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协议编号IT框架合作开发协议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编: 开户行: 账号: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邮编:开户行: 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就乙方向甲方派遣技术人员提供服务有关事宜,通过和谐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本协议”)。1. 基本协议1.1 本协议作为基本协议,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以派遣技术人员(该等人员均系已与乙方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以下称“派遣人员”)的形式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基本领项。2. 合作方式2.1甲方接受乙方派遣人员为其提供服务,根据本协议,由乙方派遣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场合,按照甲方对项目的管
2、理及规定,从事特定的技术服务工作。3. 协议期限3.1自协议签订起至项目结束,协议将自行解除。假如甲方续签协议,则另签协议。3.2任何一方若要提前终止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另一方。 4. 作业场合4.1 甲方将指定乙方派遣人员具体作业的地点及场合。4.2 甲方负责维护作业场合安全的义务,乙方按甲方规定自行提供工作设备,涉及但不限于笔记本电脑、相关操作系统和基本应用软件;5. 作业纪律 5.1 乙方根据甲方对派遣人员的规定,向甲方如实推荐并派遣相关技术人员并向甲方提供派遣人员的名单以及简历。甲方有权对乙方派遣人员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双方协商拟定。5.2 乙方派遣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作
3、业规范和工作纪律,涉及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后变通的规定。尽管有本款规定,乙方派遣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甲方做出的违反法律、法规或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指令。派遣人员的考勤一律以甲方考勤制度为准,若有请假需要双方审批后方可请假。对于不遵守甲方考勤制度的乙方派遣人员,甲方有权规定乙方更换人员,乙方应在30日内更换。6. 人员的管理与调整6.1 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有计划地调整乙方派遣人员的劳动时间,并结合作业进度安排加班作业。6.2 乙方派遣人员因实际工作产生的加班小时数按项目组自行调休解决,通过调休消化不掉部分,按照协议单价/168h 结算加班费用。6.3 甲方有权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召集乙方负责人员交流派遣人
4、员的作业情况和劳动评价。6.4 自派遣之日起1个月内,甲方可就工作没有达成规定的乙方派遣人员向乙方申请更换,但应提前3天告知乙方。6.5 甲方不能随意与乙方派遣人员签署劳动协议,或以其他方式将派遣人员纳入其正式员工编制,如违反约定,乙方可立刻抽回派遣人员,结束合作,甲方并支付该工程师三个月的服务费作为补偿。6.6乙方派遣人员离职,乙方应至少提前15天书面告知甲方,甲方确认乙方派遣人员的离场日期并完毕相关工作交接后,派遣人员方可在指定日期撤离。6.7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增长或减少合作团队的派遣人员人数规模,并提前10个工作日告知乙方。7. 服务费与支付方式7.1甲方项目的服务费用(以下
5、简称“服务费”)按乙方不同职称技术人员的收费标准予以计算。甲方项目的人员需求及收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签署人员报价单具体拟定(见附件一)7.2 甲方应按照各级别标准金额按月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根据甲方提供的考勤天数为准)。每月实际结算服务费按以下公式计算=该人员报价(单位:元/月)国家法定工作日 * 当月实际出勤天数(不含法定节假日)(单位:天)7.3 除了上述按照每人每月单价计算的服务费外,甲方负责承担乙方派遣人员因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工作所产生的其它合理支出的费用,涉及但不限于差旅费等。前述费用应事先经甲方批准并由甲方按照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在费用发生后次月向乙方支付。7.4 乙方应于次月5号之
6、前跟甲方负责人核对工程师工时和开票金额,并于次月10日前向甲方开具上月技术服务费发票,由甲方在收到相应发票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7.5甲方不得无端扣除或迟延支付相关的费用。次月25日前未支付部分,按照每日千分之三滞纳金补偿乙方损失;滞纳超过10日以上,乙方有权利撤出开发人员。8. 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8.1 本协议所产生技术成果的所有知识产权,涉及但不限于版权、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及乙方派遣人员不得实行该项技术成果,也不得将该项技术成果以任何方式提供应任何第三方(涉及甲方单位中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员)。违反本条规定的,违约方应补偿给由此导致的
7、一切损失。8.2 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利益,保守归甲方所有的技术与商业机密。8.3 甲方、乙方及各自工作人员涉及乙方派遣人员对于进行本协议项下开发工作而接触或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对方的所有技术及非技术信息(涉及但不限于商业秘密、业务流程、业务战略、管理机制、雇员信息、客户信息、财务信息、财务及营销规划、产品资料、产品计划、价格、技术秘密、数据、研发、软件硬件API应用数据接口、技术说明、设计、特殊公式、特殊算法等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涉及但不限于程序、图纸、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和其它信息,以下统称“秘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事先
8、书面批准,甲方和乙方及各自工作人员涉及乙方派遣人员不得将对方秘密信息的所有或部分进行复制或仿造;不得进行修改、反向工程、分拆、制作衍生作品、或散发。披露或者泄露秘密信息的一方应补偿给对方因此导致的所有损失,涉及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一切必要的费用。8.4 保密信息接受方可以证明符合以下各项之一的信息,不作为秘密信息:(1)披露时已经公知的信息或接受方已经保有的信息;(2)披露后,非由于接受方的责任,成为公知的信息;(3)从有合法权限的第三者处合法取得的信息;(4)法院的命令或者其他类似的行政机关的披露规定,其他按照法律规定规定披露的信息;(5)接受方没有根据披露的信息
9、而独自开发的信息。8.5 本条款不因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失效。违反以上条款规定的,违约方应当负责补偿给对方导致的一切损失。9. 乙方保证9.1 乙方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合法经营并具有良好信誉的公司,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9.2 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文献将不会(1)与乙方的章程或其他合用于乙方的法律法规或判决相冲突;(2)与乙方同第三人所签署的任何法律文献如保证协议、承诺、协议等规定的义务相冲突或导致任何违约,或使乙方的权利受到约束。9.3 乙方保证其进行本协议下的工作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也没有其他针对乙方的与本协议中的工作有
10、关的未决诉讼,或甲方使用乙方按本协议条款及条件所提供的工作成果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利。9.4 乙方派遣人员的人事管理及其它福利待遇(涉及但不限于各种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如养老、住房、医疗险、失业、工伤、生育等)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承担其派遣人员在甲方作业场合发生的医疗保健、其他各种保险事宜及工伤死亡等所引起的一切费用;除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情形以外,甲方与乙方派遣人员不存在任何雇佣关系以及劳动关系;因乙方派遣人员与乙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任何纠纷,与甲方无关。尽管有上述规定,如因可归责于甲方及/或甲方工作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涉及甲方作业场合缺少安全措施而发生意外事件的)而导致乙方派遣人员的
11、任何伤亡,甲方及/或甲方工作人员应予依法承担。若是乙方派遣人员个人因素导致发生意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9.5 在协议期限内,如因乙方或乙方派遣人员因素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涉及但不限于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的,乙方与乙方派遣人员将承担所有损失的连带补偿责任。10. 甲方保证10.1 甲方具有合法的权利缔结本协议。甲方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合法经营,并具有良好信誉的公司,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10.2 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文献将不会(1)与甲方的章程或其他合用于甲方的法律法规或判决等相冲突;(2)与甲方同第三人所签署的任何法律文献如保证协议、承诺、协
12、议等规定的义务相冲突或导致任何违约,或使甲方的权利受到约束。10.3 甲方在合作期间不得向乙方派遣员工进行任何劝诱行为,涉及但不限于向乙方派遣员工发出或尝试发出招聘要约或雇佣他们,提供工作面试机会,提出签订协议规定,或提供其他服务或尝试劝诱使其离开乙方,亦不得通过其他方实现或实行前述意图及行为。在本协议有效期结束后一年内,假如甲方计划雇佣乙方派遣人员的,应提前告知乙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并经乙方批准。11. 违约补偿11.1 乙方批准,若因乙方的因素而有第三方声称甲方或甲方所分许可的顾客使用本协议项下的开发工作产品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它财产权利,乙方将对由此而引起甲方遭受的任何诉讼或法律请
13、求负责。甲方批准,一旦发生此类诉讼或请求,甲方将及时告知乙方并对甲方解决该诉讼或请求提供合理的帮助,以便甲方获得应有的权利,甲方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或遭受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11.2 甲方应保护乙方及乙方派遣人员免于承担下列任何索赔、责任、损害、损失、和费用,涉及:(1)任何甲方故意、重大过失所致的乙方派遣人员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害;(2)遵循甲方工作指导在指定工作场合所进行的各项工作而导致的乙方及/或乙方派遣人员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3)针对依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设计及/或方法等制作的开发成果(或其访问权或其它权利)所提出的任何侵犯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第三方权利的任何主张及索赔。
14、11.3 假如乙方派遣人员不合格人员比例过高(原则上每月不超过30%),甲方有权规定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假如乙方在双方协定的整改期限内没有明显的改善,则甲方每次均有权规定乙方支付相称于当月协议总额5%的违约金。12. 争议解决12.1 本协议及个别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其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的解决应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2.2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一方面应经双方和谐协商解决。12.3 无法通过前款规定的和谐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 其他13.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经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书面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合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2 本协议期限的届满或提前终止、解除,并不必然导致本协议中相关条款的失效或对其效力有任何减损。13.3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 代表: (签章)年 月 日乙方: 代表: (签章)年 月 日 附件二:人员报价单公司名称: 单位(元/人/月)以下报价为税前报价人员派驻时间人员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