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有限公司员工手册
目 录
第一章 公司欢迎词、组织架构、简介、品质政策、承诺、经营理念、经常方针、公司精神
及目的。
第二章 聘用制度
第三章 服务手册
第四章 考勤制度
第五章 薪资制度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七章 出差管理办法
第八章 安全卫生制度
第九章 出入厂区管理办法
第十章 宿舍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 餐厅管理制度
第十二章 制服管理制度
第十三章 员工礼仪制度
备 注
1. 本手册属内部资料,请注意妥善保存。
2. 如若不慎遗失,请及时向人资部申报,补领并补交相应的工本费。
3. 员工在离职时,请将此手册积极交还人资部,否则经济处罚50元。
4. 本手册应根据劳动法及公司规定作对的理解,对本手册内容,如有不甚详尽或有使员工感到疑惑之处,请随时向
人资部征询,以保证理解无误。
5. 本手册如需修正,公司将向员工提供最新修正本,并回收旧手册以防混淆。
第一章
您好!
非常欢迎您成为我们公司的员工,您是公司通过精挑细选的最佳人选,希望您在此后的工作中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早日熟悉自己部门的业务,尽快进入工作角色,成为一名真正的XX人。
XX有限公司
XX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省略)
公司简介
经营方针
对内:使员工在舒适安全同时学习的下工作,并实现自我价值。
对外:扩大市场占有率,让XX在业界独大。
经营理念
品质第一,客户至上;技术及设备领先同级产业,使XX成为中国的标杆公司。
公司精神
诚信务实、学习进取、团结一致、共创未来。
品质政策
卓越的品质是公司的信念与坚持。
品质承诺
本公司制定之品质体系,将无条件地应用于公司品质管理的所有环节,保证制造过程和产品品质的稳定。
品质目的
产品合格率不低于98%
第二章 聘用规定
1、基本政策
本公司员工在被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职位或补空缺职位时,本公司将在也许情况下一方面考虑已聘用的员工,然后再向外招聘;工作表现是本公司晋升员工的最重要依据。
2、入职手续
应聘者通过公司笔试、面试、背景审查和体格检查,并经确认合格后,可被公司聘为正式员工。
3、试用期
新员工被录用后,一律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时间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公司将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限度进行考核。试用期薪资执行公司制度标准;试用期届满,经公司考核合格后,可转为正式员工,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予以辞退。正式员工薪资待遇按公司工资制度执行。
4、聘用的终止
试用期满以后,公司或员工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协议,但应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告知。试用期为一个星期,若员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构成开除条件的,公司可不必提前告知员工与其解除双方的劳动协议。
5、劳动协议
新员工在入职一个星期内,公司与其签订试用批准书和保密协议书,转正后签订劳动协议。员工应严格执行。
6、离职手续
凡离职者,必须先填写离职申请书。员工离职应按公司的规定移交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经核准离职且办妥移交手续,方可正式离职。未办离职手续自行离职者,属自动弃置解决,工资不发,如给公司导致损失,公司视情形追究责任,担保人负连带责任。
7、业绩考评
公司推行严格的绩效考评制度。实行年终考核和年中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或提薪的重要依据。
8、员工的发展
在职培训
为提高每个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公司鼓励每个员工参与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培训课程,并建立培训记录。这些记录将作为对员工的工作能力评估的一部分。
公司在安排员工接受公司出资的培训时,可根据劳动协议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等事项。
公司的政策和惯例是尽也许地从公司内部提拔晋升最具资格的员工,接替空缺并承担更大的责任。
9、工作规范
行为准则
l 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保守业务秘密;
l 爱惜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l 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
l 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工作态度
l 员工应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
l 热爱本职工作,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负全责;
l 员工之间应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不得互相拆台或搬弄事非;
l 对本职工作应争取时效,不迟延,不积压;
l 待人接物态度谦和,以争取公司同仁与客户的合作;
工作纪律
l 按规定期间上下班,不得无端迟到、早退;
l 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三章 服务手册
1、 公司名称:
中文:
英文:
2、 公司注册资本:
3、 公司经营范围:
4、 公司组织机构:如附表
5、 公司地址:
6、 遵守事项:
6.1 本公司员工应忠于职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遵守纪律,规章命令及一切管理制度;
6.2 本公司员工应诚恳相处,互相尊重,公私分明,合力达成公司经营目的;
6.3 本公司对于主管人员指派担任工作有绝对服从,对分派之工作有切实完毕之义务,如有合法意见以口头或书面陈述之,如未经采纳,则应竭诚接受,不得争执;
6.4 本公司员工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不得对外使用本公司名义;
6.5 员工不得运用职务关系图谋私利,且非经公司核准不得在外兼任公司以外之工作;
6.6 员工对于公物应尽爱惜之责任,不得故意浪费、损毁、变换或私用,如有遗失损坏,除非不可抗拒之因素外,无论是故意或因过失所致,均应负补偿之责;
6.7 员工未经部门主管核准,不得擅离职守,工作时间内不得任意外出,不得在工作时间中会客,或以电话谈论私事,会客应指定会客场合为之;
6.8 员工非经许可,不得擅自引领外人,进入工作场合或办公室观测生产过程、机件、食品或有关之书帐簿册;
6.9 公司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公司往来之厂商或雇客,借用款项或收受赠与索取回扣;
6.10 新进员工需上交一寸近期免冠相片8张、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影印件,其它应备的证件(如:指定医院健康证明,担保书等);
6.11 凡经公司录用之员工,试用期满后经核决主管评核,决定给予辞退或转正。试用期三个月,可按实际表现予以延长,但最多不超过半年;
6.12 员工离开公司,须提前三十日提交(辞职申请),移交公司所有的资料,财物,经公司认可后,方可离开;
6.13 试用期间之试用员工,如欲离职,须提前七日提交(辞职申请),并输相关手续,方可离开;
6.14 各级员工均应遵守公司所有规章制度,服从上级的指示与监督;
6.15 非因办理公司公务,不得擅用公司名义。不得在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不得以自己或别人名义经营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之事业,或投资前述事业;
6.16 不得为与在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之公司、商号或个人之受雇人、受任人,承担人或顾问;
6.17 不得泄漏公司的技术资料和其它规定保密的资料;
6.18 薪资为公司机密,不得泄漏或告知别人。若经查证属实,公司有权予以解雇(辞退或开除),并追究活动责任;
6.19 不得任意翻阅不属于自己掌管的文献、帐簿、电函等,并不得示之于人;
6.20 不得在工作场合喧哗、吵闹、妨碍别人工作;
6.21 不得在工作场合聚众闹事、酗酒、赌博、煽动怠工、罢工、破坏工作秩序;
6.22 不得在禁烟的工作场合内吸烟;
6.23 不得浪费、毁坏、挪用、侵占、盗窃公司财物;
6.24 尊重同事,不得对同事进行恶意袭击、欺侮、诽谤或施加暴力;
6.25 除规定的休息日及因公出差或因故请假外,均应按规定期间工作,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6.26 每日出勤、退勤应亲自到指定地点打卡,不得托人、代人打卡,不得伪造出勤记录;
6.27 不得伪造、借用别人的工作证或将工作证借给别人以蒙混入厂;
6.28 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影响本职工作;
6.29 遵守工作方法、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陌生规程,按规定期间完毕工作任务。
7. 员工考勤管理
7.1 出入厂区管理
7.2 员工上、下班应穿着制服,佩挂工作证。到、退勤须打卡;上、下午及晚上上、下班均需打卡;
7.3 员工因公外出,应填写(公出单),经部级主管核准后方可外出。携带物品,需填写(物品放行单),经部级主管核准后方可;
7.4 员工进出厂区,在特殊情况下,公司可检查所携带物品;
7.5 员工每日正常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为四十四小时;
7.6 员工应依公司规定之到勤时间准时到勤;
7.7 员工于到勤时间开始后到班者以迟到论到班后未请假或未经批准,于下班时间终了前离开工作者以早退论;超过1小时以内以1小时为计均作旷工论并依旷工之数列入记录;
7.8 员工确依规定期间上、下班但忘掉打卡,应向人资部领取(异常签到表)填妥后经部级主管在出勤卡上签字证明后,作为迟到论。否则算旷工。如因公务未打卡,应由人资部根据公出单销案,免作迟到或旷工;
7.9 员工为配合生产须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者为加班,加班分类:平日加班、例假日加班、国定假日加班;
7.10 加班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不满半小时的不作计算;
7.11 加班之地点以公司内为限;加班之起始时间以公司现行作息制度为准;
7.12 员工因工作需要被指派加班的,如因故不能加班,须经课级(含)以上主管批准,无端不加班的,和予以警告之处分;
7.13 员工加班,须由直属主管指派并于下午4:00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级(含)以上主管核准后送交警卫室,方可实行。在休息时间又无加班申请单欲进入工作区者,不得打加班卡,必须在警卫室登记后方可进入,隔日各部门负责人应将填妥实际实际加班时数之加班单于上午10时送交人资课作业。否则,加班时数不予计算;
7.14 员工加班领取加班费的,平日加班费按每小时基本工作额的150%结算,休息日加班费每小时基本工资额的200%结算,法定假日加班费按每小时基本工资额的300%结算。
8. 员工请假制度
8.1 员工除公休假日外,其余工作日,如无法到厂工作均须请假;
8.2 员工请假须事先填写(请假卡),提供有关证件并物色别人代理其工作,按核决权限呈请核准。公伤假、病假、丧假未及事前请假者,可于次日补办请假手续,提供有关证明。但应于当天上班二小时内报告直属主管,于下班前办妥请假手续送交人资部备案;
8.3 未办请假手续而擅离职守者,假期已届满仍未销假上班者或有虚伪情事者,作旷工论;
8.4 婚假、产假、丧假以日为计算单位,其余视实际所需时间按半小时计算,未满半小时者按半小时计算。
9. 奖惩制度
9.1 员工之奖励分为四种:
9.1.1 嘉奖
9.1.2 记功
9.1.3 记大功
9.1.4 资金或晋级
9.2 员工在同一年度内获嘉奖三次的作记功一次论;记功三次的作记大或一次论;
9.3 员工之处罚分六种:
9.3.1 警告
9.3.2 记过
9.3.3 记大过
9.3.4 经济处罚
9.3.5 降级降
9.3.6 辞退或开除
10.4 员工在同一年度内被警告三次的作记过一次论;记过三次的作记大过一次论;
10.5 员工违反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所得经济处罚均划入员工福利金中,一次罚金不得超过当月薪资总额的20%。
11. 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11.1 各级员工均应遵守公司各段管理作业办法,谨慎履行工作职责;
11.2 工作前须妥善计划作业程序,检查机器设备和使用,然后开始工作;
11.3 员工应保持工作场合整洁,工作期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11.4 员工应妥善整理自己的工作场合,爱惜机器设备和其它公司设施,自觉维护生产秩序;
11.5 员工不得携带危险物品、违禁物品、食物、饮料及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工作场合;
11.6 工作中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得已需要暂离开时,应向主管报告;
11.7 员工依工作性质配备各式保护器具;
11.8 员工应遵守工作现场安全陌生事宜,服从管理,严禁擅自作业以保证安全;
11.9 原材料、产成品及基本物品必须依指定位置储放整齐,不得混乱;
11.10 非专业作业区人员,未经主管核示,严禁进入;
11.11 特殊机械、设备工作,由主管指定专业人员操作,严禁操作员之头、手伸入机台内,以免导致人员、设备重大伤害。
12. 本规则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行,修订时亦同。
第三章 考勤制度
1.目的:
为使职工之作息、请假、休假及加班等有所基本规范、特订立本制度。
2.合用对象:
所有在职职工。
3.工作时间:
3.1职工除例假日外,均须遵照规定出勤时间上班,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八小时,每周工作总数以不超过四十四小时为原则。各班别作息起讫时间如下:
日班
上班起讫时间
08:00~17:00
第一次休息
10:00~10:10
第二次休息(用餐)
12:00~13:00
第三次休息
15:00~15:10
备注:1.日班07:55(不含)之后打卡视为迟到。
2.日班07:50~08:05为晨操及重要事项宣达时间。
3.所有人员上班应穿制服,配挂工作证。
3.2公司得因季节、业务及个人任务需要调整出勤及作勤,由公司另行安排休息时间,或依规定发给加班费。
3.3停工补办:
凡经政府单位预知为停水、停电或其别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导致停工,甲方得安排厂休日补办,不视为加班。
4. 打卡:
4.1职工天天上、下班,除台籍人员或经理级人员免刷卡外,其余均应亲自至指定地点刷卡,按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各刷卡一次,晚上需要加班的,则再刷卡。
4.2若因迟到、早退而不刷卡或遗忘刷卡者,无论其为故意或无意,均视为未刷卡。未刷卡者,须呈部门主管签证,始以出勤论,但仍以未打卡计。未打卡又未呈主管签证者,以旷工论。
4.3如因打卡钟失灵或因上下班时未能找到出勤卡,的确无法打卡者,可由当班警卫签证后,否则以旷工论。
5. 迟到、早退:
职工均须按规定期间上下班,依规定出勤时间开始后至8:10(含)内到班者为迟到(日班),到班后未请假或未经批准于下班时间终了前离开工作岗位者为早退。超过上述时间到班者或早退但未请假者,其缺勤时间(1小时以内以1小时为计)均作旷工论,并依旷工之数列入记录。
6. 未打卡:
职工的确准时上、下班但忘掉打卡者,应向人资部领取(异常签到表)填写完毕后经部门主管签字证明后,作为迟到论,否则应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课级主管证明并不办理请假手续者,作为旷工论。如系因公务未打卡,由人资课依照公出单销案,免作迟到或旷工论。
7. 外出:
职工除厂外(含)以上主管及台籍干部外,其余人员因公事外出,应填写(外出申请单),经厂长核准后方可外出。(公出单)经门卫注记实际出入厂时间并签字后,于次日上午前送人资课载入出勤记录。没有(公出单)欲外出者均应打卡。司机凭(派车申请单)或(公出单)外出,否则仍应打卡始可外出。
8. 请假:
8.1职工除公休假日外,其余工作日,如无法到厂工作者,均须请假。
8.2职工请假须于事前填写(请假卡)提供有关证件并特色别人代理其工作,按第五项核决权限呈请核准。公伤假、病假、丧假未及事前请假者,可于次日补办请假手续,提交有关证明,无证明者一律按事假论。但须于当天上班二小时之内报告直属主管,于下班前办妥请假手续送交人资部备案。不在规定期限补假者,以旷工论。
8.3未办请假手续而擅离职守或假期已届满仍未销假上班者或有虚伪情事者,均作旷工论。
8.4请假除婚假、产假、丧假至少以日为单位计算外,其余均视实际所需时间按小时计算,未满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
8.5请假卡遗失或毁损者,当年度所请之假别及日数,一律以人资课所记录这资料为依据。
8.6本公司员工所有的请假单,均由人资部门统一集中保管,欲请假的员工需至人资部门领取,请假经核准手续完毕后送还人资部门登记备案生效,如未能将请假单交还人资部者,请假期间一律以旷工论。
8.7请假核决权限。
9. 假别:
职工之假别如下:
9.1公假:依照政府法令应给公假者,凭有效证件办理,工资照发。
事假:因事必须亲自解决,但必须事先核准,否则以旷工论,任职满一年者,全年合计不得超过十四天,年终到职者按比例核给,主管审核,无须证明,事假不支薪,不包含例假日及法定假日。
9.2病假:员工生病,必需治疗或休假者。任职满一年,未住院者全年合计不得超过20天,住院者全年合计不得超过半年。医疗期满未愈者,依规定辞退。需提供区级以上医师开的诊断证明书,一日以下者,主管认为有必要提供证明时,不得拒绝。除全勤奖金依规定扣减外,其余工资折半发给。不包含例假日及法定假日。
9.3婚假:须一次请假,包含例假日及法定节日。工资照发。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为晚婚,晚婚10天,早婚3天。需提供结婚证明,请假期间工资及全勤奖金照发。
9.4丧假:丧假可分次申请,但应于亲属丧亡30日内请毕。不含假日,法定节日,本丧地点为远地点,酌给路程假。需提供讣文或户口本。请假期间工资及全勤奖金照发。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之父母、配偶之养父母、配偶之继父母、配偶、子女丧亡,可请假7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同胞兄弟姐妹丧亡,可请假3天。配偶之祖父母、外祖父母、配遇之同胞兄弟姐妹丧亡,可请假1天。
9.5公(工)伤假:因执行勤务受伤(涉及上下班)但依有关法令审查核则为解决依据。需提供医生诊断书,异常事件报告书,保险公司鉴定报告。请假期间工资及全勤奖金照发。核准假期视情况而定,最长一年为限,包含例假及法定节日。期满未能销假者,得依相关规定办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并终止劳动协议。
9.6产假:本人怀孕及分娩(怀孕七个月以上)可请三个月产假,涉及产前假15天。包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增长产假7天。包含例假日及法定节假日。需一次申请,提供出生证明。请假期间除全勤奖金依规定扣减外,其余基本工资照发。
9.7流产假:同病假论。
9.8公假、事假、病假、公(工)伤假依小时为计算单位外,其他假依日为计算单位。
9.9计算全年可请之事、病假日数均由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请假日数超过规定者以旷工论。
9.10本公司员工请公假、公(工)伤假、婚假、产假、不管星期假日或法定节日均计入请假期内。
9.11本公司所有工作均实行职务代理人制度,在办理请假手续前要先将自身工作转交由职务代理人解决,以避免工作因请假而无法连续,影响公司整体运作。故请假单上除注明请假类别、事由外尚需职务代理人签字。
9.12请假核决权限:一天之内,课级主管签核;一天以上,厂长签核。(职工七天以上需总经理签核)
10. 下列政府规定应放假的节日均属于给薪假日,如适逢星期假日外,应顺延补假:
放假节日
放假天数
元旦(元月一日)
1
农历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
劳动节(五月一日、二日、三日)
3
国庆日(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3
妇女节(三月八日)
0.5
政府临时指定之假日
依政府规定
11. 加班:
11.1职工因配合生产须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者为加班,本公司员工加班,必须填具加班申请单,经核准后方可,否则,不予采计。非上班时间进入工作者不得刷卡,可在警卫室登记后进入。
11.1.1平日加班: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延长之工作时间。
11.1.2例假日加班:在休息日(例:周六、周日)之工作时间。
11.1.3国定假日加班:在国定假日(例:五一劳动节)之工作时间。
11.2 加班限制
11.2.1课长级(含)以上主管因职务加给已包含了加班费,所以加班一律无加班费。但因工作需要加班时,必须按规定打卡,并填写加班时数以便留作以后调休。年终对未调休完的加班时数予以取消。
11.2.2厂内外教育训练学习不支加班费。
11.2.3出差人员依出差办法支领差旅费,不得申报加班费。出差遇假日亦同。
11.2.4警卫、厨工及驾驶员因工作情形不同或另有规定,加班费另论。
11.2.5加班时数以不超过法定期数为原则。
11.3 加班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不满半小时之加班不列入计算。
11.4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须加班时,须由直属主管指派并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级(含)以上主管核准后实行之,同时于当天16:00前将加班申请单送交门卫室。次日10:00前填妥实际加班时数交人资部作业。
11.5 被指派加班的职工,如因故不能加班的,须经课级(含)以上主管批准,无端不加班的,得予警告外分。
11.6 职工加班,按(薪资管理办法)的规定费率核给加班费。
第五章 薪资制度
1.薪资的发放方式:
当月工资于次月15日发给一次,以存入银行帐户方式发放,新进员工自报道日起薪,离职工工自离职日起停薪,发放工资时间同在职人员。
2.薪资的计算:
1)计算时间
自每月一日起至月底为一个月。
2)加班费计算
加班必须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加班。无加班申请单,非上班时间进入工作区域人员,不得刷卡,可在警卫室登记后进入。厨工、警卫、花木工、清洁工每月休息四天,加班只计领加班费。
生产线组长、操作员等与生产相关的直接人员,加班只计领加班费,不得作调休。
办公室人员工作属任务制,平常需延时工作的,不得申请加班费。例假日及国定假日加班,只记录加班时数,留作日后调休,年终把未调休的加班时数以付加班费方式一次结清。(调休,必须在有时数的前提下方可。)
课长级(含)以上人员工作属责任制,不计加班费,也不作调休论。
加班费=基本工资/188×加班时数×加班系数
加班系数:平时加班=1.5班 例假加班=2 法定假日加班=3
3)请假、旷工扣薪计算
旷工扣薪金额=除全勤奖以外的所有工资项目/188×旷工时数×2
事假扣薪金额=除全勤奖以外的所有工资项目/188×事假时数
病假扣薪金额=除全勤奖以外的所有工资项目/188×病假时数×(1/2)〔20天以上者扣薪现事假论〕
4)全勤奖金扣款计算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次数设定为N。
当N=1时,全勤奖金×50%
当N=2时,全勤奖金×100%
当N=3时,全勤奖金+固薪总额×N%
旷工,一个月内有旷工记录者扣100%;
一个月内既有旷工又有迟到或早退:全勤奖金+固薪总额×N%
事假、病假,一个月内,两者合计两天以内(含)扣60%,三天以内(含)扣80%,三天以上扣100%。
月中到职的按比例发给,月中离职的无。
婚假、丧假及工伤假全勤奖金照发,产假请假期间全勤奖金按比例发给。
5)薪资扣缴项目
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电话费、伙食费、违反公司规定之罚金、损坏公物补偿金、欠款等等。
3.薪资的调整:
薪资规定:根其学历,工作职务按(新进人员薪资核定表)支给。
调薪时机:期满调薪、年度调薪、特别调薪、对表现特别突出人员且为公司作重大奉献经主管提报送人资课审核后呈总经理核准。
4.薪资管理基本规范:
1)薪资保密
薪资为公司机密,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告诉别人。若对薪资有疑问可通过主管向人资课及财务课查询。私自或公开讨论工资或泄漏工资一经查实作记过处分,情节严重作开除解决或追究法律责任。
2)各部门主管未经呈报核准前不得私自向员工承诺任何标准之外的工资。如因此公司蒙受损失或引起纠纷,该主管作记过处分。
第六章 奖惩制度
1.目的:
为使职工行为有所基本规范,激励优良事迹,惩戒不妥行为,特订立本办法。
2.合用对象:
所有在职职工
3.奖励的种类:
3.1职工之奖励分为下列四种:3.1.1嘉奖,3.1.2记功,3.1.3记大功,3.1.4奖金或晋级
3.2职工在同一年度内获嘉奖三次的作记功一次论,记功三次的作记大功一次论。
4.奖励项目:
4.1职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嘉奖):
4.1.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责、能为从业人员楷模者。
4.1.2领导有方,使业务推展有相称成效者。
4.1.3维护团队荣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者。
4.1.4参与救援工作,精神可嘉者。
4.1.5其他类似之行为者。
4.2职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记小功):
4.2.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推展或改革绩效者。
4.2.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毕,表现优异者。
4.2.3检举重大违规或损害公司权益事项者。
4.2.4参与灾变救援工作,积极积极,并处置得宜者。
4.2.5其他类似之行为者。
4.3职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记大功):
4.3.1对主力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采行后成效卓越者。
4.3.2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举发或防止,而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者。
4.3.3遇意外事件或灾变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或不顾自身危险,勇敢救护而保全人命及公物因而减少损害者。
4.3.4研究改善工程施工方法,提高产品品质,减少成本有显著功效者。
4.3.5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行确具显著成效者。〕
4.3.6其他类似之行为者。
4.4在同一年度内记大功一次(含)以上者,可酌予升级或发予奖金。
5.处罚的种类:
5.1职工的处罚区分为下列六种:5.1.1警告,5.1.2记过,5.1.3记大过,5.1.4经济处罚,5.1.5
降级降职,5.1.6辞退或开除
5.2职工在同一年度内被警告三次的,作为记过一次论,记过三次的,作为记大过一次论。
6.警告和经济处罚: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入的,应当给予警告,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 的经济处罚(第7条、8条亦同)。
6.1上班忘掉带工作证或工作时间不按规定佩挂工作证,半年内累计每被登记二次,即予警告一次处分;
6.2一年度内遗失工作证达二次的,自第二次(含第二次)起,每次申请补发均予警告一次处分,跨年度不累计;
6.3在工作场合赤足、赤膊、穿背心、穿拖鞋者;
6.4上下班不排队打卡或者插队打卡者;
6.5上班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规定以外之工作者;
6.6在禁吃东西场合吃东西者;
6.7破坏工作场合或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者,如乱丢纸屑、随地吐痰等;
6.8机械或工作环境欠整洁,经指正后而不加整理者;
6.9因疏忽导致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6.10涂写墙壁、机器设备或任意张贴文献,影响观瞻者;
6.11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6.12上班时间未经许可私自会客或接听私人电话者;
6.13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
6.14下班后在厂内大声喧哗者;
6.15违反其他规定,情节尚属轻微者。
7. 记过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记过:
7.1对上级交办任务,执行不力或解决不妥者;
7.2办事拖拉或积压文献,影响工作解决时效者;
7.3在上班时间喝酒者;
7.4在工作场合喧哗、吵闹、妨碍别人工作者;
7.5未经许可擅自带人入厂者;
7.6对同事恶意袭击、诬陷、作伪证、制造事端者;
7.7在工作时间偷闲睡觉、阅读书报、打毛衣或做其他私事者;
7.8遇故意外重大问题而隐瞒真相,不向上级报告者;
7.9违反上级指示,情节尚属轻微者;
7.10在非值班时间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工作场合者;
7.11言行失检、态度傲慢、经劝导仍不服从者;
7.12被指派加班、加点,借故推诿亦不输请假手续者;
7.13非机械故障或原料局限性因素,故意减少产量标准者;
7.14携带物品出入工厂拒绝守卫人员查询检查者;
7.15下班铃及休息铃未响前擅自停工者;
7.16有第六条各款行为之一,经被警告处分后仍不知悔改,并重犯错误者;
7.17违反其他规定(例如:宿舍、餐厅管理规章等),情节与上述记过事项相称者;
7.18有本条各款行为之一,如情节较轻,且事后尚知悔必诉,可减轻为警告处分。
8. 记大过: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记大过:
8.1上班时间擅离岗位,影响本职工作者;
8.2报告不实,蒙蔽上级者;
8.3违反工作方法严重影响生产或产品质量者;
8.4捏造不实记录、报表或口供蒙蔽上级者;
8.5投机取巧、隐瞒蒙蔽,牟取非份利益者;
8.6接受与职务有关的馈赠者;
8.7造谣生事、散播流言,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8.8运用公司设备作私人物件或委托别人制造者;
8.9拒绝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督导或者无理取闹者;
8.10破坏设备、工具或浪费原材料、能源,导致经济损失者;
8.11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或安全卫生规程,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
8.12工作时精神散漫,又故意不按规定期间完毕生产或工作任务者;
8.13故意怠工者;
8.14遗失经管的重要文献、机件或工具者;
8.15托人及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或擅自操作打卡钟者;
8.16未经许可擅自操作或使用不属自己经管的设备、仪器或技术性工具者;
8.17撕毁公司的公告、文献者;
8.18在禁烟区内吸烟者;
8.19未经许可,擅自进入管制区域(有〔非工作人员主线上入内〕的标示)者;
8.20有第七条各款行为之一,经记过处分仍不知悔改,且重犯错误者;
8.21违反其他规定(例如:宿舍、餐厅管理规章等),情节与上述记大过事项相称者;
8.22有本条各款行为之一,如情节较轻,且事后尚知悔改的,可减轻为记过处分。
9. 职工在同一年度内累计被记大过二次的,可予降级、降职、辞退或开除。
10. 辞退或开除: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辞退或开除:
10.1对上级领导及其家属或其他职工施加暴行或有重大欺侮之行为者;
10.2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拟定或被判劳动教养者;
10.3在厂内聚众闹事、酗酒、同事间争吵打架或煽动怠工、罢工、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者;
10.4运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名誉或经济损害者;
10.5侵占公款、公物者;
10.6故意泄漏公司技术上的或未经许可擅自翻阅、抄录、翻印公司机密图纸、资料等;
10.7故意破坏设备、工具、原材料、产品或其他公物者;
10.8在厂内聚赌或有重大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0.9伪造或盗用公司公章或者伪造公司文献者;
10.10在同年度内被记大过三次者;
10.11连续旷工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十天者;
10.12偷窃公司或别人财物者;
10.13在外非法经营活动者;
10.14伪造工作证或借用别人的工作证或将工作证借给别人蒙混入厂者;
10.15无合法理由拒绝领导的工作分派、调动者;
10.16有贪污、投机倒把、走私贩私、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违纪之行为者;
10.17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或安全卫生规程,以致发生重大事故者;
10.18有第8条各款行为之一,经记大过处分后,仍不知悔改,并重犯错误者;
10.19违反其他规定,情节与上述辞退或开除事项相称者;
10.20有本条各款行为之一,而情节较轻,且事后尚知悔改的,可呈报另行议处。
11. 奖惩案件的公告与提报:
11.1职工有任何情形符合奖惩规定期,应由直属主管提报,审核至厂长管后,送人资课会签,再呈总经理核决;
11.2职工之奖惩,所属主管未提报者,必要时得由有关单位或个人提报之;
11.3奖惩案件拟定后,应由人资课在布告栏公告之;
11.4开除职工,人资课应予记入本人人事档案,并于七日内报公司主管部门及被开除职工居住地的县(市),区劳动局备案。
12. 奖惩案件的执行:
12.1受奖励或被处罚的职工,应当按下列的标准加(减)发当月份的工资;
12.1.1记大功(大过)一次加(减)二百元;
12.1.2记功(过)一次加(减)六十元;
12.1.3嘉奖(警告)一次加(减)二十元。上述罚款一律转入职工福利金。若罚款金额超过个人每月总工资20%则以20%计。
12.2考绩内奖惩、请假增减分项:
A. 记大功(过)一次加(减)5分;
B. 记功(过)一次加(减)3分;
C. 嘉奖(警告)一次加(减)1分;
D. 事假中1分/天,病假加0.5分/天,旷职扣5分/天。
12.3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职工,应当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12.4对于滥用职权,运用处分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相应处分的职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出差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使本地员工的差旅费用报支有所依据特订立本办法。
2. 合用对象:
所有本地在职工工。(台籍人员在大陆及返台出差比照台湾敦威股份有限公司出差办法之“国内出差”办理。赴其他国家、地区比照台湾敦威股份有限公司出差办法之“国外出差”办理)。
3. 国内出差:
3.1出差类别:
3.1. 1长程出差
出差地在离固定工作地点一百二十公里以上,且需于出差地点住宿者视为长程出差。
3.1.2短程出差
单程在一百二十公里以内,或当天可以往返者视为短程出差。
3.2长程出差旅费支给: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及什支费等四种。支付标准为:
职务
长程出差交通工具
一级城市
二级城市
三级城市
什支费
住宿费
膳食费
住宿费
膳食费
住宿费
膳食费
厂长(含)以上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上限80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上限70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主管工程师级以上人员
1.火车:软席
2.轮船:二等舱
3.飞机:普通舱
4.其他工具:视需要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上限200
实报实销
上限60
实报实销
上限150
实报实销
上限50
实报实销
上限100
实报实销
上限30
实报实销
一般人员
1.火车:硬卧
2.轮船:二等舱
3.飞机:事先申请特准。
4.其他工具:
视需要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上限150
实报实销
上限40
实报实销
上限100
实报实销
上限30
实报实销
上限60
实报实销
上限20
实报实销
备 注
1. 除膳食费及市区公交车外,须检附凭证。
2. 结伴出差以两人同居一间为原则。跟随上级人员出差,得住宿同一旅馆之标准房,住宿费若超过出须事先报告。
3. 出差接受膳食招待者,该餐费用不得报支。住宿旅馆原则上由公司负责代订,以公司特约为原则,若不先代订则自行办理。
4. 出差住宿若不检查凭证,将依据本办法支付标准上限给予4折补贴个人。
5. 什支费以实报实销为原则,但须经厂长批准认可。
6. 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7. 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8. 膳、宿什费的支领标准,因特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一级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及其他直辖市。
二级城市:苏州、大连、潘阳、南京、汕头、厦门、珠海、海南岛各省(自治区)省会及有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之城市。
三级城市:除以上地区城市以外的城市。
3.2.1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1. 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2. 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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