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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设备标准技术标书交流不停电电源系统UPS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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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南方电网设备标准技术标书 交流不断电电源系统(UPS) 编号:2305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5月 目 次 1、总 则 1 2、应遵循的重要标准 2 3、使用条件 3 4、技术规定 3 5 功能规定 9 6、实验 14 7、包装、运送、贮存和质量保证 15 8、双方工作安排 16 9、订货范围 18 附件1、技术参数和性能规定响应表 23 附件2、分项报价设备表 26 附件3、分项报价备品备件设备表 28 附件4、分项报价附加选择设备表 29 附件5、投标者应提交的资料 30 1、总 则 1.1 本招标技术文献合用于变电站交流不断电电源系统(UPS)(下称“UPS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实验等方面的技术规定。 1.2 投标者必须具有3年以上UPS系统的设计、制造经验, 并有质检部门的认可文献、ISO-9001质量认证书或相称的认证文献、国家电力部门鉴定证书和生产许可证, 提供的设备必须提供在电力系统商业运营的良好记录。 1.3 本招标技术文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规定, 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 也未充足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招标技术文献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4 假如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技术文献的条文提出异议, 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符合本招标技术文献的规定。如有异议, 不管是多么微小, 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招标技术文献的意见和同招标技术文献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具体描述。 1.5 本招标技术文献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 按较高标准执行。 1.6 本招标技术文献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协议的技术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 投标方在应标技术文献中应如实反映应标产品与本招标技术文献的技术差异。假如投标方没有提出技术差异,而在执行协议的过程中,招标方发现投标方提供的产品与其应标技术文献的条文存在差异,招标方有权利规定退货,并将对下一年度的评标工作有不同限度的影响。 1.8 投标方应在应标技术部分按本招标技术文献的规定如实具体的填写应标设备的标准配置表,并在应标商务部分按此标准配置进行报价,如发现两者有矛盾之处,将对评标工作有不同限度的影响。 1.9 投标方应充足理解本招标技术文献并按本招标技术文献的具体条款、格式规定填写应标的技术文献,如发现应标的技术文献条款、格式不符合本招标技术文献的规定,则认为应标不严厉,在评标时将有不同限度的扣分。 1.10 本招标技术文献未尽事宜, 由买卖双方协商拟定。 2、应遵循的重要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招标技术文献中引用而构成本招标技术文献的基本条文。在本招标技术文献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招标技术文献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也许性。按标准号顺序排列标准,假如各标准规定有所不同,满足更高的标准规定。 GB/T14715-1993 《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通用技术条件》 DL/T1074-2023 《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 GB/T 17626.2-2023 《电磁兼容 实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实验》 GB/T 17626.4-1998 《电磁兼容 实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实验》 GB/T 17626.5-1999 《电磁兼容 实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实验》 GB/T 17626.8-2023 《电磁兼容 实验和测量技术 工频磁场的抗扰度实验》 GB/T 17626.12-1998 《电磁兼容 实验和测量技术 振荡波的抗扰度实验》 GBJ 54-83 《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 GBJ 232-8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 GB50054-19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T3859.1-1993 《半导体变流器基本规定的规定》 GB/T13384-2023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50254-1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19826-2023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规定》 DL/T5044-2023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5136-2023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DL/T459-2023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DL/T5137-2023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JB/T8456-2023 《低压直流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JB/T8948-1999 《电控设备用低压直流电源》 GB 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1 3384-19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的技术条件》 GB/T 17742-2023 《中国地震烈度表》 Q/CSG 1 0011-2023 《中国南方电网220kV~500kV变电站电气技术导则》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汇编》 《南方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不间断电源配置规范》 3、使用条件 3.1 正常工作大气条件 a) 环境温度:-10℃~+40℃。 b) 相对湿度:5%~95%(产品内部既不应凝露,也不应结冰)。 c) 海拔不超过1000米。 d) 地震烈度:8度,水平加速度: 0.25g,垂直加速度:0.125g。 3.2 贮存、运送环境条件 a) 装置在运送中允许的环境温度-40℃~+70℃,相对湿度不大于85%; b) 在贮存中允许的环境温度-25℃~+55℃,相对湿度不大于85%,在不施加任何激励量的条件下,装置不出现不可逆变化。 3.3 周边环境 a) 场地符合GB/T 9361-1988中B类安全规定; b) 使用地点不出现超过GB/T 11287规定的严酷等级为I级的振动;不发生GB/T 17742-1999规定的烈度为Ⅶ度的地震; c) 使用地点无爆炸危险的物质,周边介质中不具有能腐蚀金属、破坏绝缘和表面敷层的介质及导电介质,没有严重的霉菌存在。 4、技术规定 4.1 额定电气参数 4.1.1 输入频率:50Hz±4% 4.1.2 交流输入电压:AC323V~AC456V(AC187V~AC264V) 4.1.3 直流电压输入: a) 额定电压:220V、110V; b) 允许偏差:-15%~+15%。 4.2 技术性能规定 4.2.1 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系统的组成: 变电站自动化系统的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由电力专用交流不间断电源(本技术标书简称UPS电源)和交/直流输入单元、交流输出单元等外围设备组成。 4.2.2 UPS电源由整流器、逆变器、静态旁路切换开关、输入/输出隔离变压器、旁路输入隔离变压器(可选)、监控单元、内置防雷器、防反充电二极管、与外系统的通信接口等组成。 4.2.3 交/直流输入单元由交流输入自动切换装置(可选)、交流输入断路器、旁路输入断路器、维修旁路断路器、直流输入断路器、旁路稳压器(可选)等组成。 4.2.4 交流输出单元由交流输出断路器、交流馈线开关、母联开关、测量表计等组成。 4.2.5 技术性能参数表: 序号 项 目 要 求 1 交流/直流电源输入 1.1 交流输入电压 AC323V~AC456V(AC187V~AC264V) 1.2 输入频率 50Hz±4% 1.3 输入功率因数 ≥0.9 1.4 输入电流失真度THDI <30% 1.5 直流输入电压 额定电压:220V、110V (允许偏差:-15%~+15%) 2 旁路电源输入 2.1 旁路输入 AC220V±10% 2.2 输入频率 50Hz±4% 2.3 旁路过载能力 135%额定电流以下可长期过载 2.4 短路能力 200%额定电流的瞬间冲击 3 交流电源输出 3.1 输出电压(稳态条件下) AC220V±3% 3.2 输出电压瞬变(负载阶跃变化: 0到100%和100%到0) AC220V±10% 3.3 输出电压瞬变响应恢复时间 ≤40ms 3.4 输出频率 50Hz±0.5Hz 3.5 输出功率因数 ≤0.8 3.6 逆变输出效率 3kVA及以上≥85% 3kVA以下≥80% 3.7 切换蓄电池组供电时间 0ms 3.8 切换旁路时间 <4ms 3.9 切换旁路最大相位移 <3° 3.10 输出过载能力 120% 的额定负载10 分钟 150%的额定负载10秒后转旁路 3.11 输出电流峰值系数 ≥3:1 3.12 输出电压的失真度(THDU) ≤3% 3.13 并机负载电流不均衡度 ≤±5% 3.14 输出电压稳定精度 AC220V±1% 4 系统特性 4.1 系统输入/输出效率 3kVA及以上≥80% 3kVA以下≥75% 4.2 噪声 ≤55db 4.3 蓄电池组出口处纹波系数 ≤0.5% 4.4 输入/输出绝缘电阻 用绝缘电阻测试仪(1000V档)分别测量输入端、输出端对地的绝缘电阻,应>10M。 4.5 绝缘强度 UPS电源输入端、输出端对地应能承受50Hz、2023V交流电压1min漏电流应少于10mA或2800V直流电压1min漏电电流应少于1mA,无击穿,无飞弧。 4.6 对地漏电流 UPS机壳对地的漏电流应不大于3.5mA。 4.7 UPS电源的使用年限 ≥2023 4.3 制造工艺的一般规定 4.3.1 对结构的规定 4.3.1.1 所有的设备应当是新造的、可以经久耐用。 4.3.1.2 所有的设备在结构上应当便于拆装、检查和安装。 4.3.1.3 制造设备用的材料应是对其性能通过严格检查后所挑选出的材料。 4.3.2 涂漆和防锈 4.3.2.1 除了有色金属零件、镀锌钢件和机械精加工面以外, 其他所有的外露金属零部件应当先通过除锈解决后立即涂一层底漆。在金属零件的表面涂一道底漆以形成厚度为0.04毫米到0.1毫米的干膜。在这之后接着涂两道外用调合罩面漆, 使干膜的厚度达成0.127毫米到0.178毫米。底漆和罩面漆应当是同一厂家生产的。 4.3.2.2 所有的涂漆应能经受得住机械振动以及热和油的作用而不致会出现划痕或者变软。 4.3.2.3 屏上的涂漆应当使用合成树脂化合物喷涂成具有亚光的表面层。 4.3.2.4 屏上的涂漆应有良好附着力,不低于 GB/T 1720规定的2级。 4.3.3 屏柜规定 4.3.3.1 根据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规定,所有供应物资必须进行标签管理。各供应商必须承诺按照相关规定,对所供应的物资进行标签贴标工作,将相关信息在出厂前写入标签。 4.3.3.2 安装在继电保护室的屏柜采用柜式,前后开门结构尺寸为2260´800´600mm,前开门旋转式结构2260´800´800mm。正面应采用带玻璃的防护门,门轴在屏正面左侧,背面设钢板防护门。此外还应涉及安装所必须的槽钢底座、支架、顶板和侧板。门与柜体之间应采用截面不小于6mm2的多股绝缘软铜线可靠连接。新建变电站应采用前后开门结构。 4.3.3.3 屏柜不同回路两带电导体之间以及带电导体与裸露不带电导体之间的最小距离,均应符合DL/T 720中规定的最小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的规定。 4.3.3.4 屏柜采用前后开门结构时,后门双开(宜采用通风百叶窗),屏门应开闭灵活,启动角不小于90°,门锁可靠。屏柜采用前开门旋转式结构时,保护装置装于旋转面板上,旋转面板的旋转角度不小于135°。 4.3.3.5 外引接线端子排置于柜内两侧,端子排距屏后框架距离不得小于150毫米。端子排应有序号,端子排应便于更换且接线方便;离地高度宜大于350毫米。 4.3.3.6 前后开门结构屏体用厚度为2.5毫米的钢板制作。前开门旋转式结构屏体用厚度为3.2毫米的钢板制作。 4.3.3.7 屏体设计成封闭的、带有启动门的、垂直自立式,并且应安装容易,便于控制电缆的进出连接、检查和维护。 4.3.3.8 为了提高运营的可靠性, 设备应采用成套插入式结构。 4.3.3.9 屏柜采用全封闭结构,屏体防护等级不低于IP30。柜体选用高强度钢组合结构,应能承受所安装元件及短路时所产生的动、热稳定,同时不因设备的吊装、运送等情况而影响设备的性能。 4.3.3.10 屏柜的底面应有安装用的支撑板,柜体必须完全矩形,对角线误差符合国家标准,与相邻屏柜在安装尺寸上能很好配合。 4.3.3.10 低压回路颜色 a) 在交流回路中: A相 黄色 B相 绿色 C相 红色 中性线 淡蓝色 b) 在直流回路中: +(正极) 棕色 -(负极) 蓝色 4.3.4 接地 4.3.4.1 交流电源输入的二次屏柜应有工作接零,供电电缆中应具有中性线芯。中性线芯不应与二次屏柜的金属外壳相连接。 4.3.4.2 当采用三相五线制交流电源向二次屏柜供电时,供电电缆中应具有中性线芯和保护接地线芯。接地线芯应与二次屏柜的金属外壳相连接。接地线芯材料和截面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 4.3.4.3 二次屏柜下部应设有截面不小于25×4mm2的专用的接地铜排母线,铜排应提供两排螺丝连接孔,每排不少于20个孔。螺丝孔径为Ф5.2mm,孔中心纵向至铜排长边距离为10mm,还应配套提供铜螺丝组件(含螺杆、螺帽、垫片、弹簧垫片、线耳)。外界地网接地点采用两个Ф10mm规格螺丝连接孔及相应铜螺丝组件,分别布置在铜排两端,距铜排端部50mm。屏柜上的设备或装置应有接地端子,并用截面不小于4mm2的多股绝缘铜绞线或电缆与接地铜排连接。 4.3.4.4 屏柜所有导电的非带电部件应安全接地。 4.3.5 屏柜温升 屏柜各部位温升不应超过DL/T 720的规定,对长期带电发热的元器件,安装位置应靠上方。屏柜结构设计应利于散热、并注意防尘。 4.3.6 屏柜绝缘性能 用开路电压为直流500V的测试仪测量各回路之间的绝缘电阻,应满足: a) 所有带电回路(或与地有良好接触的金属框架)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MΩ; b) 无电气联系的各带电回路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Ω; c) 介质强度满足DL/T 720的规定。 4.3.7 照明 屏柜内顶板上宜装有照明装置,并设立手动开关控制其开闭。 4.3.8 铭牌 屏柜的铭牌应当固定在屏的表面或屏内醒目的地方,铭牌应当用透明的丙烯酸树脂制成、铭牌为白底,其上为黑色的粗体字,并用中文标注。 铭牌上至少应标明以下内容: (1) 设备名称。 (2) 型号。 (3) 技术参数:UPS电源容量(kVA)、额定输入电压/电流(V/A)、额定输出电压/电流(V/A)、直流标称电压(V)。 (4) 质量(kg)。 (5) 出厂编号。 (6) 制造年月。 (7) 制造厂名。 4.3.9 屏柜内元器件及成套装置的安装应牢固、可靠,且应标注醒目的代(符)号,该代(符)号应与原理接线图中文字符号标志一致,规定笔迹清楚易辨、不褪色、不脱落、布置均匀。屏柜内所有设备、元件应排列整齐, 层次分明, 便于运营、调试、维修和拆装。 4.3.10 屏柜内使用的电器元件,如开关、按钮等应操作灵活,测量仪表应满足精度规定,各类声光指示信号应能对的反映各元件的工作状况。 4.3.11 屏柜内选用的连接导线截面面积、绝缘性能等技术参数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导线的排列应横平竖直、布置合理、整齐美观,推荐采用行线槽的配线方式。导线捆扎应结实可靠,不能损伤绝缘导线外绝缘。绝缘导线束不允许直接紧贴金属结构件敷设,穿越金属构件时应有保护导线绝缘不受损伤的措施。绝缘导线不允许承受减少其正常使用寿命的外力。连接导线的中间不允许有接头。 4.3.12 屏柜内主母线宜采用阻燃绝缘铜母线,母线截面应按额定载流量选择,并应进行短路电流热稳定校验,及按最大负荷电流校验其温度不超过绝缘体的允许事故过负荷温度。主母线及其相应回路,应能满足母线出口短路时的动稳定规定。 4.3.13 屏柜内采用优质端子,一个端子只允许接入一根导线。电流在63A及以下的馈线应经电力端子出线。端子宜装设在屏柜两侧或中部下方,以便于电缆连接。端子应有明显的编号,端子排间应有足够的绝缘, 端子排应根据功能分段排列,各回路之间、电源回路与其它端子之间要设立隔离端子,并应留有10~15%的备用端子。端子排应牢固固定,使其不致于振动、发热等而变松,同时还应能方便地进行检查和维护。屏内端子连接应牢固可靠,应能满足长期通过额定电流规定。 4.3.14 直流正负极之间应采用空端子隔开。 4.3.15 交流输出母线排绝缘阻燃热缩套管安装牢固可靠、相色对的。 5 功能规定 5.1 UPS电源系统配置原则 5.1.1 UPS电源系统应配置两台UPS电源,构成双机冗余供电系统。 5.1.2 UPS电源系统应采用组屏方式。 5.1.3 UPS电源交流输入、交流输出端应分别配置两台隔离变压器,直流输入端配置防反充电二极管,实现交流输入、直流输入、交流输出三端完全电气隔离。 5.1.4 UPS电源系统输入端宜配置相对地、中性线对地保护模式,标称放电电流不小于10kA(8/20µs)的交流电源限压SPD(交流电源防雷器),所有电源SPD都宜串联相匹配的联动空气开关以便于更换SPD和防止SPD损坏导致的短路,空气开关的额定电流为63A,SPD正常或故障时,应有能对的表达其状态的标志或指示灯。 5.1.5 UPS电源容量配置原则: (1) 每台UPS输出额定功率应不小于1.2倍所有负载额定功率的总和。 (2) UPS 电源容量应满足最大功率负载的起动电流需求。 (3) UPS 电源容量(Sn)与输出额定功率(Pn)关系为:Pn(kW)=0.8Sn(kVA) UPS电源容量配置:500kV、220kV、110kV变电站每台UPS电源容量可分别按10kVA、5kVA、3kVA相应选取。 5.1.6 逆变器核心器件组装成模块化结构装置,可独自取出检修。 5.1.7 每台UPS交流输出馈线最多满足30路,其中500kV变电站馈线开关 20A 4路、10A 16路、6A 10路;220kV、110kV变电站馈线开关 10A 20路、6A 10路。 5.2 系统接线方式 5.2.1 UPS电源系统宜采用双机双母线带母联运营接线方式,详见附图。 附图 :变电站自动化系统UPS电源接线方式 说明:1、若上级交流配电设备中已采用自动切换装置,此处可不配置;但两台UPS电源的交流输入电源应分别取自不同的交流母线段,且每台UPS电源的交流输入电源和旁路输入电源应共用同一输入电源。 2、K1和K6为交流输入断路器,K2和K7为直流输入断路器,K3和K8为旁路输入断路器,K4和K9为维修旁路断路器,K5和K10为交流输出断路器,K13为母联开关。 5.2.2 母联开关应具有防止两段母线带电时闭合母联开关的防误操作措施(可采用加锁等方式)。 5.2.3 手动维修旁路开关应具有防误操作的闭锁措施。 5.2.4 每台UPS电源的交流电源输入和旁路电源输入应采用两路电源经自动切换装置(若选用ATS,宜采用二段式PC级)切换的供电方式(若上级交流配电设备中已采用自动切换装置,UPS电源输入端可不再设立),两路交流输入电源应来自不同段的变电站站用交流母线,两段站用交流母线供电电源应分别取自不同的站用变。 5.2.5 两台UPS电源的直流输入电源应分别取自变电站直流系统不同段直流母线(有硅降压回路的直流系统应取自硅降压回路前端)。 5.2.6 10kVA UPS电源系统宜采用三相交流电源输入,单相交流电源输出接线方式;5kVA及以下UPS电源系统宜采用单相交流电源输入,单相交流电源输出接线方式。 5.3 UPS电源的功能规定 5.3.1 双机双母线带母联运营接线方式的切换功能: 5.3.3.1 当交流输入电源正常时,交流输入电源经整流器由交流变成直流,再经逆变器由直流变成交流输出到负载。 5.3.3.2 当交流输入电源故障时,UPS电源由交流输入电源供电切换至由直流系统经逆变器供电,切换时间应为0ms;当交流输入电源恢复正常后,UPS电源自动由直流系统供电切换至由交流输入电源供电,切换时间应为0ms。 5.3.3.3 当UPS电源过载、逆变器故障、交/直流电源输入回路同时故障时,通过UPS电源旁路静态切换开关自动切换至交流旁路输入电源供电,切换时间应小于4ms;当电源故障恢复后,UPS电源自动切换至逆变输出供电,切换时间应小于4ms。 5.3.3.4 当两台UPS电源其中一台故障退出时,该电源所带负载可通过手动闭合两段交流输出母线的母联开关由另一台UPS电源供电。 5.3.3.5 UPS电源配置旁路检修断路器,在UPS电源退出检修维护时可闭合检修断路器为负载供电。 5.3.2 启动功能 5.3.2.1 在没有交流输入的情况下,UPS电源具有可由蓄电池组启动,负载可由蓄电池组通过逆变器供电功能。 5.2.2.2 在UPS电源启动时,整流器应具有软启动功能。 5.3.3 监控单元功能: 5.3.3.1 操作权限管理:监控单元应具有操作权限密码管理功能,任何改变运营方式和运营参数的操作均需要权限确认。 5.3.3.2 定值设立功能:监控单元应能对交流输入保护定值、UPS电源运营及告警参数定值进行设立。定值设立值应具有掉电保持功能。 5.3.3.3 运营及告警参数定值:交流输入电压高/低告警值、交流输入频率高/低告警值、交流输出电压高/低告警值、直流工作电压高/低告警值。 5.3.3.4 保护定值:交流输入过/欠压值、直流电压低值、以及交流输出过欠压值。 5.3.3.5 显示和存储功能: (1) 面板具有中文显示功能。 (2) 能实时显示模拟量测量值、开关量状态、告警信息。 (3) 能以模拟盘方式显示UPS电源的不同工作状态。 (4) 能查询保护定值、开关量记录和告警记录,开关量记录和告警记录等信息存储能力均不小于200条。 5.3.3.6 测量功能: 模拟量涉及:交流输入线电压、相电流;交流旁路输入线电压和相电流;交流输出线电压、相电流;交流输入、输出和旁路频率;直流输入电压、直流输入电流、三相交流输出每相负载率等。 开关量涉及:整流器运营状态、自动旁路运营状态、以及逆变器运营状态等。 5.3.3.7 告警功能: 交流输入/输出电压超限告警、交流输入中断告警、交流输入频率超限告警、直流输入电压高/低告警、整流器关闭告警、逆变器关闭告警、旁路供电告警、交流输入断路器跳闸告警、交流旁路输入断路器跳闸告警、交流输出断路器跳闸告警、直流输入断路器跳闸告警、交流馈线开关跳闸告警、监控单元故障等。告警或故障时,监控单元应能发出声光报警,并应以硬接点形式和通讯口输出,宜保存不小于6个硬接点输出。当监控装置失压、故障时不影响报警。接点容量DC110V(DC220V)/2A,并引入端子排。 5.3.3.8 通信功能:监控单元至少应有1个RS485和2个以太网通讯接口,通信规约应采用IEC61850通信规约,并具有与监控系统通信能力。 5.3.4 保护功能:交流输出短路保护、交流输出过载保护、整流器/逆变器/静态旁路开关等过温度保护、直流电压低保护、交流输入缺相保护、交流输入过/欠压保护、以及交流输出过/欠压保护。具有紧急关机保护功能。 5.4 旁路稳压器的功能规定 5.4.1 旁路稳压器的容量应满足135%额定负载连续工作的能力,并能承受瞬间200%过载。 5.4.2 旁路稳压器交流输入范围AC220V±15%。 5.4.3 具有过压、欠压、和短路自动保护功能。 5.4.4 稳压后输出电压范围为AC220V±5%。 5.5 UPS电源主断路器、母联开关及交流馈线开关的功能规定 5.5.1 UPS电源主断路器由交流主断路器(交流输入断路器、旁路输入断路器、交流输出断路器、维修旁路断路器)和直流输入断路器组成。 5.5.2 交流主断路器宜选择D型脱扣器,交流馈线开关宜选择C型脱扣器。 5.5.3 直流输入断路器应选用直流专用断路器,不得用交流断路器替代。 5.5.4 UPS电源主断路器宜带有辅助触点和报警触点,交流馈线开关宜带有报警触点。 5.5.5 UPS电源交流输出断路器与交流馈线开关之间应满足2~4级的级差配合规定。 5.5.6 UPS电源主断路器的选择: 5.5.6.1 UPS电源带输入隔离变压器的交流输入断路器额定电流宜按照躲过隔离变压器启动冲击电流选择。 5.5.6.2 UPS电源带旁路输入隔离变压器的旁路输入断路器额定电流宜按照躲过隔离变压器启动冲击电流选择。 5.5.6.3 UPS电源不带旁路输入隔离变压器的旁路输入断路器额定电流宜按照UPS电源额定电流的1.5~2倍选择。 5.5.6.4 交流输出断路器、维修旁路断路器额定电流宜按照UPS电源额定电流的1.5~2倍选择。 5.5.6.5 直流输入断路器额定电流宜按照UPS电源最大直流电流选择。 5.5.6.6 母联开关额定电流宜按照UPS电源额定电流的1.5~2倍选择。 5.6 测量表计的配置和功能规定 5.6.1 UPS电源应配置交流输入电压表、交流输入电流表、直流输入电压表、直流输入电流表、交流输出电压表、交流输出电流表。 5.6.2 测量表计宜选用3½位及以上精度的数字式表计。 6、实验 6.1 型式实验 投标方应提供投标产品的型式实验报告, 并在下列任一情况下, 装置须进行型式实验。 (1). 新设计投产的成套装置(涉及转厂生产), 在鉴定前应进行新产品定型的型式实验。 (2). 连续生产的装置, 应每3年对出厂检查合格的装置进行一次型式实验。 (3). 当改变制造工艺或重要元件,而影响屏的性能时, 均应对首批投入生产的合格品进行型式实验。 6.2 工厂验收测试(FAT) 工厂验收测试应模拟现场情况进行,检查系统配置及功能是否满足现场实际规定。 投标方应当在工厂验收测试前一个星期提出工厂验收测试申请,并提供该类产品的性能确认测试报告。 工厂验收测试项目由生产厂家参照技术规范和协议内容选取并报请验收工作组审批,至少应涉及硬件检查、功能测试、性能测试、连续通电测试等内容以及验收工作组提出的其他测试内容。 假如在双方批准的期限内,工厂验收测试不能满足技术规定,则认为工厂验收失败,由此引起的一切开销由投标方承担。 6.3 现场验收 现场验收(SAT)应在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且设备准备投入试运营时进行,该实验应在投标方工程师参与并指导下由招标方完毕。 现场验收应在工厂验收实验完毕并获得认可的基础上进行。 在验收开始前二周投标方应提出现场验收测试大纲供招标方认可。大纲的规定必须要满足协议和技术规范的规定。现场验收测试必须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稳定性实验,实验规定同工厂验收实验。 验收的一般仪表由招标方提供,专用仪器、仪表由投标方提供。 现场验收的测试报告需双方技术人员签字才干生效。 7、包装、运送、贮存和质量保证 7.1 设备制造完毕并通过实验后应及时包装, 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 保证其不受污损。 7.2 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 在运送过程中尚应采用其它防护措施, 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 7.3 在包装箱外应标明需方的订货号、发货号。 7.4 各种包装应能保证各零部件在运送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 7.5 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GB/T 191-2023)。 7.6 整体产品或分别运送的部件都要适合运送和装载的规定。 7.7 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 7.8 订购的新型产品除应满足本招标技术文献外, 投标方还应提供产品的鉴定证书。 7.9 投标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等(涉及投标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本招标技术文献的规定。若招标方根据运营经验指定投标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投标方应积极配合。 7.10 投标方应遵守本招标技术文献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ISO9000、GB/T1900质量保证体系, 该质量保证体系已通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 7.11 柜内的各种元件, 应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家的产品。 7.12 元件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使用寿命、接通和分断能力、短路电流承受能力等参数应符合元件额定参数的规定, 对强制认证的元件应具有认证标志。 7.13 投标方还应提供相关实验报告。 8、双方工作安排 8.1 招标方职责: 8.1.1 负责提出本系统硬件设备的现场布置图。 8.1.2 负责协调与本系统互联的各个系统的接口工作。 8.1.3 负责提供本系统硬件设备与招标方设备之间的联接电缆(不含网络线材)。 8.1.4 负责本系统现场设备的安装 (场地准备、设备就位和电缆及网络线材的敷设)。 8.1.8 参与设计联络会、实验与验收, 并负责现场验收。 8.2 投标方职责: 8.2.1 负责本系统的具体设计和集成组态; 8.2.2 负责协助施工单位,参与实验。 8.2.3 负责提供投标范围内所有硬件设备以及这些设备之间的联接网络线材。 8.2.4 负责提供本系统运营所需要的软件,所有软件均是最新版本的软件。 8.2.8 负责提供系统供电、接地、设备布置等所需要的资料。 8.2.6 负责召开设计联络会。 8.2.7 负责对招标方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 (涉及硬件、软件的维护及运营培训), 并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 8.2.8 负责工厂实验验收、现场调试、指导现场安装,参与现场验收。 8.2.9 负责提供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文献资料和运营维护手册。 8.2.10 负责本系统设备的运送和保险。 8.2.11 负责本系统在保证期内的正常运营。 8.2.12 保证期以后应招标方规定, 协助招标方对所供系统进行扩容升级、增长功能等工作, 并优惠提供最新开发的应用软件。 8.2.13 投标方应提供设计所需图纸、资料及可编辑的电子版本(cad格式);在技术协议签订后7天内投标方向设计提供技术文献,并经设计确认。提供的最终版正式图纸必须加盖工厂公章并签字。投标方至少应提供下列技术文献以供设计确认: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电气原理图, 屏面布置图, 端子排图和设备清单。 8.2.14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参数或配置接线有变化时, 应及时书面告知招标方, 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将由卖方承担。 8.2.15对招标方的缺陷告知,投标方应在24小时内作出回应,48小时内赴现场予以解决。 8.3 设计联络会与培训: 8.3.1 设计联络会: 为了确认本系统的设计方案,拟定各互联系统软硬件接口界面,互换必需的设计配合资料, 协调工程进度,投标方应在设计联络会召开前二周, 提交给招标方需要确认的图纸和资料。由投标方负责设计联络会费用,调度、设计院、供电局参与,投标时需单独报价。 8.3.1.1 设计联络会议内容为: a) 确认本系统的具体设计方案; b) 确认本系统的具体功能规范; c) 讨论/拟定培训计划; d) 讨论/拟定工程进度规定; f) 讨论/拟定工厂验收 (FAT)计划; g) 讨论/拟定现场安装计划规定; g) 讨论/拟定现场验收 (SAT)计划。 8.3.2 培训: 8.3.2.1 投标方负责对招标方技术人员及运营、维护人员的培训。 8.3.2.2 由投标方负责免费提供培训,招标方选派人员参与。 9、订货范围 投标方应保证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用户安装、运营规定为原则, 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规定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营中发现缺项(属投标方供货范围)由投标方补充。 9.1 设备范围 9.1.1 500kV变电站设备规范和数量 设备需求 投标方响应 序号 物资 编码 名 称 重要技术规定 单位 数量 重要技术规定 型号 及规范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电力专用UPS 10kVA 台 2 2 监控单元 带液晶显示、事件记录 台 1 3 数字表计 只 12 4 交流进线防雷保护器 相对地、中性线对地 保护模式,标称放电电流不小于10kA(8/20µs) 套 (三相 及N线) 2 5 防雷保护器空气开关 63A(单极) 只 8 6 交流输入回路空气开关(带辅助触点和报警接点) 100A(两极) 只 6 50A(三极) 只 2 7 直流输入回路空气开关(带报警接点) 100A 只 2 8 母联空气开关 (带辅助触点和报警接点) 100A(两极) 只 1 9 交流输出回路空气开关(带报警接点) 20A(两极) 只 4 10A(两极) 只 16 6A(两极) 只 10 10 交流输入自动切换装置 台 1 11 屏柜(含屏内配接线、小开关、按钮、端子排、连片等) 前后开门 (2260mm×800mm ×600mm) 面 2 12 屏柜(含屏内配接线、小开关、按钮、端子排、连片等) 前开门旋转机柜 (2260mm×800mm ×800mm) 面 2 9.1.2 220kV变电站设备规范和数量 设备需求 投标方响应 序号 物资 编码 名 称 重要技术规定 单位 数量 重要技术规定 型号 及规范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电力专用UPS 5kVA 台 2 2 监控单元 带液晶显示、事件记录 台 1 3 数字表计 只 12 4 交流进线防雷保护器 相对地、中性线对地保护模式,标称放电电流不小于10kA(8/20µs) 套 (三相 及N线) 2 5 防雷保护器空气开关 63A(单极) 只 8 6 交流输入回路空气开关(带辅助触点和报警接点) 50A(两极) 只 8 7 直流输入回路空气开关(带报警接点) 50A(110V) 只 2 25A(220V) 8 母联空气开关 (带辅助触点和报警接点) 50A(两极) 只 1 9 交流输出回路空气开关(带报警接点) 10A(两极) 只 20 6A(两极) 只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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