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皖北煤电集团孟庄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规定各单位:我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自投入使用,在精确提供井下人数,实现井下人员实时跟踪定位管理,安全生产、考勤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更好地处理目前定位系统运行中存在问题,深入加强管理,提高运行质量,最大程度发挥定位系统在安全、生产、考勤管理中积极作用,特对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定如下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一、成立专题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 矿长、党委书记;副组长:矿副总及其以上领导;成 员:调度所、安监处、通风区、机电科、运送区、劳资科、市场办等各单位负责人。办公室设在调度所,负责平常工作管理。二、设备管理1.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主机及其关联设备软、
2、硬件维护,井下设备安装、调试,系统维护、线路维护及设备维修等平常管理,由通风区负责,并建立记录、台帐,做好资料搜集管理工作。2.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网络设备、网络线路维护等平常管理,由市场办信息中心负责。3.副井上口等待室内设备(显示大屏、识别器)、信息站室内提供大屏显示终端机,由安监处负责管理,严禁上机与该系统无关操作。副井上口等待室内“显示大屏”采用定期开/关机制度(驱动该大屏显示终端机除外),详细开/关机时间安排如下:开机时段:05:0015:30 19:3023:30关机时段:23:3005:00 15:3019:30因没准时开/关机,导致显示大屏故障,由安监处负责追查处理负责人,并负责贯
3、彻由负责人赔偿修理费用,同步罚款负责人200元;贯彻不到负责人,由安监处负责修理并赔偿修理费用。4.安装在副井上/下口分站、识别器及通讯线缆由运送区负责管理。5.井下使用分站、识别器及通讯电缆,由所在区域生产单位区队长、班组长负责使用和管理。6.因生产需要,需变化分站供电电源时,施工单位需提前一天与通风区联络;因检修或其他原因需要影响系统或分站运行时,必须报矿重要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7.因看守不理,导致设备或电缆损坏,由责任单位或负责人按价赔偿(分站10000元/台、识别器8000元/台、标识卡200元/个、信号线600元/米)。三、人员范围所有入井工作人员,包括
4、临时入井人员、上级机关检查指导工作临时入井领导、外单位来宾临时入井人员。四、有关规定1.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人员标识卡,否则不准入井。无卡入井者,视为“三违”行为,由安监处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监察人员不履行监督职责,每发现一人次,罚款50元。2.出现突发性事故、抢险救灾及其他特殊状况时,按照上级领导指示或矿总值班人员安排办理。3.新增入井人员表达卡,由通风区负责办理;调出井下或调离本矿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退卡手续,卡丢失或损坏按价赔偿。4. 加强标识卡爱惜和保管,标识卡遗失或损坏,应及时补办。补办时需交成本费200元/个。标识卡损坏认定及补办,由通风区负责。5.井下人员标识卡最低有效期限一
5、年。达不到规定有效期限损坏,交成本费用200元,重新办理。6.替他人带卡入井,双方当事人各罚款200元/次,并按“三违”处理,同步对单位重要负责人罚款50元/人、次。由安监处负责监督检查。年度内对接受惩罚后不思悔改,继续替他人带卡入井或者让他人带卡入井者,给双方当事人进“三违学习班”学习,开除留用一年处理。7.专题管理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对井下和矿灯房标识卡使用和安装状况进行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五、考勤管理1.井下出勤工数记录以人员定位系统记录数据为根据,并作为支付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根据。2.出、入井时间分别以副井上口、副井下井口识别器记录时间为准。3.有效井下工数必须满足如下规定,
6、否则不视为有效井下出勤,不支付有关待遇费用。三八制小班作业人员不低于7小时;井下大班人员(执行井下艰苦岗位津贴人员)不低于3小时。机关及各类管理人员(执行误餐补助人员)不低于2.5小时。六、人员标识卡使用1.在同一识别器下,持续两次读卡时间必须不小于5分钟,否则识别器不予记录第二次读卡时间。2.走近识别器20米范围内,识别器自动读卡。此时,识别器发出一声提醒音,阐明读卡成功。3.识别器安装在重要进、回风巷,掘进工作面T2附近,采煤工作面回风巷T2附近、进风巷里30米附近,副井上、下口及副井上口等待室内。4.入井前验卡,以防标识卡损坏或无电,无法记录考勤,便于及时发现更换。走进副井上口等待室即可验卡,此时,识别器发出一声提醒音,阐明读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