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南宁市律师与公诉人辩论赛
(方案筹划由广西君桂律师事务所-宋小烨提供)
目 录
序言 ……………………………………………………………… ………………………… 2
第一章 比赛须知……………………………………………………… 3
第二章 参赛队伍……………………………………………………… 4
第三章 日程安排表…………………………………………………… 4
第四章 比赛规则……………………………………………………… 5
第五章 评判阐明…………………………………………………………………………………… 8
第六章 评分原则……………………………………………………… 9
第七章 辩题…………………………………………………………… 11
第八章 奖项设置…………………………………………………………………………………… 11
第九章 大赛组委会…………………………………………………… 11
附 录 1、评分表…………………………………………………… 12
2、经费预算………………………………………………… 14
序 言
检察机关加强公诉人出庭公诉能力建设,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律师职业素质建设。举行论辩大赛重要意义在于:公诉人与律师论辩大赛,是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贯彻党十八大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重大举措,是深化平安建设、推进法治建设、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实践,是加强依法治省、提高司法公信力创新工作,是辨法析理、以案释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吸引力、感染力和亲和力重要载体。
通过举行本次公诉人与律师辩论赛,以公开公平竞争方式,提高公诉人与律师实战辩论技能,开展高水平岗位练兵活动,提高业务素质,展现检察队伍、律师队伍良好形象,有助于深入推进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遵遵法治公诉人和律师队伍建设工作,有助于充足展示公诉人和律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业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发挥先进经典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培育和营造体现时代特色、独具特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气氛。
第一章 比赛须知
一、请各参赛队、队员仔细阅读秩序手册,熟悉赛会日程安排。
二、请各参赛队于每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抵达比赛现场,以利于组委会对赛事统筹安排及各场比赛准备工作顺利进行。
三、请各参赛队遵守赛事各项时间安排,如遇尤其问题,请及时与大赛组委会联络,以便协调安排,保证赛事顺利进行。
四、遵守赛会纪律及规则规定,请在每场比赛之前做好细致准备工作,以利于辩手在比赛中发挥出自己最佳水平。
五、比赛期间,各参赛队请不要与评委接触,如想体现对赛事意见,请与组委会联络。
六、各律所可组织本所律师观看队伍参与比赛,并可组织、准备合适宣传用品、口号等,但不得影响比赛现场正常秩序,不要喊口号或喝倒彩,所有影响比赛正常进行行为,组委会均有权制止并规定其离开比赛现场。
七、辩论赛说究竟是一场智能游戏,是一场辩论技巧、风格、语言较劲。因此那些庭辩和商战中谋略同样合用其中,它们作为技术手段动用,是对辩论赛这一形式有益拓展,也将更好地体现辩论赛魅力。
八、鲜活实例和生动比方是让人们知晓概念和逻辑最佳措施,无数辩论事实证明,假如事实和譬喻运用及时、得当,往往会获得良好效果。
九、辩论赛中,我们不倡导引用敏感历史人物及现代现任领导人发言,以免引起多种歧义。此外,在举例时,尽量防止敏感政治人物及政治事件。
十、 辩论赛开始一辩必须向主席、评委以及观众致意,其他皆可省去,我们倡导辩手根据自己个性和特点进行新辩论模式探索。
十一、各律所律师赛前应于南宁市律协处领取统一报名表,并按规定期间报名交于南宁市律协。
第二章 参赛队伍
一、本届辩论赛将由南宁市检察系统和南宁市律师系统各自选派选手。南宁市检察系统公诉人、南宁市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均可报名参与。
二、公诉人代表队由各检察院负责组队,律师代表队由司法局、律师协会负责组队。公诉人代表队、律师代表队各4支,合计8支参赛代表队。每支代表队由5人构成,包括领队兼队员4人,替补队员1人。
第三章 日程安排
日 期
内 容
地 点
备 注
X月X日上午
9:00
选手报到
XXX
9:15
各领队抽签决定参赛次序
XXX
9;30
双方次序为1队伍抽取赛题(预留半小时阅题时间)
XXX
10:00
双方次序为1队伍辩论赛开始
10:15
双方次序为2队伍抽取赛题(预留半小时阅题时间)
10:30
辩论结束;评委评分、亮分
10:45
双方次序为2队伍辩论赛开始
11:15
辩论结束;评委评分、亮分
11:20
主持人对上午辩论赛进行小结,对下午辩论赛安排简介。
11:30
安排评委、选手、及工作人员就餐
下午
14:30
选手报到;双方次序为3队伍抽取赛题(预留半小时阅题时间)
15:00
双方次序为3队伍辩论赛开始
15:15
双方次序为4队伍抽取赛题(预留半小时阅题时间)
15:30
辩论结束;评委评分、亮分
15:45
双方次序为4队伍辩论赛开始
16:15
辩论结束;评委评分、亮分
16;30
公布团体、及个人分数排名
16:50
评委、嘉宾颁发团体、个人奖项合影
第四章 比赛规则
一、赛制
四对四即兴式团体辩论赛。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参赛次序在赛前由领队抽签决定。辩题在比赛前半小时由双方领队共同抽取发给各参赛队准备,辩论开始前主持人简要简介规则。
比赛共分四个阶段,每回合辩答均由该队自行确定,不受对方指定。
(一)双方一辩刊登公诉意见和辩护意见阶段。由控方先行发言。
(二)攻辩阶段。双方二、三辩轮番发问,由辩方先行发问。
(三)双方自由辩论阶段。由控方先发言。
(四)双方四辩总结陈词阶段。由控方先行发言。
二、形式
辩论赛采用案例论辩形式,由各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统一命题。辩题统一为刑事案例,选择在理论与实践中具有一定争议或也许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案例,既要考虑具有真实性、经典性、可辩性,又要注意论辩实践性、规范性、指导性和法制宣传效果。
在制定竞赛方案时,可以考虑为控辩双方选手预留准备时间,保证比赛效果。各场比赛可以使用不一样案例作为辩题。论辩程序参照法庭审理程序并加以简化,省略被告人、被害人、证人等角色,重要辩论案件定罪与惩罚。
三、比赛时间
(一)辩论总时间为24分钟,其中:
[1]刊登各自意见:
控方一辩手刊登公诉意见,时间3分钟,剩余30秒时有提醒。
辩方一辩手刊登辩护意见,时间3分钟,剩余30秒时有提醒。
[2]攻辩环节:
攻辩次序:双方轮番攻辩。
1、攻辩由辩方二辩先开始,选择控方任一位辩手进行攻辩。
2、控方二辩选择辩方任一位辩手进行攻辩。
3、辩方三辩选择控方任一辩手进行攻辩。
4、控方三辩选择辩方任一辩手进行攻辩。
攻辩由双方二、三辩承担,提出问题不能反复,选择答辩者不能相似,答辩者不能回避问题,必须正面回答。二、三辩可以选择任意两位辩手进行攻辩,向两位辩手各提一种问题,并可在每位辩手回答后提出质疑或反驳。每个问题提问时间15秒,回答时间30秒,反驳15秒。
[3]自由辩论:
双方辩手进行自由辩论,每位辩手发言不得少于2次,每方计时4分钟。
[4]总结环节:
四辩手进行总结,先由控方发言,再由辩方发言每方各3分钟。
(二)时间规则规定
1.除自由辩论外,在每方发言用时余30秒时,计时员以一次短促铃声提醒;用时满时,计时员以两次短促铃声终止发言。
2.终止铃声响,发言人停止发言,超时扣分。
3.发言计时从主持人宣布“计时开始”后开始。
4.自由辩论阶段,控辩双方自动轮番发言,一方发言选手落座为对方发言开始计时标志。若有间断,合计计时照常进行。
5.自由辩论时,假如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以向主持人示意放弃发言。
6.超时超过1—10秒扣1分;超过11—20秒扣2分;超过20秒扣3分。
四、综合规则
1.参赛选手须讲一般话,发言应起立。
2.公诉人代表队选手统一着检察制服并佩戴检徽,律师代表队选手统一着律师袍。
3.比赛程序由主持人依本规则进行,控辩双方应在主持人指挥下严格按照本规则规定进行辩论发言。放弃发言应向主持人示意。
4.控辩双方不得就案件管辖、省略程序等由于本规则规定与刑诉法不相符而引起程序问题提出异议。
5.公诉方只能将案例规定“被告人”列为本案被告人,不能将案例波及其他人(包括另案处理其他人)列为本案被告人。
6.控辩双方在使用专业术语基础上,尽量使用通俗易懂口语化语言,引用名人名言、文学典故等耳熟能详语句。
7.场上论辩应使用文明语言,不能使用诋毁司法机关语言,不得使用挖苦、挖苦对方语言、动作。
8.双方场上论辩互相称谓为控方、辩方。
9.场上不使用“审判长”等法庭用语,使用“主持人”、“各位评委”。
10.比胜过程中发现对方违规,应在辩论结束后立即提出由评委处理。
第五章 评判阐明
一、评委根据审题、辩论能力、综合印象和执行规则状况进行评分。
二、每场比赛开始前,工作人员将该场比赛评分表所有交给评委,包括一张团体评分表和一张个人得分表。每场比赛完毕,工作人员将评分表搜集后交给记分员,核算分数后亮分。并同步将下一场比赛评分表交给评委。
在团体评分表上,评委需要为每一支代表队评分;在个人得分表上,评委需要为控方、辩方参赛选手评分。每场比赛,评委需要评出控方团体、辩方团体,控方一辩、二辩、三辩、四辩,辩方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十项得分。
三、组委会指定二名固定计分员(一人记录,一人复核),负责统分、核分工作。
四、所有得分,去掉其中一种最高分和一种最低分,其他得分平均计算后,为参赛团体和个人最终得分。
五、如碰到最终得分相似,以评委给出第一有效高分确定名次。如再相似,以评委给出第二有效高分确定名次,以此类推。如尚有并列,下一种名次空缺。
第六章 评分原则
评分采用100分制,成绩采用评委现场打分、亮分措施来确定。计分措施为去掉一种最高分,去掉一种最低分后,取其他评委总分平均分为最终得分。
一、团体得分部分(满分100分)
1、辩论能力(共60分)
刊登公诉意见和辩护意见阶段(10分)
规定根据基本案情,说理论法,观点明确,论证有力。
攻辩阶段(20分)
攻防转换有序,把握辩场积极;针对对方论点,进行有力反驳;坚守己方论点,扩大辩战成果。积极地抛出问题,指出对方在攻辩中,提问和回答漏洞所在,为背面自由辩论环节提供理论根据。
自由辩论阶段(20分)
规定积极攻打,攻防转换有序,能掌握积极权;观点鲜明,言之有据,有针对性,逻辑性强,即兴反驳有力,提问紧紧围绕本案事实和适使用办法律,对提问能正面合理回答;反应灵活、机警,应对冷静,善于应变。
总结发言阶段(10分)
规定全面归纳对方观点和论据矛盾与差错,并作系统地反驳,同步全面总结本方观点,系统地论证本方观点对性。总结应当有新意,能起画龙点睛作用。
2、综合印象(共20分)
规定着装整洁,精神饱满,庄严大方,举止得体;用语规范,一般话原则,无方言土语;语言生动、流畅,通俗易懂。团体分工明确,配合默契,观点统一,可以体现出团体论辩技巧。
3、执行规则状况(共10分)
规定听从主持人指挥,严格按限定时间发言,无超时现象;选手发言必须起立;自由辩论时倡导积极交锋,对重要问题不得回避,对于对方已明确回答问题不得纠缠不放;辩论中不使用不文明语言或动作;尊重评委评判。
二、个人得分部分(满分100分)
1、思维逻辑(20分)
立意明确、能否从多角度、多层次分析、理解、认识辩题
2、辩论技巧(20分)
与否有层次性、条理性。论证与否有说服力、与否充足、合理、详实。
3、语言体现(10分)
辩手与否语言流畅、表述清晰、透彻;简洁、明了。
3、辩风(10分)
辩手表情、手势与否恰当、自然、大方,不强词夺理,尊重对方,尊重评委和观众。
4、团体配合(20分)
配合默契、坚守己方论点。抓住对方矛盾、差错。扩大己方优势。
5、综合印象(20分)
与否反应敏捷,从容应对;团体配合默契;体现稳定心态和良好素质;仪态着装合理,大方自然。
第七章 辩题
本次比赛赛制为即兴式辩论赛,所有比赛辩题由辩论赛组委会确定,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辩题在每场辩论赛开始前半小时公布。
第八章 奖项设置
本次赛制为即兴式辩论赛,难度较大,考验各位公诉人、律师基本功底、反应能力、洞察能力、辩论能力、团体合作能力。是使自身得以全面提高一次契机。为鼓励大家积极性、特设如下奖项:
一、团体奖各1名
1、最佳公诉人代表队(1名);奖金3000元
2、最佳律师代表队(1名);奖金3000元
二、个人奖
1、单场优秀辩手奖(8名):从第一轮起,由每场比赛得分最高公诉人(1名)、律师(1名)获得,共四场。奖金300元/人。
2、大赛最佳辩手奖(1名) :由各位辩手得分最高者获得。奖金1000元。
注:组委会将向获奖选手和获奖队伍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
第九章 大赛组委会
南宁市检察院
南宁市司法局
南宁市律师协会
南宁市刑事专业委员会
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附录:1、个人、团体评分表
控方
控方个人得分
控方团体得分
满分
一辩
二辩
三辩
四辩
满分
得分
点评
逻辑
20
公诉
15
思维
意见
反驳
20
攻辩
20
能力
环节
语言
10
自由
20
体现
辩论
辩风
10
总结
15
得体
陈词
团体配合
20
团体配合
20
仪态着装
仪态着装
应对能力
20
应对能力
10
执行状况
执行状况
总分
100
总分
100
辩方
辩方个人得分
辩方团体得分
满分
一辩
二辩
三辩
四辩
满分
得分
点评
逻辑
20
辩护
15
思维
意见
反驳
20
攻辩
20
能力
环节
语言
10
自由
20
体现
辩论
辩风
10
总结
15
得体
陈词
团体配合
20
团体配合
20
仪态着装
仪态着装
应对能力
20
应对能力
10
执行状况
执行状况
总分
100
总分
100
辩论赛经费预算
项目
单价/数量
金额
奖金预算
团体奖2名
3000*2名
¥ 6,000.00
单场优秀辩手8名
300*8名
¥ 2,400.00
大赛最佳辩手1名
1000*1名
¥ 1,000.00
文具类
嘉宾、评委请柬
2*20张
¥ 40.00
水性笔
1.5*20支
¥ 30.00
信笺
2*5本
¥ 10.00
宣传横幅
60*2条
¥ 120.00
瓶装水
选手、嘉宾、评委、工作人员
1.5*80瓶
¥ 120.00
餐费
80*20
¥ 1,600.00
场地费
¥ 2,000.00
奖杯
团体、最佳
3*150
¥ 450.00
证书
11*30
¥ 330.00
计时器
3个
亮分板
3个
水牌
评委、参赛队
10个
其他
评委费用
7名
¥ 7,000.00
预留备用款
¥ 3,000.00
合计:
¥ 2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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