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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招标书.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3368546 上传时间:2024-07-03 格式:DOC 页数:49 大小:218.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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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添加LOGO电梯设备采购招标招标文献 工程编号: HFGK-JX-910124 项目名称: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2023 年 10 月 06日目 录首 卷 电梯安装采购招标公告第一卷 投标须知、协议条款及协议格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协议条款 第三章 协议格式第二卷 设备需求和技术规定第三卷 投标文献格式第四卷 图纸资料第五卷 评标办法首卷学校北苑新建图书馆电梯安装采购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学校北苑图书馆。招标规模:客货两用电梯四部2 申请人资格

2、规定公司及项目经理资质规定:公司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合资或独资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的公司3 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4.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1月0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4.2报名地点:4.3携带资料:制造商需带资料: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书。 代理商需带资料:代理商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制造商的合法授权书、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

3、许可证书。前来报名的投标人需携带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四川招投标网。4 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第一卷投标须知、协议条款及协议格式第一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及规定111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4台电梯(四层客货两用电梯)的采购及安装,投资额约 万元。设备 类别客货两用电梯数量四台质量标准合格2招标范围电梯设备供应、安装及售后服务3协议名称电梯设备供应、安装及售后服务42.1资金来源财政及自筹54.14.2交货期限、地点2023年 12 月 25 日交货, 总工期: 40 日历天。地

4、点: 616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6000 (人民币)在递交投标文献的同时,递交给招标代理人718.1投标有效期为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819.2投标文献份数正本一份,副本3份921.1投标文献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址: 时间: 1024.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续)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及规定1129.4评标办法及标准见第五卷1232、34拟定中标人方式及发出中标告知书按招标文献拟定的“评标办法”拟定中标人,待公示结束后3日内发出“中标告知书”1334.1中标公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上进行中标公示143615实质性规定和条件本招标文献凡是用“黑体”字体标志的内

5、容,均属于实质性规定和条件。投标文献存在不符合招标文献规定的实质性规定和条件的情况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拟定后,按废标解决。16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 投标须知一、总则1 工程说明1.1 工程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1.2 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招标投标规定,已在 本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登记,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设备供货单位。2 有关说明2.1资金来源: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4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协议下的合格支付。2.2有关报价说明:2.2.1投标报价:按招标文献给定的设备数量、技术参数分项报出成套设

6、备的单价、总价,电梯安装(含吊装、厂家须提前配合土建方井道施工,以保证不出现偏差)、调试、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准许运营等的所有费用,以及电梯安装中需要的与土建方的配合费(暂按安装费的4%计入报价)、市场交易服务费(招标人应交纳的部分),为交钥匙工程报价。说明价格构成及计算依据。2.2.2设备总价应含:成套的设备费、备品备件费、各种税费、检测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及保险费、培训费等产品交付招标人使用前的一切费用。在报价内所能提供的备品备件列表注明。投标设备涉及的专利费用,招标人均认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设备涉及到的专利问题,招标人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2.2.3提供具体的培训计划和售后服务

7、措施(涉及维修及售后服务承诺)。详述保修期满后的委托维保措施、内容和费用(最佳列表)。2.2.4交货按标书(协议)规定期间交货,运送方式投标人自定。2.3有关说明:2.3.1除产品报价外所能提供的优惠条件可附页说明。2.3.2投标人所提供的乘客电梯应为合资或独资公司生产全新且先进的电梯,其生产商应是A级以上生产公司(生产许可证),且是通过ISO9001、ISO14000保证体系认证的生产商。投标时需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认证证书的复印件,但应加盖生产制造商的公章。2.3.3电梯安装由供货方负责。安装公司须出示电梯安装资质证件(涉及营业执照、安装资质证书、安装业绩等),以上规定提供原件。安装公

8、司投标的需出具制造商的委托授权书。电梯设备的吊装、脚手架及搭设、电梯安装所需材料(含隔梁费及安装费)、配合协调、电梯检测验收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理。即向招标人交钥匙办法。2.3.4若投标设备与招标设备有偏差,请填偏差表。2.3.5投标人所投标的产品重要技术性能应满足招标书及图纸所提出的技术规定,并符合国家标准及规范。附必要的说明及与投标产品相应的彩色照片或样本。2.3.6按下表内容说明:(1) 投标人必须注明投标产品的生产商、品牌及相应的技术参数。(2) 外购配套件及原材料的名称、规格及型号、技术参数及制造厂家。并列表说明易损件名称型号及供应商(含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邮编、联系人)。说明售后

9、服务站的联系地址、电话及联系人。序号名称规格及型号技术参数制造商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232.3.7投标文献必须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得有散页。2.3.8中标人签定协议后一周内提供电梯井道及安装图,并会同需方与设计院进行技术交底。2.3.9列表说明2023年 11月5日以来的同类设备业绩并附协议复印件书。序号建筑物名称建筑面积、楼高设备名称及型号数量是否通过验收2.4付款方式:在协议签订后 7 日内预付设备总价的20%,卖方同时开具等额的银行保函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发货前告知甲方,货到工地验货后10日内再付设备总价的60%;安装队伍进场付安装费的50%;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再付设备总价的15%,安装

10、费的45%,余下协议总价5%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且设备无质量问题后一次结清。2.5电梯运至工地的设备验收:数量参照制造商提供的发货清单,甲乙双方约定期间共同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签字交业主核算。乘客电梯到货时须随机提供合格证、原产地证明。电梯安装调试完毕,由相关部门、需方、投标人和制造方共同验收。若发现所供电梯的质量、规格型号不符时或安装质量不符合国标规定期,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所发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投标人3.1 投标人是邀请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2 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3.2.1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11、,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2.2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须签署一份授权书,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主办人、并授权主办人能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接受命令以及负责协议的实行。3.2.3 投标文献及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协议协议,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2.4 联合体协议和主办人授权书随投标文献一起递交。3.2.5 参与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4 招标范围、工期和交货地点4.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设备采购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4.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交货期和交

12、货地点规定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5 合格的设备材料采购5.1 为本协议项下提供的所有设备材料必须符合本招标文献的规定。本协议项下的一切费用支付仅限于这些设备材料采购。6 投标费用6.1 投标费用系指投标人承担的所有与准备和递交投标文献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责该费用。二、招标文献7 招标文献7.1 招标文献中已阐明所需设备采购、招标程序和协议条款。招标文献涉及:第一卷 投标须知、协议条件及协议格式第二卷设备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第三卷投标文献内容及格式第四卷图纸资料第五卷 评标办法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献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

13、文献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献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献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献的所有内容,对份(页)数等方面认真核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献后 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献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规定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献没有按招标文献规定提交所有资料,或投标文献没有对招标文献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将也许被拒绝。8招标文献的澄清8.1任何规定对招标文献予以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献后_3_日内按招标公告中载明的邮编地址以书面(信件/

14、或电报/或传真,下同)形式告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收到的任何澄清规定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9招标文献的修改9.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5 日内任何时候,无论何故,招标人可积极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献进行修改,其内容与招标文献具有同等效力,并报送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9.2招标文献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献的投标人,收到当天内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招标文献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献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 招标文献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献、招标文献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

15、发出的书面文献为准。9.4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献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献的修改,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招标文献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献的修改、补充告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献的编制10 编制规定10.1 投标文献应用中文编写。若其中有其他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涉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10.2度量衡计量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3投标货币为人民币。11 投标文献的组成投标人的投标文献应涉及下列部分:(1)按第 12和 13 款填写的投标函和投标报价;(2)按第 14 款出具的,证明投标人有资格投标以及假如中标有

16、能力履行协议的证明文献;(3)按第 15 款出具的,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献规定的证明文献;(4)按第 16 款提交的投标保证金;(5)招标文献规定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或表格形式提出)。12 投标函格式12.1投标人应完整填写招标文献中规定的投标函的内容。13投标价格13.1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献中投标格式和投标报价表、投标设备分项报价表,证明提供的设备、设备简介、原产地、数量和价格。13.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献中认真填报招标文献所附的相应的投标报价表、投标设备分项报价表上拟提供设备单价和投标总价。假如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有出入,

17、以单价为准。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每种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3.3投标价格表应按下列方式填写:13.3.1货品以目的地交货的价格涉及:(1)工厂交货、仓库交货或货架交货的货品的总价,涉及制造或装配货品所使用部件及原材料已付或要付的所有关税,营业税和其它税费。(2)若授予协议,将要支付的产品税和其他税费。(3)运送费、保险费和货品运抵项目现场合产生的其他费用。(4)协议条款上所列的售后服务的费用。13.3.2 投标人按照规定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招标人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买方以任何条款签订协议的权利。13.3.3 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协议的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可以

18、调整价格的投标将按规定予以拒绝。13.3.4技术规范规定的安装、校准、调试和培训的费用应涉及在投标报价中,并分别列出供招标人参考。13.3.5设备的价格、运送费、安装费等,详见投标设备分项报价表。14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献14.1 根据第11款规定,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协议的文献,作为投标文献的一部分。14.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声明文献应使买方满意。应符合招标文献的规定。14.3 投标人提供的履行协议的资格声明文献应使买方满意。(1)若投标人按协议提供的设备不是投标人制造或生产的,那么投标人应得到设备制造商或生产商的正式授权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协议所需的财务

19、、技术和生产能力。14.4 投标人应分别填写和提交招标文献中规定的“资格证明文献”。15 证明设备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献规定的证明文献15.1 根据第14款规定,投标人须提交拟供协议项下设备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献规定的证明文献,作为投标文献的一部分。15.2 设备符合招标文献规定的证明文献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设备重要技术和性能特点的具体描述;(2)一份说明所有细节的清单。涉及使设备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特定期间内正常和连续工作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特殊工具的价格和供货来源信息。(3)对招标人规定的技术规范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货品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5.3 为说明第1

20、5.2款的规定,投标人应注意买方在技术规格书中所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和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的参考资料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和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但该替代对象应基本上相称于或优胜于技术规格中的规定,以使买方满意。16 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献的同时,提交“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6.2 投标保证金是用于保护买方免受投标入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根据16.7款规定,发生这种行为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16.3 投标保证金应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银行汇票、转账支票、钞票。16.4 任何未按第16.1和16.3款规定提交投标

21、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16.5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16.6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按第35款签订协议后7日内予以退回,不计利息。16.7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也许被没收:(1)假如投标人在第18.2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献;(2)假如中标人未能做到按第35款规定签订协议。16.8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_60_天。17 投标预备会(无)18 投标有效期18.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献规定的投标文献均保持有效。18.2在特殊情况下,招

22、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规定投标人批准延长投标有效期,规定与答复应为书面往来。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规定而使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批准此规定的投标人,既不规定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献,但将规定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第 16 款中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8.3按第 9款规定,如投标截止日期被推迟,则投标有效期相应顺延。19投标文献的份数和签署19.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献。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献的投标。19.2 投标文献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笔迹应清楚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献封面的右上角

23、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9.3投标文献封面或扉页、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献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献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献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规定,否则投标文献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9.4 全套投标文献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献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献的递交20投标文献的装订、密封和标记20.1 投标文献的装订规定:投标文献应装订成册。20.2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献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

24、本”或“副本”。20.3 在密封袋上应:20.3.1写明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名称和地址;20.3.2注明下列辨认标志: (1)招标工程项目编号;(2)工程名称;(3) 2023年11月 5 日 11 时 05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20.4 所有投标文献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20.5 假如投标文献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20.1款、第20.2款和第20.3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献提前开封的责任。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献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20.6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献的同时递交。21投标文献的递交和截止日期21.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25、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献。未送达本招标文献规定地点的投标文献招标人将拒绝受理。21.2 投标文献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21.3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告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献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1.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献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2 迟交的投标文献22.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献,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3 投标文献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献以后,在规

26、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献,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献的组成部分。23.2投标人对投标文献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3.3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起至第18款规定的投标文献有效期期满前撤回投标文献。五、开标24 开 标24.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准时参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章)、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与开标会,以进行验审。24.2 按规

27、定提交合格的撤回告知的投标文献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4条规定拟定为无效的投标文献,不予评审。24.3 开标程序:24.3.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24.3.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献的密封情况;24.3.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承诺和投标文献的其它重要内容。若投标人按第 23 款规定送达撤回投标告知的,则其投标文献将不予打开。24.4 招标人在招标文献规定提交投标文献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献,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4.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5. 投标文献的有效性25.1 开标时,投标文献出现下列情

28、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作为无效投标文献解决;25.1.1投标文献未按照招标文献规定密封的;25.1.2本须知第ll条规定的投标文献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9.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献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25.1.3投标文献的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笔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5.1.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献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25.1.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献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25.1.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献,或在一份投标文献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

29、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献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25.1.7投标文献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毕期限超过招标文献规定的期限;25.1.8投标文献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5.1.9不符合招标文献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规定,存在重大偏差的。25.2 有效投标文献,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具体评审、比较。六、评标26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6.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拟定中标人。26.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应于开标前拟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拟定前应当保密。26.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

30、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 3名,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5名组成。 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拟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26.4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从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拟定。26.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26.6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献规定的评标标准和

31、方法,对投标文献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献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26.7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别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解决27投标文献的澄清27.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献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委会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提出澄清的规定和答复均应是书面的,但不得提出改动价格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投标人拒不按照规定对投标文献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28 投标文献的初步评审28.1 开标后,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书面开标记录以及评

32、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28.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招标文献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文献签署是否合适,投标文献是否基本符合招标文献的规定。评估每份投标文献是否对招标文献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规定和条件做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献应与招标文献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存。所谓显著差异或保存是指影响协议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献不一致,限制了协议中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并且纠正这些偏离或保存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规定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8.3 假如投标文献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献的各项规定,评标委员会

33、将作废标解决。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规定的差异或保存,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8.4 评标委员会对拟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1)假如数字表达的金额与文字表达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达的金额为准。(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批准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假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排列。29

34、 投标文献的评审、比较和拟定中标人29.1 评标委员会将对按照本须知第28规定,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献规定的投标文献进行评估和比较。29.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规定投标人就投标文献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29.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献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按得分高低推荐合格的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拟定中标人。 29.4 评标的方法和标准29.4.1评标以现场交货或仓库交货的价格为基础,该价涉及货

35、品成本以及货品所用零部件和原材料已付或要付的关税和其他税费。评标时,除了考虑报价和售后服务价格之外,还要按照规定的方法考虑下列技术规格因素:投标文献中包的交货期;与协议条款规定的付款条件的偏差;部件、零配件和服务费用;所投货品零配件和提供售后服务的也许性;设备寿命期内的运营和维修保养费;设备的性能和生产能力;设备质量和适应性。29.4.2评标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审法。具体评标办法和标准见第五卷。29.5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献规定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9.6 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

36、献、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30 评标过程的保密30.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协议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献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30.2 在投标文献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协议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0.3 中标人拟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因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七、授予协议31 资格确认31.1 无

37、论是否已进行了资格预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所选择的中标候选人是否有资格能圆满地履行协议做出确认。31.2 上述确认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基于投标人按第14款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的声明文献以及买方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文献资料。31.3假如投标人被确认为无资格履行协议,其投标将被拒绝32拟定中标人32.1中标的标准(1)投标文献对招标文献作出了实质性响应;(2)具有良好的履行协议的能力和条件;(3)保证质量、保证交货期,提供最佳售后服务。32.2 招标人将拟定资格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3 授予协议的准则33.1 买方将把协议授予经确认资格合格的中标人。33.2 招标人不承

38、诺将协议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告知书前,有权依据招标文献或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4 中标告知书34.1中标人拟定后,招标人将在“ ”将中标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告知书。34.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告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未中标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中标结果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地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核查申请。34.3 中标告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告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4.4 招标人将于中标人拟定后15日内,

39、向本地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提交设备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35协议的签订35.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告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献和中标人的投标文献订立书面协议,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5.2招标文献和中标人的投标文献均是该书面协议的附件。35.3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5.1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协议,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并处以协议金额 2% 的罚款。35.4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5.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协议,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导致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数额的,

40、还应当对超过部分子以补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标人拟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协议或由于35.4的因素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将拟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的同样因素不能签订协议的,招标人可以拟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所有中标候选人或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拟定的中标人由于上述因素不能履行协议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36履约担保、货款支付担保(不采用)37其他未尽事宜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执行。第二章 协议条款一、一般条款(可根据不同设备给出具体的协议条款)1 设备的技术规格应符合招标文献中规定的技术规格。项下所提

41、供的设备应符合技术规格中所规定的技术标准,当技术规格中没有相应的标准时,设备应符合国内现行的权威标准2 关于专利权2.1 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3 包装及标志3.1 卖方提供的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包装,保证运抵目的地后,不受损坏或变质,包装应适合长途运送的规定。如因包装不善而导致的损失、损坏、生锈,以及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所有由卖方负责。3.2 包装箱的尺寸和重量,应符合交通运送部门的规定。3.3在每一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具体的设备清单和质量合格证3.4每件包装箱上均须以不褪色油墨做如下的清楚标记:a 到达目的地车站或地点;

42、b 收件人名称及地址;c 协议号;d 设备名称和箱号;e 设备毛/净重(公斤);f 包装箱尺寸(长宽高)mm;g 发货人名称、地址。3.5任何需吊装的包装件,卖方应在每个包装件的两面上标记“重心”和“起吊点”标志,以方便装卸解决。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运送的规定,卖方应在包装件清楚地标记“小心轻放”、“防潮”、“正面朝上”和其他适当的标志。3.6包装物不回收。4运送及装运告知4.1卖方须在协议规定的交货期前 5 天以书面形式将设备发运计划告知买方。4.1.1告知内容涉及:协议号、设备名称、数量、件数、总重量、总体积(m3)、准备发运日期、始发站等。4.1.2与此同时,向买方寄送具体货单一式二份,并提

43、出运送特殊规定和注意事项。4.2除非协议另有规定,实际交货期的计算,应以运送部门签署单据的日期为准,如买方自提,则以实际提货日期为准。5 提供单据5.1 卖方发货后,在通过银行办理结算时,应向买方提供以下单据:a 发货票一份;b 装箱单一式二份。6 技术资料6.1 交货日期 5 日前,卖方应将投标文献和协议特殊条款及协议附件中阐明应提供应买方的各种技术资料邮寄给买方一套。7 质量保证7.1 卖方应保证所提供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最佳工艺和材料制造而成,并提供质量保证期。7.2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商品与协议规定的质量、技术规格和性能所有符合。卖方并保证所提供的商品在对的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的

44、情况下,在质量保证期内运营良好。8 检查和索赔8.1在交货前,卖方应就商品的质量、规格、性能及数量作出准确和全面的检查,并出具商品符合协议的证明书(涉及实验记录和书面报告)。8.2设备运抵交货地点后,双方应一同对其进行检查,如发现设备规格、质量、数量与协议不符,须出具检查证书,并由卖方负责更换或补偿。8.3如卖方负责培训买方有关人员,须事先向买方提供人员技术培训计划并达成买方提出的验收标准。8.4在协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满前假如发生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发生设备无论任何因素引起的缺陷,涉及潜在缺陷的或使用不良材料,买方有权根据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查证书向卖方索赔。8.5卖方收到买方索赔告知后假如 15 天内不答复,应视为卖方批准买方提出的一切索赔。9 索赔解决方法9.1 如设备不符合协议规定由卖方负责。卖方在取得买方批准后,应按下列方式之一理赔:a 批准拒收设备,向买方退还所拒收设备的货款,并承担所有损失和费用,涉及利息、银行费用、运费、检查费等。b 根据设备所受损坏的限度,下降的等级和买方所受损失的价值,经卖方和买方达成协议,减少设备的价款。c 用新零件更换有缺陷的零件。新零件应符合协议规定的规范、质量和性能条件,并承担买方蒙受的直接有关的损失费用。同时卖方还应根据协议第 9 条,对更换的零件的质量提供新的保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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