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 汽 车 租 赁 合 同出 租 人: 杭州星睿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承 租 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地点: 杭州 承租人及承租人的保证人在订立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出租人一定积极解答。承租人及承租人的保证人有权同意本合同或选择其他合同,但在签署本合同后即视为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汽 车 租 赁 合 同出 租 人:杭州星睿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本合同简称“甲方”)承 租 人: (本合同简称“乙方”)承租人的保证人: (身份证: )(本合同简称“丙方”)甲乙丙三方根据平等、公平的原则,经协商自愿订立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
2、一条 租赁车辆1、甲方根据乙方对租赁车辆的选择,提供经乙方选定并确认的租赁车辆(详见附表二),出租给乙方使用。2、租赁车辆型号、规格、数量、牌照、制造厂家等,详见附表二:租赁车辆明细表。第二条 租赁车辆的所有权1、附表二所列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在租赁期内只享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将租赁车辆予以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投资和采取其他侵犯甲方所有权的行为,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 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代理人有权检查租赁车辆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租赁车辆不得加拆任何零部件。如乙方在租赁车辆上添加、更换零部件或对租赁车辆升级、更新,而甲方须通过处置
3、租赁车辆实现债权时,乙方无权就添加物或更新物主张任何权利。 第三条 陈述与承诺甲方、乙方分别作如下陈述与保证,该陈述与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持续有效。 (一)甲方的陈述与保证: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具有从事其现在正在从事的业务及拥有其财产的权利。2、甲方拥有签署并履行本合同及其作为一方的其他有关文件的权利,且已取得对该项签署和履行的内部授权和批准。3、本合同及其作为一方的交易文件经甲方签署后,即对甲方有法律约束力,可依照其条款被强制执行。4、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将不会与甲方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文件相冲突。(二)乙方的陈述和保证:1、乙方如为企事业单位
4、,保证如下:(1)乙方是按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的合法组织,具有从事其现在正在从事的业务及拥有其财产的权利;(2)乙方拥有签署并履行本合同及其作为一方的其他有关文件的权利,且已取得对该项签署和履行的内部授权和批准;(3)保证其所出具的所有财务报表是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报表真实、客观地表明了乙方的财务状况;乙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均是真实、有效、完整、准确而无任何隐瞒的;(4)承诺在进行承包、租赁经营、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分支机构、产权转让、对外担保、变更工商注册信息及其它可能影响甲方权益的行为前,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5)同意根
5、据甲方要求增加担保人。乙方如为自然人,保证如下:(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备订立本合同及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3)同意根据甲方要求增加担保人。2、本合同及其作为一方的交易文件签署后,即对乙方有法律约束力,可依照其条款被强制执行。3、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将不会与乙方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文件相冲突,如存在冲突的,不管协议签署的时间先后,均优先适用本合同及本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4、上述陈述与保证如与实际情况有实质性不符,则视同重大违约。第四条 租期及租金1、租赁车辆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给乙方之日(以乙方与车辆出租人签订的车辆交接单为准)即为正式起租日,乙方没有按照该汽车租赁合同的约定
6、如期提车的,以甲方按照该汽车租赁合同向乙方发出提车通知之日后的第 2 日视为起租日,如乙方在约定的提车日未提取车辆的,在租赁合同解除前,甲方有权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收取租金; 2、租赁期限、每期租金、支付周期、租金期数、支付时间及服务费、租赁保证金、首期租金(详见附表一:租期、租金及费用表),乙方同意按甲方提供的附表一所列明的租金金额和支付日期付款,如租金偿付日遇法定节假日,则租金偿付日提前至节假日前一个工作日。乙方应在合同签署之日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服务费和首期租金。如因乙方未及时交付租赁保证金致使不能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3、租金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若乙
7、方在起租日前提出终止或撤销本合同,无论甲方同意与否,租赁保证金均不退还。乙方须将租赁期内每期应付租金及时汇入甲方指定银行扣款账户。4、如乙方出现延迟偿付租金,则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五条 租赁车辆的交付与验收1、 租赁期间,车辆牌照以甲方名义登记上牌,租赁物交付给乙方前,应完成在公安机关登记上牌的相关手续;乙方同意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将租赁车辆抵押给甲方指定的银行,如需乙方配合相关抵押相关工作的,乙方应当予以配合。无论甲方是否与银行签署贷款合同,乙方只需按本合同附表一:租期、租金及费用表所列明的租金金额和支付日期付款,无需另行支付银行各种款项,但因乙方不配合抵押手续办理导致甲方
8、增加的支出除外。2、 甲方应当在租赁车辆完成上牌和抵押手续后,将提车通知以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至乙方指定地点或者电话、短信等方式送达乙方,乙方的联系方式以本合同写明的联系方式为准,如发生变化的,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3、 租赁车辆交付当日,乙方应负责对租赁车辆进行验收并向甲方或甲方委托方出具租赁车辆交付确认书。如乙方在租赁车辆验收到期日(此处的验收到期日系指甲方发出验收通知后的第3个工作日)内未验收或未及时将车辆交付确认书交予甲方或甲方委托方,又未提出合理理由,视为已对租赁车辆验收。4、 在甲方已按照乙方需求提供租赁车辆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拒收租赁车辆,且无论是否有其它合理
9、理由,均不影响本合同租赁期间及租金的相关约定。5、 乙方基于自己的需求向甲方提出本合同所列之租赁车辆的申请。甲方根据乙方对租赁车辆配置、颜色等要求提供车辆。租赁车辆在质量保证期间有瑕疵等情况,由生产商负责,甲方将索赔权委托给乙方行使,索赔产生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 租赁车辆的使用及维护约定1、乙方在租赁期内应当妥善保管、规范使用租赁车辆,按车辆生产厂商的养护要求保养维修租赁车辆,履行缴纳国家或地方规定车辆规费的义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车辆的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车辆清洁费、装潢费、维修保养费等所有费用及由此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国家新开征或新调增的税费)
10、。乙方须在甲方认可的维修厂进行维修保养,若因乙方未在甲方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保养,乙方构成违约,甲方可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维修厂做二次维修保养,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如有具体约定,则按具体约定执行。乙方需要委托甲方代为办理车辆维修保养事宜的,按照附表一:“租期、租金及费用表”中代办车辆维修保养约定;乙方需要委托甲方代为办理车辆规费缴纳事宜的,按照附表一:租期、租金及费用表中车辆代缴规费约定。因乙方未妥善保管、规范使用租赁车辆或未按养护要求保养维修车辆的,致使租赁车辆遭受损失时,乙方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2、本合同项下所有车辆在乙方占有、使用期间中所产生的安全、经济、政策等相关风险(
11、包括但是不限于车辆毁损、灭失、以及造成乙方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等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甲方遭受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国家机关追诉而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3、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以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不得擅自拆解、报废车辆。4、在乙方占有和使用租赁车辆期间及所欠甲方债务未清偿完毕之前,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交通违法应及时接受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罚款、扣分、车辆无法过户及等相关违法车辆不能过户等责任。如本合同项下租赁车辆由乙方指定内部人员或者外聘驾驶员驾驶,乙方应与该驾驶人员签订安全及违法责任书或协议,并详细
12、记录该驾驶人员的驾车时间备查,督促该驾驶人员遵守交通法,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处罚。如由此引起的车辆违法罚金、滞纳金、车辆停驶搁置以及年检搁置的租金及保险赔付损失,不论该驾驶人员是否接受处罚或离职,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七条 租赁车辆保险及事故处理1、租赁期间,租赁车辆投保的最低约定险种及保额为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司乘险1万元/座、盗抢险、自燃险、不计免赔险,具体保险内容及保险金额按照附表一:租期、租金及费用表中车辆保险约定。2、在租赁期内,发生保险责任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交警部门事故认定责任书等相关资料,会同甲方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保险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和
13、保险合同约定不予理赔的,该损失由乙方承担。3、租赁期内,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乙方应保护现场,并尽快报告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甲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损失程度,便于甲方及时协助处理。4、在乙方占有和使用租赁车辆期间及,租赁车辆发生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或者垫付责任;因事故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在保险赔付后尚有损失或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承担;在乙方使用租赁车辆期间因其他原因造成的车辆及其他财产、人身损失,保险赔付不足部分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的车辆发生车辆损失及事故的,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的维修厂或品牌4S店进行维修并使用原厂的配件。乙方在非双方约定的厂家修理造成租赁车
14、辆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5、发生事故后,乙方需甲方协助办理的,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6、租赁期满后继续使用或占用车辆,乙方应继续承担租赁车辆的保险费用,并交由甲方予以投保。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金额及支付周期向甲方支付租金。否则,一切风险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八条 车辆灭失等约定在租赁期限内,若租赁车辆毁损、灭失、被诈骗、被转租、被盗、被出借等乙方失去租赁车辆的控制后,即使乙方对事故本身及产生的后果无过错、过失,也不能免除或减轻其对甲方的赔偿义务。发生灭失等上述情况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协助向公安部门、保险公司报案,乙方并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该损失以租赁车辆未付租金总
15、额与保险赔付之间的差额为准。乙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合同终止,甲方向乙方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第九条 担 保1、丙方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及承担因本合同所有条款所产生的民事责任。2、保证范围:合同项下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3、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本担保系独立的、不可撤销的、持续的担保。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和保证范围不因租赁合同无效、可撤销而有所改变,也不因乙方或者其他第三方为本合同项下债务提供了其他担保而有所改变。4、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
16、租金及可能发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全部债务清偿完毕后终止。5、担保人丧失担保能力时,乙方须及时告知甲方并另行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新的担保,否则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前支付所有租金。第十条 违约责任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2、租赁期内,乙方应按租期、租金及费用表及时偿付租金。由于乙方原因需延迟偿付租金的,需至少提前5日告知甲方,可延迟的宽限期时间不超过5日。以下情况,乙方除须继续向甲方支付租金外,还须按所欠租金的万分之五/日计算复利,向甲方支付滞纳金:(1)乙方需延迟支付租金但未提前5日告知甲方,从宽限期首日开始计付滞纳金;(2)乙方需延迟支付租金且已提前5日告知甲方,但
17、在约定的迟延宽限期内仍未支付的,从宽限期首日开始计付滞纳金。 出现以上情况,乙方构成违约的,甲方有权将该违约信息载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有另行约定的情况除外。3、租赁期间,乙方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或甲方根据第十一条的约定而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甲方有权全额扣除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乙方应立即将租赁车辆交还给甲方,若租赁车辆有损坏,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进行赔偿,租赁保证金不得抵扣赔偿金。4、一方如有违约或侵权行为,须承担另一方为实现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公证费、差旅费和其它费用。第十一条 终止合同的条件1、双方同意,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的,守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单方终止
18、本合同:(1)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应付款项,累计时间超过30天的;(2)乙方出现累计二次租金延付并构成违约的;(3)乙方以出卖、出租、转让、抵押、质押、留置等方式处分全部或者部分租赁物,侵犯甲方的所有权的;(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转移、隐匿租赁物,或者对甲方添加在租赁物上的车辆定位设备加以遮蔽、拆卸、损毁、采取其他方法使之失效,导致甲方可能对租赁车辆失控的风险的。 (5)乙方如存在违反本合同第三条所作的陈述和承诺之第14项的情形的。(6)乙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下列情形之一的: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B、转移财产或抽逃资金;C、丧失商业信誉;D、因违法经营行为受到行政处
19、罚;E、在其他金融机构有到期债务未能偿还;F、企业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刑事案件、经济纠纷或其他法律纠纷。 (7)乙方私自加装、改装车辆部件,或者变更车辆外观的;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本合同有关条款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及其他约定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主要附件: 租赁合同附表一:租期、租金及费用表; 租赁合同附表二:租赁车辆明细表; 租赁合同附表三:承租人及保证人信息登记表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3、其他约定:本条
20、款约定如与上述条款冲突,则按本约定条款为准。约定条款一: 乙方已经仔细阅读了本合同,并且对于本合同中有关乙方权利义务的条款甲方已经做了相应的解释及说明。乙方不存在对于本合同的误解及疑惑,愿意按本协议承担相关全部义务。 约定条款二: 约定条款三: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乙方保证人盖章、签字后生效。如无保证人,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2、本合同自其项下租金及可能发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全部债务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其 它 1、签署本合同前各方均仔细阅读了本合同所有条款,而且都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其它各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其他各方的要求,
21、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说明。2、本合同各方已各自授权其代表签署本合同。合同的所有条款均是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乙方须配合甲方签署银行的相关合同及书面文件。如遇甲方破产、工商注销等,乙方无需按租期、租金及费用表向甲方支付租金,只需继续支付银行按揭金额即可在期满后获得车辆所有权。4、本合同正本及附表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丙两方各执一份。其他需要份数由甲乙双方商定。(本页以下无正文)附表一: 租期、租金及费用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共 个月。每期租金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元)租金总期数: 期。支付周期支付周期:每 1 个月支付一次,
22、每期支付日为每月 日。 保证金人民币 (¥ )服务费人民币 (¥ )备注1、 承租人在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服务费、及首期租金。2、 承租人全面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义务的,未发生违约行为的,出租人在合同正常结束时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保证金不得抵扣租金。3、 若承租人在起租日前提出终止或撤销本合同,无论甲方同意与否,租赁保证金均不退还。车辆保险约定1、 租赁期间,租赁车辆投保的最低投保险种约定为:A:交强险B:车损险C:盗抢险D:不计免赔险E:自燃险;F:玻璃单独破碎险G: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H:司乘险 万元/座I:其它商业保险约定 2、 租赁期内,车辆保险费用已包含在租金内,
23、由出租人选择保险公司并按约定的险种投保。3、 租赁期内保险费用以首年的缴纳标准为基准,在车辆续保时如遇保险公司要求提高保费的,或者承租人提出要求提高投保额的,承租人须补缴保险费差额。车辆代缴规费约定1、租赁期间,乙方委托甲方代缴的租赁车辆规费为:A:购置税B:上牌费C:车辆年检费D:车船税2、租赁期内,车辆规费已包含在租金内,由出租人承担。车船税以首年的缴纳标准为基准,租赁期内国家调高车船税缴纳标准的,承租人须补缴车船税差额。代办车辆维修保养约定1、 维修保养费用中不包含人为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2、租赁车辆定期保养费用采取以下方式支付:(1)承租人委托出租人代为办理,租金中不包含车辆正常损耗性
24、维修保养费用; (2)承租人自理,如未按车辆要求在出租人指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保养的,造成的车辆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其它说明承租人同意租期、租金及费用表中的全部内容,并承诺按期足额支付本合同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期、租金及费用表)。该租期、租金及费用表从出租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出租人在表中手工填写的租赁期间和支付时间和电脑打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租人对本租金支付表有任何异议请在收到本租赁支付表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出租人提出。附表二:车型确认单合同编号车辆型号颜色数量主要配置增减配置附表三: 承租人、担保人信息承租人:担保人:注册地: 邮寄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5、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邮编: 固定电话:传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办公地址: 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邮编: 联系电话:配偶:身份证号码: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备注:承租人、担保人如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承租人、担保人如为自然人的,则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承租人、担保人对自己提供的以上信息准确性的认可及真实性的保证,并承担因信息虚假而引起的法律责任。(本页以下无正文)出租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承租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本保证人已仔细阅读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予认可。承租人的保证人(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自然人): (身份证: )日期:杭州星睿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Hangzhou StarElites Car Rental Co., Ltd办公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杭行路188号360空间大厦1515-1516室 邮编:310015Tel: +86-571-87698333 Fax: +86-571-87698000 第 10 页 共 1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