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3 年镇海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年镇海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幼儿园)教师公告教师公告 根据甬人社发2023180 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贯彻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办法的意见、镇政办202357 号关于印发宁波市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办法的告知和镇教2023131 号镇海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实行细则的文献精神,经区教育局研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编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招聘岗位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 82 个岗位,其中:幼儿园教师 15 人:幼教 12 人,体育 3 人(男性)小学教师 41 人:语文 24 人,
2、数学 7 人,音乐 2 人,体育 4 人,科学 2 人,信息技术 2 人(女性1 人、男性 1 人)初中教师 14 人:语文 1 人,数学 3 人,英语 4 人,历史与社会 1 人,音乐 1 人,体育 1 人(男性),科学 1 人,信息技术 2 人(女性 1 人、男性 1 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 2 人:体育 1 人(男性),特殊教育 1 人 职高专业课教师 10 人:机械 2 人(男性),汽车服务 1 人,电子电工(强电)1 人(男性),旅游服务与管理 1 人,电子商务 2 人,物流服务与管理 1 人,电大政治教育 1 人,社区教育管理 1 人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二、招聘条件及对象(一)基本条
3、件(需同时具有下列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3.具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4.具有同报考学科相对口的专业并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儿园体育教师岗位的专业规定可认为体育类专业或学前教育类专业)。其中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放宽到 2023 年 6 月 30 日。非师范类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规定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届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再聘用上岗。5.年龄 30 周岁以下(1984 年
4、 2 月 1 日以后出生),镇海区户籍的或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 35周岁以下(1979 年 2 月 1 日以后出生)。报考职高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具有在企事业 2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需提供证明材料,工作经历时间截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止,其中在校学生学习、挂职等不计算工作经历时间)的年龄放宽到 35 周岁以下(1979 年 2 月 1 日以后出生)。6.身体健康。(二)招聘对象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镇海区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2023 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2)北师大、华东师大、华
5、中师大、东北师大、西南师大、陕西师大及浙师大第一批次录取的本市生源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或上述学校第一批次录取毕业综合成绩在校 40%以内(需学校证明)的本省生源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3)其它师范院校毕业综合成绩在校30%以内(需学校证明)的本市生源全日制本科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或本省生源的全日制本科应届师范类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4)应届全日制教育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或本科为师范类的硕士研究生,或北大、清华、复旦、浙大第一批次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5)镇海区户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事业编制人员(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历届生学
6、历放宽至学前教育类专科毕业),户籍以 2023 年 2 月 1 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6)宁波市户籍的在宁波市内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一学年及以上(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现仍在岗(需单位证明)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事业编制人员(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历届生学历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类专科毕业)。2.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特殊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限户籍)。3.报考职高专业课教师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报考电大政治教育、社区教育管理的规定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三、招聘办法及环节
7、三、招聘办法及环节(一)报名与资格核查 1.报名时间:2023 年 2 月 20 日2 月 22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4:30)2.报名地点:宁波市镇海区龙赛体育中心(镇海区招宝山街道福龙路 35 号)3.报名提供材料:2023 年镇海区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可从网上下载填写)2023 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普通话等级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 2 张(其中 1 张请事先粘贴在报名表上)。历届生须提供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户口
8、簿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单位证明或聘用协议),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 2 张(其中 1 张请事先粘贴在报名表上)。4.缴纳考试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合202312 号)规定,收取笔试考务费 40 元,家庭贫困生凭证明可免去考务费。5.资格核查: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经核查,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报名资格;经核查,岗位报名通过人数少于招聘人数 3 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6.领取准考证。2 月 27 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考务费发票到镇海区教育局组人科领取准考证(可代领,但需
9、提供身份证及考务费发票),区教育局地址:镇海区城河西路 82 号。(二)考试形式与录用方法 1.考试形式(1)笔试:笔试内容重要涉及教育基础知识(涉及宏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基本理论,教育理念和课程意识、社会时政等);教材教法、教学设计(涉及对教学基本规律的把握、对教学片断的辨析等);学科专业知识(涉及所报考相应层次学科教学内容、高等师范教育相应学科内容及教材教法等)。笔试总分为 100 分。笔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规定参与考试。(2)面试:重要涉及编写教案、讲课、综合素质考察,测试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有关知识以及口头
10、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内容。幼儿园及中小学音体美、信息技术学科、职高专业课各学科综合素质考察为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总分为 100 分。面试项目及分值比例:幼儿园幼教学科教案撰写:讲课:专业技能(声乐、舞蹈、美术)=15:40:45 幼儿园、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学科教案撰写:讲课:专业技能=20:40:40 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其他学科、职高电大政治教育和社区教育管理学科教案撰写:讲课:综合素质=20:60:20 职高其他专业课教案撰写:讲课:专业技能=20:40:40 笔试、面试由镇海区教育局、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
11、同组织实行。2.录用方法(1)先笔试后面试 笔试后,按学科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 60 分以上,则 60 分为笔试合格成绩;若笔试成绩平均分在 60 分以下的,则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成绩。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招聘人数少于 10 人、10 人及以上的学科,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按招聘人数的 1:3、1:2 的比例拟定参与面试人员。局限性倍数的按实际人数拟定,并列的同时入围面试。面试名单及时间地点在镇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并电话告知进入面试考生。(2)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都为 100 分,分别按 40%、6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局限性 60 分者直接予以淘
12、汰。(3)体检 根据各学科招聘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拟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并列,则增长客观题笔试测试后拟定。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行办法(试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期间、地点参与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在镇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并电话告知入围体检的考生。(4)考察 考察对象在体检合格者中拟定。重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政审材料,作为考察依据。(5)拟定录用人选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定拟录用人员,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拟录用人员核准
13、手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同时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经公示 7 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录用人员与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派遣后,于 8 月份办理事业录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算不具有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四、其他事项四、其他事项 1.拟录用人员正式报到前,其档案资料必须接受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如发现个人档案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凡属农村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期满时,解除聘用协议。2.如体检、考察过
14、程中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是否在报考该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递补由区教育局讨论决定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但自拟录用人员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予递补。3.录用人员 8 月上旬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实行人事代理制,档案委托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管理。4.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协议。如见习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或两年内(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5.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镇海区教育局、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本次招聘征询电话 镇海区教育局:86281190,86298096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6290194 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受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投诉举报电话:12388 附件:1.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规定.doc 2.报名登记表.doc 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 年 2 月 11 日 更多教师信息更多教师信息贴心资讯尽在贴心资讯尽在中公浙江教师考试网中公浙江教师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