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协议协议条款发包方(甲方):工程地址: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 现住地址: 承包方(乙方): 单位名称姓名居民身份证号:单位住所地个人住址:本工程设计人:联系电话:本工程监理人:联系电话:施工队负责人:联系电话:本协议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区域室内外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3 、工程户型:。4 、工程项目内容及做法(见工程报价单和工程施工
2、图纸)。5 、工程承包方式:采用乙方包工、包料的方式,部分双方商定,甲供材料乙方施工。6 、工程期限工作日。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按共同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7 、协议价款: 本协议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本协议工程项目报价单是以山西省室内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为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附件。 本协议工程项目报价单或预算说明应当涵盖材料质量标准、制定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拟定工程价款的根据。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甲方工程监理制。甲方应与具有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理资质的部门,另行
3、签订工程监理协议。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告知乙方。第三条、甲方责任:1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场前的工作,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物业手续,为乙方提供可施工环境。 2 、甲方应向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交纳其规定的(其中涉及物业管理部门规定乙方交纳的)押金、质保金及垃圾清运费、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并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的开工手续。3 、开工之前甲方应将工地内的电话机等电器以及家具等物品移走或采用相应保护措施。否则发生任何费用损失乙方不予承担。4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安全工作。5 、甲方应负责及帮助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 、工程交底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工作人员进行房屋结构质量验收,如房屋结构等存在质量间题,应制定整改方案,工期相应顺延。7 、甲方应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与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8 、甲方不得有下列违反国家现行规定的行为,否则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严禁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严禁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严禁在室内大面积铺贴厚度在1 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长楼地面荷载。 严禁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 严禁私自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9 、凡涉及改变房屋原布局及建筑结构,拆改墙体或增长楼(地)面载荷,燃气、采暖、上下水等
5、设备管线的,须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经批准后,告知乙方继续施工。由此导致的工期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10 、施工过程中,甲方如对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或增减项目,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暂缓此项目的施工。待乙方提交注明工艺做法和报价的工程项目变更,并在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施工。假如该项目已开始施工,甲方此时再提出修改规定,则导致的工料及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11 、工程发生增长项目及款项时,如未开工,甲方须在开工前按工程首期款的额度补交,如已开工的,增项款按全额与二期工程款一并交纳。12 、甲方提供的材料(主材)到场时,应协同乙方相关人员共同查收。13 、甲方提供的材料(主材)须是符合设计
6、及质量规定的合格产品,因质量间题、规格差异或未准时进场等因素导致的质量问题或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14 、甲方规定乙方代购主材时,应与乙方签订主材代购协议,并将所需款项交至乙方财务部。15、甲方应按乙方规定的时间,会同乙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确认实际工程量。由于甲方未能及时验收导致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甲方承担。16 、甲方应按照协议规定在工程进度时,到乙方财务部交纳中期款及项目变更款。否则乙方将暂停施工,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甲方承担。17 、协议因甲方因素无法继续实行的,甲方应补偿乙方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导致的工、料损失由甲方承担。并且乙方取消对甲方提供的所有折扣、赠送及优惠项目。
7、18 、工程竣工后,甲方须自行更换入户门门锁或密码。第四条、乙方责任: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施工项目预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2 、乙方将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协议签订后六个工作日内,开始进场施工。3 、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毕本协议工程。4 、乙方应严格执行以下的规定: 无房管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
8、饰装修活动。 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导致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补偿责任。 乙方应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乙方应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竣工后清扫施工现场。5 、乙方提供的各类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通过甲方验收后方可使用。6 、乙方应及时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及时向甲方提供项目变更单。按工程进度,提醒甲方及时交纳中期款及增项款。7 、因乙方因素导致施工质量不合格的项目,乙方应按有关质量标准规定进行返工。所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8、在施工中,发生意外人身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第五条、工
9、程项目约定:1 、工程项目及造价以有甲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项目报价单或预算为准。此附件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协议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工程预收项目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结算时多退少补,或预算内项目量,一次定价的,以定价为准。第六条、工程变更:在施工期间对协议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协议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第七条、工期延误:1 、对以下因素导致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不可抗力。(如非典疫情或重大自然灾情) 甲方批准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2 、因甲方未
10、按协议约定完毕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3 、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竣工,工期不顺延。5 、因乙方因素导致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6 、判断导致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拟定双方责任的依据。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1 、本协议签字生效后,甲方应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按工程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2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一周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批准支付乙方工程尾款。3 、工程款所有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重要凭证。4 、 如甲方无法准时结算工程款时,甲方应成担乙方同时期建设银行贷款利息的双倍利息,以约定付款量为计算方式。第九条、附则: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 、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3 、甲、乙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的,仍应以本协议为准。4 、因不属于双方的因素影响了协议履行或导致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5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协议的,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6 、本协议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