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房 屋 租 赁 合 同出 租 方: 承 租 方: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地 址: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地 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租赁标的物1.1 本合同租赁标的物是指出租方拥有产权的房屋。1.2 该房屋位于 市 (区、县) 路 号,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为 平方米。1.3 该租赁标的物及其附属设施良好,符合承租方的使用用途。1.4 出租方应提供房产证或身份证复印件,承租方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复印
2、件。双方验看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1.5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双方应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第二条 租赁用途2.1 承租方向出租方承诺,该租赁房屋承租方用于其经营宾馆。2.2 承租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约定的用途。第三条 租赁期限3.1 租赁标的物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出租方应于 年 月 日将租赁标的物交付给承租方。3.2 租赁期届满没有续租的,出租方无条件收回租赁标的物,承租方应如期返还租赁标的物。3.3 租期届满,如承租方需继续租赁该标的物,则应于合同期届满前 个月内,向出
3、租方提出续约的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对本租赁标的物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第四条 租金、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4.1 双方约定,租赁标的物的租金为【 】 4.2 租金支付方式为 (月付/季付/年付),承租方应于(每月/每季度/每年) 日前向出租方支付租金。4.3 承租方以 方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不含税金)并在合同答订之日起十五天内交完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的( )准时交当年租金,最多不超过两天。44双方签订合同时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担保金 元,并于租期结束之日返还承租方。 第五条 税费的承担5.1 双方按照政府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各自承担相关税费。第六条 房屋修缮与使
4、用6.1 租赁期内,修缮租赁房屋是甲方的义务。出租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状态并符合房屋消防、安全的条件。甲方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半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如房屋天面漏水、外墙漆脱落),以保证乙方能经营正常使用。修缮费由甲方负责。承租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出租方修复。6.2若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后的2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承租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6.3 对于承租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出租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6.4 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6.5 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
5、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承租方不承担责任。6.6 承租方可以将租赁标的物的户外墙体和玻璃墙体作为发布广告的载体,承租方自行对其广告内容合法性及广告的安全性负责。第七条 装修和改造7.1承租方租用甲方房屋用于宾馆经营,在不破坏租用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可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7.2 承租方装修及添附设备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解决,添附设备的产权属承租方所有。租赁期届满,退还租赁的房屋时,承租方添附的设备能够拆除而不损坏原建筑结构的,承租方可以拆除。第八条 所有权变动8.1 如出租方转让房屋的,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8.2 出租方转让房屋后,本合同在租赁期内对新的产权人
6、继续有效,新的产权人承继本合同出租方权利义务,出租方应向新的产权人如实告知租赁标的情况和作好交接工作,不得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第九条 双方义务9.1 出租方义务9.1.1 出租方保证,至本合同签订之日,出租方对租赁标的物享有所有权,且未在租赁标的物上设立抵押或其它第三方权利。租赁期间,如果出租方欲对租赁标的物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9.1.2 出租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标的物交付承租方使用。9.1.3 租赁期间,由出租方承担租赁标的物及其设施(水、电等物业)的维修义务。9.1.4 出租方负责提供水、电基本设施,水、电费由承租方自付。9
7、.1.5 本租赁合同生效后,出租方应当保证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物的合法使用权,不得再出租该标的物。9.2 承租方义务9.2.1 承租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标的物。9.2.2 承租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向出租方支付租金。9.2.3 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标的物转租、转让、转借。9.2.4 承租方不得利用租赁标的物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9.3 双方义务的其它约定9.3.1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双方应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交付或返还之日起7日内向对方主张。9.3.2经一方通知另一方不参与房屋的交付及收回验收活动的,通知方可自行
8、验收,不参加验收的一方视为接受单方验收结果并放弃该对结果提出异议的权利。第十条 违约责任10.1 出租方违反本合同第9.1.2条规定,每逾期交付一日,应当按年租金的 万分之五 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10.2 出租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当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 元。承租方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出租方还应就超过部分向承租方赔偿。10.3 出租方违反其它约定或法定的义务的,出租方应当赔偿承租方因此所受到的全部损失。10.4 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9.2.2条规定,每逾期支付一日,应当按年租金的万分之五 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10.5 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9.2.1、9.2.3、9.2.4条规定,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
9、方应当赔偿出租方的实际损失。10.6 承租方在本租赁期内,不再需要使用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标的物时,应当提前 个月通知出租方。在结清租赁期间(指合同生效至承租方设备撤离租赁标的物的时间)的租金后,可以终止本合同。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11.1 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合同。1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11.2.1 租赁标的物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11.2.2 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租赁标的物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11.3 出租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 元及赔偿承租方的损失: 11
10、.3.1甲方不按时交付房屋超过十天或所交付的租赁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影响乙方使用的。11.3.2 出租方未尽租赁标的物修缮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11.3.3 出租方在租赁标的物上设立抵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11.4 租赁期间,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标的物:11.4.1 未经出租方同意,转租、转借租赁标的物。11.4.2 未经出租方同意,拆改变动租赁标的物主体结构。11.4.3 损坏租赁标的物,在出租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11.4.4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11.4.5 利用租赁标的物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11.4.6 逾期未
11、交纳按约定应当由承租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出租方造成严重损失的。11.4.7 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11.5 租赁期满前,承租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 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11.6 承租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在向出租方多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后合同解除。11.7 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12.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政府决定或双方共同认可的其他情况。12.2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坏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12.3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
12、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12.4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终止。出租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5日内返还承租方多支付的租金。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13.1 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 其他14.1 14.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3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附件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4.4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 租 方: (盖章) 年 月 日承 租 方: (盖章) 年 月 日-精品 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