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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软件练习题错题的考点归纳2014-5-1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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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法人制度 1. 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完成某些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2.项目经理部是一次性的具有弹性的现场生产组织机构; 3. 施工企业应当明确项目经理部的职责、任务和组织形式; 4.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而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 5.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职务行为可代表企业法人; 6.项目经理是一种施工企业内部的岗位职务,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7.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2. 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3. 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项目上的授权代表,其在行使职权时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当由施工企业承担 4. 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专用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有经营场所,但不需要有独立产权。 2Z201030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5.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委托是临时代理,法定是固定代理,指定一般是指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委托代理是建设行业最主要的代理类型,指定代理多发生在诉讼中 6. 【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物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1、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5、有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监护关系消灭 7. 无权代理:自始未经授权;超越代理权限;超期。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的特殊情况!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被代理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具体有3种,一是偷盖公章,单位是表见代理,空白的单位公章,单位员工辞职,单位没有告知,员工仍以单位的名义做事的。 8.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3) 有符合本法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有钱 有人 有技术 有场所) 2Z201040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9.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所有权】又包括 占有权, 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所有权】又称财产所有权,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占有权是前提 10. 最新教材为“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原来的不动产-登记,现在是签订合同生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地役权具有这几个特点:地 役权以利用他人土地为内容,即为用益物权;地役权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应该书面签订地 役权合同,并且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11. 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具体 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农用地应包含耕地及基本农田。 12.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 只有国家才能出让。 2Z201050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13. (1有合同考虑合同之债。2没有合同的首先考虑侵权之债。3造成人身伤害的,肯定是侵权之债。4没有合同造成财产损失的,先考虑侵权之债,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有合同(多)、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无因管理在管理人员或服务人员与受益人之间形成了债的关系;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不当得利一旦发生,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注意区别:某材料供应商出售给某施工单位500t钢材,该施工单位持提货单去对方的仓库取 货,但是仓库发货员误将550t的钢材给施工单位装车,该情形构成了(不当得利)。 14. 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双方都是特定的。 2Z201060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15.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1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2专有性(注意字眼);3地域性(中国专利,外国不保护);4期限性; 16. 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 件制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 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 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17.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我国《专利法》保护的是发明创造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没有新创造的说法) 18. 专利权 20年 自初次申请成功之日算起。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0年 发明专利 20年 注册商标 10年 著作权 公民著作权 生及后50年 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 19. 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专用权包括了使用、出让、买卖】受法律保护其他的只是部分的权利。 20. 工程活动中常见的著作权作品有:【文/图/美/模/建】文字作品、图形作品、美术作品(不是艺术,注意字眼)、模型作品、建筑作品精编书上列举了三种“文字,图形,建筑。 21. 我国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明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记忆:知识产权发现了一个发明,形成了专利,注册成了商标,产生了科技成果,写成了书。 2Z201070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可以作为保证人 23. 【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责任两种方式,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则按 【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的。--黑体很重要。 24. 定金合同从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5. 质押担保是出质人将质物交给质权人;而 留置是以债务人的动产作为担保。抵押人在提供抵押物时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而 质押则是出质人转移对质押物的占有,即出质人要将质物交由质权人保管。(抵押-可以卖;质押-主动给;留置-被动给。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可以留置。留置权的特征留置权除具有担保物权的共有属性外,其独特属性表现如下:1、留置权人事先占有留置物 2、留置权只能是动产 3、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 4、留置权具有留置和担保双重效力)-----很重要哦。 26. 抵押权:1、用在先,可以继续使用;2、而且在租期内,李某不可以实现抵押权;3、且租期满后,若抵押权未实现,还可以续租。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 27.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保证的方式4、保证担保的范围;5、保证的期间;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很重要。 28. 定金合同的性质包括3点:1、合同成立的证据;2、预先给付;3、担保。--很重要。 29. 记忆方法:担保的方式有三类:人,物,钱。人的担保是保证,物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留置。钱的担保是定金 五种担保形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 金。 30. 抵押:不动产和动产都可以 质押:动产 留置:动产 ==(不动产只能用于抵押) 2Z201080建设工程保险制度 31. 《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 32. 一切险是由发包买单,而承包只负责工伤保险。一切险是发包给承包买,承包给分包买(此时的承包人相对于分包人而言,是发包人了)。--很重要。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损失主要包括两部分:物质损失部分和第三者责任。而安装工程一切险是承保安装机器\设备\储油罐\钢结构工程\起重机\吊车以及包含机械工程工程因素的安装工程险种。安装工程一切险:保的是设备,物品。 33. 职工意外伤害险的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即,意外伤害险从开工之日算起,到竣工验收合格后。 2Z201090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34. 【民事责任】只可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简单记忆:有合同是违约,没合同是侵权!(民事责任就两种)。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分为:1、民事责任(违约、侵权),2、行政责任(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只针对人),3、刑事责任(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安全事故罪、串通投标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很重要。 35. 【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降低工程质量)】 【重大责任事故: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或其他严重后果。(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设施或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发生重大伤亡或其他严重后果。(设施或条件不符合规定)】---必考。 36. 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如吊销驾驶执照)、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37. 行政处分【对内】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行政处罚 【对外】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方式。剥夺政治权利是刑事处罚的一种方式。 2Z202010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38. 划拨+土地:需办理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出让+土地,出让合同已包含了土地的位置、面积、建设范围等内容,故无需补办用地规划 许可证。1.划拨——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出让——签订合同——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乡村公益性建设工程,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不是用地规划许可证。)--黑体很重要。 39. 《建筑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 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 40. 施工许可证由主管部门15天内核发,1、因故不能按时开工(按照要求是3个月内开工),可延期2次,每次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后申请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2、开工但因故中止施工,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一年内恢复施工,只报告;超过1年,核验施工许可证。对于实行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因故不能开工或中止,超过6个月,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必考。 《建筑法》第十条规定: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41. 【施工许可证】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工报告】属于国务院,只有开工报告而不需要施工许可证的,必须符合国务院的规定。 42. 不用办理施工许可证5类:1、小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的工程或者面积在300平米以下的工程。2、国务院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3、临建工程。4、抢险救灾工程。5、军队工程。(其中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用办理,《建筑法》约定“不适用本法”)---必考。 43. 开工报告审査的主要内容:1、资金到位情况。2、投资项目市场预测。3、设计图纸是否满足施工要求。4、现场条件是否具备“三通一平”等的要求。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开工报告一般都是用地征用没问题,不需审查。 2Z202030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44. 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45. 不予注册的情形: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不予注册:年龄65 ;执业刑罚:5年; 非执业刑罚:3年 ;吊销证书:2年; 重大安全事故:3年(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 46. 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在所负责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或交接手续办结前,不得变更注册到另一企业,除非---(1)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合同;(2)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3)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合同履行期间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企业应当于项目负责人变更【5个工作日】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网上变更。 47. 注册机关撤销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情况(只有注册机关才有权利撤销):【注册机关工作人员来用职权批准注册的】,【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的】,【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许注册许可的】,【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章印的】,【已发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况,如,骗取贿赂等手段获准注册】 48. 注册建造师在一个有效期内需参加:必修60学时,选修60学时(一共是120学时)。每增加一个专业增加60学时继续教育,其中必修30学时,选修30学时。 49. 虚假手段获得注册建造师证书,撤销注册,处以罚款,三年内不准再次申请注册。虚假手段取得继续教育证书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教育记录,并记入不良记录,对社会公布。【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申请人1年内不能再次申请注册; 50. 【以欺骗、贿赂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无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一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51. 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造师注册后,有权以建造师名义从事的工作包括:1、以担任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2、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 3、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之后这三项)。 52. 注册建造师的权利:1)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2)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3)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4)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5)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6)接受继续教育;(7)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8)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述。 53. 撤销:违法取得的证书。吊销:取得证书后违法。注销:一切合法。 2Z202020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54. 按项目经理人数】来算特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50人; 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二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三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按完成工程单体层高来算】特级28层 一级25层 二级12层 三级6层; 【按资金来算】:特级注册3亿,净资产3.6亿;一级注册5000万,净资产6000万;二级注册2000万。净资产2500万;三级注册600万,净资产700万元以上。 【按面积来算】:特级5万平方米 一级3万平方米 二级1万平方米 三级5000平方米。 按【高度来算】:特级100米以上,一级100米以上,二级50米以上,三级25米以上。 按【单跨跨度来算】:特级钢筋混凝土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一级30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二级21米以上,三级15米以上。 按【单项建安合同额来算】:特级2亿元以上,一级1亿元以上,二级3000万元以上,三级500万元以上。 2Z203010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 55. 开标工作应由(招标人)主持。 56. 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及其聘请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总人数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受聘的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57.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实行两阶段招标的,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招标人终止招标,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保证金及同期存款利息 58. 此题注意区分下面两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 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是,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以及对依法必须进 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59. 《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 合同金额()的罚款。1)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5‰~10‰的罚款(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暂停项目执行或暂停资金拨付(3)对单位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给予处分(4)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60. 排斥潜在投标人,1万-5万罚款.2,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处项目合同金额5 ‰以上10 ‰以下的罚款;3,不按招标文件订立合同,处中标金额5 ‰以上10 ‰以下的罚款;4,投标人相互串通或与招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处中标项目金额5 ‰以上10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1年至2年内的投标资格;5,投标人假借他人名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处中标项目金额5 ‰以上10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1年至3年内的投标资格;6,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2年至5年内的投标资格 61. 采用两阶段招标的条件只有两个:技术复杂项目,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 62.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63. 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无人工成本支出。E图纸打印成本,选项包含在A补偿印刷的成本支出,里面。 64. 招标文件费用只是【印刷费用】和【邮寄费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65.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实行两阶段招标的,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已经成功撤回的),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66.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7. .【投标文件的内容】-------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 2Z203030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68.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强制性标准或执业行为,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所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好行为记录是受到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专业部门表彰、奖励所形成的记录 69. 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分为5大类(1)资质不良行为;(2)承揽业务不良行为行为;(3)工程质量不良行为;(4)工程安全不良行为;(5)拖欠工程款或工程人员工资不良行为;--答案:偷工减料属于工程质量不良行为;C答案:未取得资质承揽工程属于资质不良行为;D答案:出借、转让资质证书属于资质不良行为--A.串通投标属于承揽业务不良行为 70. 不良行为在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公布,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可申请缩短的,但不得少于3个月;整改不利可延长。良好行为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招投标违法是处罚【决定后20天内】时间为6个月,依法限制资格,长于六个月的从其决定 71. 一般失信行为”,要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诚信法制教育,促使其知法、懂法、守法; 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人员,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社会舆论等综合惩治措施,对其依法公布、曝光或予以行政处罚、经济制裁; “行为特别恶劣的”,要坚决追究失信者的法律责任,提高失信成本,使失信者得不偿失 2Z204010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72. 建设工程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是“监理服务合同’’ 7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74. 工程价款的支付:1、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2、如果仍然不能确定的,价款或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75.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是指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 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维修、返工或更换,由责任单位(质量缺陷方)负责赔偿损失 76. 承包人取得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是()B.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77.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78. 本题的考点是约定赔偿损失优于法定赔偿损失。约定赔偿损失是指一旦发生违约并造 成受害人的损害后,受害人不必证明其具体损害范围即可依据约定赔偿损失条款而获得赔 偿。本题中虽然明确了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因为有约定赔偿损失,因此赔偿金应为5 万元。 79. 无效合同的特征是:1、具有违法性,2、具有不可履行性,3、自订立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无效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就无效。但是:合同中关于(清理、结算方法、解决争议)等条款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受无效、终止或者变更的影响 80. 效力待定合同::(1)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是效力待定合同的常见情况,限定能力人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限制行为能力人主要有两类:1、10≤年龄<18周岁;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精神状态的(间隙性)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但是,表见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属于有效合同) 81. 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债务转让需要经债权人同意 82. 合同中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的关键条件是 A.转让人与承受人达成合同转让协议 买卖合同就是双务典型的合同,如买东西,你给对方一定对价的金钱,对方给你东西。你的义务是付钱,对方的义务是交付东西;赠与合同就是单务合同,比如你朋友赠与你一台电脑,对方的义务是交付电脑,你无义务 83. 合同终止会引起合同权利义务客观上不复存在 84.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85. 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 86. 合同违约后的继续履行,可以与违约金、定金、赔偿损失并用,但不能与解除合同的方式并用。违约金与解除合同可以并用(是不是继续履行,看权利人是否要求)。 87. 如果一方当事人违约,则对方可以选择使用违约金或“双倍”定金的条款。双倍返还定金,8W;支付违约金,再返还定金,6+4=10W。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本题中支付违约金,再返还定金方式支付费用更多,故选择该方式。 88. 【承担违约的种类】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停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或定金等;---------《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注意】继续履行是一种违约后的补救方式,是否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是非违约方的一项权利。继续履行可以与违约金、定金、赔偿损失并用,但不能与解除合同的方式并用。 89.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只是发包方和承包商之间合同履行的依据,不能作为验收工程的依据。验收工程主要是在工程质量、工程量方面进行验收,合同中不会有该方面的内容。另外工程技术资料为承包方自检后通知发包方检查验收的联系方式,不能作为验收依据 9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人的义务:1、不得违法发包;2、提供必要施工条件;3、及时检查隐蔽工程;4、及时验收工程;5、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的义务:1、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2、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施工;3、接受发包人有关检查;4、交付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5、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无偿修理 91. 工期顺延的条件:发包方未能按专用条款的规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发包方为能按规定时间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设计变更和工作量增加;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不可抗力;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 竣工日期: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后再验收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 日期。 93.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催告发包人。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和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工程价款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利息没有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优先受偿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94. 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未交付,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就是三点 95. 分包一次到位,不能分包再分包。否则叫做转包。 96. 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97. 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确认应由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裁定。 98. 无效合同: 1.以欺诈胁迫手段,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众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的才属于无效合同 99. 终止原因有: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消;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况。一方违约与合同变更要继续履行 100. 合同撤销权-----期限是一年内。 101. 建设工程施工中的工程变更不属于合同变更,设计变更属于合同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的,推定为未变更。 102. 【承担违约责任】的种类:-------1、继续履行;2、支付违约金或定金;3、采取补救措施;4、停止违约行为;5、赔偿损失--- 2Z204020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制度 103. 【试用期】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至1年】的,不得超过过【1个月】;劳动期限【1年-3年】的,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 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104.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连续工作满10年 2、据退休年龄不足10年 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 4、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105.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均需要提前30天通知。但是在试用期内,劳动者需提前3天提出辞职,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06. 1、采用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 2。采用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 3。采用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为无效合同----注意合同跟劳动合同 107. 《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不论用人单位招人的时候是否知情) 108.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合法情况下),【依经济补偿】的标准:(1)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半个月支付;(2)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数额支付;(3)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即,最高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建筑公司与在其公司工作了十五年的海外部副总王经理解除了劳动合同,之前 十二个月王经理的平均工资为8000元,当地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为2500元。甲建筑公司向王经理支付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标准应按(7500)支付,需支付12个月7500元。) 109. 用人单位在6个月内重新招收人员的,应当通知裁剪人员,并优先录用以下情况的 1、与本单位订立长期固定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非固定合同的 3、有老人小孩,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的 110.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111.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1)从事接触性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2. 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生效; 113.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 114. 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必备条款是【工作年限】,【薪资】,【工作内容】;-----------可备条款是【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 115.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 2Z204030相关合同制度 116. 承揽合同的解除----------(1)承揽人有法定解除权;(2)定做人有法定解除权;(3)定做人有法定任意解除权(定做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17. 【简易交付】-----标的物在订立合同前,由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即为完成交付;【现实交付】------标的物由出卖人直接交付给买受人;【占有改定】-----买卖双方特别约定,合同生效后的标的物仍然由出卖人继续占有,但其所有权已完成法律上的转移;【指示交付】------合同成立时,标的物为第三人占有,买受人取得了返还标的物生物请求权;【拟制交付】------出卖人将标的物生物权利凭证(如仓单、提单)交给买受人,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 118. 1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合同另有约定的外,一般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时由买受人承担 2 毁损灭失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在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3 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自合同成立由买受人承担)。 119.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生物使用费 120.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 121.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122. 出卖人(厂家)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义务,承租人(卫生院)仅向出租人(医院)支付租金而无需向出卖人承担义务。融资租赁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特殊交易方式。融资租赁合同涉及出租人、出卖人和承租人三方主体。通常做法是----承租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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