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2011年4月武汉市在全国率先签订了被誉为“武汉样本”的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后,今年4月19日,依据武汉市餐饮行业贯彻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文本的实际,2012年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成功签订。今年7月中下旬,为了解和掌握合同落实情况,进一步推进全市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深化和发展,由武汉市总工会牵头,联合市劳动关系三方四家以及市商务局、武汉餐饮业协会组成工作专班,分成4个组,对全市13个城区、2个开发区和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的合同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检查。本次调研检查采取听取情况介绍、实地走访企业、随机问卷调查三种方式进行。每个组检查4个区,每区随机检查5家
2、餐饮企业,每家企业组织10名职工座谈并进行问卷调查。调研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区餐饮企业的数量、规模、职工人数情况;各区合同的贯彻落实措施、进展、效果情况;餐饮企业职工的收入状况和社会保险缴纳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情况;合同签订后对餐饮企业发展的影响;其他与落实合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相关的情况。本次调研检查,共走访80家餐饮企业和800名职工代表,发放企业问卷调查表80份,收回80份,回收率100%;发放职工代表问卷调查表800份,收回775份,回收率96.9%。80家企业中,中心区50家,占62.5%,远城区30家,占37.5%;大中以上餐饮企业26家,占32.5%,小微企业54家,占67.5
3、%。通过对调研情况和数据的认真梳理分析,形成本报告。一、落实合同取得的主要成效。武汉市餐饮行业经过去年和今年两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在劳资双赢上成效显著,实现了兼顾双方利益,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多重效果。(一)职工工资进一步提高。以企业问卷调查结果分析,合同规定的10个工种的工资收入均有较大幅度提高,按高中低三档工资收入汇总如下:工 种 地 区 高档 中 档 低 档1、厨 师 长: 中心城区 13000 6000 2635元远城区 5000 3500 2100元2、中式烹饪: 中心城区 5000 2680 1808元远城区 4000 2200 1517元3、中式面点: 中心城区 3200
4、 2267 1630元远城区 2200 1800 1402元4、西式烹饪: 中心城区 4400 2803 1800元 远城区 2300 1800 1400元5、西式面点: 中心城区 4300 3000 2070元远城区 2800 2200 1700元6、餐厅服务员:中心城区 2300 1800 1477元 远城区 1600 1400 1242元7、营养配餐员:中心城区 2400 2000 1793元 远城区 2000 1700 1500元8、餐具清洗员:中心城区 1800 1600 1415元远城区 1450 1300 1211元9、前厅服务员:中心城区 2500 2000 1488元远城区
5、1600 1400 1257元10、迎 宾 员: 中心城区 2400 1700 1412元远城区 1600 1350 1200元统计数据表明,武汉市餐饮行业10个工种的高中低档工资水平与餐饮企业的规模大小、经营效益成正比关系。同时,职工工资的整体水平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以武汉市远城区迎宾员最低档次工资1200元为例,他们的工资收入高出2012年合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1064元的12.78%,过去餐饮企业职工常见的拿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现象已经没有了。从职工问卷调查情况看,参与问卷调查的职工在合同公布后的月工资收入和涨薪情况如下:月收入4001-6000元的占1.6 %,平均增加506元,涨幅9.8
6、%;月收入3001-4000元的占2.2%,平均增加345元,涨幅9.9%;月收入2001-3000元的占18.3%,平均增加241元,涨幅9.4%;月收入1601-2000元的占37.2%,平均增加198元,涨幅10.9%;月收入1301-1600元的占31%,平均增加174元,涨幅12.3%;月收入1100-1300元的占9.7,这一收入职工全部集中在远城区,平均增加110元,涨幅9.2%。整体来看,职工月收入平均增加290元,涨幅10.1%。对此,企业问卷调查情况也予以了印证:合同签订后,餐饮企业职工月工资平均增长290 元,涨幅10.2 %,其中一线职工月工资平均增长 214 元,涨幅
7、13.7% 。并且被调查的80家餐饮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全部制定了2012年度职工增资计划,平均年度涨幅为10.92%,高出合同规定年度增幅9%的1.92。2012年初,为开展新一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中心城区职工平均月工资1300-1500元的占24.3%,1500-1800元的占28.7%,1800-2000元的占14.6%,2000元以上的占14.9%,1300元以下的仅占17.5%;郊区职工平均月工资1100-1300元的占52.4%,1300-1500元的占11.2%,1500-1800元的占8.6%,1800-2000元的占8.7%,2000元以上的占3.4%,不足
8、1100元的只占15.6%。这些数据说明,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武汉市餐饮行业职工收入持续增长,在合法的基础上更加趋于合理,职工付出的劳动和创造的价值得到了较为客观理性的回报,职工一定程度上享受到了企业发展的成果。(二)企业职工权益得到有力地保障。过去餐饮企业职工的休息休假权一直得不到保障,主要原因是餐饮行业在休息休假日一般都是营业高峰,行业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企业很难落实职工的休息休假权益,少数企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现象也经常发生。在签订合同以前的调研中,当问到造成职工流失率较高和企业用工短缺的原因时,56.4%的企业和62.9%的职工认为是由于餐饮行业工作太辛苦,休息休假得不到保证,仅次于低收
9、入的原因。合同对此作出约定后,情况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本次问卷调查显示,95%的企业能保证职工每月至少休息4天;86.6%的职工表示至少能够每周休息一天,每月至少休息 4 天。特别是有6.25%的企业能保证职工每月休息5-6天,有5%的职工表示每月可以休息 6-8 天。这种状况说明,通过工资集体协商,餐饮企业已经由过去的不规范经营逐步向理性和规范经营过渡,这也必将进一步促进企业的和谐和职工队伍的稳定。调查中我们也发现还有5%的企业由于经营方面的原因目前只能让职工每月休息2-3天,这些企业虽然不能确保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休息休假,但他们在作出决定之前都和职工进行了沟通,得到了职工的同意,并且按规定给职
10、工发放了加班工资。本次调查情况看,在被调查的企业中,基本做到了在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方面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完全杜绝了女职工因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况而降低女职工工资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的现象;全部做到了女职工怀孕28周以上时可以请假休息。严格执行在对违纪职工经济处罚时,月工资在扣除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后的剩余部分不低于行业最低工资的70的合同规定。相关待遇的落实,大大提升了餐饮行业职工的幸福感。(三)企业用工行为进一步规范。去年4月23日合同签订以来,通过市区两级劳动关系三方四家的共同努力,餐饮企业的劳动用工制度得到有效的规范。在本次调研检查的80家企业中,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企业正式签订
11、劳动合同的职工有4869人,签订率为96%;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有194人,仅占4%。没有签订的主要原因,一是有的职工刚参加工作,仍在见习期,见习期满后企业即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二是部分人员是退休以后被企业聘做勤杂、保洁、保安等辅助工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他们不属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企业问卷调查结果还显示,企业执行合同目前已经做到了“三个百分之百”:企业百分之百按时足额优先支付工资;百分之百每月在固定日期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百分之百没有出现拖欠、克扣工资行为。(四)企业就业吸引力进一步增强。开展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前,由于行业整体工资水平较低,整个行业存在较大的用工缺口,职工流失率平均为8
12、%,淡季时缺工3%-5%,旺季时缺工达15%。开展工资协商以来,由于餐饮行业整体工资水平不断提高,改变了行业长期薪资偏低的状况,增强了就业吸引力,职工流失率下降至4%,对解决“用工荒”起到了直接和积极的作用。由于合同对行业内的10个主要工种的最低工资制定了标准,这些标准又高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餐饮企业的吸引力,同时还减少了企业间互相挖墙脚现象,促进了企业用工行为的规范有序。另外,餐饮行业和企业积极应约参与协商,落实并执行合同内容,也体现了社会担当,提升了社会形象,进而增加了职工从事餐饮业的吸引力。(五)企业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企业执行合同标准,提高了职工的工资水平,这
13、样就不可避免地会在短期内使企业用工成本上升。但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一些餐饮企业对于提高职工工资并没有盲目排斥,而是转变观念,积极提升经营理念,更加重视“拴心留人”,提升经济效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后,许多餐饮企业职工收入逐步增加,企业吸引力进一步增强,从而促进了职工对企业忠诚度的提高,为企业增强竞争力积累了宝贵的人力资源。过去,一些大学毕业生从来没有把自己的就业选择同餐饮行业挂钩。2011年合同签订后,由于餐饮行业工资收入水平的整体提升,一些大学毕业生也将眼光投向餐饮行业。此次时隔一年的调查显示,大学毕业生到餐饮行业就业已越来越普遍,尤以人力资源、管理类专业的大学生为多见,较高级人才越来越愿意从事
14、传统意义上被认为较低端的“伺候人”的餐饮服务业。不仅如此,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用工荒”的压力,增强了发展后劲。一年多来,武汉的餐饮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外地餐饮品牌新店也陆续开张,餐饮行业呈现了繁荣发展的新局面。(六)企业劳动关系进一步优化。武汉市开展的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不仅为职工涨了工资,增加了收入,更重要的是通过建立行业职工利益诉求表达平台,形成了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和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有效地平衡了劳动关系各方利益,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过去,武汉市一些餐饮企业出现的劳资矛盾,大多是由于工资分配问题引发。餐饮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来,全市餐饮企业至今没有发生
15、一起因劳资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我们在合同签订后的四次调研活动中,没有发现一家企业出现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的现象。作为从业人员众多的劳动密集型行业,餐饮业职工队伍的和谐稳定为全市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不仅如此,工资集体协商开通了企业与职工沟通对话的渠道,增进了劳资双方的相互理解和互相体谅,促进了劳资双方的相互融合和互相支持,为职工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营造了氛围,创造了条件。近年来,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我市其他一些行业利润大幅度减少,但餐饮行业利润率仍保持了12-14%的增长势头,得益于餐饮行业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形成,也得益于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企业的发展为职工增加工资提供了条件,企
16、业问卷调查结果显示,2012年有30%左右利润增长的企业表示年底前还将为职工增长工资,努力做到利润增长与职工工资增长同步。15%左右利润减少的企业虽然经济效益下滑,但是他们没有减少职工收入的打算。一些规模以上企业还采取动员职工开源节流,创新经营方式,通过做早点、卖盒饭、送外卖等办法增加收入。这些企业负责人普遍反映,他们的职工对企业暂时遇到的困难非常理解和配合,都在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行动与企业共度难关,共克时艰。另外,虽然54%的企业目前仍然保持盈亏基本持平,而且6、7、8三个月是餐饮行业的淡季,但是企业没有裁员计划,准备借此机会大规模开展职工素质培训,为即将到来的旺季储蓄能量,做好准备。(七)
17、工会组织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作为本次调查对象的职工, 100%的知道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00%知道合同是由工会代表职工同企业老板协商决定的,并且100%认可工会在提高职工工资方面所起到的积极作用。我们在合同签订后的四次调研检查活动中了解到,参与调查的餐饮企业职工对合同的知晓率逐步提高,从最初的90%左右到今年的100%。虽然这种情况不完全说明全市餐饮企业职工全部知晓合同,但从现实情况分析,餐饮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已经深入人心。调查表明,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很多职工从原来认为工资由老板或者企业决定,工资达不到个人的期望值就跳槽走人,开始逐步懂得“工资要协商”,并且对合同的落实和执
18、行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从这些变化中可以发现,我市连续两年开展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解决的不仅仅只是与工资相关的问题,其实也是在4万家企业的经营者和45万人的庞大从业队伍中进行了一次工资集体协商的“启蒙教育”,发挥了“传经布道”的作用。特别是餐饮企业的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普遍将合同的内容和标准视为“行规”。调查中100%的企业制定了本年度职工工资增长计划,其中28的企业在今年合同签订后马上给职工调整增加了工资。这种状况从总体上表明了全市餐饮企业劳资双方对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认可。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示范效应也带动了其它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发展。目前,武汉市的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已经拓展到物
19、业管理、板材、房地产、汽车修理、建筑安装、花鸟市场、民营医院等数十个行业。工会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赢得了广大职工的信任和拥护,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二、落实合同的主要做法。2011年合同成功签订后,“签约不易,落实更难”成为摆在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经过一年多的探索、调查、总结、调整、提高,到2012年,市区基本形成了适合各自实际情况并行之有效的落实方式、方法和举措。各级劳动关系三方四家相互配合,合理部署,有序推进,促使全市广大餐饮企业积极履约,由被动变主动。调查表明,全市上下对餐饮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贯彻落实合同的思想认识更加统一,工作思路更加清晰,社会氛围更加深厚,推
20、进步伐更加快捷。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上下合力推进。“市推进全市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作指导小组”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调研检查活动,每次组成四个调研检查小组,对13个城区、2个开发区、1个风景旅游区贯彻落实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同时,组织和动员各区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按照属地原则,对本辖区的大中小微餐饮企业逐一上门宣传和推进落实。各区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对推进合同落实高度重视,形成了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良好运行机制,先后成立了推进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专门机构,协调整合,督促指导,取得了良好效果。各个区作为落实工作的主体,创造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有的区建立了街乡镇分片包干联系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
21、人;有的区把执行合同工作与“三万”活动有机结合,纳入调研指导内容;有的区在开展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过程中,把合同的落实情况一并检查;大多数区还把合同的落实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并与街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二是全面掌握情况,打好工作基础。2011年以来,经过多次对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落实情况的调研检查,在市总工会的统一部署下,各区推进合同落实情况的基础性工作得到了强化,他们对本区餐饮企业的单位数量、规模大小、职工人数、年龄层次、学历结构、就业来源等情况有了较为准确的掌握;对餐饮企业职工的收入状况、“五险一金”缴纳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情况做到了心中有数;对本区推进贯彻落实合同的措施
22、、进展、效果等情况基本做到了胸有成竹。由于数据清、情况明,合同的落实具备了稳固的基础。三是关注民情民意,重视职工诉求。只有真正反映职工意愿的工资协商,才能得到职工拥护,协商结果的落实才具有实际意义。过去,餐饮行业长期存在着工资偏低、加班无序、包干管理等“潜规则”,职工的合法权益时常受到侵害。为了最广泛地征询意见,2011年和2012年正式协商前,我们做了扎扎实实的调查研究工作,深入走访了大量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地域的企业,了解职工的诉求,并根据收集的意见起草了合同建议文本。协商过程中,为了最大限度地听取群众的意见,领导小组还将双方协商代表草签的协议文本在主流媒体和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
23、间,领导小组确定的热线电话几乎被“打爆”。由于广泛听取了职工意见,并在合同中对职工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现象进行了规范,从而改变了过去餐饮行业的一些问题“行规”,从源头上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四是多种举措并举,工作做细做实。武昌区总工会为提高餐饮企业劳资双方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认识,专门举办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培训班,并请上级工会的同志授课,提高大家对落实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认识。同时,区总工会负责同志还多次到基层单位指导做好合同的落实工作。他们大量印制了合同文本发放到全区所有餐饮企业,使所有餐饮企业的职工对合同的内容有了基本了解。他们还不断加强对餐饮企业贯彻落实合同情况的检查
24、和督办,按照企业自查、街道普查、区行政部门随机抽查、三方四家协商会议最后确定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全面督察。截止2012年6月底,全区14条街道涵盖的1179家餐饮企业实现了“应签尽签”。硚口区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区总工会组织11个街道和开发区工会的干部,按照分片包干的办法,集中1个月时间对全区1068家餐饮企业逐一上门指导签约。为了做好工作,他们对每个社区下拨了1000元专项经费,为基层推进合同的落实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各级工会组织的齐抓共管,开创了合同落实工作的生动局面。五是推广典型经验,发挥引领作用。市区两级工会从培育、选树、推广典型入手,通过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出一批管理现代、
25、实力雄厚、关爱职工、模范执行合同的大型餐饮企业,通过多方位展示这些企业落实合同所取得的种种成效,发挥这些典型企业不同的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合同的全面落实。同时,领导小组还积极发挥作为餐饮企业的雇主组织的武汉餐饮业协会的作用,将其纳入到领导小组,不论是协商过程中,还是调研检查阶段,行业协会都和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一起以积极、务实、公正的态度开展工作。他们能够客观理性地看待工资集体协商对行业和企业长远发展所起到的推动作用,并通过自己的网站和召开行业相关会议等形式,动员和组织餐饮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履约,推动了餐饮企业的健康长远发展。三、落实合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思路。餐饮
26、行业落实和执行合同仍然存在一些需要引起注意和逐步解决的问题。一是部分老板对工资协商在认识上还存在“误区”。调查中,“工资集体协商就是涨工资”的观念还在一些企业负责人的思想意识上继续存在,并且认为落实合同会造成劳资双方在经济利益上的冲突,影响企业的发展。这些偏颇认识的存在,使一些企业经营者不愿主动提高职工收入,企业方与工会的博弈将始终存在;二是社会保险缴纳率提高不明显。职工问卷调查情况显示,被调查企业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的缴纳比例分别为72.4% 、61.9%。这与上一次情况相比虽有提高,但还不是满意的结果,总体的参保面还有待提高。下一步,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组建行业工会,明确协商
27、主体。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协商主体至关重要。2011年餐饮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来,由于武汉市没有组建餐饮行业工会,职工方主体一直由武汉市商贸金融烟草工会联合会按照“上代下”的模式代行。这种做法在特殊的情况下具有直接且简单易行的效果,但从长远发展看,应该尽快组建餐饮行业工会组织,由餐饮行业工会代表餐饮企业的职工,与餐饮业协会对等地协商沟通。(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要总结市、区两级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合力推进合同落实的成功经验,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巩固完善。要进一步强化市、区两级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分工合作的机制和制度建设,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的基础上,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联合开展督促检查,动态分
28、析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对策,制定措施,从而形成市、区、街(乡镇)乃至社区层层推进落实的格局。(三)加大宣传力度,增进自觉意识。合同的执行和落实,餐饮企业是主体。下一阶段,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餐饮企业更加自觉地落实合同。要通过对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典型企业的经验推介,消除认识误区,鼓励餐饮企业在落实合同上更加积极主动。各级工会也要积极主动作为,始终做到维护职工以收入问题为主的各项权益,通过集体协商,真正为职工说话办事。(四)研究社保问题,寻找解决途径。在合同执行落实力度全面加大的氛围中,社保缴纳覆盖面不够的问题日益突出。主要原因一是目前跨地区转移接续还存在困难;二是
29、由于餐饮企业从业人员大多数年纪较轻,个人认为养老是很“遥远”的事情而不愿参加;三是餐饮企业职工大部分来自农村,近年来农村“新农保”、“新农合”等政策带来了进城务工人员是否重复投保的问题。有鉴于此,需要在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基础上,研究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和方法,使之既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又符合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实际状况,这不仅能使我市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成果更加完善,更加具一体化,也是从整体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必须打破的瓶颈。4月19日上午,武汉市总工会联合市人社局、武汉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市商务局在十五楼会议室召开了“2012年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仪式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大会”
30、。会上,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双方代表在前一阶段通过召开协商会议协商的基础上,进行了最后一轮协商并签订了2012年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同时,通过召开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会议,为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雷腾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巡视员、市总工会副主席陈昌汛,武汉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执行副会长陈方烈等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的负责同志及各区总工会的常务主席、分管主席、法律部长等13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总工会副主席、市推进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小组组长刘齐辛主持。去年4月23日,武汉市签订了全国首份特大中心
31、城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合同的签订,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的反响。通过近一年时间的实践,全市餐饮行业进一步发展,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的收入稳步提高,实现了社会得进步、企业得发展、职工得实惠的多赢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巩固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成果,推动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一步健康深入发展,今年初,市总工会就以“推进全市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小组”的名义,联合相关部门着手安排2012年度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协商续签工作。首先对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评估,在此基础上统一了认识,提出了续签合同工作思路。2月15日和16日两天,指导小组又分别召开全体
32、成员和职工方协商代表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出2012年合同建议文本(草案),并及时向企业方发出了2012年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在企业方回复要约以后,劳资双方正式启动了2012年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本次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由于准备充分,在几轮协商双方代表意见基本一致的基础上,4月19日上午,劳资双方召开了最后一轮协商会议。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协商并经2次休会分头讨论后,双方协商代表就今年行业工资增幅、职工社会保险的缴纳等问题最终达成一致并签订了2012年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合同的签订,标志着去年诞生于我市的全国首份特大城市全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再次续写新的篇章。201
33、2年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后,市总工会副主席刘齐辛分别与16个区(开发区、旅游风景区)常务副主席签订了2012年度工会法律和集体合同工作目标责任书;武昌区人力资源局副局长王小明、东西湖区总工会副主席王少平、桥口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副会长陈勇等三名同志分别代表区劳动关系三方作了大会发言。最后,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雷腾芳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2011年,在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人社、企联、餐饮协会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得到劳资双方普遍认可。二是绝大多数职工工资不再低位徘徊。三是有效地促进了餐饮
34、行业的健康发展。四是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工资集体协商整体发展。同时,他在讲话中还就进一步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合力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提出了七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线职工作为企业发展的主体力量、社会财富的直接创造者和重要的消费群体之一,他们的收入情况直接关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全市各级工会要认真贯彻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全面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作为工会加强维权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今年底实现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90%以上,其中世界500强在汉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100%,使工
35、资集体协商在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二是要突出重点,提高实效。要针对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经营状况企业的实际和特点出发进行分类指导,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提高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效性。尤其要把发生劳动争议较多、职工收入水平较低、职工收入长期得不到正常增长的企业和外商投资、港澳台资、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作为推进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突破点。要大力推进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确保劳动关系和谐与企业稳定;三是要重在建制,规范操作。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要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根本环节。一要健全职工参与协商的制度。二要健全协商要约制度。三要健全职代会审议制度。四要健全集体合同审查制
36、度;四是要强化队伍,提升水平。各级工会要大力培养熟悉法律、懂得政策、精通业务、善于协商的专业人才,建立健全集体协商指导员选拔、培训、考核、管理、激励约束机制。要拓宽选拔范围,把劳动关系领域的专家、学者等各方面人才更多地吸纳到指导员队伍中来,逐步形成专兼职相结合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提高他们的协商能力、指导能力和服务水平,带动集体协商整体水平的提高;五是要加强检查,督促履约。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要把签约和履约监督作为重要职责和必备的法定程序,有计划地组织协商双方代表对履约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及时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要发挥人大、政协监督检查作用,探索建立“人大检查、政协视察、
37、劳动监察、工会监督”相结合的“四位一体”工资集体协商监督检查制度体系,加大对拒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的督导和查处力度,为集体合同履约提供保证;六是要培育典型,以点扩面。各级工会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坚持深入企业、深入职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开展情况,掌握了解职工的需求,加强分类指导,增强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实效性;七是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工会要切实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协调,搞好宣传策划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重要意义、重要作用、工作成效、实践经验和突出典型,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的认知度、认同感
38、,促进劳资双方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实现“双赢”目标,努力营造共促发展、共享成果,共同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作品标题武汉出台全国首份“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范本餐饮行业最低工资上浮30%参评项目消息作者(主创人员)宋兰兰 胡文辉责任编辑王南方(广电作品不另报责编)刊播单位长江日报首发日期2011年4月24日(格式为xxxx年xx月xx日;系列作品填写起止日期)刊播版面(频道、栏目)1版作品字数(时长)588字作品评介1主题重大。劳资矛盾的焦点是职工劳动报酬权,武汉出台全国第一份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以集体合同的形式保障劳动者报酬权,成为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
39、有力举措。2典型示范。工会作为劳方代表,为维护职工报酬权与企业谈判,有力回应了外界对我国工会职能的误解,体现了中国政治建设的进程,“武汉样本”在全国推广成为示范。3实效显著。合同签订当年,武汉餐饮行业45万从业人员“加薪”,行业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全市水平30%,这对改变靠人口红利换取发展的经济增长方式有着积极作用。4写作精当。作品主题鲜明,文字精炼,结构紧凑,材料运用疏密得当。采编过程记者获知线索后,立刻意识到其蕴含的重大新闻价值和标本意义,编辑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策划,持续跟踪报道。第一份合同签定后,本报及时在一版显著位置刊发消息,并配发相关链接进行权威解读。此后,又相继推出全总推广“武汉样本
40、”、“武汉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入选央视中国年鉴“十大事件”等报道。今年4月,去年合同即将到期,本报独家追踪市总工会酝酿“2012版”合同草案,并现场目击“新版”合同谈判、签订过程,将报道向纵深推进。社会效果1社会反响强烈,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及中国新闻网、腾讯、网易等国内百余家网站纷纷跟进报道。2“武汉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入选央视2012中国年鉴“十大事件”。3美国第二大工会变革谋胜利工会来华访问期间,武汉市总工会作为唯一地方工会受邀赴京,交流这一做法。4运行效果良好,获劳资双方认可。目前已推出“2012版”合同,餐饮职工新年度又可涨薪9%。今年4月,在此基础上,武汉市又诞生了全
41、国最大的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本报讯(记者宋兰兰通讯员胡文辉)我市餐饮行业的45万职工工资有了标准。昨日,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仪式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召开,今后我市区域内餐饮企业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这一标准。武汉餐饮业较为发达,全市有近4万家餐饮企业,国际连锁店占3.3%,国内连锁店占6.5%,省内地区连锁店占6%;中小企业占84%;年产值500多亿元,常态从业人员45万余人,占全市从业人口的20%。然而,全市近4万家餐饮企业,只有15%左右有比较规范的制度管理,八成以上业主只管大厨和服务总监等少数几个人。由于采取的是包干管理办法,职工的基本权利缺乏强有力的保障,工资收入的随意性大。为改变这一状况,2010年下半年,市总工会着手启动全市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今年3月25日,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在本报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公示,向全市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合同草案重点对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支付办法、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机制、加班工资、医疗待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女职工保护、职工保险、职工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给出了“说法”。其中餐饮行业最低工资比全市标准上浮30%,今年员工工资涨幅不低于9%。中华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昨日表示,这是全国第一份“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范本,对于规范餐饮行业劳动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