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钢瓦围挡建设协议甲方: 乙方:汝南县中心城区水系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汝河南路、汝河北路及休闲南路施工由甲方承建,须进行2m高彩钢瓦围挡建设。经甲、乙双方的协商,甲方将该工程承包给乙方,并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 双方责任:乙方按照甲方规定,保质保量完毕围挡施工,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拒绝付款,所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准时完毕,因延误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在建设和施工过程中,注意安全和环保,若违反规定,导致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施工场地,及时验收和交接。二、 价格及结算方式:(1) 价格: 。(2) 结算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后凭双方共同测量实际长度结算。三、 安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自行注意安全,在此期间所发生的的一切相关事故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有效,结算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甲方: 乙方: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