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入党条件及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党校初级班讨论稿 中国共产党是由千百万党员组成的、为着一个共同的目标而奋斗的政治组织。中国共产党员是党的事业的主体,是党组织的细胞,党员的素质以及党员队伍的状况直接关系到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了保证党的事业的健康发展,必须提高党员的素质。因此把好入党条件这个关口,是关系到党的建设全局的重要问题。 想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个先进的组织,必须具备申请入党的条件。党的十七大新修订了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
2、党。” 18岁意味着一个人开始步入成熟,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年龄是一个必要的限制因素。中国人口众多,有多种多样的社会分工与角色,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广纳社会各界的优秀人才,不断为组织注入新鲜的血液,从而保持党的先进性与活力。 党的最高纲领是实现共产主义,共产主义是最美好的、最理想的社会制度。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大方向已经确定,社会要向前发展,每个人都应该立足当下,放眼未来。中国共产党员更要承认党的纲领,并在工作中通过自身的努力推动社会的进步,进而实现党的最高纲领。 积极为党工作是指党员有义务承担党组织分配的工
3、作,并尽心尽力的完成,这是愿意加入党组织的实际行动。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主要包括党的群众工作和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例如:参加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工作,参加党内教育工作,参加联系群众的工作以及对人民群众的宣传工作,参加发展党员的工作,参加各种群众团体的工作以及社会工作等等。党组织要根据具体情况,给每个党员适当分配工作,并进行检查和指导。每一名党员都应当自觉接受并努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只有这样党的工作才能够落实,党的决议才能够执行,党的事业才能够成功。 申请入党的人还必须“愿意按期交纳党费”,这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体现。党员按时交纳党费不仅在经济上资助党
4、,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组织观念,锻炼自己的党性。党章规定,如果一个党员无故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明白了入党的条件,还应该了解党的权利和义务,以更好的成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 马克思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把义务和权利对立起来或割裂开来,要求只享有权利,不尽义务,或是只要党员尽义务而无视党员权利的做法都是错误的。有的人误认为只尽义务不享权利是党性强的表现,其实,党员如果不享受应有的权利,也就难以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例如,党员有执行党的决议的义务
5、,如果受到阻挠,他不行使向党揭发检举的权利,那他执行党的决议的义务也不会取得效果。同样,如果党员只享有权利不肯履行义务,那么他在事实上也会失掉自己的权利。例如:党员有被选举权,假如某个党员不履行应尽的义务,成为了不符合条件的所谓“特殊”党员,就会丧失同志们对他的信任,他虽然还享有被选举权但谁也不会选他。因此,党员要想很好的履行义务,就必须正确的行使权利;同时党员要想充分享有自己的权利,也必须忠诚的履行党员的义务。 正如洛克所说:“没有义务的地方就没有权利,没有权利的地方义务也得不到很好的履行。”权利和义务相辅相成,是每位中国共产党员必须牢记在心的,并在日常工作中享有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这样党内才会更和谐,社会才会更和谐! 了解入党条件是一名党员必备的知识储备,正确处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一名党员必备的能力。这节党课教给了我如何正确认识并处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它将指导我今后的学习和工作,引导我成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