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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流量统付业务协议通用单用户套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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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集团编码: 产品编码: 中国移动集团流量统付业务(通用单用户套餐)办理表V1.0 业务办理前提 申请集团客户批准背页《中国移动集团流量统付业务使用协议》和《安全保障责任书》的各项条款。《中国移动集团流量统付业务(通用单用户套餐)成员信息表》作为本业务办理表的附件,与本业务办理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业务办理种类 □开通业务 □变更套餐 □变更结算方式  □变更产品管理员  □取消业务 □成员管理   □其他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产品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号码 Email 传真 是否本次业务经办人 □ 是 □ 否 网上营业厅帐号名 (默认为admin) 业务模式选择 □ 模式1:全网,不指定内容、指定客户、不指定额度(甲方为所有来访的中国移动号码付费) □ 模式2:全网,不指定内容、指定客户、指定额度 (甲方指定来访的中国移动号码付费,每月付费设立上限,须提供号码明细表)。 □ 模式3:广西,不指定内容、指定客户、不指定额度(甲方为所有来访的广西移动号码付费) □ 模式4:广西,不指定内容、指定客户、指定额度 (甲方指定来访的广西移动号码付费,每月付费设立上限,须提供号码明细表)。 套餐统购模式(集团客户为指定广西移动号码购买流量套餐) 套餐类型 套餐包含国内流量 (2G/3G/4G) 超过套餐部分资费 折扣 生效时间 □3元 10M 优先使用甲方赠送的套餐流量,超过甲方赠送的流量后,由指定号码自行支付产生的流量。 □立即生效 □下月生效 □5元 30M □立即生效 □下月生效 □10元 70M □立即生效 □下月生效 □20元 150M □立即生效 □下月生效 □30元 500M □立即生效 □下月生效 □50元 1G □立即生效 □下月生效 □70元 2G □立即生效 □下月生效 □100元 3G □立即生效 □下月生效 □130元 4G □立即生效 □下月生效 □180元 6G □立即生效 □下月生效 □280元 11G □立即生效 □下月生效 说明: 1、此处勾选甲方也许使用到的套餐类型(可多选),具体甲方为特定手机号码购买套餐类型; 2、请提供号码明细表(涉及号码以及相应套餐明细),也可选择通过动力100网站或系统渠道自行进行号码添加; 3、套餐生效时间可选,立即生效首月套餐周期为办理当天起至当月月底;下月生效则首月套餐周期为下月1日起到下月月底(不区分手机号码品牌) *费用结算方式 □ 银行托收(若选择对公托收,需另行签订《授权委托书》)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 其他 *规则说明 本业务自   年  月  日起开始生效,自   年  月  日起开始收取费用。 *业务受理渠道 □ 客户经理 □    区    服务厅 □ 销售代理       公司 □其他     备注 1、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并已阅读和批准本受理单内容及背页协议。 2、本业务办理表中“□”内可打“√”如不填写画“-”表达,空白或涂改无效。 3、“*”号标注的字段为必填或必勾选内容; 甲方: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分公司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业务经办人签字: 业务受理人签字: 日期: 日期: 中国移动集团流量统付业务(通用单用户套餐)使用协议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为集团客户(以下简称甲方)提供“优质、优先、优惠”的移动信息化服务的宗旨,与甲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使用乙方集团流量统付产品集团产品达成如下服务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集团流量统付产品和相关客户服务,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的同时,向乙方支付业务使用费用。 2.合作内容 集团流量统付产品依托乙方的网络为甲方提供无线数据业务,为甲方提供流量后向统付的集团产品服务。 ① 甲方可向指定手机号码赠送指定额度的流量,指定号码在使用乙方无线数据网络时,优先使用甲方赠送的流量,无须支付数据流量使用费用,超过甲方赠送的流量后,由指定号码自行支付产生的流量。指定号码的指定额度流量费用由乙方出账后甲方统一结算(所有指定号码仅限广西移动号码)。 ② 乙方负责涉及本次合作的基础网络建设和业务服务,并协助甲方进行验收测试。 ③ 乙方提供免费售后服务,涉及但不限于业务宣讲、人员培训、远程技术响应与故障排查。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甲方承诺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部门有关管理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经营。 2.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或乙方相关业务部门及其上级单位的许可,甲方不得运用现有的业务接入开展转售业务,也不得将业务用于双方商定业务之外的其他用途,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因甲方违规转售乙方业务因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3.在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可根据业务需要对指定的号码范围、流量分派等进行新增、修改、删除,但甲方在为指定号码提供流量时,需以合理的方式告知相关用户,若用户对分派内容等有服务投诉时,甲方应进行相关投诉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如因甲方因素导致相关用户投诉而未能在十五日内得到妥善解决,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需求开放相关业务系统接口,协助甲方进行应用系统开发,提供系统联调支持。 2. 乙方提供客户服务热线,向甲方客户提供服务,保证甲方客户有关流量的诉求得以妥善解决。因网络问题导致甲方无法使用,乙方将积极进行故障解决。 3.乙方保存资费调整的权利,并承诺在调整后及时告知甲方。 4.如因系统调整或网络升级影响甲方公司应用定向类服务,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 第四条 对账和费用结算 1.计费说明: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集团流量自充业务时,为手机号码分派流量/套餐时生效时间可选,流量/套餐生效规则如下: ① 立即生效首月流量有效期为办理当天起至当月月底(不区分手机号码品牌); ② 下月生效则首月流量有效期为下月1日起到下月月底(不区分手机号码品牌)。 2.对账规定。每个自然月为一个对账周期。每账期结束后次月12日前,甲乙双方完毕对账工作,当月结算的费用发生期是上月1日至上月最后一日。对账开始后,出现误差在3‰以内,则按乙方系统出具的清单为准;双方对账误差超过3‰,则甲乙双方应重新对账。 3.费用结算。每个自然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次月15日前,乙方按照甲方与运营商确认的该结算周期内的费用总额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并确认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款。甲方未能按期缴纳,每逾期一日,乙方将按其所欠费用的0.3%收取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停止提供相关业务和服务,并保存法律追究权利。 4.双方有特殊约定的,则以另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双方另行签订的与集团流量统付业务相关协议可视为本协议的补充。 5.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乙方有权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 甲、乙双方有责任对通过该业务获得的所有用户资料予以保密。 2. 甲、乙双方对本次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一方事先书面批准,另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 特殊情况的责任承担 1. 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2. 若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规定其消除影响、作相应的经济补偿,并有权终止协议。 3. 如因甲方自身的设备因素或因甲方提供的资料有误而导致集团产品未能开通,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4. 因不可抗力等影响所导致的故障,乙方不承当相应的责任。 5.本协议所称之损失涉及实际损失和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第七条 特别事项 1. 为保证协议顺利实行,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解决在开发、运营过程中也许发生的问题。 2. .本协议有效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年___月____日,期满后双方均没有提出书面异议,本协议自动延期1年,延期期满后依次类推。在协议有效期内,假如双方一致批准终止本协议,本协议终止。 3. 协议有效期间(含期满自动续延期)除本协议约定的情形外,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协议必须提前十五天并采用书面形式告知。由于协议终止带来的任何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 协议假如与相关政策法规发生冲突,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 5. 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中国移动集团流量统付业务(通用单用户套餐)成员信息表V1.0 申明 本业务表单作为《中国移动集团流量统付业务(套餐统购)办理表》的附件。 业务操作类型 □增长成员号码 □删除成员号码 □变更资费类型 □转网操作 □其他( ) 说明:选择“转网操作”(即:退出A集团加入B集团,或退出A集团产品加入B集团产品)必须同时填写以下信息: 退出集团/集团产品编码: 加入集团/集团产品编码: 公司名称 特别声明:本成员业务信息表所有成员号码实际使用人已阅知相关业务使用协议及相关业务规则,并批准遵守相关协议和业务规则。 序号 手机号码 赠送时长(月) 套餐类型 生效规则 序号 手机号码 赠送时长(月) 套餐类型 生效规则 1 21 2 22 3 23 4 24 5 25 6 26 7 27 8 28 9 29 10 30 11 31 12 32 13 33 14 34 15 35 16 36 17 37 18 38 19 39 20 40 每月费用计算公式:号码数量1(号码)×套餐类型1(元/号码)+号码数量2(号码)×套餐类型2(元/号码)+……+号码数量N(号码)×套餐类型N(元/号码) 项目总费用计算公式:号码数量1(号码)×套餐类型1(元/号码/月)×赠送时长(月)+号码数量2(号码)×套餐类型2(元/号码/月)×赠送时长(月)+……+号码数量N(号码)×套餐类型N(元/号码/月)×赠送时长(月) 说明 1、填写规定 成员号码:必填项,填写甲方赠送流量的手机号码,限广西移动号码。 赠送时长(月):填写“-1”或者为空时表达长期 套餐类型:选填写3元/5元/10元/20元/30元/50元/70元/100元/130元/180元/280元 生效规则:选填“立即生效”或“下月生效”,立即生效首月套餐有效期为办理当天起至当月月底;下月生效则首月套餐有效期为下月1日起到下月月底(不区分手机号码品牌)。 2、本表号码数量较多时,可以号码附件形式提供,并且所有附件页加盖骑缝章,并填写以下信息: □ 包含附件页数(含本页)    页,号码总数     个 甲方(业务申请单位):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分公司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业务经办人签字: 业务受理人签字: 日期: 日期: 安全保障责任书 集团流量统付业务单位接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的网络,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一、 用户在使用中国移动集团流量统付业务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二、 不得运用中国移动的无线数据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运用中国移动的无线数据网络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任何具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 反对宪法所拟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欺侮或者诽谤别人,侵害别人合法权益的; 9、 具有法律、行政法规严禁的其他内容的。 发现上述违法犯罪活动和有害信息,应立即采用措施制止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告知中国移动。 三、 不得向任何网络发动任何形式的袭击。 四、 信息源责任单位提供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 五、 信息源责任单位有责任对自身系统的安全状况负责,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定期对其系统进行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信息源责任单位通过中国移动集团流量统付业务只能作为内部办公和客户服务器管理的用途。 六、 信息源责任单位应承担如下责任:向所属员工宣传国家及电信主管部门有关使用中国移动的无线数据网络的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使用者档案,加强对使用者管理、教育工作;有健全的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七、 对出现来自用户通过中国移动无线数据网络的袭击,中国移动将告知用户限期进行解决,对未按照规定及时解决的,中国移动有权采用相应措施,以避免安全事件的进一步扩大;当出现紧急事件时,为保护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中国移动有权在事先不告知用户的情况下采用相应措施。用户应积极配合国家主管部门和中国移动进行网络安全事件的跟踪,并提供相关的、合法的资料。 八、 若违反上述规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有权采用措施,关闭相关信息源接入通道;同时,追究责任单位的法律责任。此责任书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负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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