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除租赁协议协议书甲方(出租方): 地 址: 电 话: 乙方(承租方): 地 址: 电 话: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场地租赁巡护协议(下称“租赁协议”),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 (下称“该物业”),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现因乙方于 年 月 日撤出。甲、乙双方经和谐协商就租赁协议的解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乙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自于 年 月 日起解除,协议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于租赁协议解除之日自行终止。 二、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开展,乙方在 年 月 日前自动撤离上述场地或终止经营,并将上述场地交还给甲方。否则,甲方可自行收回场地,并对上述场地内所有物品有权
2、作出解决。 三、乙方在该物业所进行的固定装修归甲方无偿所有,由甲方自行处置。但乙方在租赁期间添置的可移动物品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该设施设备搬离该物业。乙方逾期搬离的,视为乙方的违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搬离时不得损坏物业和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补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四、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移交该物业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并经甲方验收和书面认可;逾期不移交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50元违约金,并补偿因此导致的甲方所有损失(涉及甲方因不能准时向新的承租方交付该项物业而承担的违约责任),但由于甲方因素导致逾期移交的情形除外。由于乙方租赁期间装修或其它因素导致该物业受到破坏的,乙方须补偿因此经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章起即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署名: 代表人署名: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