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方协议销售方:兰州扶正医药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址:兰州市安宁区众邦大道5号法定代表人:周建忠采购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代理商:(以下简称丙方)地址住址:证件号:签订地点: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谐协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就甲乙丙之间购销货款支付等相关事宜作出如下约定,以供协议各方遵守。第一条:乙丙双方约定1、 丙方声明丙方为乙方的工作人员或者是存在商业关联的代理关系。2、 乙丙双方约定乙方采购药品时可以选择:(1)以乙方本公司对公账户打款;(2)让丙方以个人账户将相关货款汇至甲方
2、指定的账户;双方选择以第(2)种方式支付相关货款的,丙方可提前预支账款或者后期以甲方开具给乙方的收发票等相关票据报账。3、 乙方对上述第二项约定的丙方代付款行为予以肯定,并将其视同为乙方自身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第二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保证在乙方每次订单确认提交并支付相关货款后在合理时间内安排发货并及时开具发票。第三条:甲乙丙三方约定1、 为规范丙方之前代付货款行为,丙方特规定甲方将之前已经缴纳的货款(原为丙方个人提交的保证金)作相应抵充,即将原保证金直接转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货款,不再履行相关的退款再支付程序,且甲、乙双方均对以上约定的执行方式予以认可。2、 本次丙方规定抵充的货款金额为元整。(该
3、金额需要与甲方开具给丙方的收据金额相符且经甲方认可方可进行抵充)3、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再给丙方开具任何形式的收据,一切均以甲方开具给乙方的发票为准。第四条:甲乙丙承诺事项1、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丙方关于本协议履行的所有交易行为均视为乙方交易行为。2、 丙方承诺自己代付、垫付的货款(原为丙方个人提交的保证金)均为代理乙方支付相关货款的行为。3、 丙方承诺将本来自己已经缴纳且规定抵充的相应货款(原为丙方个人提交的保证金)的收据在本协议签订时退还甲方,若没有及时退还则自本协议生效后该收据自动作废。4、 若因履行本协议产生只影响协议中双方而不涉及第三方的争议则由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但若涉及本协议任何内容变更的则必须由三方协商解决。第五条:违约责任协议签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应向未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元整。若该金额局限性以填补对违约方导致的损失则以实际损失额为限。第六条:其他1、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协议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2、 甲乙丙三方自愿约定因履行本协议儿产生的所有争议,各方应通过协商解决,下上不成任何一方或双方均可向被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以下无正文甲方(签章):日期:乙方(签章):日期:丙方(签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