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编号: 清洁设备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 南通明诺机械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1使 用 说 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出租方(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承租方(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公章(或者业务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2、六、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明确租赁清洁设备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一、术语解释:1、租赁设备:依照租赁合同的约定,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手续完备的清洁设备。 2、设备损失:指租赁清洁设备的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轮胎、工具等附件的丢失或损坏,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损失。 二、清洁设备型号:(见清洁设备租赁登记表) 设备型号数量市场价格月租金押金新/旧备注三、 租赁使用地
3、点: 。 租赁设备接收指定委派人: ,身份证号码 。四、租金标准及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 个月,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所租设备交付给乙方,租赁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甲方以 租形式将清洁设备租给乙方,月租金为(小写):_ _元/月,每季度租金为(小写): /季度,押金 元,押金不计利息。乙方于每季度第一个月 日前将本季度租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乙方支付后以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3 日内确认回复,遇节假日顺延; 3、甲方确认并同意乙方将租金和相关费用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 南通明诺机械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李堡分理处 帐号:
4、 471558203682 如甲方要变更收取租金帐号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变更,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租赁清洁设备时间不足一年(不包含一年)的,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运费(含卸货费)(无论是送车、换车或退车)由 乙方 负责。 5、运费计算:从租赁点 出发,按照百度导航推荐路线显示的公里数为准,按3元/公里,按来回路程计算费用。 6、乙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设备归还给甲方,在无任何纠纷的情况下,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剩余押金在3工作日内归还乙方;7、收到乙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将所租赁清洁设备交付乙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
5、到现金之日为准。 五、售后服务: 1、甲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就设备使用、易耗件更换,维护保养等方面向乙方相关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2、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设备保修4年(人为损坏除外) 3、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如若电池在18个月内使用时间降低至正常使用时间(I800/E8006正常使用时间为7小时,C200/C350正常使用时间为4小时)的50%以下,甲方为乙方免费更换电池一套。(I800/E8006一套电池为6只,C200一套电池为4只,C350一套电池为6只)。如超出此数量,配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4、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车辆不能正常工作,甲方需上门服务,但易耗件更换和维护保养不属于上门服务范围。
6、 5、因使用不正确,如撞击,丝绳缠绕,涉水工作,保养不当等其他原因而导致车辆损坏不能正常工作的,均不在保修之列,应按服务收费标准及零配件价格表收取费用。(具体使用方法请参照使用须知)6、如因自然灾害(地震,水灾,火灾等)导致车辆损坏不能正常工作的,应按服务收费标准及零配件价格表收取费用。7、乙方使用人员必须通过培训学习,并熟悉操作后方可使用扫地车,如因保养不当,使用不正确,工作疏忽等人为原因引起的自燃造成的相关财产损失以及碰撞造成的人员伤亡,甲方不负相关责任。8、如保修期内乙方的车辆操作维护人员变更,甲方可上门再次培训,但整个保修期内不超过3次。9、在保修期内,甲方在乙方报障后1-3个工作日内
7、到达买方扫地车使用地点进行故障保修。(如省外边远城市,因交通不便的,双方需酌情协商到达日期)10、乙方不得将扫地车停放在地下车库充电和不得使用低于国标4平方线的电线、16A插座充电,如因此原因引起自燃造成的相关损失,甲方不负相关责任。11、乙方每天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线路和操作按钮是否正常,调试刹车的力度和制动效果,如发现车辆出现故障或刹车制动效果不正常依旧强行使用,所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甲方不负相关责任。 六、清洁设备转租为买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在1个月内可以将设备转租赁为购买。 2、购买价格 ,不再另行议价。 3、租赁合同生效开始前,甲方交付乙方为全新设备,转租为买时,乙方已付租
8、金和押金可转为货款抵扣,甲方将不再另行提供新设备给乙方。 4、租赁合同生效开始前,甲方交付乙方为旧设备,转租为买时,乙方已付押金可转为货款抵扣(租金不作抵扣),甲方将另行提供新设备给乙方,所产生的运费由乙方负责。5、 如合同租赁期为4年,租赁期间乙方没有出现拖欠租金、停租或转租的情况,租赁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乙方所租的清洁设备免费赠送。七、 补充规定1、损坏赔偿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设备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设备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将租赁设备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9、更换与租赁设备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当租赁设备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 (3)在设备租赁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设备的义乌,若第三者使用设备损坏或者丢失等情况,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中途退租 (1)若因甲方设备发生故障无法正常工作,乙方要求退租,甲方应无条件回收设备,并及时退还押金。 (2)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租赁期内退还设备,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赔偿额为应付剩余总租金的一半。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租赁清洁设备的所有权; 2、提供的清洁设备必须符合企业生产标准、及证照齐全、(合格证、技术检验证等) 3、清洁设备出租前向乙方使用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租
10、赁期间定期对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保养,并指导乙方相关人员进行合理使用。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拥有所租赁清洁设备的使用权; 2、对租赁设备承租前已存在的损伤和其他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严格遵守清洁设备租赁须知的相关条款;(见附件) 4、在续租期间必须告之甲方所租设备的真实情况; 5、乙方无权将该所租设备转租、拍卖、抵押等; 6、乙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7、租赁期间按期如数交纳租金; 8、乙方在租赁期内,因使用不当造成第三方的财物损失,以及人员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乙方有责任正确使用及维护电动设备以免因自燃造成人员伤亡及财物损失。 10、
11、乙方租用期超过一年,乙方须购买第三者保险,以保证使用安全。 11、电动扫地车属于清洁设备,不属于车辆,所使用场所须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法律法规要求。因此违规使用导致车辆被扣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十、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除另有约定外,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则乙方需按照实际租用月数所对应的租金来计算,还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义务,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租用金额请看附件1) 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未全面且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的,即构成违约,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应按双方签的退还设备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设备,每逾期交还一天,均按每月租金的5%交付违约金
12、。 4、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即(每月/每季度第一个月) 日前缴纳,逾期按每天10%(月租金总额)缴交滞纳金。 5、如乙方超过每月租金缴纳限期15天后仍不缴纳租金,并且没有任何书面解释,甲方有权提前收回所租赁的扫地车。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收回,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既定时间和地点收回扫地车,扫地车如验收合格(没有人为损坏),尚未缴纳的租金和滞纳金将从押金里面相应扣减,剩余押金归还乙方,运费由乙方承担。 6、以下情形甲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所租赁清洁设备不可归究于甲方的违约责任,如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或丢失,则必须在3个工作日之内按市场价按5年平均折旧价
13、支付该设备全款并按全款金额5%支付违约金。 (2)乙方利用所租设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乙方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把所租赁设备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等其他用途; 如有发现乙方私自用于上述用途的,将对所租赁车辆以每台市场价的两倍来计算甲方损失,并10日内补回欠款。 (4)乙方提供其它虚假情况给甲方带来损失的,将对所租赁车辆以每台市场价的至少两倍来计算甲方损失,并10日内补回欠款。 (5)从事其它有损设备所有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7、以下情形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按照规定期限交货的; (2)甲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保修服务的;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
14、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 (2)、因地震、水灾、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乙方物业毁损、灭失或造成重大损害的,双方可提前终止合同,互不担责。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2、乙方在租赁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清洁设备,必须到甲方重新填写清洁设备租赁登记表并缴纳租金,否则视为非法占用甲方设备。 十二、 解决争议的方式 1、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均提请到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仲裁,法院所仲裁的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且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的诉讼费。 2、
15、在诉讼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且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对无争议的其他义务各方均应继续履行。 十三、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合同到期后,合同自然终止,如甲乙双方有意续约,应提前3个月协商。 4、双方确定以本合同记载的地址为合法有效的送达地址,一方的送达地址发生变化的,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另一方向原地址送达的文件仍视为合法有效送达。甲 方:南通明诺机械有限公司 乙 方: 电 话:0513-88218326 电
16、 话: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李堡镇通海大道99号地 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经办人: 委托经办人: 盖 章: 盖 章: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清洁设备正确使用须知为了租赁设备的安全运营,也为了您的切身利益,请乙方记住以下条款: 1、安排固定人员进行清洁设备的使用及管理。 使用人: 如有变更乙方需书面盖章通知甲方。2、驾驶人须在使用之前仔细阅读清洁设备使用说明书并咨询出租方公司人员,充分了解清洁设备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3、为保证出租方及时了解清洁设备使用情况,承租方的使用区域应在出租方进行备案。 4、在合同规定的归还设备时间、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设备且清
17、洁设备实际情况与清洁设备租赁登记表中租车前的清洁设备情况的登记无出入,若出现新的刮、碰、损坏等现象或设备,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清洁设备损失费及其它相应的费用。 5、为避免上一条情况出现请您每天对该设备的电机、电池、清扫毛刷、垃圾箱、车身、轮胎、灯光等作常规检查并清扫,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出租方联系。如确需更换零部件,必须使用生产厂家专业配件产品,否则甲方不负责维修。归还设备时承租方应保持该设备的内外清洁,否则出租方将收取100元的清洁费。 6、如果承租清洁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与出租方联系,如未与出租方联系,不能自行维修或自行选择维修厂家进行维修,禁止继续使用已受损的设备,否则由
18、此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7、清洁设备每次不可低压电工作。8、为保护清扫刷头,使用完后在关闭电源前先将刷头升高,不可在刷头还直接接触地面的时候就关闭电源停放。9、每次工作前必须检查边刷,主刷是否有缠绕物,工作中遇缠绕物必须提前避开或及时处理。10、要专人操作电动扫地车,若发生碰撞损坏,不纳入保修范围,维修按相关配件报价表和售后收费标准收取费用。11、租赁清洁设备时,请承租方仔细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在出场前解决,设备一旦离场,该设备即以离场时清洁设备租赁登记表为准。 12、承租方不能自行卸动或拆除所租设备的零件和备件,否则,不但须及时归还原零件或设备,还须付给出租方最高不超过所拆零
19、部件或设备市场价三倍的罚金。 13、为保证清洁设备的安全,承租方必须提供室内停放场地。如承租方不能提供室内停放设备场地,则不能租赁清洁设备。14、雨天时禁止使用清洁设备进行室外路面清扫,如未按规定在雨天进行清扫而引起的清洁设备故障,承租方负责维修及承担相关费用,并按月租金的三倍向出租方支付罚金。 15、在欠租或未按时归还设备期间所产生的租金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16、本清洁设备租赁须知作为清洁设备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效力。附表1租赁期相关费用项目明细表清洁设备型号市场价租金押金1个月-11个月1年2年3年4年扫地车洗地机注:1、 以上扫地车所使用的毛刷,甲方一年承包3套(包含车上原有的),超出3套数量的,毛刷费用由乙方负责。全车的配件维修由甲方负责(除人为损坏的)。2、 以上洗地机所使用的毛刷,甲方一年承包2套(包含设备上原有的),超出2套数量的,毛刷费用由乙方负责。整机的配件维修由甲方负责(除人为损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