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拌混凝土技术协议第一条 本协议规定应遵守以下规范、标准、规程1、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23)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23)3、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385-2023)4、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23) 5、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查方法标准(JGJ 52-2023)6、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 63-2023)7、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实验方法标准(GB/T 50081-2023)8、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实验方法标准(GB/T 50080-2023)9、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2023)10、用于水泥和
2、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 /T 1596-2023)11、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T50146-2023) 12、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2023)13、高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 104:99)14、混凝土强度检查评估标准(GB/T50107-2023)15、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 10-2023)16、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2023)1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23)18、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23)19、建设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23)20、建筑工程资料管
3、理规程(DB11/T695-2023) 2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23) 22、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23) 23、防止混凝土结构工程碱集料反映规程(DBJ 01-95-2023) 24、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 50496-2023)25、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DBJ/T01-64-2023)26、其他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预拌混凝土技术规定的规范、标准、规程。第二条 工程概况项 目内 容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地下:地上:建筑层数建筑高度结构形式抗震等级工程设防烈度结构断面尺寸mm基础底板厚度地下室外墙厚度梁断面尺寸结构混凝土工程防止碱集料反映
4、管理类别及有害物质环境质量规定国家标准及规范规定混凝土浇筑方式泵送质量目的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验收标准工程质量验收合格,保证一次性通过第三条 混凝土强度等级、抗渗等级及其他规定混凝土强度等级见下表(表2)主体部分构件名称砼强度等级基础C40框架柱、剪力墙及连梁C45外挡土墙及内壁柱、地下室内墙C45砼梁、楼板面C30楼梯C30其它构造柱、圈梁、设备基础C20钢筋混凝土基础的垫层、砌体混凝土基础C15注:1、基础底板、挡土外墙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为P6.消防水池侧壁及顶部梁板、集水坑、屋顶水箱间楼面梁板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P6 2、基础、地下室外墙采用粉煤灰混凝土,并采用60天强度等
5、级。 3、基础底板、地下室外墙 混凝土内建议内掺高性能膨胀抗裂剂取代等量水泥拌制成补偿收缩混凝土。 4、外加剂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外加剂生产公司应通过相关质量体系认证;采用外加剂类型及施工方案应得到设计、监理认可。5混凝土耐久性规定应满足下表规定:环境等及最大水胶比最低强度等级最大氯离子含量(%)最大碱含量Kg/m一0.60C200.30不限制二a0.55C250.203.0二b0.50(0.55)C30(C25)0.153.06、氯离子含量系指其占胶凝材料总量的比例。7、处在严寒和寒冷地区二b类环境中的混凝土应使用引气剂,并可采用括号中的有关参数。8、当使用非碱活性骨料时,对混凝土中的碱含量可
6、不做限制。第四条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规定1、混凝土结构所处环境类别,应根据规范及设计规定进行分类。2、结构混凝土耐久性的规定,应根据混凝土所处的环境不同分别提出。除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23)基本规定外,还应与各类混凝土配合比对水灰比和水泥用量的规定相一致。第五条 不同种类混凝土的技术规定一、泵送混凝土的技术规定1、原材料规定(1) 所有材料必须符合第一条款中相应的规范、规定、标准。(2) 水泥:所用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标准的有关规定。应根据工程所处的环境和设计规定进行选用,一般应优先采用强度等级为42.5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所选水泥应具有质
7、量证明书(水泥合格证、出厂检查报告、进场复试报告)。(3) 细集料:采用中砂,细度模数:2.33.0,应有良好的级配。含泥量不应大于3%,泥块含量不应大于1.0%。应有碱活性检查报告。(4)粗集料:采用粒径规格为525mm的连续级配,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大于10%,含泥量不应大于1%,泥块含量不应大于0.5%。应有碱活性检查报告。粗集料应保证泵送规定,并应根据泵管直径及泵送高度调整粗集料的最大粒径(本工程所用泵管直径为100mm、125mm,最大泵送高度为47.5m)。(5)水:拌制混凝土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06)。(6)外加剂:混凝土外加剂必须
8、选用北京市建委批准使用的厂家和品种,必须有资格证明书、合格证、检查报告(应为由法定质量监督检查机构出具的年度检查报告)、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书,使用前应进行必试项目的复试检查和均质性、水泥的适应性检测。(7)掺合料:应具有质量证明书,应选用级以上粉煤灰或者磨细矿渣作为混凝土中掺合料,以减少水泥用量。掺合料质量和掺量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 /T 1596-2023)、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2023)的规定。进场后必须按规定取样复试。2、坍落度规定:基础部分坍落度控制在140160mm范围,主体结构坍落度控制在160180mm范围。坍落度允许误差为
9、30mm。现场在施工之前及过程中,根据施工部位及季节温度变化等情况进行拟定,其具体规定以当时的浇筑申请书为准。3、配合比规定:泵送混凝土的水泥用量不少于300kg/m3,掺合料的掺量经实验拟定。水灰比规定:最大水灰比为0.5-0.6。4、混凝土碱含量规定:用于工程的混凝土,其水泥、砂、石、掺合料、外加剂材料必须具有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碱含量和集料活性检查报告。0.00以下结构工程最大碱含量3kg/m3。5、氯离子含量规定:地下室外墙、板及基础等环境类别为: 二类b ,最大氯离子含量为:0.15 %;室内潮湿环境(卫生间等)二类(a),最大氯离子含量为: 0.2%;其他环境类别为: 一类 ,最大氯
10、离子含量为: 0.3%。6、混凝土初凝时间的控制:供方应根据施工现场至预拌地点的交通状况进行混凝土坍落度控制,并保证混凝土拌合物的粘聚性、保水性及可泵性。混凝土运送、浇筑及间歇的所有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初凝时间。混凝土运至现场应按规定对每车混凝土质量进行坍落度的检测和评估,不符合规定的必须退回,因此导致的损失由供方承担(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及环境情况拟定,一般情况下混凝土初凝时间规定为2h4h)。第六条:不同环境条件对混凝土配合比的规定1、供方(乙方)应按本规定中第一条款的有关规范、规定、标准以及协议中有关规定进行混凝土的试配,对坍落度的拟定应考虑气温及运送过程中的损失值。2、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
11、供方应对混凝土配合比重新进行设计。(1) 所用材料的产地或品种有变化时;(2)需方(甲方)提出更改意见。3、冬季混凝土施工之前应提前将冬施防冻剂性能检查报告以及复试报告等技术资料提供应甲方。甲方批准使用后,方可进行预拌混凝土的施工。4、冬季混凝土施工时,应严格按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23)执行,混凝土应优先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级,最小水泥用量不小于300kg/m3。5、拌制混凝土所用集料应清洁,不得具有冰、雪、冻块及其他易冻裂物质。预拌混凝土时应用热水拌合、加热集料等提高混凝土原材料温度的措施,冬季混凝土罐车应加保温套,以防止混凝土运送过程中热量损失
12、,影响混凝土入模温度。混凝土入模温度不低于10。6、冬季混凝土施工时,乙方应根据不同的大气温度选用不同类型的防冻剂或复合防冻剂。7、夏季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采用缓凝型减水剂,应做好降温和保温的措施,混凝土入模温度不应高于35。8、本技术规定未提出的其它技术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范标准。第七条:混凝土的生产1、原材料的储存、计量、搅拌过程中所需一切设备应满足北京市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2、混凝土搅拌站必须指定专职调度及质量员,负责本工程混凝土供应的及时性及混凝土入泵前的质量检查,并进行现场混凝土施工的指导、协调。3、甲与乙方的联系以项目部混凝土工长开盘告知单或电话传真为准,内容应涉及:
13、混凝土强度等级(抗渗等级)、坍落度值、浇注部位、时间、数量及技术规定等。第八条:预拌混凝土的运送1、运送方式:采用混凝土搅拌运送车运送。2、运送时运送车应保持混凝土拌合物的均匀性,不应产生分层离析现象。3、混凝土运送时严禁往运送车内任意加水。4、卸料时运送车应顺利的把混凝土拌合物所有排出,混凝土的运送时间应满足施工现场的规定。混凝土的坍落度应考虑路途、气温等因素的损失,以满足混凝土运至现场后的可泵性等技术规定。5、混凝土的运送频率应保证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混凝土罐车到达率必须保证每台泵车有一台车等待浇筑,搅拌站与现场必须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根据浇筑进度及道路情况调整车辆密度,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
14、整运送车辆数量,保证现场混凝土浇筑连续进行。每台混凝土泵车所需配备的搅拌运送车台数按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 10-2023)规定的公式进行计算。第九条:质量检查及验收确认1、检查项目:混凝土强度和坍落度。2、预拌混凝土质量检查分为出厂检查和交货检查。出厂检查的取样实验工作由乙方承担,交货取样检查由甲方和监理负责抽检。3、以交货检查结果和工程结构实体检查作为判断混凝土质量是否符合规定的依据。4、混凝土到现场应按规定对每车混凝土进行外观及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坚决清退,因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条:资料管理规定1、乙方为达成规定的质量规定必须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的质量管理制
15、度,并按照本规定第一条中有关的规范、规定及标准规定及时的向甲方提供准确、完整齐全的质量证明资料。2、每次开盘随第一车混凝土提供应甲方的资料:(1) 预拌混凝土开盘鉴定、配合比告知单(2) 预拌混凝土运送单(3) 预拌混凝土碱含量计算书(地下结构)(4) 预拌混凝土氯含量计算书3、混凝土浇注完32天提供(1)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2) 混凝土出厂检查强度实验报告4、为了配合甲方结构工程质量奖等质量目的的规定,乙方必须在规定期间内提供符合相应质量目的规定的资料,所有资料为一式三份。任何由于乙方因素未按规定期间及时提供应需方所需资料而导致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第十一条:其他规定本协议中其他未尽事宜,按预拌混凝土买卖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及相关规范、标准执行。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