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广告物料制作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和谐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广告物料制作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制作项目及单价
青树广告制作价目表
一、喷绘写真价格表
材料
精度
材料
精度
400DPI
600DPI
720DPI
普通薄布
8元/平米
背胶、PP
15元/平米
普通宽厚布
12元/平米
相纸
20元/平米
巨龙布(精品厚布)
14元/平米
灯片
28元/平米
巨龙布520加厚
16元/平米
冷裱板(单面)
35元/平米
普通车贴
16元/平米
冷裱板(双面)
45元/平米
上海加厚黑胶车贴
22元/平米
灯片双面膜
30元/平米
透车贴
25元/平米
户外普通车贴
35元/平米
旗帜布
30元/平
户外透车贴
30元/平米
单孔透
35元/平米
户外灯片
45元/平米
迪丝飞丝车贴
25元/平米
户外相纸
45元/平米
户外背胶
20元/平米
二、宣传单
157克双铜
数量
500张
1000张
2023张
3000张
5000张
10000张
价格
200元
280元
380元
460元
560元
880元
三、名片
157克双铜(过膜价格表)
数量
2盒
5盒
张数
200张
500张
总价
25元
50元
平面发光字
普通平面发光字
350元/平方
以上材料都用3mm进口亚克力,如字超过1.2米,价格另算。
通体平面发光字
480元/平方
吸塑发光字
普通吸塑发光字
460元/平方
通体吸塑发光字
580元/平方
吸塑灯箱
350元/平方 包吸塑字
冲孔发光字
9m单色冲孔字
400元/平方
以上材料都用0.8mm厚镀锌板。
12m七彩冲孔字
850元/平方
不锈钢包边字
不锈钢罩加PVC底板
550元/平方
钛金、玫瑰金、黑钛加50元/平方
木匾雕刻
300元/平方
PVC匾雕刻
450元/平方
木匾雕刻
300元/平方
PVC匾雕刻
450元/平方
说明:
1、上述所列价格为不含税单价,最终结算数量以乙方支付时,甲方实际确认签收的物品数量向乙方支付对价。
2、在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内,上述列表中各项广告物料的原材料成本、运送费用及人工成本等相关影响制作物品市场价格的因素如有变动,概不影响协议所订单价。
二、合作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验收标准和方法
1、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制作规定(涉及材质、画面、规格等)为准进行验收。
2、乙方竣工后告知甲方派人员验收,如甲方未在3天内派人员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四、交付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以甲方告知的时间、地点为准 。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乙方指定如下账户用于收受广告物料制作费用:
账户名称:
银行账户:
银行账号:
乙方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如有变更,应在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前 3 天内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乙方如未准时告知或告知有误而影响结算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结算及付款时间:
(1)本协议采用 月结制 ,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经双方确认的月结制对账单及相应金额的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结清上个月的所有款项。
(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标准质量完毕广告物料的制作任务。
2、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提供并书面确认制作物品的小样稿,便于乙方按小样稿进行制作。
3、甲方半途变更制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在变更决定作出后及时告知乙方。
4、甲方规定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协议约定的交货日期届满前3天告知乙方。
5、及时组织对制作物品的收货验收工作。
6、在乙方不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交付义务时(涉及但不限于:对于送货上门的物品,将物品送至本协议约定以外的地点、逾期交付物品超过协议限定的期限、交付的物品在质量或数量上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收所有物品,并不予支付货款。
7、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价款。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小样稿、设计方案等规定进行制作,保证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保质保量地履行制作物品的交付义务;对于乙方包安装的物品,保证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履行所有物品的安装义务。
2、对于需要乙方送货上门的物品,乙方应负责承担运费、装卸费及人工费,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物品送至协议约定的地点,供甲方收货验收。
3、按照协议约定,甲方对物品的包装有特殊规定期,乙方应从其约定。因乙方包装不善导致物品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补偿所有损失。
4、对于以样品为检查标准的物品,乙方在协议签订前应提供样品,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封存保管,作为验收依据。
5、对于协议约定乙方送货上门的,物品送至协议约定的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共同开箱检查。如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物品发现短缺或损伤,应由乙方负责更换或补足,其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6、本协议生效后,对于乙方送货上门的物品,物品交付给甲方(交付以甲方在约定的收货地点对物品验收合格,并确认签收为标志)前,在制作、设计、成品保管、运送、搬运及装卸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的,一切责任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7、如因乙方设计、制作的物品涉及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导致甲方被诉,乙方应补偿该侵权行为给甲方导致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对于乙方包安装的广告物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规格、工艺、标准、协议附件及其他规定制作广告,规范施工,合理地安装广告版面,在广告制作项目过程中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有关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9、乙方制作、施工、安装广告物品时不得损坏甲方的有关物品和设施,否则应全额补偿甲方的损失。
10、乙方在广告物品的制作、安装过程中,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若因施工行为导致甲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补偿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
11、本协议中乙方所负责制作、安装的所有广告物品交由甲方验收合格之前,在制作、安装、成品保管过程中若发生毁损灭失的,一切责任及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12、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内,若甲方委托乙方对相关广告物料或广告进行备案或审批,乙方未及时办理相关备案或审批手续,致使相关广告或广告物料遭受政府工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并补偿甲方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八、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价款,自协议约定的最迟付款日届满起超过 10 个工作日,自第11日起,每日按应付未付款金额的0.3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完毕委托事项,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委托项目相应金额的 0.3 %;逾期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拒付任何款项。乙方批准:因自身迟延交货或工期延误所产生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的价款中扣除。
3、在合作期限内,未经对方书面批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协议,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应的补偿。
九、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经双方批准后,通过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补充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有效公章(或协议专用章)后生效
2、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以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解决纠纷。
3、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有效公章(或协议专用章)后生效。本协议壹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方的签字日期为协议的生效日期。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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