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规范企业和员工行为,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协议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司实际状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2条 本规章制度合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般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员工另有规定从其规定。第3条 员工享有获得劳动酬劳、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步应当履行完毕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4条 企业负有支付员工劳动酬劳、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步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派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
2、利。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5条 企业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尤其规定从其规定。第6条 企业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取条件员工。第7条 员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取条件。第8条 员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对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第9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第10条 企业录取员工,不收取员工押金(物),不扣留员工身份证、毕业证等证
3、件。第11条 企业十分重视员工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规定,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第12条 企业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赔偿问题由劳动协议另行约定。第13条 企业对新录取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协议期限长短,试用期为1至6个月:协议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试用期不超过一种月;协议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协议期限满三年以上,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协议期限中,并算作我司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协议管理第14条 企业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协议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即订劳动协议,劳动协议由双
4、方各执一份。第15条 劳动协议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劳动协议文本,劳动协议必须经员工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方能生效。第16条 劳动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协议对协议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从其约定。第17条 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协议。员工应当签订双方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协议协议书。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协议内容,包括变更协议期限、工作岗位、劳动酬劳、违约责任等。第18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协议:(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取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企业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导致重大损害;对企业利益导致重大损害是指(不限于)导致
5、企业声誉损失或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5)企业依法制定规章制度中规定可以解除;(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情形。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协议,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赔偿金。第19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提前30天书面告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协议:(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合适工作;(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状况包括但不限于:a、未能完毕工作职责范围内所有工作;b、无合法理由常常不能准时完毕工作职责范围内工作;(3)、劳动协议签订时所根据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
6、使原劳动协议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到达协议;(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情形。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协议,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赔偿金;未提前30天告知员工,另多支付员工一种月工资经济赔偿金(代告知金);经济赔偿金赔偿原则按照本规定第26条。第20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不得根据本规定第18条规定解除劳动协议,但可以根据本规定第17条规定解除劳动协议:(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孕期、产期、哺乳期内;(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情形。第2
7、1条 企业与员工可以依法在劳动协议中约定违反劳动协议违约责任,违约金约定,遵照公平、合理原则。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协议约定解除劳动协议,应赔偿企业下列损失:(1)企业录取员工所支付费用;(2)企业为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导致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协议约定其他赔偿费用。第22条 非企业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协议,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企业。企业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未经同意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协议,应当按本规定第20条第二款规定赔偿企业损失。第2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协议终止:(1)劳动协议期满,双方不再续订;(2)员工
8、开始依法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布失踪、死亡;(4)企业被依法宣布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情形。终止劳动协议,企业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赔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尤其规定从其规定。第24条 员工在规定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协议期满,劳动协议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17条情形除外)。第25条 劳动协议期满企业需要续签劳动协议,提前30天告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协议;不再续签,在协议期满前告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协议证明书,并在协议期
9、满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协议手续。第26条 企业解除劳动协议,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协议证明书,并在劳动者提供必要证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协议手续。第27条 经济赔偿支付原则按员工在我司工作年限计算:每满3年,发给员工一种月工资,满2年但不满3年发给半个月工资。不满两年不享有企业经济赔偿。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28条 企业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8小时原则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员工,实行非全日制、不定期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另行规定。第29条 员工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和工作特点由各部门自行安排。第30条 员工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企业执行法定休息休假,休息休假详细日期根
10、据实际状况安排。 第31条 请假与旷工(1)任何员工不得随意请假。如必须亲自去办理事情,请提前请假,不得事后补请假条。请假期间,规划好时间,不得超过假条请假时间。事后补假条与超过假条请假时间均视为旷工。(2)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日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合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予以一次警告处分;每月合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予以记过1次处分;每月合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予以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合计旷工3天以上,6天如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合计旷工6天以
11、上者(含6天),予以解雇,并不享有企业经济赔偿金制度。第32条 迟到与早退(1)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2)1个月内迟到、早退1-2次者,每次罚款10元,合计达3次者,扣发1天基本工资;合计达3次以上10次如下者,扣发8天基本工资;合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第33条 员工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最低工资原则,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高下温津贴和企业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第34条 企业实行构造工资制
12、,员工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助。工资和加班加点工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第35条 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员工需查看工资清单,企业应予以以便。第36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25日前发放前一种月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协议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协议次月25日前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并在办理完有关手续后15日内支付员工依法享有经济赔偿金。第37条 因员工原因给企业导致经济损失,企业可以规定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20%。依企业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惩罚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
13、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20%。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步执行,但每月扣除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全额工资20%。第38条 员工因私事请假,事假期间企业不发放工资。第39条 有下列状况之一,企业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承担社会保险费;(3)法院判决、裁定中规定代扣抚养费、赡养费;(4)扣除经员工确认赔偿给企业费用;(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企业惩罚罚款;(6)劳动协议约定可以减发工资;(7)依法制定企业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工资;(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浮动工资;(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工资。(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工资或费用。第40条
14、 企业逐渐改善和提高员工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增长各项津贴和补助。第41条 企业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企业承担社会保险待遇。第六章 职业准则与行为准则基本原则 1 、企业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职业道德,规定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2 、员工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企业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企业形象或声誉事。 3 、企业倡导简朴友好、坦诚平等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协作。 4、 企业对于违反我司职业准则和行为准则员工,视情节轻重进行惩罚或者诉诸于法律。职业准则一、 员工未经企业法人代表授权或同意,不能从事
15、下列活动: 1 、以企业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 、以企业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 、以企业名义对新闻媒体刊登意见、信息 4 、代表企业出席公众活动 二、 企业严禁下列情形兼职 1 、运用企业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 、兼职于企业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 、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企业形象 三、 企业严禁下列情形个人投资 1 、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 2 、投资于企业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 3 、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 4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 四、 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络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须一律上缴企业财务部,
16、否则视为贪污。 五、 保密义务: 1 、员工有义务保守企业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涉密文献。 2 、员工未经授权或同意,不准对外提供企业密级文献、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经营状况、业务数据等。行为准则一、 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严禁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二、 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网站、看与工作无关书籍报刊。 三、 严禁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四、 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一般话,首先使用“您好,青岛世纳机械”,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
17、,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五、 严禁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六、 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防止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说为主,严禁运用办公电话闲聊。 七、 文具领取应登记名称、数量,并由领取人签名。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企业一切办公文具,并节省使用。 八、 私人资料不得在企业打印、复印、传真。 九、 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留。 十、 根据企业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协议事开展工作,不得迟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征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征询对象,不得置之不
18、理。第七章 劳保用品领用规范目:为了更好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范劳保用品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合用范围:合用于所有员工。重要内容:一、 劳保用品发放原则:劳保用品发放必须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一样工种、不一样劳动条件配置不一样劳保用品。劳动保护用品是为劳动者提供保护必要物质条件,职工上岗必须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二、 配发原则:新入职车间员工夏季工作服2套,冬季工作服1套,线手套、电焊手套、绿皮手套各一付,护目镜、口罩各1个三、 申购:各部门在每月25号前将本部门人员变动信息发给劳保用品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根据库存、每月实际领用量及人员变动制定劳保用品采购计划。四、 发放
19、与领取: 1、劳保用品发放必须严格按照发放原则进行发放;2、管理人员每次发放完劳保用品后,必须在劳保用品登记表上做好发放台账,以备检查;3、不得在上班时间领用劳保用品,可在上班前或下班后到劳保管理人员处领取;4、领取劳保用品必须以旧换新,如劳保用品未破损不得领用新品。五、 使用:1、发放给员工个人劳保用品,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规定对使用;如因员工未对使用或者未使用劳保用品导致意外伤害由员工个人承担后果及经济损失。2、因工作特殊需要或调整岗位而临时增长劳保用品用量,由申请人提出领导同意后下发;3、因工作岗位需要增配劳保品种或岗位劳保定额,报总经理审批后,采购配发;4、不得随意丢弃、丢失劳保用品
20、;如发现随意乱扔丢弃劳保用品者,每次罚款10元。5、职工离职时,对领用局限性10天劳保用品应交回企业;对领用工作服不满6个月而离职,扣交新品全额价值。六、 检查监督:对违反劳保用品管理规范按本规范及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 员工奖惩制度1. 目:为规范企业员工奖惩措施,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2. 合用范围:全体在职工工。3. 管理规定4.1 嘉奖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也许不仅限于如下事实)予以嘉奖:A、完毕任务及时杰出者;B、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足为企业荣誉者;C、助人为乐,热心服务,义务奉献,有详细事实者;D、具有优秀品德,可为企业楷模,有益于企业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E、对
21、企业财物能悉心爱惜,体现突出者;F、可认为企业献策献力,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提议,并被采纳者;G、在完毕本职工作状况下,能顾全大局,对其他部门工作予以大力支持协助者。3.2 记功有下列事实之一(但也许不仅限于如下事实)和/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300元。A、 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提议并经采纳,经济效益。B、节省物料或对废料运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奉献者;C、企业碰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D、从事对企业有明显奉献特殊行为者;E、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企业利益行为,在经营
22、管理或质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奉献者;F、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杰出,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可为企业楷模者;G、员工持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H、对提高企业声誉有特殊功绩者。I、大胆实行小改小革,减少成本,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有突出奉献者。3.3、记大功有下列事实之一(但也许不仅限于如下事实)或直接经济效益在五十万元以上者,予以记大功,并奖励500元。A、遇故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奋不顾身,不避劫难,敢冒风险,救护人员及企业财产脱离危险,因而减少损失者;B、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提议改善,提出合理化提议经采纳施行,成效卓著者;C、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奉献者;D
23、、有其他重大功绩者3.4、调薪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也许不仅限于如下事实),予以调薪,增长工资。A、到达晋升条件,但临时职位没有空缺者;B、一年内记大功到达两次及以上者;C、工作成绩突出,但尚局限性以晋升者;D、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工作量有较大增长者;4. 惩罚4.1、扣分凡工作中未按工作规定作业或业绩未到达上级下达目任务,均可扣分。4.2、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也许不仅限于如下情形)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如下,予以警告。 、如下警告予以负责人10元扣款A、由于工作失误、迟延或责任心原因,缺乏敬业精神,影响到有关部门工作,情节轻微者;B、布置工作,但届时未完毕,导致轻微后果者;C、随意乱扔
24、、丢弃劳保用品者;D、擅离职守,闲游或上班打磕睡者;E、上班时间领取工作物品、未到下班时间提前整顿工具或清理车间卫生;F. 私自容许或者未制止非我司人员到车间者,如发现未制止非我司人员到车间状况,予以所有车间工作人员10元罚款;J.工作人员上班期间未穿我司工作服;H每月迟到1-3次,予以每次罚款10元。(2)、如下警告予以负责人50元扣款A、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B、在企业内喧哗或口角而影响正常秩序,制造纠纷或不友好之气氛,情节轻微者;C、不服从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导,情节轻微者;D、未经许可,私自在企业内推销物品者;E、任何违反质量体系文献运作规定行为,情节轻微者;F、不能严格控制
25、成本,导致轻微损失者;G、缺乏团体协作精神,不能接受不一样意见,情节轻微者; H、违反一切安全用电制度者;I、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工作无关事情,或在上班时间内干私活者;J、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导致直接经济损失直接责任者(3)、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直接给企业导致经济损失在500以内,可处以实际损失50%惩罚,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以该条款为准。5. 3、记过警告五次作为记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也许不仅限于如下状况)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30000元之间者,予以记过。、如下记过予以负责人100元扣款A、未经许可先行下班者;B、未经许可擅取同事或企业财物,情节轻微时,除追缴原物
26、品或赔偿原物品价值外,另处以100元扣款;、如下记过予以负责人200元扣款A、违反体系运作规定,情节严重者(严重不合格、屡犯或拒不改正);B、工作中酗酒,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另,对于上班期间,因饮酒后才产生意外状况,饮酒本人承担后果及经济损失。企业一概不负责。D、在成本控制方面,导致挥霍,虽尚未导致重大损失,但情节恶劣者;E、缺乏团体协作精神或敬业精神,不能听取他人意见我行我素,影响有关部门运作,情节恶劣,但尚未构成解雇;F、故意损毁涂改重要文献或公物者;G、机器、车辆、仪器等具有技术性工具,非经负责人同意,私自操作,但尚未构成损失者;H、制造事端,引起争斗或有打架行为;或行为粗暴、欺侮其他
27、员工;I、有严重失职行为;J、更改或伪造企业通告; 、如下记过予以负责人300元扣款A、由于工作失误或迟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有关部门工作,情节严重者;B、造谣中伤,散怖谣言及不对或具有恶意事,而有损他人尊严;、经营中引起客户投诉,若导致直接经济损失者,由此产生所有售后服费用。、由于失职等责任原因,直接给企业导致经济损失在300030000元经济损失者,可在300元基础上,加罚超过部分10%惩罚(多人责任导致时,按责任大小分摊),以上条款如出现与本条款有冲突,以本条款为准。、因责任心不强致使图纸(或工艺等)出现错误,给企业导致损失技术人员 (注:若尚未导致损失者予以警告,并扣款30元; 审核人
28、按技术人员惩罚金额20%进行惩罚)。5. 4、记大过记过五次作为记大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也许不仅限于如下情形)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者,尚未构成开除,予以记大过A、持续旷工两天,或每月旷工合计超过4天者,如企业予以一次改正错误机会,不予开除,将记大过一次,予以一次性扣款200元;(本规定为旷工或者迟到早退补充条款)B、擅离职守,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扣款;C、怠忽工作或私自变更工作措施,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处以500元扣款;D、不服从工作安排,使企业因此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扣款;E、因疏忽大意,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情节严重,但尚
29、未构成开除者,可处以500元扣款;F、在成本控制方面,导致严重挥霍,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但尚未构成开除,可处以500元扣款。G、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给企业导致30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尚未构成开除,其惩罚金额由企业予以裁决;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以该条款为准。5.5 解雇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也许不仅限于如下情形)予以解雇,并视必要诉诸法律A、对同事使用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或殴打同事或互相殴打,情节恶劣者;B、盗窃或侵占同事或企业财物经查实者,情节较严重者;C、无端损毁企业财物,损失重大,足以构成开除;D、未经许可,兼营与我司同类业务者;E、在企业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F、一
30、年中记大过两次者;G、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H、吸食毒品者;I、伪造或盗用企业印信或运用企业声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企业声誉、利益、形象受损害者;J、故意泄露企业技术,营业上机密,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K、参与非法组织者;L、擅离职守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者;M、私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构成重大损失者;N、凡违犯法律,导致企业声誉或业务受损者;O、运用职权受贿,使企业蒙受损失者;P、因不采用积极措施或措施不妥,影响生产进度,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6.阐明6.1、“奖励申请单”填写时要阐明奖励原因,行政部认真核算奖励事实,并签订意见呈请总经理
31、同意后予以实行;6.2、“惩罚告知单”填写时要阐明惩罚原因及惩罚成果,行政部认真核算后直接交财务部予以实行;6.3、财务部根据经审批“奖励申请单”或 “惩罚告知单”予以实行奖惩,奖、罚金将视状况在年终或者每月工资中发放或者扣除;6.4 、一项事故或责任,若牵连到多种部门或个人,可根据情节罚金分摊罚金;6.5、若奖励事项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毕,其奖金按参与人数进行平均分派;6.6、若各部门对奖惩不公或奖罚不明现象,可在3天内直接向管理中心投诉纠正,投诉最终仲裁部门为总经理;6.7、随企业管理不停深入,将逐渐制定出详细量化考核方案,作为本制度补充和完善;6.8、本制度推行中,可根据实际状况,企业将进行必要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