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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买卖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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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房改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   (二)房地产座落在乌鲁木齐市   区 路 号 室。房屋类型:        ;结构:         ;   (三)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分摊面积   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   (人民币)计       元。(大写):    仟    佰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 年 月 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价值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 xxx】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甲方保证,上述买卖的房地产不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人主张权利的情况。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承诺自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的  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由于甲方未及时迁出户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  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    %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  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和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附 件 一   房屋平面图及房地产四至范围:    附 件 二   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   设备:   装饰:      附 件 三   付款协议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   年  月  日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计   币      元,作为定金。待支付尾款时抵作房价款。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     附 件 四   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   除下述所列应由甲方、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外,在转移占有前未支付、未结算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转移占有后,使用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附 件 五   已购公房参加房改购房时的同住成年人意见:同意出售上述房屋。   (签章) (签章)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证号: 证号: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签于:新疆乌鲁木齐市 购买房改房中应注意的事项: 双方当事人应按自愿协商、公平的原则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共有人的权利。房地产权利登记分为独有和共有,共有指二个以上权利人共同拥有同一房地产,买卖房地产签订合同时,房地产权证内的共有人应在合同内签字盖章。   原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的,参加房改购房时的同住成年人应在合同附件五相关关系内表示同意出售,并签字盖章;因故无法在合同内签字盖章的,应出具同意出售的其他证明。   房地产权证内的权利人将房地产出售前,应与其配偶协商一致,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权利人承担法律责任。   2、定金。买卖合同定金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担保,双方当事人可就定金数额、支付日期等在附件三付款协议内约定。   3、房屋交接是出卖人按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收和接受的过程。 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第四条明确交付和验收日期、选择交付的方式。   出卖人将原购入的商品住房出售的,开发公司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一并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享有“两书”规定的权益。   4、房屋质量。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的必要内容,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房屋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若继续使用的,产权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   5、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前,买受人应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阅买卖房地产的有关登记(备案)资料,查验买卖的房地产上是否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权利限制,以维护自身权益。   6、买卖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7、买卖已抵押房地产的,出卖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并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同时告知买受人房地产抵押的事实。   8、房地产买卖后的土地使用权问题,是否缴土地金?    禁止情形: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房改房可以上市出售,但有下列八种情形之一的不得上市出售:     (一)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二)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三)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四)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五)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六)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七)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八)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另外还规定,个人拥有部分产权的住房(指标准价房),还应当提供原产权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保留或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在出卖时应当补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土地收益,以及交纳其他税费等。    ---------------------------------------------------------精品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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