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 建筑消防设施及电气消防安全委托检测合 同 书工程名称: 委托单位: 检测单位: 建筑消防设施及电气消防安全委托检测合同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检测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云南省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管理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 。(请填写序号)消防设施(系统)及电气消防安全竣工后检测:(1)消防给水灭火系统; (2)消火栓系统(3)消防电源;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5)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6)机械防排烟系统;(7)防火卷帘、防火门系统; (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9)水喷雾灭火系统; (10)气体灭火系统;(11)泡沫灭火系统
2、; (1 2)灭火器;(13)电气设施。1、甲方在乙方开始检测前负责给乙方提供需检测消防设施的有关竣工图纸资料(内容详见:委托本公司检测所需资料名称),并负责受检系统设施情况介绍。2、甲方负责检测现场各部门的协调。3、甲方负责提供检测所需水、电和其它必要条件。4、乙方进入甲方现场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5、乙方依据设计图纸及有关消防技术规范和法规规定的标准对受检“系统”进行检测。6、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后根据甲方需求安排时间进行检测,检测完毕后,对于合格的系统,由乙方向甲方出具检测报告 ,对于不合格系统,待修复后甲方通知乙方复检。7、统计数量由甲方确认,如现场检测数量超过统计数量10以上的
3、,乙方不予以出具检测评价报告。8、合同款建筑消防设施及电气消防安全检测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9、合同款支付方式: (1)检测完毕后,如一次性检测合格,乙方出具检测报告前,甲方须付清合同款,方可领取检测报告。 (2)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合同款的50,即人民币大写: (¥ .00元)检测完毕后,乙方出具检测报告时,甲方支付尾款。(3)其它方式 10、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1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12、本工程消防监督部门 。甲方: 乙方:负责人: 负责人:经办人: 经办人: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