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XXXXXXXXX有限公司
员工手册
BJYQ.HR 2011年9月第一版
前 言
公 司 简 介
组织架构
技术支持部
财务部
副总经理
供应部
副总经理
综合事务部
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
香港易道健康中心
河南易奇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客户服务中心
市场部
企划部
监事会
总经理
董事会
股东会
第二章 聘用与培训制度
一. 聘用制度
1. 招聘和录用原则:
1.1. 公司招聘录用员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公司内符合招聘职位要求及表现卓越的合适员工,将优先给予选拔、晋升。其次再考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2. 所有应聘者机会均等。不因应聘者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不同而给予不同的考虑;
1.3. 应聘者通过公司笔试、面试、背景审查,经确认合格后,方可被公司聘为正式员工。
2. 招聘程序:
2.1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由各部门经理提交用人方案及招聘计划,报总经理批复决定;
2.2 人力资源部通过招聘网站、校园招聘及其他渠道为部门经理提供初步人选的各类人才资料;
2.3 部门经理参与应聘者的面试,并对应聘者综合能力给出评定。符合录用条件者,将对其面试
意见呈报总经理;
2.4 总经理汇总各方面意见确定是否录用。
2.5 由人力资源部下发录用通知并办理入职手续。
3. 入职手续:
3.1 新入职员工须填写《员工登记表》,并上交一寸彩色近照2张;
3.2 新入职员工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相关资质证明原件,经核准过后公司留存复
印件,原件归还本人;
3.3新入职员工须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
3.4.新入职员工须仔细阅读本员工手册,认同并保证遵守本手册全部内容与规定。
二. 培训制度
1. 培训原则:
1.1为使公司的员工培训工作长期稳定、规范有效地进行,使员工培训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
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2 培训的目的在于开发公司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绩效,使员工获
得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从而与企业共同成长;
1.3本制度中的培训是指公司员工在特定的场合就某一主题进行的学习、讨论、演练等各种旨在
提高员工工作技能和素质的活动;
1.4为提高每个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公司鼓励每个员工参加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培训课程,
并建立培训记录,这些记录将作为对员工的工作能力评估、考核的一部分。
2. 培训机构与职责:
2.1 公司的培训工作实行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各部门配合实施的原则;
2.2 人力资源部为公司的培训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应依据公司的人力资源状况、各部门的培训
需求及公司的全年工作安排制定培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与考核。
3. 培训形式:
3.1 公司的培训形式包括公司内部培训、外派培训和员工自我培训。内部培训又分为员工入职培
训以及在职培训;
3.2内部培训:
3.2.1入职培训:公司将组织新入职员工参加培训,使新入职员工了解公司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公司发展历程、管理规范、经营业务等方面内容。入职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实施和评估;
3.2.2在职培训: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各部门的工作需求,按专业分工不同对员工进行培训,并可视其实际情况合并举办。在职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协同相关部门共同进行规划与执行;
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小规模的、灵活实用的培训。同时各部门经理应经常督导所属员工以增进其处理业务的能力,充实其处理业务应具备的知识。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定期向人力资源部通报培训情况。
3.3外部培训:培训地点在公司以外,包括参加各类培训班、管理人员及专业业务人员外出考察
等。 公司在安排员工接受公司出资的培训时,将根据劳动合同与员工另行签订培训协议。
第三章 用工管理制度
一. 合同的签订及变更
1、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化管理,公司与员工平等协商后签订《劳动合同书》(以下简称“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形成后,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2、 新员工在入职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等相关协议;
3、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
4、 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5、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二. 试用期
1、 新员工被录用后,一律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时间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间公司将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试用期内,员工有权提出离职,公司亦有权辞退员工。
2、 试用期届满,经公司考核合格者,可转为正式员工;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三. 合同的续签
1、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2、 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3、 合同期满后因公司原因不再续签的,公司应向员工支付补偿金。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 合同期满后,员工不再续签的,也应于合同期满前3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且公司不予支付补偿金。
四. 合同的终止
1、 合同终止的条件:
1.1.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1.2. 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1.3. 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1.4. 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1.5.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 合同的解除
1.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1.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1.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1.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5. 被劳动教养的;
1.6. 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1.7.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1.8. 公司因上述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2.1.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2.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2.4. 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2.5.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6. 公司因上述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3.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且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其期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六. 离职手续
1、 凡离职者,必须于离职前30天填报离职申请书,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 员工离职应按公司规定移交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经核准离职且办妥移交手续,方可正式离职;
3、 未办离职手续自行离职者,公司财产若有损失、遗失,其损失全额从薪资中扣还;如薪资不足以抵扣时,公司保留继续追究的权利,直至挽回其损失。
七. 工作的移交
1、 离职,调职以及辞退的员工,其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资料、账册、文件(含计算机程序及信息)等均应列入移交清册并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员或部门经理,并应将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交待清楚;
2、 移交工作应在离职、调职或被通知辞退之日起三日内办妥;
3、 员工所列移交清册,应由直属主管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应及时更正;如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部门经理负责追索。
4、 部门经理级以上员工离职的,其离职手续的办理、工作的移交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负责。
第四章 工作规章制度
一、 考勤制度
1、 工作时间:
1.1 公司严格依照国家及地方劳动法规标准,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工作时间为每周5天,每天8
小时(不含午餐时间),周标准工时为40小时,具体如下:
周一至周五 9:00 -12:00 (3小时)
12:00-13:00 (午餐时间)
13:00-18:00(5 小时)
1.2 因标准工时制度变更、公司工作需要、季节等因素,公司依法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时,员工
应服从调整;
1.3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允许不得擅离
岗位。
2、 考勤记录:
2.1 公司实行考勤打卡方式。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均为考勤对象,每天打卡两次,上下班各
一次;
2.2 员工不得代人或授人打卡,不得更改考勤记录,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再次发现即予
以开除;
2.3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
2.4 上班时间,员工需离开办公区域外出公务,应填写《外出公务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
方可外出,部门经理级别以上员工外出公务,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2.5 因外出公务或因公出差而不能正常打卡者,须将核准后的《外出公务申请表》或《出差申请
表》交至人力资源部,作为考勤依据。
3、 请假:
3.1公司允许员工按实际需要申请病假、事假等;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附上相关证
明文件,经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未在人力资源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病假:员工患病或因公负伤,须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
事假: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批准后可酌情核予事假;
3.2如特殊或紧急情况未能提前请假者,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向部门主管报备,上班后及
早补办请假手续;
3.3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
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3.4公司员工请假2天以下(含2天)的,由部门经理审核,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请假2天以上
的,由部门经理初核,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请假的,须由
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3.5事假: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相应的工资;
3.6病假:
3.6.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
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
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6.2 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
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3.6.3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
(1)连续工龄<10年者,病假日工资按员工日平均工资的50%计发;
(2)连续工龄≥10年且<20年者,病假日工资按员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3)连续工龄≥20年且<30年者,病假日工资按员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
(4)连续工龄≥30年者,病假日工资按员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
3.6.4员工患病休假在六6个月以上,公司按国家规定发放疾病救济费:
(1)连续工龄<10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员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10年且<20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员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20年且<30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员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4)连续工龄≥30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员工月工资收入的70%计发。
4、缺勤处理
4.1 迟到、早退者,5分钟以内每次扣薪5元,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30元;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4次者(含四次),计旷工半天,每增加一次,加计旷工一次;每个季度考勤均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年度的晋职、晋级资格,如遇极端恶劣天气,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并经总经理批复后实行弹性工作时间;
4.2 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二次并且没有合理理由的;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4.3 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0.5-2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2-4小时以
内的计全天旷工,旷工当天扣发当日工资;
4.4 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五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
工资,且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5、 加班管理
5.1. 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5.2. 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工资计算以考勤纪录为准;
5.3. 加班需至少提前一天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加班申请单》,员工加班需经部门经理审核,主
管副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级以上员工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班。未经批准而擅
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计算加班费。
5.4. 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
5.4.1 公司部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在星期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5.4.2 公司市场部人员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因开展业务需要延时工作时间;
5.4.3 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上班的;
5.4.4 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场合的;
5.4.5 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聚餐、拓展、培训等活动;
5.4.6 因公差旅期间。
5.5.加班工资计算:
5.5.1 正常上班时间外(非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150%的基本工资;
5.5.2 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200%的基本工资;
5.5.3 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300%的基本工资;
5.5.4 加班时间不足30分钟者不予计算加班费。
二、 工作准则
1、 职业精神:
公司要求全体员工自觉培养良好的职业精神,包括:敬业精神、献身精神、团队精神和积极乐
观的精神。
2、 职业准则:
2.1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相关规
章制度;
2.2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
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利益的事;
2.3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根据公司需要及
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
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2.4刻苦钻研业务,精通本职工作,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术
水平。精通业务规程、岗位操作规范,不断提高分析、认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3、行为准则:
3.1仪表仪容 :
3.1.1 员工着装应得体大方,保持清爽、整洁之仪容;着装不得过于休闲,不得穿运动鞋上班。
3.1.2 男性员工提倡穿衬衣,着西装,不得着短裤上班。发型应齐整、干练,不留长发和胡须,
不剃光头,指甲修剪整齐而干净;
3.1.3 女性员工须清雅淡妆,提倡着职业装,衣着不宜过短和过于暴露,裙子应保持在膝盖上
下十公分的长度,不得佩带过于夸张的饰物,不得使用过于浓烈的香水。
3.2办公礼仪 :
3.2.1 站姿要挺拔,坐姿要端正,行走要平稳轻快,不左摇右晃,不东张西望;
3.2.2讲话要保持适当声响,吐字清晰,措辞得体大方,讲话时神情要真诚、专注;
3.2.3上班时间请将手机调至无声、震动状态,如需铃声请调至最小音量;
3.2.4 员工应在电话铃声响3遍之内接听电话,前台人员应主动问候“你好,这里是北京易奇
康泰”,其他人员应问候:“你好我是***”;通话结束时须待对方挂断电话后方可挂断;
通话时应控制音量,尽量不要影响他人工作。
3.2.5上班时间不得接打私人电话,遇有特殊情况时请将通话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3.2.6办公室或走廊遇到上司、客户或来访人员均应主动问好,在座位上与上司交谈时应主动
起立,待上司许可后方可坐下;
3.2.7 无论在公司内外都应主动宣传和维护公司形象,不做损害公司形象和利益的事;
3.2.8 每天首次见面时同事间应互相问好;尊重自己和他人,不背后议论他人,搬弄是非;工
作场合使用文明用语,不说脏话、不大声喧哗;
3.2.9工作时间内,员工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朝气蓬勃,保证高效工作。
三、保密制度
1、 基本原则:
商业秘密是指企业自身独具的、排他的、具有相当商业价值的商业资料、内部文件及情报信息。
每位员工都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将保守商业秘密视为自己的责任和职业操守之一,防止泄密事
件的发生。
2、公司商业秘密包含的内容:
2.1.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交易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等;
2.2.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战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等;
2.3.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等;
2.4. 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技术方案、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技术报告、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专利技术等;
2.5. 会计凭证、账薄、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经营意向、决策资料,财务安排、关系客户资料、财务会议记录,公司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证件、印章,会计数据、会计资料及其会计载体(包括计算机、税控装置及程序、电算化程序、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财务设备等;
2.6. 上述保密信息是属于公司专有或公司保密的,被视为保密信息,而不论其是否由公司拥有或开发。
3、保密要求与规定:
3.1. 要加强商业秘密知识的学习,要了解和明确哪些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了解掌握保密常识,知道涉密时自己该如何做;
3.2.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将客户资料、供应商情况复印、抄录、私自摘录,然后传给他人,包括口头转述给他人;
3.3.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将公司设密的文件、内部资料,携带外地、复印、转抄或外借他人;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副总裁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3.4. 严守职业操守,不要向其他员工窥探或打听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在与客户或他人交往交谈中,谈资如果涉及保密事项,或他人向自己询问、打听本公司的商业秘密时,要学会婉拒或保持沉默,防止口头泄密;
3.5. 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自觉放在自己办公桌抽屉里,该上交的,及时上交给档案管理员统一保管。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上级领导或总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3.6.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须经副总裁批准后方可办理;
3.7.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人力资源部批准不得外借;
3.8.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涉密资料,清理移交给公司指定的专人,不得私自带走或随意移交给非指定的人员;
3.9. 公司员工平时在办公时,留心自己办公桌上的保密资料,主要是客户订单、送货单等各种表单,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含有秘密的资料、文件、表单等放入抽屉或文件柜中,以防不小心失密,给公司造成损失;
3.10. 如本手册与《保密协议》有相抵触之处,以《保密协议》内容为准。
四、差旅规定
1、原则:
以保证工作效率、实现工作目标同时兼顾成本为原则。
2、 出差定义:
员工因公事外出,超出工作所在市的辖区范围,即为出差。
3、 出差应遵守的事项:
3.1公司员工出差前需填写《出差申请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3.2员工出差,应至少提前一天将《出差申请表》递交至综合事务部,由指定人员根据要求代订火
车票、机票及酒店,为确保出差人使用安全、有效的交通工具和入住恰当的宾馆,要求预订的
宾馆以及搭乘的交通工具应当安全、可靠。
3.3出差至分公司或其他成员企业(以下称:该公司)所在地区出差者,由综合事务部联系该公司
确认行程及食宿事宜,该公司提供食宿的,则出差人员不得报销住宿费用,不再享有出差补助;
3.4员工出差可申请备用金,备用金主要用以支付交通和食宿补助,数额不能超过出差预算;备用
金预支以及费用报销须由总经理签字后方能生效。
4、交通费用:
4.1 须搭乘往返交通工具的,公司实行费用包干制度;
4.2 搭乘时间为8小时以下者,董事长和总经理乘坐标准为火车软座;其他人员乘坐标准为为火车
硬座标准;
4.3搭乘时间为8小时以上者(含8小时),董事长和总经理乘坐标准为火车软卧或飞机商务舱;
费用类别
董事长/总经理
副总经理/总监
部门经理
其他员工
住
宿
标
准
一类地区
800元人民币/天
500元人民币/天
350元人民币/天
280元人民币/天
二类地区
600元人民币/天
400元人民币/天
280元人民币/天
220元人民币/天
海外地区
(含港澳台)
200美元/天
150美元/天
120美元/天
100美元/天
其他
为了节约差旅费用,除总监级(含)以上的其他员工,出差为同性别两
人以上同行的,要求住同一房间(双人或三人间)。
注
释
一类地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二类地区:国内除一类地区外的其他省市自治区。
其他人员,公司承担直快硬卧或飞机经济舱费用。
5、 住宿标准:
6、出差补助:
6.1 出差补助包含事项:出差期间的交通、通讯、餐饮费用及补助费;
6.1.1出差至国内地区,董事长及总经理采用实报实销原则;副总经理及总监每人每天150元
人民币;其他人员每人每天80元人民币;
6.1.2出差至海外地区(含港澳台)地区,董事长及总经理采用实报实销原则;副总经理及总
监,每人每天50元美金,其他人员每人每天35元美金;
未产生住宿日的,每人每天80元人民币。
6.2 下述情况适用未产生住宿日的标准:
6.2.1按原定计划,当日下午在出差当地工作,并坐夜班车于当日晚上12点以前返回本市的(以车票为准),按照未产生住宿日的出差补助标准予以补贴;
6.2.2按原定计划,当日下午在出差当地工作,并坐夜班车于当日晚上12点以后返回本市的(以车票为准),按照未产生住宿日的出差补助标准予以1.5日的补贴;
6.2.3对于当日能够往返的出差,按当日出差补助标准予以补贴;
6.3 下述情况无出差补助:
6.3.1按原定计划没有开展工作的出差日,公司不承担出差补助;
6.3.2除非特殊批准,周六、周日公司不承担出差补助;
6.3.3逾期的额外逗留,公司不承担出差补助;
6.3.4由客户主持的活动(客户公司支付食宿的活动,如参加客户组织的会议等),公司不再提供出差补助;公司报销外出期间产生的招待费用,但是不提供备用金。
6.4 享有出差补助当日,不再享有午餐补助。
第五章 员工薪酬与福利
一、 工资
1、基本原则:
1.1以贡献、能力、态度和责任为分配依据,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
原则;
1.2员工的薪资涉及公司运营及管理机密。除公司总经理以及人力资源部经理以外,其他员工不得
与其他人谈论自己的薪资。如发生违规现象,公司有权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处分。
2、工资的发放:
2.1公司根据与员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相关条款,按时支付员工工资;
2.1每月发薪日会受银行、法定假期及其他事件的影响。如无意外事件发生,工资将于每月11日前
发放。如发生特殊情况,公司将及时通知员工并协调各方面,妥善处理;
2.2因转正、调岗等人事变动涉及薪资调整的,均从次月1日起执行新的工资标准。
3、工资的扣减:
3.1员工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中个人缴纳部分的费用;
3.2员工因病、事假及其他无薪假期引起的工资扣减;
3.3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所产生的罚款及由于自身过失或不正当使用公司设施、资源所造成公司
设施、资源的损失和损耗的赔偿金;
3.4员工应向公司返还的贷款利息;
3.5公司垫付的、应当由员工自行承担的其他费用。
二、 绩效考核
1、 本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员工的奖励,晋升等均依据绩效考核制度执行。考核具体内容及办法参见
2、 奖金:公司根据整体业绩、运营规划及员工个人绩效,决定对员工发放奖金。是否发放、发放额度、发放时间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决定;
3、 晋升:员工根据工作年限、个人业绩、特殊贡献等因素,将有机会得到职务的提升或其它形式的奖励和表彰;
三、 社保及公积金
1、保险:
1.1. 目的:为贯彻落实保险政策,给员工提供养老、失业和医疗等保障,消除员工后顾之忧;
1.2. 释义:本制度所称保险是指基本保险。基本保险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具有北京常住户口);
1.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正式员工(不含试用期内员工)。本公司将依法为每位
正式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2、住房公积金:公司按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 假期
1、节假日:员工有权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公司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法定节假日,具体
时间安排如下:
元旦(公历一月一日);
春节(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二);
清明节(公历四月五日);
劳动节(公历五月一日);
端午节(农历五月五日);
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日);
国庆节(公历十月一、二、三日);
2、年假:员工在我公司工作满一年后享有带薪年假。
2.1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2 一次性休年假须提前十五天申请,得到批准且安排好工作后方可休假;
2.3 年假当年有效,不可跨年度休假,过期不补;
2.4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2.4.1员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4.2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婚假:符合法定年龄,转正后的员工登记结婚,可休婚假,婚假工资照常发放。
3.1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3.2 婚假只可在登记结婚后90天内一次休完,不可存休或倒休。
4、丧葬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休丧葬假3天。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去世,可休丧葬假1天。工
资照常发放。
5、产假:已婚女员工因生育休假为产假。女员工正常产假为90天,剖腹产及双生产为105天。
5.1男员工配偶生育(初产)时,男员工可享受奖励假5天(期间发本人月薪的60%);
5.2女员工休产假应连续休假,产假的计算不扣除休假期间所含的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5.3产假期间发本人月薪的60%,但产假期间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生活标准。
6、上述假期请假程序及规定请参见本手册第四章工作规章制度中“考勤制度”之规定。
五、 其他
员工可享有午餐补助、通讯补助、不定期聚餐、旅游、节日礼品等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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