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编号:YNGZS
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书
普洱 州(市) 景谷 县(市、区)
威远镇 乡(镇) 小区
申 请 人
联络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一)
申请人基本
状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码
工作单位
本人及同住人车辆
囗是型号 □否
粘贴
近期免冠照片
工作现实状况
□企业 □个体工商户 □灵活就业 □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
婚姻状况
联络电话
户 籍 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出租房户
申请人类型
□本城区户籍城镇居民(含已转户农村居民) □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 □引进人才 □全国、省部级劳模 □全国英模 □荣立二等功以上复转军人 □本省进城务工人员 □省外来本城区务工人员
社会保险
缴纳状况
养老 □是(缴纳时间 年 月至今) □否
医疗 □是(缴纳时间 年 月至今) □否
住房公积金
缴纳状况
□是(缴纳时间 年 月至今) □否
申请人月实收入
工薪收入 元,财产性收入 元,合计 元。
家庭月实收入
工薪收入 元,财产性收入 元,合计 元。
申 请 人 住 房 情 况
与否有私有产权房
□是(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 m2,户籍人数 人,人均建筑面积 m2) □否
与否享有廉租房补助
□是(享有起始年 □否
申请之日前三年内在本城区与否转让住房
□是 □否
拟申请 房屋 状况
地 点
囗响水 囗森林 囗凤岗
申请居住人数
申请方式
□家庭 □独身人士
户 型
□单间配套 □一室一厅 □二室一厅
建筑面积(m2)
□40 □50
□60
申请家庭户籍及人员基本状况表(二)
申请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络电话
申请家庭
户主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络电话
申请人家庭类型
囗城镇低保户 囗城镇低收入户 囗农转城户 囗外来务工户 囗重病、残户 囗自然灾害户 囗房屋拆迁户 囗其他困难户
家庭户籍
□城镇 □农村
户籍地与否申请公租房
□是 □否
到实际居住地年限
囗一年如下 囗一年以上 囗三年以上
实际申报人口
申请人及同住组员
姓名
与申请人关系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 职业
婚姻状况
个人年
收入
1
本人
2
3
4
5
6
7
申请人签名: 申请人配偶签名:
申请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初审意见表(三)
申请人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户型
□单间配套 □一室一厅 □二室一厅
面积
□40 □50
□60
公共租赁住房地址
囗响水 囗森林 囗凤岗
家庭户籍
□城镇 □农村
直系同住人口
家庭既有住房性质
□自有私房 □福利性住房 □租住公房 □借住公房 □租借私房 □其他住房
家庭既有住房状况
面积
m2
地址
家庭收入状况
家庭可支配收入
家庭财产状况
工薪性月收入
元
存 款
元
经营性月净收入
元
房 产
元
车 辆
元
合 计:
元
合 计:
元
家庭年收入
元
家庭人均月收入
元
初 审 意 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小区居民委员会
年 月 日
初审公告:
初审成果予以公告,公告期15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公告成果:
□ 1.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
□ 2.确定不予保障
复审意见表(四)
申请人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户型
□单间配 □一室一厅 □二室一厅
面积
□40 □50
□60
公共租赁住房地址
囗响水 囗森林 囗凤岗
家庭现住房性质
□自有私房 □福利性住房 □租住公房 □借住公房 □租借私房 □其他住房
车辆
□是 □否
房产
□是 □否
家庭收入状况
家庭可支配收入
家庭财产状况
工薪性月收入
元
存 款
元
经营性月净收入
元
房 产
元
车 辆
元
合 计:
元
合 计:
元
家庭年收入
元
家庭人均月收入
元
复 审 意 见
车辆管理所
车辆审核:□是型 车牌号
□否
经办人:
年 月 日
房产档案
房产审核:□是
□否
经办人:
年 月 日
单位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表(五)
申请人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户型面积
□单间配套 □一室一厅 □二室一厅
公共租赁住房地址
囗响水 囗森林 囗凤岗 ( □约40 □约50 □约60)
县(市、区)
民政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公安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住建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批意见
审批公告:
审批成果予以公告,公告期15日,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公告成果:
□ 1.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 □ 2.确定不予保障。
审批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
承 诺 书
本人严格遵守《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措施》及
普洱 州(市) 景谷 县(市、区)有关规定,承诺所填写收入、住房状况及提供有关材料真实有效,并同意住房保障及其他有关部门调查核算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等状况。经审核,填写内容或提供材料若有不实,自愿退出已租赁房屋,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原则 2 倍缴纳租金,5年内不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工作、收入和住房证明 (合用于企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工作时间 年 月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单位性质
□企业 □事业 □国家机关
人员类别
□在编 □协议 □退休 □其他
收入状况
工薪收入 元/月
退休工资 元/月
劳动协议签订年限
年 月至 年 月
社会保险缴纳状况
□是(缴纳时间 年 月至今) □否
住房公积金缴纳状况
□是(缴纳时间 年 月至今) □否
单位住房分派状况
□ 是(所分派住房地址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否
单 位(公章):
经办人:
联络电话:
年 月 日
申请人提供附件
1、 承诺书。
2、 工作、收入和住房证明(合用于企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租房协议。
4、家庭组员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
5、劳动协议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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