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编号:zr-xzl-011 公交公司香周路公交公司香周路客运站及周边地块改客运站及周边地块改造项目造项目环境景观环境景观施工图施工图设计合同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公交公司香周路客运站及周边 地块改造项目 工 程 地 点:大连市西岗区香周路 120 号 发 包 人:中瑞置业(大连)有限公司 设 计 人:大连六环建筑环境设计研究院 签 订 日 期:年 月 日 第一页 公交公司香周路客运站及周边地块改造项目 环境景观施工图设计合同 发包人:中瑞置业(大连)有限公司 设计人:大连六环建筑环境设计研究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及国家、地方有
2、关工程勘察设计的管理法规和有关标准,经双方友好协商,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公交公司香周路客运站及周边地块改造项目环境景观施工图设计服务工作,为明确双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条 工程设计依据工程设计依据 1.11.1 国家建筑规范及强制性条文;1.21.2 相关建设工程审批文件;1.31.3 本项目用地资料;1.41.4 地块及周边现状地形图;1.51.5 发包人提供之项目景观概念及扩初设计初稿;1.6 1.6 规划、建筑设计单位提供的经发包人确认的相关资料。第二条第二条 工程概况工程概况 2.1 2.1 工程名称:公交公司香周路客运站及周边地块改造项目 2.2 2.2 工程地点:大连市西岗
3、区香周路 120 号 2.32.3 工程性质及规模:总用地面积 56300m2 总建筑面积(计容积率)129490.34 m2 容积率 2.3 2.42.4 工程详细资料见附件(附本工程详规图)第第三三条条 设计范围设计范围 3 3.1.1 设计阶段:3 3.1.1.1.1 方案深化设计阶段;3 3.1.2.1.2 初步设计阶段;3 3.1.3.1.3 施工图设计阶段;3 3.2.2 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和用地红线周边的过渡性的环境景观工 第二页 程,具体设计内容如下:3 3.2.1.2.1 环境景观总体规划设计;3 3.2.2.2.2 户外标高及地形设计;3 3.2.3.2.3 小区
4、大门入口及围墙设计;3 3.2.4.2.4 道路系统设计,包括人行系统、车行系统、消防通道及地面停车场;3 3.2.5.2.5 运动及休闲场地设计,包括运动场、游泳池、儿童游戏场、休闲广场等;3 3.2.6.2.6 水景设计;3 3.2.7.2.7 景观小品设计,包括景观亭、棚架、座椅、雕塑等;3 3.2.8.2.8 植物种植设计;3 3.2.9.2.9 铺地材料设计;3 3.2.1.2.10 0 首层下沉叠院设计;3 3.2.11.2.11 照明设计;3 3.2.12.2.12 给排水设计;3 3.2.13.2.13 小区交通导示系统设计;3 3.2.14.2.14 喷灌系统设计;3 3.2
5、.1.2.15 5 用地红线周边的过渡性景观设计。第第四四条条 设计成果及周期设计成果及周期 4 4.1.1 深化方案设计阶段 深化方案设计:设计人应在接到发包人提供的 7.1 条所列资料后 20 天内提交深化方案设计并向发包人讲解。深化方案设计文件内容包括:4 4.1.1.1 1 设计说明书;4 4.1.1.2 2 现状、规划布局、景观的分析图;4 4.1.1.3 3 功能、竖向、交通的分析图;4 4.1.1.4 4 节点空间的分析设计图;4 4.1.1.5 5 照明设计图;4 4.1.1.6 6 铺装设计图;4 4.1.1.7 7 种植设计图;4 4.1.1.8 8 城市家具设计图;设计人
6、在发包人确定深化方案设计后 5 日须将以上深化方案设计成果 A3 彩色文本 2 份、原比例电子文档 1 份提交发包人。4 4.2.2 初步设计阶段 第三页 设计人应在深化方案设计通过,获得发包人正式通知后 30 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包括:4 4.2.1.2.1 初步设计阶段设计说明书;4 4.2.2.2.2 场地规划和现状图;4 4.2.2.3 3 近期、远期用地范围图;4 4.2.2.4 4 总平面图;4 4.2.2.5 5 竖向设计图;4 4.2.2.6 6 局部平面放大图、重要景观平、立、剖及详图;4 4.2.2.7 7 植物配置图、苗木表;4 4.2.2.8 8 各景
7、观建筑小品设计图;4 4.2.2.9 9 水景设计图;4 4.2.2.1010 首层下沉叠院设计图;4 4.2.2.1111 铺装设计图;4 4.2.1.2.12 2 小区交通导示系统设计图;4 4.2.1.2.13 3 户外灯具布置图、特色灯具详图;4 4.2.1.2.15 5 灌溉系统布置图;4 4.2.1.2.16 6 各种城市家具、成品型号选择图;4 4.2.1.2.17 7 材料选择之颜色和样板;设计人须将以上设计成果原比例图纸 1 份、电子文档 1 份提交发包人。4 4.3.3 施工图设计阶段 设计人应在初步设计通过,获得发包人正式通知后 20 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
8、件包括:4 4.3.1.3.1 施工图阶段设计说明书;4.3.2 4.3.2 景观总平面布置、定位尺寸图;4 4.3.3.3 3 竖向设计图;4 4.3.3.4 4 景观平面分区索引图;4 4.3.3.5 5 各景观分区放大平、立、剖及详图;4 4.3.3.6 6 各景观小品设计平、立、剖及详图;4 4.3.3.7 7 水景设计平、立、剖及详图;4 4.3.3.8 8 首层下沉叠院设计平、立、剖及详图;4 4.3.3.9 9 铺装设计详图、工程量清单;4 4.3.3.1010 植物配置图、种植施工图、苗木表;第四页 4 4.3.1.3.11 1 交通导示设计详图;4 4.3.1.3.12 2
9、灯具布置图、灯具型号选择图、特色灯具详图;4 4.3.1.3.13 3 灌溉系统图布置;4 4.3.1.3.14 4 强弱电系统布置图;4 4.3.1.3.15 5 各种户外家具、饰物、成品之型号选择及安装大样图、名录清单;4 4.3.1.3.16 6 其它细部设计详图,如台阶、栏杆、花池等;4 4.3.1.3.17 7 绿化施工、养护指导手册(注明胸径、冠幅、高度、土球直径、种植密度)及种植施工说明与要求(土壤、肥料等);设计人须将以上设计成果 8 份蓝图(其中精装 1 份)、A3 图册 2 份、电子文档1份提交发包人。第五第五条条 设计费取费标准设计费取费标准 5 5.1.1 本工程设计费
10、单价为 6.5 元/平方米,环境景观总面积约 45000 平方米,总设计费为(大写)贰拾玖万贰仟伍佰元整(292500.00元)。若实际设计面积有出入,亦不再调整设计费。5 5.2.2 上述 5.1 条的设计费已包含中国境内税费。发包人付款以转账支票形式支付设计人设计费。5 5.3.3 除税费按 5.2 条规定外,以上设计费包括以下工作的费用:5 5.3.1.3.1 第四条所述内容。5 5.3.2.3.2 设计人的专业责任保险。5 5.3.3.3.3 电话及传真等有关通讯费用。5 5.3.4.3.4 设计人的设计人员到项目所在地与发包人和有关设计院进行协调工作涉及的差旅费、饭店住宿费等。5 5
11、.3.5.3.5 不超过第七条所列数量的图纸和文件的印刷费用。5 5.3.6.3.6 设计工作透视图绘制费用。5 5.3.3.7 7 后期施工阶段现场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第第六六条条 设计费付款设计费付款方式方式 6 6.1.1 设计费按下表方式支付:序号 阶 段 比例 支付金额(元)1 定金 10%29,250.00 2 提交深化方案设计文本 20%58,500.00 第五页 3 初步设计阶段完成 25%73125.00 4 环境景观施工图设计完成 30%87,750.00 5 施工图技术交底完成 5%14625.00 6 现场服务结束、景观工程竣工 10%29,250.00 合 计 100%
12、292,500.00 6.6.2 2 本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 29250.00 元(贰万玖仟贰佰伍拾元整),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6 6.3.3 设计人完成每一设计阶段并得到发包人书面认可后,应向发包人及时提出付款申请。各阶段付款,必须经发包人确认分段设计工作完成,工作成果得到发包人认可后,由发包人在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人设计费。6 6.4.4 设计人开具正规发票后,发包人方可支付相应设计费。第七第七条条 发包人责任发包人责任 7 7.1.1 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应向设计人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作为开始设计工作的依据,并对所提供资料的正确性、完整
13、性和及时性负责。7 7.1.1.1.1 发包人提供之项目景观概念及扩初方案初稿。7 7.1.2.1.2 地块及周边现状地形图。7 7.1.3.1.3 有关规划及建筑的相关资料(附详规图)。7 7.2.2 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并负责各设计阶段报审工作及相关的报审登记手续。7 7.3.3 针对设计人所提交之设计成果的修改意见,发包人须向设计人提出正式书面通知。7 7.4.4 按约定日期和数额付给设计人定金和工程设计费。双方有其它约定,届时签订补充协议。7 7.5.5 在设计开始工作之前向设计人提供造价控制指标。为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反映环境设计的意向,公交公司香周路客运站及周边地块改造
14、项目的景观工程造价应控制在 200-240 元/平方米景观面积。设计人的设计应以发包人造价指标为设计依据,发包人根据项目所在地相关的定额标准或市场价审核设计人提交的工程概算和预算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7 7.6 .6 发包方联系人:于永涛,联系电话:88008863 13604094022 第八第八条条 设计人责任设计人责任 第六页 8 8.1.1 参与发包人前期方案汇报讨论会议,协助发包人良好控制前期方案效果。8 8.2 2 协助发包人,在控制造价和进度的前提下,创造良好的符合发包人要求的设计品质。8 8.3 3 设计人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成果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15、,在发包人最终书面认可前,设计人有义务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直到发包人认可为止。8 8.4 4 高质量完成各阶段设计工作,并对设计文件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及时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相关部分的设计费,并依法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8 8.5 5 设计人须根据发包人意见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修改。8 8.6 6 依据第十条做好项目后期施工过程中的现场服务。8 8.7 7 设计人设计人员名单及各人员参与设计的程度见附件一。设计人要变更主要设计人员,需征得发包人同意。8 8.8 8 设计人应在发包人提供的项目景观工
16、程预算范围内进行限额设计,如设计人的设计成果超出预算范围,设计人应无条件对设计进行修改,直至达到发包人限额设计标准,但不降低发包人对景观的整体效果。8.9 8.9 设计方联系人:于科,联系电话:84338190 13500775158 第第九九条条 设计版权及延伸成果之权利归属设计版权及延伸成果之权利归属 9 9.1.1 设计版权归属:自设计人开始向发包人正式移交设计图则文件且发包人已向设计人开始支付设计费用时起,本项目设计成果之版权由设计人转至发包人所有。但发包人不得将设计成果用于该合同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在设计成果版权转移至发包人前后,发包人均可以对设计成果进行修改、复制及用于本合同项目上,
17、但未经设计人同意,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否则,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9 9.2.2 设计延伸成果权属。任何一方均有权维护其在设计成果基础上延伸产品之知识产权,如专业论文、技术发明等;相对方不得予以限制。唯双方合作研究或开发者为双方共同所有,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发表或转让。9 9.3.3 设计人恪守合同,不得向第三方扩散及转让本合同项目相关的产品图纸等设计技术、经济资料,不得将本项工程设计图则文件资料用于其他任何项目或工程,因设计而知悉的资料和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第七页 第十条第十条 现场服务现场服务 设计人应于以下情况派设计师赴发包人所在地进行技术服务:10.110.1 协助发包人挑选或审查适
18、合执行本工程的承建商。在招标进行期间,提供有需要的设计意向、施工图则和规范说明。10.2 10.2 视察苗圃,监管承建商预备种植物料。配合发包人往工地现场监督,查核本工程建造文件上所示的物料,并直接监督种植树木的种类及种植土堆填工程。10.310.3 协助发包人检查承建商的施工进度,并就发包人付款情况提出建议。10.410.4 配合发包人提供工地督导,以确保工程按图纸施工,包括种植初期的保养视察与最后的工程验收。10.510.5 协助发包人解决由一些意料外因素引起的硬景和软景的技术性问题。10.6 10.6 工程施工最后阶段,协助发包人完成工程遗漏清单,此清单上的内容需要在工程整体完成后和发包
19、人最终检查验收前进行修正。10.7 10.7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10.8 10.8 设计人去施工现场服务次数应不少于 2 次/周。设计人派设计师进行现场服务的费用含于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设计费中。除此以外,如发包人还需要设计人额外派设计师来现场,由双方商定。10.910.9 除派设计师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外,设计人随时应发包人的要求,以 E-mail或传真的方式就发包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合同修改合同修改 由于发包人变更设计条件或对已认可的设计方案提出相反意见,设计人设计进度相应顺延。由于发包人提交设计文件资料延误或错误而影响设计进度时,双方协商后修改设计周期。第十第十二二条条
20、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1 12 2.1.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单方面擅自解除合同,设计人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如按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计算得出的设计费超过定金时,发包人应补足超出定金部分的设计费。1 12 2.2.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阶段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当发包人不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阶段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个工作日,应承担逾期金额万分之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以上时,设计人可书面通 第八页 知发包人,若发包人不作回复超过30个工作日,设计人可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自设计人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之日起,逾期付款违约金亦停止计算。1 12 2.3.3
21、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发包人应扣除该阶段应付设计费的万分之三。1 12 2.4.4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1 12 2.5.5 如遇法定的不可抗力因素(有充分证明)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第十第十三三条条 合同生效合同生效 1 13 3.1.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间各项设计或服务起始时间,应当以发包人正式通知为准。1 13 3.2.2 合同附件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 13 3.3 3 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发包人执肆份,设计人执贰份。1
22、13 3.4 4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第十第十四四条条 合同纠纷合同纠纷 14.1 14.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4.2 14.2 合同签订后,双方因故变更或中止合同时,应提前2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第十第十五五条条 合同中止(或暂缓执行)合同中止(或暂缓执行)合同签订后,发包人要求中止履行合同时,应提前2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设计人,通知到达设计人时合同中止履行,有关中止履行合同的遗留问题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若发包人要求设计人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设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附件一:公交公司香周路客运站及周边地块改造项目景观设计人员名单 发包人(发包人):中瑞置业(大连)设计人(设计人):大连六环建筑环境 有限公司 设计研究院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