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1:
九原区201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
工作人员方案
按照九原区委、区政府的整体工作部署,我区将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报名办法
(一)招聘范围
1、九原区户籍人员(公安局办理注册户籍时间1年以上)。九原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含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子女及配偶(不受户籍限制);
2、在九原区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大学生村官”;
3、截止2011年6月30日,在九原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两年的临时工。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40人,根据其专业及特长,录用后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的工作人员。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1年8月15日—2011年8月19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
(1)报考者需提供学历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3)九原区户籍的居民及在九原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子女(配偶),须提供父母在九原区的户籍证明及嘎查村、居委会证明或父母(配偶)所在工作单位的证明,并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在九原区工作满两年的临时工报考时需提供所在单位的证明,并由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签字。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资格,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4)近期免冠一寸彩照5张。
4、报名费用:
审查合格的,收取报考费120元,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招聘办法
招考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1、笔试只进行公共科目考试,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如果笔试成绩相同,同时参加面试;
3、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5、在九原区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及“社区民生志愿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所有附加分值直接记入笔试初始成绩,最高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
(二)面试
面试主要检验应聘者的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如果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与招聘人选按1:1比例确定。
(三)体检
按笔试、面试成绩拟确定的录用人员,由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
(四)公示
公示期三天.
三、聘用及待遇
(一)经考试和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级同职务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并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进行年度考核。
四、组织机构
组 长:郭振新(区委副书记)
副组长:杨建伟(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
魏 强(区委常委、纪检委书记)
任宽厚(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乔 俊(区编办主任)
杜林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伊拉特(区纪委副书记)
云晓清(区财政局局长)
成立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杜林春同志兼任。
- 7 -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