的项目见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中表4.2.210.7 其它材料见证取样参照以上程序。11工程总包、分包以及配合问题的管理11.1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各分包单位(含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进度、质量等提出要求并进行管理,由于分包方责任出现进度滞后或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媒体的曝光或政府等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给建设单位形象和声誉等造成损失的,除了分包单位承担相应经济及相关法律责任处罚,总承包单位承担相应连带责任。按事件严重

41、程度分别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的罚金。11.2分包单位必须遵守总承包单位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对总承包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有异议的可请求监理或建设单位项目部协调。分包单位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安全事故,除接受有关部门处罚外,每发生一次对分包单位进行罚款:一般事故:100-300元;轻伤事故:1000-3000元;重伤事故:3000-5000元;死亡事故:50000-100000元。11.3分包单位必须按总承包单位要求组织施工,如进度、质量、安全等,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质量、进度提出明确要求和监督管理。分包单位不能按要求组织施工,如进度、安全

42、等,对分包单位罚款500-1000元。并限期整改或更换队伍的处理。11.4总承包单位提出的事故隐患或其他问题,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整改,否则,每延期一天,对分包单位罚款100010000元。11.5 施工时分包单位必须做到工完场清,若未做到的,总承包单位可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如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时有上述情况的可从严处罚。处罚由项目部、子(分)公司自行制定。施工时分包单位未做到工完场清的,按每次或每处200-500元进行处罚,如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时有上列情况存在的将受到加倍处罚。12竣工验收(建设单位验收)和移交规定12.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12.1.1施工单位须在初步验收前配合建设单位

43、项目部内业人员整理装订完整的竣工资料,通过监理及建设单位项目部的审核,施工单位方可提交竣工验收申请。12.1.2施工单位应于竣工验收前15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收到申请后组织初步验收,住宅部分按陕西省住宅建筑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分户验收,初验提出的整改要求待整改全部完成并经初验小组(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勘察、物业公司)核定后,监理在3天内批复施工单位工程复验申请。施工单位负责邀请质监部门到场参加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按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并提交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12.1.3施工单位应在通过竣工验收后15日内撤出全部生产及生活区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

44、材料(收尾工程所需的除外)。12.1.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建设单位项目部提交下列资料(部分手续由建设单位配合办理)12.1.4.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12.1.4.2经市规划、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消防、人防、节能、防雷、电梯、环保、气象、安全生产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办理的专项竣工验收手续; 12.1.4.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应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2.2小业主、物业接收验收:小业主接收后发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必须在5天内修复完成,对于渗漏、墙面裂缝、混凝土质量缺陷罚款500-1000元/次。12.3完工手续:施工单位完成现场实体移交及

45、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移交后,提交完工申请,经建设单位项目部及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由建设单位项目部出具完工通知单,工程质保期从完工通知单明确的签发之次日起算。13现场监理工作的实施13.1项目监理部应遵守合同约定,公平公正的行驶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监理规划大纲”、“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去实施和履行监理职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擅自离岗、缺岗将视其情节严重与否给予200-100元/次处罚,严重违规操作将按违约处理。13.2 项目监理部应遵守荣华集团对监理单位的管理。13.3 项目监理部进场之后应向建设单位项目部上报总监任命书、总监资格证、注册证书复印件、总监代表授权手续、配

46、备的人员数量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部人员岗位职责等资格证书及组织机构。13.4 项目监理部在质量管理中应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认真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材料进场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如发现在材料进场验收及见证取样中伙同施工单位弄虚作假则处罚500-2000元/次。按照监理规范对重要分项工程进行旁站及平行检验,未旁站或旁站时间不够的罚款500元/次。对隐蔽工程要符合规范要求并保存好验收资料,监理日志应每天记录现场情况,监理工程通知单及监理工程师回复单要闭合,每月月底向建设单位项目部上报监理月报。13.5 项目监理部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涉及安全的专项施工方

47、案应符合报批程序。13.6 工程监理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配备满足项目监理机构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器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签署意见。(见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中4.3.2及6.2.4)13.7建设单位项目部每月对项目监理部进行一次检查,具体检查考核表见荣华集团工程管理策划书第33、34页。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现场代表:(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年 月 日相关附录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组织修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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