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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贸易实务简答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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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出口贸易实务简答题绪论1、国际货物买卖的特点2、国际货物买卖业务的特点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内贸易合同的主要区别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5、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法律6、有关国际贸易惯例的约束力问题:7、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公约四个部分8、我国于1986年12月11日核准公约时所作的两项重要保留:9、1990年通则与1980年通则的区别有哪些?10、国际贸易惯例对国际贸易有哪些指导作用?11、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是什么?它对贸易实践有哪些指导作用?第一章 商品的名称和质量12、列明合同标的物的意义。13、列明商品名称的方法14、规定品名条款的注意事项15、商品质量在国际贸易中重

2、要性16、对进口商品质量的要求17、对出口商品质量的要求18、在对外贸易中,对出口商品品质有何要求?19、什么是品质增减价条款?有何种规定方法?20、表示品质的方法21、凭样品买卖的注意事项22、良好平均品质的其具体解释和确定办法:23、国际上两个常用的标准24、买卖合同中的品质条款的基本内容25、品质机动幅度(Quality Latitude) :26、品质机动幅度定义作用如何?27、规定品名条款时的注意事项 28、我国对于品质增减价条款有何种不同的规定方法?29、品质条款的内容有哪些?第二章 商品的数量 (PPT第二章)31、重量的计量单位32、数量条款基本内容33、公约关于商品数量的规定

3、34、订立数量条款应注意问题35、数量机动幅度是什么?它的规定方法有哪些?36、简述溢短装条款的计价方法。37、对于“约量”应如何掌握?38、什么叫溢短装条款?39、要正确掌握进口商品的成交数量,应考虑以下因素?第三章 商品的包装(PPT第二章)40、包装分类41、联合国制定标志运输标志的原因是什么?其作用有哪些?出口商品包装有哪几种?其各有何作用?42、简述进出口商品包装的重要性。43、出口商品销售包装的设计和制作应体现哪些要求?44、运输包装的作用45、运输包装种类46、运输包装的标志47、运输标志的三项基本内容:48、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制定的标准运输标志 的四要素:49、销售包装的作用

4、50、国际上通用的条码种类:51、包装条款的主要内容及其规定52、简述国际贸易中包装的重要性及约定包装条件的意义。53、在制作运输包装时,应有哪些要求?第四章 贸易术语54、简述贸易术语与买卖合同性质的关系。55、在选用贸易术语时应考虑的因素有哪些?56、贸易术语的特点有何不同?57、简述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的关系。58、什么是贸易术语的两重性?59、CIF条件下卖方的义务有哪些?60、在FOB条件下,关于船货衔接应注意哪些问题?61、CFR的变形有哪些?简述期产生的原因。62、通则中哪些贸易术语以装运港船舷作为划分风险的界限?其表现是什么?63、为什么说在CIF条件下,装运单据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5、?64、比较FOB和CFR条件下卖方承担义务的异同。65、简述FCA术语下风险转移的情况。66、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C组贸易术语有什么共性?67、比较CPT与CFR的异同点。68、通则和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中对FOB的解释有哪些不同?69、简述FCA术语下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义务。70、比较F组内各术语之间的异同。71、采用FAS术语时,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有哪些?72、简述EXW条件下买方义务。73、DES术语与CIF术语之间的区别是什么?74、使用DDP术语应注意哪些问题?75、比较DDU和DDP之间的异同。76、EXW条件下关于货物的包装和装运及出口手续应注意哪些问题?77、按FAS

6、条件成交,应注意哪些问题?78、简述DAF术语的含义。79、采用DDP术语时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有哪些?80、比较DES与DEQ之间异同点。81、INCOTERMS 2000与INCOTERMS 1990相比的实质性改变:82、INCOTERMS 2010与INCOTERMS 2000相比的主要变化:83、FOB:买卖双方的责任和义务84、CFR:买卖双方的责任和义务85、FOB、CFR、CIF的异同点86、FCA:买卖双方的责任和义务87、CPT:买卖双方的责任和义务88、CIP:买卖双方的责任和义务89、FOB、CFR、CIF与FCA、CPT、CIP的区分一览表90、与交货有关的其他

7、问题第五章 商品的价格91、计价方法92、选择使用何种货币计价或支付时考虑的因素:93、除了使用软/硬币以外,在外贸实践中减少外汇风险的方法。94、外贸实践中,FOB、CFR、CIF最为常用的原因:95、实际业务中,选用贸易术语时应掌握的原则:第六章 出口成本核算与佣金折扣96、出口货物的价格核算要点97、佣金和折扣的作用98、佣金和折扣的表示方法99、盈亏核算的指标主要有:100、采用非固定价格时应注意哪些问题?101、采用非固定价格时要选择的作价标准有几种?102、在实际业务中,使用固定价格时应注意哪些问题?103、采用非固定价格有哪些利弊?104、采用固定价格的优缺点有哪些?105、在采

8、用固定价格时,作价时间的确定方法有几种?106、出口成本价格与出口成交价格的区别是什么?107、我国出口商品的作价原则是什么?108、简述佣金与折扣的支付方法。109、简述“暗佣”及“暗扣”的含义。第三篇 货物的交付110、商品的装运条款的内容111、规定交货时间的方法112、装运港的具体的规定方式113、从出口方角度看选择装运地点应当考虑的因素:114、在买方派船接货(FOB)情况下,如何选择合适装运港?115、规定目的港(地)的方法:116、出口业务中,考虑是否能够接受买方提出的目的港/地应考虑:117、采用选择港应注意的问题:118、合同中规定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s

9、)的方法:119、国际贸易中的运输方式120、当代运输革命特点主要表现三方面:121、班轮运输可分为两种形式:122、定程租船与定期租船的不同之处:123、常见的班轮附加费:124、出口单证125、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126、国际铁路联运的范围:127、我国外贸铁路运输的两个组成部分:128、航空运输两个特点129、国际空运货物的运输方式130、公路运输特点:131、内河运输特点:132、集装箱应具备的条件:133、集装箱包箱费率的三种规定方法:134、构成国际多式联运的基本条件有5项:135、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期有哪些规定办法?136、运输的特点是什么?137、路供应港、澳地区货物是怎样办理的

10、?138、叫清洁提单?什么叫不清洁提单?为什么买方要求卖方提供清洁提单?139、班轮运输的计收标准有哪些?140、买卖合同中规定装运时间应注意哪些问题?141、为什么在买卖合同中要规定装运通知款?142、在选择进出口货物的运输方式时,应考虑哪些因素?143、什么叫记名提单?什么叫不记名提单?这两种提单的使用情况如何?144、采用定期租船时,船、租双方各有什么权利义务?145、什么叫备运提单?为什么买方一般不愿接受这种提单?146、关于过期提单的两种说法是什么?147、同一包装、同一票货物和同一提单内出现混装情况,班轮公司如何计收运费?第九章 货物运输保险148、保险的基本原则149、补偿原则的

11、具体表现:150、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的主要区别:151、我国海运货物保险险别与条款152、保险公司规定的除外责任:153、保险索赔154、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155、什么叫推定全损?构成推定全损有哪几种情况?156、基本险的除外责任有哪些?157、什么叫自然灾害?其包括哪些风险?158、什么叫实际全损?构成实际全损有哪几种情况?159、简述ICC(B)险与ICC(A)的除外责任的区别?160、简述航空运输险的承保责任范围。161、简述陆上运输货物保险的除外责任。162、简述陆运险的责任范围。163、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障的费用有哪些?其各自含义是什么?164、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

12、险条款的规定,平安险的责任范围是什么?165、简述战争险及罢工险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166、为什么要加保附加险。167、简述ICC(C)险具体承保风险的内容。168、本险的除外责任指什么?保险人对哪些损失不负责赔偿?169、什么叫特殊外来风险?其包括哪些风险?170、海运货物保险的一般附加险有哪些?171、根据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规定,ICC(B)险的承保风险有哪些?172、简述邮包险的保险责任范围。178、简述恶意损害险的承保风险。179、构成共同海损应具备哪些条件?180、货运保险在对外贸易中有何作用?第十章 票据181、国际贸易中的结算货币与计价货币有三种情况 182、票据的4

13、个特性(掌握具体含义)183、票据的种类184、汇票的必备内容185、实际业务中,汇票上还需列明付款日期、付款地点和出票地点等内容。如果没有记载相关内容的处理方式:186、汇票的3种抬头:187、票据转让与民法上一般债权转让的区别:189、特别背书方式下的法律效果190、拒付的表现形式 191、本票必须记载的事项192、本票与汇票的区别193、支票的必备内容194、支票与汇票、本票的区别(见教材)第十一章 汇付和托收195、汇付的使用场合196、跟单托收的种类197、跟单托收的一般业务程序198、托收有何特点?199、办理托收应注意问题200、国际保理(国际保付代理)Factoring特点20

14、1、国际保理(国际保付代理)Factoring的作用202、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障范围第十二章 信用证203、信用证的内容204、信用证性质和作用(好处和缺陷)205、信用证特点206、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207、信用证种类208、选择结算方式应考虑的因素209、分期付款与延期付款的区别210、什么是分期付款?其具体做法是什么?211、什么是延期付款,其具体做法是哪些?212、信用证支付条款213、简述假远期信用证与一般远期信用证和即期信用证的主要区别。214、信用证结算有何优越性?215、信用证开证时间的规定方法有哪些?第五篇 争议的预防和处理216、国际贸易争端七大原因217、国际贸易争端十

15、大焦点218、国际贸易争端六大态势219、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220、货物的检验221、检验内容222、检验的时间和地点223、我国的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基本任务224、检验证书的作用225、检验证书的缮制及注意事项226、索赔与理赔中的要点227、引起不可抗力的原因:228、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决定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的影响因素第七篇 进口贸易229、进口商品存在的问题230、进口商品中质量问题231、如何加强对进口商品的管理?绪论1、国际货物买卖的特点答:国际货物买卖与国内贸易同属商品交换的范畴,无实质差别。从理论上说,国内贸易是国际贸易的逻辑起点,国际贸易是国内贸易的自然延伸和发展。但

16、是,前者与后者相比,仍有其特点。(1)国际贸易属跨国交易,情况错综复杂。主要表现在:各国政治制度、法律体系不同,文化背景有差异,价值观念有别,贸易惯例和习惯做法千差万别等方面。(2)国际贸易受国际局势变化影响,具有不稳定性。(3)国际贸易面临的风险比较大。比较显著的有:信用风险、汇兑风险、运输风险、政治风险以及商业风险。(4)国际贸易线长面广,中间环节多。除双方当事人外,还涉及各种中间商、代理商以及为国际贸易服务的商检、仓储、运输、保险、金融、车站、港口、海关等部门。2、国际货物买卖业务的特点答:复杂性、风险性、法律性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内贸易合同的主要区别答:前者含有涉外因素,一般反映在

17、合同的主体、合同的客体、合同的内容(即权利和义务)上。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答:(1)合同的标的:包括货物名称、质量、数量、包装。(2)货物的价格:包括单价、总价、确定价格的方法、价格调整条款。(3)卖方的义务:如何交付货物、移交单据、转移货物所有权。(4)买方的义务:如何支付价款、支取货物。(5)争议的预防预处理:包括商检、索赔、不可抗力、仲裁等事项的规定。5、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法律答:(1)国内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在本国主权管辖范围内生效的法律。适用当事人选择的国家的法律,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2)国际贸易惯例。通常是由国际性的组织或商业团体制订的有关国际

18、贸易的成文的通则、准则和规则。(3)国际条约。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为确定彼此的政治、经济、贸易、文化、军事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而缔结的诸如公约、议定书等各种协议的总称。6、有关国际贸易惯例的约束力问题:答:(1)如果合同中做出了与惯例相反的约定,只要这些约定是合法的,就将得到有关国家法律的承认和保护;(2)如果合同明确表示采用某种惯例,则此惯例对双方有约束力;(3)当双方在合同中对某些问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尽管在合同中也未规定采用某些惯例,但事后双方又在该问题上发生争议而提交仲裁,各国法庭或仲裁机构往往会引用某些公认的或影响较大的惯例作为判决或仲裁案件的依据。(4)所以,国际贸易惯例只有在双

19、方当事人承认或在实践中采用时才对当事人有约束力。7、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公约四个部分答:适用范围和原则;合同的订立;货物销售;最后条款。8、我国于1986年12月11日核准公约时所作的两项重要保留:答:(1)关于公约适用范围的保留。我国不同意扩大公约的适用范围(即不同意公约第1条(1)款的(b)项)。认为公约对我国来说,仅适用于公约缔约国之间的有关当事人签订的贸易合同。(2)关于合同形式的保留。公约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没有提出任何特定要求,无论采取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均为有效。我国认为,订立、更改或终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即不同意公约第11条规定)。9、19

20、90年通则与1980年通则的区别有哪些?答 与1980年通则相比1990年通则发生了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1990年通则中删除了FOB/FOT和FOA,而增加了DDU(围完税交货),使所包含的贸易术语由原来的14种变成了13种。2)调整了部分贸易术语的国际代码。(3)将每种贸易术语项下买卖双方的义务均排列成相互对应的10项,且规定卖方可凭可了信息代替传统的纸单据。(4)将13种贸易术语按不同类别分为E,F,C,D四个组。10、国际贸易惯例对国际贸易有哪些指导作用?答(1)如果交易双方同意采用某项惯例来约束该交易,并在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时,该项约定惯例就具有强制性。这样做有助于避免

21、对贸易术语的不同解释而引起的争执。(2)如果交易双方在合同中既未排除,也未注明该合同适用某项惯例,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受理该争议案的司法和仲裁机构常引用某一国际贸易惯例进行判决或裁决。11、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是什么?它对贸易实践有哪些指导作用?答:(1)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惯例不是法律,它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制性,故买卖双方有权在合同中做出与某项惯例不符的规定,惯例的适用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的。(2)国际贸易惯例对贸易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这体现在:A如果交易双方同意采用某项惯例来约束该交易,并在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时,该项约定惯例就具有强制性。这样做有助于避免对贸易术语的不同解释而引

22、起的争执。B如果交易双方在合同中既未排除,也未注明该合同适用某项惯例,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受理该争议案的司法和仲裁机构常引用某一国际贸易惯例进行判决或裁决。第一章 商品的名称和质量12、列明合同标的物的意义。答:实践意义:国际贸易中,交易双方很少见到具体商品,一般只是凭借对拟买卖的商品作必要的描述来确定交易的标的。 法律意义:对交易的标的物的描述,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一项基本依据,它关系到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3、列明商品名称的方法答:(1)以其主要用途命名;(2)以其主要成分或原料命名;(3)以其外观造型命名(4)以名胜古迹、著名人物命名;(5)以制作工艺命名;(6)以其褒义词命名14、规

23、定品名条款的注意事项答:(1)必须做到内容明确、具体;(2)必须实事求是,切实反映商品的实际情况;(3)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用的名称;(4)恰当地选用合适的名称;(5)考虑其与运费的关系。15、商品质量在国际贸易中重要性答:(1)商品质量的优劣不仅关系到商品的使用效能,影响着商品售价的高低、销售数量和市场份额的增减,买卖双方经济利益的实现程度,而且还关系到商品信誉、企业信誉、国家形象和消费者的利益。(2)我国政府把“以质取胜”作为扩大出口和发展对外贸易的基本战略之一。16、对进口商品质量的要求答:(1)在进口贸易中,必须严格把好质量关;(2)选购进口商品时,还应考虑我国国内现实的消费水平。17、

24、对出口商品质量的要求答:(1)强化出口商品生产厂商或销售商的质量观念;(2)发展适销对路的商品出口;(3)建立行之有效的企业质量、环境管理体系;(4)实行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制度;(5)出口商品质量应符合进口国的有关法令规定和要求。18、在对外贸易中,对出口商品品质有何要求?答:针对不同市场和不同消费者的需求来确定出口商品的数量;不断更新换代和精益求精;适应进口国的有关法令规定和要求;适应国外自然条件、季节变化和销售方式。19、什么是品质增减价条款?有何种规定方法?答:在使用品质机动幅度条款时,为了体现按质论价的原则,可在合同中规定品质增减价条款。对机动幅度的品质差异,可根据交货时的实际品质,按

25、规定予以增价或减价;规定交货幅度的极限;对在机动幅度内,按低劣的程度,采用不同的折价方法。20、表示品质的方法答:(1)以实物表示。包括看货买卖和凭样品买卖。其中凭样品买卖中又分为凭卖方样品买卖、凭买方样品买卖和凭对等样品买卖。(2)以说明表示。以说明表示包括规格买卖、凭等级买卖、凭标准买卖、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凭商标或牌号买卖和凭产地名称买卖。(3)其他表示品质的方法。包括: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凭商标或品牌买卖和凭产地名称买卖。21、凭样品买卖的注意事项答:(1)卖方交货品质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凭卖方样品买卖时,留存一份“复样”;为避免由于样品本身原因而引起的贸易纠纷,必要时可使用“封样”。

26、(2)以样品表示品质的方法,只能酌情采用。(3)采用凭样成交而对品质无绝对把握时,应在合同条款中相应作出灵活的规定。22、良好平均品质的其具体解释和确定办法: 答:(1)指农产品的每个生产年度的中等货。 (2)指某一季度或某一装船年份在装运地发运的同一种商品的“平均品质”。23、国际上两个常用的标准答:(1)良好平均品质(Fair Average Quality,F.A.Q.):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指中等货而言。其具体解释和确定办法:1)指农产品的每个生产年度的中等货。2)指某一季度或某一装船年份在装运地发运的同一种商品的“平均品质”。(2)上好可销品质(Good Me

27、rchantable Quality,G.M.Q.):指卖方只须保证其交付的货物品质良好,适合商品销售,而在成交时无须以其他方式说明商品的具体品质。G.M.Q.标准通常适用于国际市场上的木材和冷冻鱼虾泪水产品的买卖。我国很少使用。24、买卖合同中的品质条款的基本内容答:一般要写明货物的名称和具体质量。由于表示质量的方法不同,合同中质量条款的内容也不尽相同。25、品质机动幅度(Quality Latitude) :答:(1)规定范围: 棉布,幅阔35/36吋。(2)规定极限:白糯米的碎粒最高为25%,杂质最多为0.2%,水分最高为15%。(3)规定上下差异:中国灰鸭绒,含绒量为90%,允许上下1

28、%。 26、品质机动幅度定义作用如何?答:数量条款是合同的重要条款之一,尽管卖方承担按合同规定数量交货的义务,但实际履行过程中,由于商品特性,生产条件,运输工具的承载能力以及包装方式的限制,卖方要作到严格按量交货确有一定困难。为了避免纠纷,应在合同中加订溢短装条款。27、规定品名条款时的注意事项 答:(1)对某些商品可规定一定的品质机动幅度;(2)正确运用各种表示品质的方法;(3)对一种商品同时采用多种表示品质的方法应谨慎。28、我国对于品质增减价条款有何种不同的规定方法?答:对机动幅度内的品质差异,可根据交货时的实际品质,按规定予以增价或减价。规定交货幅度的极限。在上述第二种规定方法的基础上

29、,对在机动幅度范围内,按低劣的程度,采用不同的扣价方法,以此限制卖方的交货品质。29、品质条款的内容有哪些?答:在买卖合同中,品质条款的内容有繁有简,一般视不同商品的不同表示品质的方法而定,包括商品的品名、规格、等级、品牌、标准以及交付货物的品质依据等。凭样品买卖时,应列明样品的编号、寄送日期,有时还要加列交货品质与样品“大致相符”或“完全相符”的说明等,凭标准买卖时,应表明标准名称及其版本年份。第二章 商品的数量 (PPT第二章)30、商品的数量条款的计量单位答:(1)按重量计量;(2) 按个数计量;(3) 按长度计量;(4) 按面积计量;(5)按体积计量;(6)按容积计量。31、重量的计量

30、单位答:(1)按毛重计算(Gross Weight);(2)按净重(Net Weight)计算GW=NW+TW,包括按实际皮重计算、按平均皮重计算、按约定皮重计算和按习惯皮重计算;(3)按公量(Conditional Weight)计算;(4)按理论重量(Theoretical weight)。32、数量条款基本内容答:(1)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2)具体数量;(3)溢短量的规定、溢短装的选择和相应的 计价方法。33、公约关于商品数量的规定答:公约第35条规定:(1)卖方必须按合同数量条款的规定如数交付货物。(2)若卖方交货数量多于约定数量,买方可收取也可拒绝收取多交部分货物的全部或一部分;(

31、3)若卖方交货数量少于约定数量,卖方应在规定的交货期届满前补交,但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然而,买方保留要求损害赔偿的任何权利。34、订立数量条款应注意问题答:(1)选择合适的计量单位;(2)订明具体的计量方法;(3)充分使用溢短装条款;(4)确定检查履约数量状况的标准。35、数量机动幅度是什么?它的规定方法有哪些?答:数量机动幅度是指卖方可按买卖双方约定的某一具体数量多交或少交若干的幅度。它的规定方法有:合同中明确具体地规定数量的机动幅度。它既可只简单规定机动幅度,也可在此基础上约定由谁选择及作价原则。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数量机动幅度,但将数量规定为约数。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32、规定约的增减幅度不超过10%。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此时卖方交货数量原则上应与合同规定数量完全一致,但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出版物规定货物数量允许有5%的伸缩。36、简述溢短装条款的计价方法。答:目前对在机动幅度范围内超出或低于合同数量的多装或少装部分,一般按合同价格计价结算。为防止有权选择溢短装的当事人利用行市变化有意多装或少装而获取额外好处,有的合同规定多装或少装部分不按合同价格计算,而代之以按装船日的行市或目的地的市场价格计算。若双方未能就装船日或到货日或是市场价格取得协议,则可交由仲裁机构解决。有的合同还规定多交或少交货物当中一部分按合同价格计算,其余部分按装船时或到货时的

33、市价计算。37、对于“约量”应如何掌握?答:为使散装货物数量可以机动,合同中对数量规定为约数,即在某一具体数量前加一个约字,从而使卖方交货的数量可以有一定范围的灵活性。由于国际上对约量的理解不一,易引起纠纷,故我们很少采用,即使采用,也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就这种约量做出必要的约定,一般为10%。38、什么叫溢短装条款?答:为什么在某些商品的买卖合同中要规定溢短装条款?为了方便合同履行,通常在合同中规定,交货数量可以有一定范围的机动,并明确溢短装部分作价原则。 数量条款是合同的重要条款之一,尽管卖方承担按合同规定数量交货的义务,但实际履行过程中,由于商品特性,生产条件,运输工具的承载能力以及包装方式

34、的限制,卖方要作到严格按量交货确有一定困难。为了避免纠纷,应在合同中加订溢短装条款。39、要正确掌握进口商品的成交数量,应考虑以下因素?答:国外市场供求状况;国外货源供应状况;国际市场的价格动态;国外客户的资信状况和经营能力;要合理确定进口商品的成交数量,应考虑以下因素;国内的实际需要;国内的支付能力;市场行情的变化。第三章 商品的包装(PPT第二章)40、包装分类答:(1)运输包装(大包装/外包装);(2)销售包装(小包装/内包装).41、联合国制定标志运输标志的原因是什么?其作用有哪些?答:制定原因为:运输标志内容较多。有时要加进一些不必要项目。各国和各种运输方式之间对运输标志的要求差异较

35、大,不能适应国际货物流动量的增加和多式联运的开展,不利于电子计算机在运输和单证流转方面的应用。作用有:减少了运输标志内容,节省出出口成本,时间和费用。提高计算机操作和审单效率,加速船舶和资金周转。消除因运输标志内容过多和繁杂而可能造成的失误和困难,保证交货的顺利进行。出口商品包装有哪几种?其各有何作用?答:有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之分运输包装又叫大包装,其主要作用在于保护商品。销售包装又叫小包装。具有提高售价,便于携带和使用等功能。42、简述进出口商品包装的重要性。答:是实现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的重要手段,是商品生产和消费之间的桥梁。出口商品须经过长距离展转运输,方便货物装卸、搬运、储存。商品生产过

36、程,包装是最后一道主要工序;在流通领域中,包装具有保护商品、美化商品、宣传商品、提高售价的重要作用,并可作为对外竞争的重要手段。包装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国家的经济、技术、科学、文化等方面的发达程度。43、出口商品销售包装的设计和制作应体现哪些要求?答:为了使销售包装能更好的适应国际市场的需要,在设计和制作应体现这些要求:便于陈列展销,以吸引顾客;便于识别商品,以便消费者了解、看货成交;便于携带和使用,为消费者提供方便;要有艺术吸引力,以便吸引顾客,提高售价和扩大销路。44、运输包装的作用答:(1)保护货物在长时间和远距离的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和散失;(2)方便货物的搬运、储存和运输。45、运输

37、包装种类答:(1)单件运输包装;(2)集合运输包装,包括集装包和集装袋(Flexible container):14公吨,可达13公吨。托盘(Pallet) 11.5公吨;集装箱(Container)46、运输包装的标志答: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指示性标志(Indicative Mark);警告性标志(Warning Mark)47、运输标志的三项基本内容:答:(1)收/发货人的名称代号、简单的几何图形;(2)目的港和目的地的名称;(3)件号48、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制定的标准运输标志 的四要素:答:收货人或买方的名称字首、参考号码、目的地和件数号码。49、销售包装的作用答:

38、(1)保护商品的品质;(2)方便消费者识别、选购、携带和使用;(3)促进销售,提高商品价值。50、国际上通用的条码种类:答:(1) UPC码(美国统一代码委员会编制)(2)EAN码(国际物品编码协会编制),(EAN码由12位产品代码和1位校验码构成)。51、包装条款的主要内容及其规定答:(1)关于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的规定;(2)关于包装标志的规定;(3)关于包装费用的规定.52、简述国际贸易中包装的重要性及约定包装条件的意义。答:包装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是实现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的重要手段,是商品生产和消费之间的桥梁。出口商品须经过长距离展转运输,方便货物装卸、搬运、储存。商品生产过程,包

39、装是最后一道主要工序;在流通领域中,包装具有保护商品、美化商品、宣传商品、提高售价的重要作用,并可作为对外竞争的重要手段。包装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国家的经济、技术、科学、文化等方面的发达程度。约定包装条件的意义在于:不仅起到保护和美化商品作用,且包装本身还是货物说明的组成部分。按一些国家法律解释,如一方违反了所约定包装条件,另一方有权提出索赔,甚至拒收货物。53、在制作运输包装时,应有哪些要求?答:必须适应商品的特性必须适应各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要求必须考虑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客户要求要在保证包装牢固的前提下节约费用便于有关人员进行操作,以免使货物遭受损失。第四章 贸易术语54、简述贸易术语与买

40、卖合同性质的关系。答:在一般情况下,贸易术语的性质与买卖合同的性质是一致的。按F组和C组术语成交时,卖方是在启国或装运国履行其交货义务,这两种术语都具有装运港交货的性质,因为,按这两组术语签定的合同,其性质都属于装运合同。按D组术语成交时,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运至目的的所有费用和风险,即在到达地点履行其交货义务,故按D组术语签定的合同,其性质都属于到达合同。55、在选用贸易术语时应考虑的因素有哪些?答:运输条件货源情况运费情况运输途中的风险办理进出口货物结关手续的难易56、贸易术语的特点有何不同?答:E组贸易术语是卖方承担合同义务最低的一组术语,他只须在商品的产地或所在地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准备好

41、,由买方自行安排运输工具到交货地点接运货物,当卖方将货物置于买方的支配之下时,即完成交货义务,风险也随之转移。F组贸易术语是从启动地到目的地的运输费用和责任均由买方承担,即所谓主要运费未付。C组术语是从交货地点至目的地运输事项均由卖方负责办理,也就是主要运费未付。D组贸易术语是卖方承担风险、责任和费用最大的一组术语,卖方是在两国边境或进口国完成交货义务。57、简述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的关系。答(1)贸易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交换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用语。(2)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发展过程中的产物,它的出现又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这

42、是因为贸易术语在实际业务中的广泛运用,对于简化交易手续,缩短洽商时间和节约费用开支,都具有重要的作用。58、什么是贸易术语的两重性?答(1)贸易术语是用来决定交货条件,即说明买卖双方在交接时各自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2)贸易术语又是用来表示该商品的价格构成因素。59、CIF条件下卖方的义务有哪些?答:1签订从指定装运港承运货物的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港口,将合同要求的货物装上船并到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须及时通知买方。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3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自负费用办理水上运输保险。4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

43、切海关手续。5提交商业发票和在目的港提货所用的通常的运输单据、或相等的电子信息,并且自费向买方提供保险单据。60、在FOB条件下,关于船货衔接应注意哪些问题?答:1买方应及时通知卖方船名、船期,以便卖方备货;卖方也应在备妥货物后及时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2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派船,卖方有权拒绝交货,由此产生的各项损失由买方承担,如果买方指派船只按时到港,但卖方却未能备妥货物,由此产生费用卖方承担;如果买方委托卖方办理租船订舱,卖方可接受或拒绝,其风险和费用仍由买方承担。61、CFR的变形有哪些?简述期产生的原因。答:按CFR术语成交,在程租船运输的情况下,船方通常不负担装卸费用,这就需要买卖

44、双方在合同中订明卸货费用有谁负担,以避免争议。为解决大宗货物的租船运输中的卸货费用负担问题,产生了CFR的变形。业务中常见的变形有:1、CFRLinerTerms(CFR班轮条件)。这一变形是指卸货费用按班轮做法办理,即买方不负担卸货费用。2、CFRLanded(CFR卸至码头)。这是指由卖方承担卸货费,包括可能涉及的驳船费在内。3、CFRxTackle(CFR吊钩下交接)。这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船舱吊起一直卸到吊钩所及之处的费用。船舶不能靠岸时,驳船费用有买方负担。4、CFRExShipsHold(CFR舱底交接)。按此条件成交,船到目的港在船上办理交接后,由买方自行启舱,并负担国外由舱底卸

45、至码头的费用。62、通则中哪些贸易术语以装运港船舷作为划分风险的界限?其表现是什么?答:通则中FOB、CIF、CFR是以装运港船舷作为划分风险的界线。这表现在,使用以上三种贸易术语时,货物在装上船之前的风险,均由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后的风险,则由买主承担。63、为什么说在CIF条件下,装运单据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答:采用CIF成交时,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只要卖方如期向买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买方也必须履行付款义务。反之,如果卖方提交的单据不符合要求,即使货物完好无损地运达目的地,买方仍有权拒付货款。可见,凭单交货和凭单付款是CIF交易的一大特

46、点,因此,采用CIF成交时,装运单据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64、比较FOB和CFR条件下卖方承担义务的异同。答:(1)相同点:1 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并及时通知买方。2 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3 卖方要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2)不同点:在CFR条件下,与船方订立运输契约的责任和费用改由卖方承担。卖方要负责租船订舱,支付到指定目的港的运费,包括装船费用以及定期班轮公司可能在订约时收取的卸货费用。65、简述FCA术语下风险转移的情况。答:在采用FCA术语成交时,买卖双方的风险划分是以货交承运人为界。这在海洋运输以及陆运、空运等其他运输方式下,均是如此。1通常情况下,买方负责订立运输契约,并将承运人名称及有关事项及时通知卖方,卖方才能如约完成交货义务,并实现风险的转移。2如果买方未能及时给予卖方上述通知,或者他所指定的承运人未能接受货物,通则中指出,自规定的交付货物的约定日期或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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