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修工程施工协议甲方(发包人):住所:乙方(承包人): 住所: 联系电话: 邮箱: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平等和谐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承包范围:1.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如甲方另需提供部分材料的除外)1.5工 期: 日历天,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除本协议第5.4条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乙方应无条件保证准时竣工并交付使用。1.6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应达成国家质量评估标准。二、工程单价及总造价2.1工程单价:详
2、见协议附件二( 年 月 日装修工程预算书/报价单)2.2 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 )三、甲方和乙方的责任3.1甲 方:3.1.1甲方指派 为甲方工程代表,工地代表负责:(1)协议履行过程中对装修工程质量和装修进度进行监督检查;(2)办理装修工程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3)与乙方协调和解决在装修中碰到的必须需要甲方解决的问题。3.1.2甲方应按照装修施工进度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3.1.3负责施工场地具有水、电等基本装修必备条件。3.2乙 方:3.2.1 乙方指派 (联系方式: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协议履行,按规定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并且严格按照协议规定期限规定完毕施工任务。3.2.2严格执
3、行国家和地方最新的装修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以及室内装修污染等相关规定,认真编制工程结算,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规定进行施工,保证装修工程质量。3.2.3乙方必须按设计施工图所指定的材料和设备进行采购及装修工作:3.2.3.1乙方应按设计施工图和预算报价表等规定的品牌、规格、数量、产地、技术参数等组织采购。3.2.3.2乙方采购后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发包人工地代表批准后方可使用,经甲方批准后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并不等同于最终的质量合格。3.2.3.3若在装修中发现乙方以伪劣产品充抵使用或与甲方最初同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不符,每发现一次,甲方有权规定乙方予以更换直到甲方确认可以使用
4、时止,甲方同时有权按该批材料和设备价格总额的2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上述违约金由甲方从乙方工程进度款内直接抵扣。3.2.3.4为了保证包工包料的装修工程质量,甲方有权随时规定乙方提供材料和设备相应的产品合格证、保修证书等以供甲方核对。假如乙方没有或者无法向甲方提供上述资料,甲方可以选择拒绝使用乙方提供的材料。3.2.4在装修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应当负责对现场的一切材料、设施和装修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发生丢失或损坏,在乙方无法证明是由于甲方过错导致丢失或损坏的情况下,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损失。3.2.5乙方应当谨慎施工并全权负责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或者第三方的安全责任:3.2.
5、5.1假如因乙方施工因素导致施工人员或者第三方伤残或者死亡的,会导致甲方在装修后的心理舒适度严重减少并且会增长甲方不必要的相关协调工作,甲方有权规定乙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违约金局限性以填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补偿甲方实际损失。3.2.5.2如施工人员或者第三方由于施工受伤或者死亡,乙方应当积极积极进行解决,假如由此导致甲方承担责任或导致甲方损失(涉及但不限于甲方支付的补偿金、工期逾期损失及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等必要的维权费用)的,乙方应当补偿。3.2.6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导致损失,应照价补偿,否则甲方有权抵扣相应的装修进度款。3.2.7甲方委托
6、其他单位进行的其他装修项目,乙方应当无条件予以配合。3.2.8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3.2.9工程在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前,乙方应当负责清理并打扫装修工地现场。如乙方拒绝清理并打扫,甲方可以拒绝接受使用并有权聘请家政公司清理工地现场,由此发生的清理费用可以从工程进度款中予以相应扣除。3.2.10乙方应当妥善保管装修过程中购买材料和设备的产品说明书质量保修卡等资料,在装修工程完毕并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当向甲方交付上述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进度款。3.2.11乙方需将公司经营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7、证、行业资质证书以及纳税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乙方公章交付甲方,以供甲方保存。四、工程价款结算方式4.1本协议的价款结算方法:4.1.1乙方在预算报价中的工程量大于实际的工程量的,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中相应扣减。4.1.2乙方如有实际未完毕的工程,甲方有权按未完毕工程量的报价相应扣减工程结算价。4.1.3乙方在预算报价中的工程量小于实际的工程量或者有漏报的工程量部分的,视为乙方在报价中的对甲方的让利部分,甲方不予增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的费用。4.2因甲方工程变更或者设计变更,甲方规定增减工程量的拟定,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由此所导致的工程价款调整。工程量价格按照以下方式拟定:4.2.1装修工
8、程预算书中已有合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装修工程预算书中已有的价格拟定。4.2.2装修工程预算书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拟定。4.2.3装修工程预算书中没有合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照相关定额及相关文献规定进行组价,重要材料价格及范围由甲方认可后拟定。4.3乙方批准对本来的工程总造价予以相应调低,则调低后的本协议拟定的工程总造价除以本来装修工程预算书拟定的工程总造价即为乙方批准的优惠率:优惠率=( )/( )100%= %。双方批准在结算时对工程量按照上述优惠率进行计算。如因设计变更增长的工程量,双方批准也按照上述拟定的优惠率进行结算。4.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后
9、,双方根据拟定的优惠率计算结算总价款,甲方从结算总价款中计提总价款的 %作为质量保修金。乙方提交工程结算的有关资料(涉及竣工图一式叁份)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个月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批准。并在审查期限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乙方工程结算尾款(不含保修金)。4.5甲方向乙方的付款方式:本协议的工程付款进度安排如下:(1)本协议签订并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协议总价的 %作为备料款。(2)完毕总造价的30%,经甲方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协议价的 %进度款。(3)完毕总造价的50%,经甲方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协议价的 %进度款。(4)完毕总造价的
10、70%,经甲方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协议价的 %进度款。(5)工程所有竣工后,经甲方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协议价 %进度款。(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乙方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书经甲方审查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工程结算尾款(不含保修金)。】本项目工程价款税收由乙方承担,每次付款前乙方均应先开具并向甲方交付相应金额的发票。4.6 乙方确认,甲方应将上述工程价款付至以下账户:收款单位:开户行:账 号:五、关于施工工程质量及验收等的约定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最新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估验收标准。甲方如对装修质量规定高于上述约定规范和标准的,另行签订装修质量
11、的补充约定。5.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及验罢手续。乙方应提前48小时告知甲方参与隐蔽工程的验收,并规定甲方填写隐蔽验收情况表,甲方对上述工程分段验收后不合格或者不符合甲方对工程质量规定的,可以规定乙方立刻进行整改。甲方未准时参与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认可。若甲方规定复验时,乙方应按规定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导致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5.3假如因乙方因素导致甲方未对已隐蔽的工程部位进行验收,甲方有权规定乙方进行剥离或者开孔,并在检查后重新履盖或修复,无论检查是否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所
12、有费用,工期不顺延。5.4 以下情况下乙方工期可以相应顺延:(1)由于甲方因素,在乙方施工前,施工场地不具有水、电等基本装修必备条件;(2)不可抗力;(3)甲方批准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5.5由于乙方因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者装修安全事故,其维修、返工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立即告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告知5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期间内未能组织验收,甲方需及时告知乙方,双方协商拟定验收日期。5.7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乙方批准签订并严格履行装修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见附件一)的保修义务。甲方批准在装修工程竣工之日起二年内若未发
13、生装修质量问题或者乙方严格履行保修责任并承担保修义务,在乙方提出返还保修金申请后,甲方会在接到上述申请后一个月内结合保修期内的维修情况予以审核,并将保修金(无息)支付给乙方。六、违约责任6.1 甲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协议进度款,如甲方每逾期一天,则按照应支付工程进度款项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6.2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因素导致工期延误,每逾期一天,需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因素导致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以相应顺延。6.3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发生,甲方有权书面告知乙方单方解除协议,并规定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 %的违约金,告知自送达乙方后生效:6.3.1因乙方单方因素
14、,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停工、窝工超过3天或者逾期竣工超过15天的。6.3.2乙方在施工中,工程质量如达不到约定标准,经甲方规定整改却无合法理由拒绝整改的或逾期整改超过15日的或者整改一次后仍然达不到约定工程质量标准的。6.3.3乙方因其他法律纠纷或行政违法被查封本工程专用帐户或有关司法部门规定甲方停止向其支付工程款或协助执行工程款的,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6.3.4其他法律规定的或本协议约定的可解约情形。6.4工程的转包和分包:(1)由于转包会严重危及本施工工程质量,甲方严格严禁乙方对本施工工程进行转包,假如甲方发现乙方存在上述转包行为,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协议,并规定乙方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工程
15、进度款,并且支付相称于工程总造价30%的违约金。(2)乙方不得进行分包,确需分包的,必须先取得甲方的书面批准,同时乙方必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如乙方未通过甲方书面批准予以分包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协议,并规定乙方支付并且支付相称于工程总造价15%的违约金。6.5 甲方单方解除协议后,乙方应当在协议解除后三日内与甲方代表核对工作量办理移交并从装修现场撤离装修用设备和材料并清理干净场地,否则甲方可以自行进行清理,假如由此导致甲方发生费用或乙方施工设备或者材料的丢失,概由乙方完全承担。6.6协议生效后,因乙方因素,乙方规定协议解除或者终止,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办理协议解除或者终止协议事宜,
16、并由乙方补偿甲方相称于工程总造价20%的违约金。七、协议的其他条款7.1设计文献变更必须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施工。相关文献必须经甲方代表或者甲方亲自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若乙方在缺少有效文献的情况下施工,均视为乙方的单方行为,不对甲方产生法律约束力;乙方已实际施工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及损失。7.2乙方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室内污染标准的合格装修材料,避免室内装修空气污染。如装修后室内空气污染指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视为装修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7.3进行装饰装修施工导致相邻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事故,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补偿的责任。7.4双方在本协议中拟
17、定的住所假如发生变更,必须立即书面告知对方。否则,假如发生一方所留地址错误或者收件人拒绝签收导致协议另一方邮件被投递人退回或未送达,则另一方退回邮件之日视为文献送达对方之日。7.5本协议附件涉及装修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装修工程预算书等法律文献,附件均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6协议履行过程出现纠纷时,双方应当和谐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应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7.7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7.8双方如对本协议有补充意见或者履行协议过程中需要签订补充协议,而补充协议如有与本协议冲突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的附件清单
18、:附件一:装修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附件二:装修工程预算书甲 方: 乙 方: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附件一:装修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现乙方对装修工程质量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一、装修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签订装修协议时有关国家最新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以及最新关于装修工程施工和质量规范的规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二、质量保修的范围和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乙方对本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的范围和保修期承诺如下:1.屋面防水工程、
19、有防水规定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2.装修工程为 2 年;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4.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乙方因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质量保修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三、质量保修责任1.质量保修期内,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由于乙方装修质量因素导致装修工程损坏,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维修告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维修,并自行承担所有的维修费用(涉及更换新材料的费用和维修的人工费用、交通费用等)。如乙方未在上述告知期限内派人维修也不承担费用的,甲方可委托有维修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维
20、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相应扣除,同时甲方可以规定乙方承担相称于所发生维修费用30%的违约金,违约金也在质量保修金同时扣除。2、如在质量保修期内,乙方在两次接到甲方维修告知后拒绝维修或者不按照告知规定期间维修,则甲方可以在保修期满后对所有的保修金不予返还。3、假如在保修期内,相应保修范围的项目发生较大维修或者多次维修,乙方拒绝维修,而甲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局限性以支付甲方委托有维修资质的三方花费的维修费用,则甲方可以规定乙方另行支付局限性的所有差额部分,并可以规定乙方另行支付相称于所有维修费用30%的违约金。假如在装修保修期内由于装修质量问题导致人身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另行承担所有损失。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告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5、保修期满后,如甲方装修项目发生损坏,乙方批准按照市场维修价格并给予适当优惠并向甲方承担维修责任。保修承诺人(乙方公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