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心的和谐-公众心理科学宣传普及系列活动”
2011年全国心理科普知识与作品大赛
实施方案
2011年05月
一. 大赛宗旨
本次大赛是由中国科协科普部、卫生部疾控局支持,由中国心理学会和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科普联盟联合主办,成立大赛组委会和专家委员会,通过在全国各大中小学校进行心理科普作品征集,在社会公众中进行网络心理知识竞答的活动,藉此向公众宣传和普及心理学知识、倡导关注心理和谐建设、提升公众心理科学素养、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水平。
二. 大赛主题
提升心理科学素养,共建和谐文明社会
三. 大赛时间
2011年5月—10月。
四. 组织机构:
支持单位:
中国科协科普部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主办单位:
中国心理学会
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科普联盟
协办单位:
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学普及工作委员会
中科普(北京)教育科技中心
技术支持:
中国公众科技网
人民网科技频道
新浪科技频道
中国网
五. 大赛组委会:
顾问:
张 侃 国际心理学联合会副主席
张小林 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科普联盟常务副主任
中国科协信息中心主任
殷 皓 中国科协科普部部长
专家委员会主任:
傅小兰 中国心理学会秘书长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所长
组委会主任:
梅 建 中国心理学会副秘书长
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学普及工作委员会主任
组委会委员:
严 俊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精神卫生处处长
闫 伟 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科普联盟副秘书长
邓 帆 中国科协科普部资源处副处长
高文斌 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学普及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顾原斌 中科普(北京)教育科技中心主任
组委会秘书长:
高文斌 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学普及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组委会秘书处:
李汇方 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学普及工作委员会秘书
范晓兰 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学普及工作委员会秘书
顾原斌 中科普(北京)教育科技中心主任
六. 大赛宣传:
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科普联盟组织成员单位网站对大赛进行宣传。
七. 大赛内容
大赛包括全国心理科普知识竞赛、全国心理科普作品竞赛两部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八. 参赛对象:
1. 心理科普知识竞赛面向全体公众。
2. 心理科普作品竞赛面向全国青少年和心理教育工作者。
九. 大赛报名:
1. 报名方式:
1) 参加知识竞赛在中国公众科技网()直接注册参赛。
2) 参加作品竞赛需在中国公众科技网()下载并填写报名回执表,并通过电子信箱发送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2. 报名要求:
1) 作品大赛鼓励团队申请,每个团队不超过4个人(学生和辅导教师)。
2) 参赛个人或团队所在学校可作为作品参赛的推荐方。
3) 参赛者提供作品时须在报名表上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
4) 每个学校可选送参赛作品最多不超过3件。
5) 参赛作品实行实名制,若获奖者信息与报名表中内容不符,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十. 奖项设置
1. 心理知识网络竞赛:
设幸运奖 300名 颁发纪念品。
2. 心理科普作品竞赛:
设特别奖 5名 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设优秀奖 20名 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设纪念奖 50名 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3. 优秀组织奖:
大赛组委会将视各参赛学校的作品报送数量和获奖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由大赛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十一. 其他事项
1. 所有参赛作品没有在任何公开媒体发表或展示过。
2. 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或集体原创。若发现涉嫌抄袭或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一律取消参赛资格,涉及的纠纷由作者本人全权负责。
3.大赛获奖作品将在中国公众科技网上展播。
4.本次大赛各项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十二. 大赛联系:
组委会秘书处:北京市海淀区香山红旗村3号院11号楼
中科普(北京)教育科技中心
邮 编: 100093
联 系 人: 常 浩
电 话: ,
邮 箱:
中国心理学会(代章)
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科普联盟
2011年5月
附件一 心理科普知识竞赛
1. 竞赛时间:
2011年7月15日-10月30日。
2. 竞赛题目:
1)心理科普知识竞赛题库包括基本概念、心理科学、生活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心理健康等几大类题目。
2)竞赛题型全部为单项选择题。
3)参赛者登录大赛网站中国公众科技网(),电脑会随机从题库中抽出12-15道题目组成答卷,供网民答题。
3. 竞赛规则:
1)所有网民均可在网上答题,答题结束需提交个人真实的身份信息(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中奖后发送奖品。
2)一次答对题目超过8道,即可参加幸运抽奖。可无限制重复作答。
3)网民答题完毕,点击提交。电脑会马上反馈正确答案及答题情况。
4. 现场心理科普知识竞赛:
1)大赛鼓励和支持各企事业单位、学校自行统一组织现场知识竞赛,大赛组委会将向组织方无偿开放大赛题库。
2)组织现场心理知识竞赛的单位需向大赛组委会递交申请书,并签盖组织方的公章,详见附件3。
3)组织现场心理知识竞赛的单位需在竞赛结束后向大赛组委会递交竞赛现场的录像资料。
附件二 心理科普作品竞赛
心理科普作品大赛分大赛报名、作品征集、作品评审和颁奖展播几个阶段进行。
大赛报名:2011年5月15日-6月15日
作品征集:2011年6月15日-8月15日
作品评审:2011年8月15日- 9月15日
颁奖展示:2011年10月
(一) 心理科普视频作品
1. 征集对象:
全日制高校心理学专业本科生、研究生。
2. 作品内容:
1) 围绕1个心理科学知识点、心理科学现象或心理科学实验等主题进行创作。
2) 结合自身对心理科学知识的理解与体验进行原创设计和制作。
3) 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简短精干,具有科学性和创意性。
4) 情节完整、文字规范、作品格式符合要求。
3.无效作品:
1) 违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2) 涉嫌作弊行为,侵犯他人著作版权和知识产权;
3) 提交的内容不完整,或提供任何虚假信息;
4) 提交的内容涉嫌伪科学或包含不良信息。
4. 作品格式:
1)作品形式:可以进行自动播放的视频文件。(如动画、录像等)。
2)作品格式:FLV、 AVI、WMV、MPG。
3)作品大小:视频自动播放少于5分钟;文件小于1 G。
5. 赛程安排:
1)作品提交:最终作品提交需将作品成品文件和素材源文件刻盘打包,与报名表一起邮寄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邮寄时请再信封上标注“2011年全国心理科普视频作品竞赛”字样,作品提交截至日期按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2)作品评选:由大赛专家委员会对提交的参赛作品进行集体评审,并最终评选出各类优胜作品。
3)获奖揭晓: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在大赛官方网站上揭晓获奖作品名单,并颁发相应奖品和奖项。
4) 作品使用:获奖优秀作品经专业和技术提升后,可入选中国科协科普素材资源库,用于心理科普公益宣教和传播。
6. 评选标准:
1) 作品的专业性:作品中传达的知识点是否清晰、解释是否准确、条理是否清楚等,权重40%。
2) 作品的创意性:作品中是否体现更多的创造性思维方式思想和新颖的色彩,权重20%。
3) 作品的通俗性:作品是否能够容易被大众接受和理解,权重20%。
4) 作品的艺术性:作品设计、制作及表达形式是否具有艺术美感,权重20%。
5) 作品的技术性:作品的设计及展示形式对计算机技术的 运用,权重10%。
7. 评选方法:
1)所有参赛作品由组委会进行初审,遴选出入围作品。
2) 由专家评审组将按照上述原则对入围作品进行评议,并按百分制进行打分。
3) 大赛组委会统计组将相应评委打分统计,按上述加权计算后所得平均分值V,按分值高低排名,评出相应奖项。
(二) 心理科普挂图作品
1. 征集对象:
全日制高校心理学专业本科生、研究生。
2. 作品内容:
1)围绕1个心理教育的知识点,以图片、文字文本或两者结合的形式,制作心理教育科普挂图。
2)结合自身对心理教育的理解与体验,进行原创设计和制作。
3)作品须遵循心理教育基本原则,具有科学性和创意性。
4)作品要求主题鲜明,文字规范、格式符合要求。
5)作品需完整体现创作主题,可以使用图片、文本、图像等素材。
3.无效作品:
1) 违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2) 涉嫌作弊行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 提交的内容不完整,或提供任何虚假信息;
4) 提交的内容涉嫌伪科学或包含不良信息。
4. 作品格式:
1)作品格式:矢量图、PSD文件。
2)作品大小:图片长宽像素之和最低不少于900,不少于20万像素,分辨率不小于300DPI,每幅图文件大小不小于3MB。
3)每幅图需提供两种规格的版本,具体数据为:高840mm X 宽560和高1200mm X 900mm。
4)每套挂图1-5幅之间。
5. 赛程安排:
1)作品提交:最终作品提交需将作品成品文件和两种规格的PSD、AI、CDR格式的电子版,原始文件需为分层文件格式,一起打包刻盘后,与报名表一起邮寄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邮寄时请再信封上标注“2011年全国心理科普挂图作品竞赛”字样,作品提交截至日期按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2)作品评选:由大赛专家委员会对提交的参赛作品进行集体评审,并最终评选出各类优胜作品。
3)获奖揭晓: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在大赛官方网站上揭晓获奖作品名单,并颁发相应奖品和奖项。
4) 作品使用:获奖优秀作品经专业和技术提升后,可入选中国科协科普素材资源库,用于心理科普公益宣教和传播。
6. 评选标准:
1) 作品的专业性:作品的主题是否突出,图片创作是否符合主题要求,文字描述是否准确完整等,权重40%。
2) 作品的创意性:作品中是否体现更多的创造性思维方式思想,所使用的活动材料是否新颖,权重20%。
3) 作品的通俗性:作品是否能够容易被心理教育的对象接受和理解,权重20%。
4) 作品的艺术性:作品设计、制作及表达形式是否具有艺术美感,权重20%。
7. 评选方法:
1) 所有参赛作品由组委会进行初审,遴选出入围作品。
2) 由专家评审组将按照上述原则对入围作品进行评议,并按百分制进行打分。
3) 大赛组委会统计组将相应评委打分统计,按上述加权计算后所得平均分值V,按分值高低排名,评出相应奖项。
(三) 团体辅导方案作品
1. 征集对象:
全国中小学校心理教师。
2. 作品内容:
1)以心理教育为题材,自拟主题。
2)结合自身对心理教育的理解与体验进行方案设计。
3)作品须遵循心理教育基本原则,具有科学性和创意性。
4)作品要求主题鲜明,文字规范、格式符合要求。
5)作品需完整体现方案主题、实施对象、实施材料、实施步骤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可以使用视频、音频、图像等素材。
3.无效作品:
1) 违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2) 涉嫌作弊行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提交的内容不完整,或提供任何虚假信息;
4)提交的内容涉嫌伪科学或包含不良信息。
4. 作品格式:
1)作品格式:Word文件和PPT文件。
2)作品大小:方案设计实施时长为50分钟;文件小于1 G。
5. 赛程安排:
1)作品提交:最终作品提交需将源文件刻盘,其他教学材料可作为附件与作品一起打包提交,与报名表一起邮寄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邮寄时请再信封上标注“2011年全国心理科普团辅方案作品竞赛”字样,作品提交截至日期按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2)作品评选:由大赛专家委员会对提交的参赛作品进行集体评审,并最终评选出各类优胜作品。
3)获奖揭晓: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在大赛官方网站上揭晓获奖作品名单。
6. 评选标准:
1) 作品的专业性:作品的主题是否突出,活动形式是否符合主题要求,活动材料是否正确等,权重40%。
2) 作品的可行性:作品是否符合活动对象的具体情况,是否能被接受和理解,活动安排节奏是否合理等,权重30%。
3) 作品的创意性:作品中是否体现更多的创造性思维方式思想,所使用的活动材料是否新颖,权重20%。
4) 作品的艺术性:作品设计、制作及表达形式是否具有艺术美感,权重10%。
7. 评选方法:
1) 所有参赛作品由组委会进行初审,遴选出入围作品。
2) 由专家评审组将按照上述原则对入围作品进行评议,并按百分制进行打分。
3) 大赛组委会统计组将相应评委打分统计,按上述加权计算后所得平均分值V,按分值高低排名,评出相应奖项。
附件1 2011年全国心理科普视频/挂图作品竞赛报名回执表
学校名称
参赛作品类别
科普视频 科普挂图
作 品 名 称
指导教师
姓名
性别
部门或院系
职务或职称
联系方式
参赛小组组长
姓名
性别
系别、年级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参赛队员
姓名
性别
系别、年级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参赛单位意见
(盖章)
大赛组委会
资格审查意见
附件2 2011年全国心理科普学生团辅方案作品竞赛报名回执表
学校名称
学校组别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作品名称
参赛老师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办公室电话
手机
参赛人简介(包括学历、专业培训背景、获奖经历、所担任学校的工作及职务等)
参赛单位
意见
(盖章)
大赛组委会
资格审查意见
附件3 2011年全国心理科普知识现场竞赛申请表
学校名称
学校组别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大学 □
组织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办公室电话
手机
竞赛时间
参赛人员
赛事组织
说明
参赛单位
意见
(盖章)
大赛组委会
资格审查意见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