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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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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地质灾害防治制度汇编鹤岗中润矿业有限公司目 录第一章 地质灾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第一节 矿长岗位责任制1第二节 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第三节 分管副矿长岗位责任制2第四节 生产技术科科长岗位责任制5第五节 生产技术科副科长(主持)岗位责任制6第六节 生产技术科主任科员岗位责任制7第七节 水文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7第八节 井下探放水人员岗位责任制8第九节 相关单位人员岗位责任制12第二章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管理制度18第一节 概述18第二节 具体生产技术制度19第三节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21第三章 矿井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制度30第一节 总则30第二节 职责划分30第三节 预测预报的重要依据31

2、第四章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34第五章 防治地质灾害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36第一节 规 定36第二节 地表防治地质灾害37第三节 井下防治地质灾害38第四节 特殊情况下的防治地质灾害39第五节 地面塌陷坑管理39第六章 图纸审批、发放、回收、销毁管理制度41第八章 资料收集、整理、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42第九章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度43第一章 地质灾害防治岗位责任制第一节 矿长岗位责任制1、矿长是煤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第一负责人。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地质灾害规定及上级相关文献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3、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报告,

3、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贯彻。4、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监督和贯彻每年的防治地质灾害灾害防止和解决计划。5、负责组织实行每年雨季前的矿井水灾演习。6、对煤矿地质灾害隐患要及时组织解决。发生地质灾害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本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用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地质灾害伤亡事故。7、负责装备物探仪器、地质钻机及其它防治地质灾害设备。8、负责专业探放水队、物探队伍建立。第二节 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矿总工程师是煤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技术负责人,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煤矿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工作。2、负责对全矿防治

4、地质灾害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保证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体系畅顺。3、负责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防治地质灾害专题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方面出现的难点和问题。4、负责组织会审矿井探放水、断层水、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5、及时审批防治地质灾害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6、负责组织编制煤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计划和防治地质灾害工程作业规程,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推广应用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我矿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组织防治地质灾害技术攻关。8、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地质灾害科技评选活动。调动广大技术人员钻研技术的

5、积极性。9、负责贯彻专业探放水队、物探队伍的培训工作。第三节 分管副矿长岗位责任制1、分管副矿长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治地质灾害工作。2、学习防治地质灾害有关规定及上级部门下发的防治地质灾害文献精神,并贯彻贯彻。3、生产副矿长负责防治地质灾害工程的实行并保证防治地质灾害工程质量。4、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防治地质灾害制度的贯彻。5、通风助理重要负责监督通风工区对防水密闭的设计、审核、施工及管理工作。6、机电副矿长重要负责督察机电科做好机电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督促机电科对排水设备、探放水设备的购置工作。生产矿长地质灾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在矿长领导下,负责平常安全生产工作,对分

6、管范围内的防治地质灾害相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配合矿长贯彻上级有关防治地质灾害方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定。3、对分管单位防治地质灾害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制定并实行防治地质灾害管理工作计划,贯彻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管理措施。4、经常进一步现场,加强现场管理,解决和解决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问题,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5、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防治地质灾害方面各项措施、方案的实行。6、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工作。7、抓好分管职能部门的防治地质灾害业务保安工作。8、按照地质灾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9、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雨季“三防”工

7、作,并负责组织实行。10、配合总工程师搞好防治地质灾害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的实行机电矿长地质灾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方面机电、排水等安全工作负责。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治地质灾害方面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防治地质灾害方面机电、运送业务保安责任制。3、组织制定机电防治地质灾害方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矿井防治地质灾害方面机电设备检修计划,并抓好贯彻。4、负责每月召开一次机电、运送专题会,研究解决防治地质灾害方面机电设备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5、抓好机电、运送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分析防治地质灾害方面事故,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6、负责机电、运送质量标准化工作,每

8、月组织一次机电、运送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7、按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防治地质灾害方面机电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定期组织防治地质灾害方面机电设备的安全检查。8、负责防治地质灾害设备更新和改造方面的技术工作。9、对矿井的排水、安全供电、电气失爆、设备完好率、井下通讯等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10、 对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中的机电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安全矿长地质灾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严格执行党和国家防治地质灾害方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安全综合管理责任。2、参与每周一次的安全质量检查,对查出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贯彻。3、监督检查矿井灾

9、害防止和解决计划的编制、演习和执行;负责对防止重大地质灾害事故的安全措施的实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4、参与煤矿有关防治地质灾害方面安全生产的各种会议,审查有关防治地质灾害方面文献、资料、图纸等,参与每月一次的防治地质灾害专题会。5、监督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及防治地质灾害安全技措工程进度,制定并执行安全奖惩制度。6、参与组织有关部门编制防治地质灾害方面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监督实行。7、参与审定作业规程及防治地质灾害方面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贯彻实行。8、经常进一步现场,排查隐患,狠反“三违”,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组织追查分析“三违”现象及各类安全事故,并提出解决意见和防范措施。9

10、、对群监协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防治地质灾害方面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10、对防治地质灾害方面安全技术措施及实行负监督检查责任。11、负责煤矿安检队伍的管理、安全监察人员的思想和政治教育、业务学习,调度安全情况,组织安全活动,总结安全工作。第四节 生产技术科科长岗位责任制1、在矿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全面责任。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职工全面完毕各项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任务。3、组织编制全矿防治地质灾害中长期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行。4、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与解决水患措施的制定。5、负责井下防治地质灾

11、害的安全工作,定期(每月一次)组织全矿防治地质灾害专项检查。6、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7、组织矿防治地质灾害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8、经常进一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地质灾害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方案,解决问题。9、负责组织每季一次的周边煤矿调查。第五节 生产技术科副科长(主持)岗位责任制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组织科室成员全面完毕防治地质灾害平常任务。2、组织编制全矿防治地质灾害的长远规划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行。3、组织分析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情况与

12、技术情况,制定技术措施,解决技术业务问题。4、协助科长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5、督促防治地质灾害技术人员做好防治地质灾害月度水情地质灾害预报(预测预报)、月度矿井涌水量测量和其他防治地质灾害工作。6、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地质灾害的有效办法。7、负责探放水设计和措施的编制。8、完毕科长及其他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第六节 生产技术科主任科员岗位责任制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协助科长完毕防治地质灾害平常任务。2、参与编制全矿防治地质灾害的长远规划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行。3、参

13、与分析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情况与技术情况,制定技术措施,解决技术业务问题。4、负责对采煤引发的塌陷裂缝进行跟踪调查及解决工作。严防地表水溃入井下。5、完毕科长和其他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第七节 水文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公司技术管理规范和煤矿防治地质灾害规定,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3、协助科长组织每月的防治地质灾害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矿领导及科重要领导报告,保证矿井安全正常生产。4、负责对矿井各采掘生产工作面进行地质灾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地质灾害威胁的工作面提出整改意见。5、负责编制

14、探放水设计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6、协助科长做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工作。7、负责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图表的更新填汇工作,及时了解地下水的水位变化。8、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地质灾害的有效办法。9、负责提供公司季度、半年、年度防治地质灾害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地质灾害资料。10、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第八节 井下探放水人员岗位责任制一、探水队队长岗位责任制1、探水队队长在主管科长的领导下,对钻探水方面工作负全面责任。2、坚持“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的安全方针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

15、后采”的探放水原则,熟悉探放水操作规程和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及措施。持证上岗,认真完毕探放水任务。 3、负责编制钻探生产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可以协调组织生产,准时完毕任务。4、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5、组织探放水队人员进行定期学习,积极开展各种业务技能考试,提高探放水队员工素质。6、认真组织探放水队人员按照探放水设计进行钻探作业,认真做好探放水记录。7、在探、放水工作过程中,不断了解掌握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用相应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8、根据排水能力,采用有计划的放水,并做好清理杂物、清理水沟等工作,保证

16、安全生产。 9、放水时,必须告知下山或受水威胁的区域内的人员全员撤离。 10、管理好探放水设备,各种配件不得无端损坏丢失,加强探放水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证探放水设备都能正常运转。 11、保证探水方位和探眼深度符合规程规定。 二、探水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在主管科长和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探放水队的技术工作,是探放水队技术管理的第一负责人。2、根据施工设计编制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宣传、贯彻和贯彻工作。3、进一步现场,及时解决钻探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具体做好钻探进尺、涌水、岩心的记录工作,检查施工钻孔参数是否符合设计,保证钻孔施工质量。4、搞好事故隐患排查,做好业务保安,防止出现重大工程事故。5

17、、负责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地质灾害规定中的技术规定。6、负责组织领导本队的技术革新,研究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改善设备工具,收集整理有关技术方面的资料,总结技术管理工作。7、负责本队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作,编制并执行安全教育计划,做好职工的专业培训和安全培训工作。8、组织职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系统地各职工讲解“三大规程”、“应知应会”和安全技术理论知识,进行技术考核,提高全员技术素质。9、协助队长搞好质量管理,贯彻有关质量标准、验收评级办法等规定,并制定实行细则,贯彻到班组和个人,定期参与质量验收工作。三、探放水工岗位责任制1、探放水工必须认真学习国家、矿井相关防治地质灾害规章、制度、规范

18、、标准,熟悉本矿水文地质情况,熟悉本岗位各种探放水设备的操作规程,熟悉矿井防治地质灾害规定,应急解决方案、报告程序、避灾路线等专业知识。2、探放水工作业前要认真学习贯彻本次探放水目的、设计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认真做好探水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在安装钻机探水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好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及供电系统,并试运转正常。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钻探队队长或技术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拟定重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瓦斯、安监、跟班队长到位。以上5

19、项有一项工作不到位,不得开钻。3、预计水压较大的地区,探水钻进之前,必须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阀,进行耐压实验,达成设计承受的水压后,方准继续钻进。钻孔内水压过大时,应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忽然鼓出的措施。4、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水压、水量忽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应立即向探水队长和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假如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人员,然后采用措施,进行解决。5、钻孔接近老窑,预计也许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工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假如瓦斯或其他

20、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期,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调度室,及时解决。6、为了防止瓦斯事故,探放水工探水前必须检查以下几点:探水工作面一切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必须良好;加大供风量,将风筒末端接到探水迎头,对着钻孔,及时吹散瓦斯,避免聚集;经常检查探水地点的瓦斯含量,掌握瓦斯动态,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打钻探水时,若孔内无回水,一方面检查泵上水是否正常,若正常,表白已钻透老窑;如无水流出,则应防止有害气体,可用黄泥、破布、木塞等将钻孔临时封闭; 假如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期,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待加强通风吹散瓦斯后方可继续工作。6、钻孔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

21、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若水量忽然变化,必须及时解决,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7、坚持定期报告制度,特殊情况时要随时报告,努力保证施工质量,做好水量、水压分析原始记录,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第九节 相关单位人员岗位责任制一、各生产队、组(1)负责管辖区内排水、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管理。(2)各施工队组工作面必须配置完善的排水系统,同时负责工作面水仓清理及工作面排水管路的维修和对排水设施的保养。(3)作业规程必须有防治地质灾害措施和设计,并严格执行;巷道内必须有明显的避水灾路线标记。(4)定期(每月)向生产技术科报告井下出水点和增设的排水设备,同时做好突水点、探放水区及采空区的排水记录

22、。(5)在掘进过程中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钻、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严格按照生产技术科提供的探放水设计和措施施工钻场、水仓,以便探放水工作的顺利进行。(6)工作面回采前必须按照生产技术科的防治地质灾害措施,完善排水设施,必要时配合抽采公司探放水。(7)负责施工工作面“有掘必探”各种牌板的制作及维护。(8)负责及时将开、停、复工报告报送地质测量部门。(9)钻孔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若水量忽然变化,必须及时解决,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钻孔流量忽然变小或忽然断水时,也许是钻孔局部堵塞导致,需通孔35次,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核算是否已将水放尽;也也许因放水

23、水位减少后导致老窑巷道坍塌堵塞,所以流量减小,此时还应防止流量忽然增大。钻孔流量变少时,也许是串通新的水源。若探老窑水时,也许由于长年积水,巷道坍塌,堵截了一部分水,放水后形成被堵地区水位升高,当坍塌物抗不住水压被冲毁时,导致流量变大,此时需告知水文地质人员分析增大因素,并采用相应措施。做好钻孔放水时的钻孔流量情况及排水记录。(10)负责安排对临时水仓的淤泥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二、机电队负责备足各种常用的救灾抢险物资、工具及排水设备和配件等,保证满足平常防治地质灾害工程和水灾发生时救灾需要。负责防治地质灾害排水设备的选型及购置工作,负责探放水设备的购置。负责矿井各排水点、水平排水

24、系统排水设备的选型、安装、维护及重要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测试等工作。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并对所有工作及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实验,解决发现的问题。负责对各水平变配电、泵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保证排水管路畅通。负责制定清仓计划,并准时安排清仓队伍,保证水仓的空仓容量经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水沟的清理工作。每月27日前向生产技术科填报井下排水系统图,井下排水设备的安设及运营情况、排水能力和排水记录。三、调度室加强水情、地质灾害情况的调度,及时贯彻解决采掘工作面等地点的异常出水情况,并贯彻人员、设备等,加强采掘工作面等异常涌水排泄的调度协调。发生水灾事故时,负责指挥

25、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并迅速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救灾工作。每年雨季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必须进行地面防洪检查,并制定雨季防治地质灾害措施,编制排放水工程计划,组织抢险队伍,安排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协助地表水体调查及小煤矿调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大雨前后必须协助调查一次。四、安检科负责协助生产技术科定期组织进行一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有排查记录,并负责监督各负责人贯彻。每季组织一次大范围的地面防洪及井下防治地质灾害检查,雨季加大排查力度,特别是地面工业广场、各井口、周边煤矿、采空裂陷区等薄弱地段。若发现危险区,撤出人员,并设立警戒。加强对跟班安全员的防治地质灾害知识培训,让其兼任水情监视员,工

26、作面发现出水隐患及时报告。钻孔接近老空,预计也许有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涌出时,负责安排安全员在现场值班。负责允许掘进距离的的控制及停掘工作的执行贯彻。五、通风队负责工作面防水密闭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必须有正规设计,必须经生产技术科审核,矿总工程师审批,方可施工。对新采空区的密闭设计及验收报告及时提交生产技术科。对各密闭进行具体检查及维护,及时了解密闭渗水情况。在启动密闭前,具体制定防水措施,保证万无一失。瓦检员发现水情要及时向矿调度报告。并及时将井下巷道密闭情况向生产技术科报告。钻孔接近老空,预计也许有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涌出时,负责安排瓦斯检查工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六、后勤负责备足各

27、种常用的救灾抢险物资、工具及排水设备和配件等,保证满足平常防治地质灾害工程和水灾发生时救灾需要。每月27日前向生产技术科报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数量、地点、保管人员的最新情况。七、安培中心负责开展全矿职工防治地质灾害知识教育及宣传工作。对探放水人员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保证井下探放水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地质、水文地质资料的购置。雨季前组织,聘请防治地质灾害专家进行一次全矿范围内科队级以上管理人员防治地质灾害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全矿职工防治地质灾害意识。八、生产技术科地质测量工作必须坚持为生产服务的方向,积极积极的了解生产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生产中的有关地质测量问题。它具有施工生产和技术管理的双

28、重功能,为加强对工作的管理和正常的业务指挥,特制定如下规定:1、负责矿区的生产勘探工作。查明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及影响生产建设的其它地质因素,提供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和掘进巷道的地质资料。2、进行水文地质工作。查明影响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并掌握地下水的规律,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编制防治地质灾害工程设计。3、调查、研究矿山地压、地温和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等现象与地质条件之间的关系,并提供有关地质资料。4、进行井上下各种控制测量工作,测量井上下各项工程及设施之间的几何关系并绘制各种矿图。5、负责井巷施工给向和大型固定设备安装的定位工作,监督施工单位按线施工,并参与采掘工程进度验收工作。6、开

29、展地表和岩层移动的观测工作,提供地表及岩层移动的各种参数,参与保护建筑物与留设煤柱设计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三下”采煤工作。7、按照矿产资源法和煤炭技术政策等有关规定,进行为煤炭资源的储量管理工作。负责测算、记录、上报矿井的储量、开采损失量、损失率等,掌握储量的动态变化情况。参与储量报损、办理储量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等储量的报审和审批工作。8、负责对矿井“三个煤量”的测算和上报。9、参与矿井采掘技术设计和年度、季度、生产计划以及矿区远景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10、承担生产建设需要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其它地质测量工作。11、结合生产,开展矿井地质和测量科学技术的研究工作。 第二章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

30、作管理制度第一节 概述一、部门技术人员的在部门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制定和完善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制度,重要负责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评估工作。全面完毕部门交付的各项任务。二、负责对各项工作使用的规范、规程进行收集,执行最新的规范、规程,必要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实行细则。在设计和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程、规范、细则。对外提供的一切资料,均需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方能提供使用,对导致资料泄密或流失的将追究其责任。三、负责研究矿区地质和水文地质规律,查清有关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解决矿区的重大地质和水文地质或水文地质疑难问题,指导矿山部编制矿井地质说明书。四、对矿山部的业务从技术上进行检查、

31、指导和督促,并监督执行各种地质规程、细则、规定执行情况。五、参与矿山采区设计的审查,并每季检查一次各矿采区地质说明书、地质预报和水情地质灾害预报的可靠性。六、制定每年地质工作计划,然后报送负责人审核和审批。七、作业过程中的记录、计算、图件、报告文字都要进行认真校对,并履行署名手续。八、编写地质工作都委托书,编制技术设计、施工组织方案、费用预算,要有形式报告,工程结束要有竣工报告、验收报告、技术总结。九、协助部门编制矿区防治地质灾害方案、工作长远规划,并组织贯彻检查。十、协助部门编制、审查矿矿山防治地质灾害工程设计地质报告、研究解决有关的重大技术问题。抓好矿山“三书一总结”、地质及水文预测预报、

32、储量管理资料工作。抓好防治地质灾害工程各项技术指标及工程的保质保量按期完毕。第二节 具体生产技术制度一、矿山地质和矿山水文地质1、矿山部负责全矿的地质及水文地质具体工作。严格执行规程及细则,及时收集整理基建、生产等不同阶段的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对新开掘的井筒、石门、上下山、穿层巷道进行地质编录,绘制地质素描图。对特殊地质现象:如小构造,矿层变厚变簿、分岔、尖灭等除绘制素描图外,同时填绘到有关矿图上。2、对新发现或揭露的涌水点进行涌水量观测,调查其周边的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查清或推断水的来源。当也许威胁安全生产时,应立即发出水情地质灾害预报,以便采用防止或治理措施。对所观测到的资料应填绘到矿井充水

33、性图上,并将数据立卡建帐,归档保存。3、矿部水文地质人员要经常到井下、地面塌陷区调查了解矿井充水条件变化情况,收集小窑、废井、老塘、塌陷坑积水资料,收集地面灌水注浆量、研究矿井涌水量动态,在综合分析各种水文地质资料的基础上按月、季、年发出水情地质灾害预报。4、调查矿山地质构造,描述矿岩层结构特性,松软限度、节理发育情况、地质构造性质特点等。填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编制构造地质图。5、矿山地质及水文地质工作与设计、基建、生产、机电、通风等部门有协作的关系,有关业务关系应通过委托书、会议等方式进行。巷道开口、停工、复工都必须由矿生产技术部门下达测量告知书,因不下达或不及时下达告知书导致的误工、差错

34、由矿生产技术部门负责。6、矿机电部门每月底必须向部门提供矿井排水记录及有关资料;部门至少每月去上述部门收集资料一次。行政上有矿总工程师协调。7、地质“三书”、地质预报、水情地质灾害预报均需部部长和矿总工程师签字后发出。发出时必须由发件人、收件人在发文本上签字,并存档备查。二、矿巷中顶底板管理1、矿层顺槽巷道,必须每隔100米用探巷探清矿层顶底板位置。2、探矿层顶底板由部向矿上提出书面规定,矿方组织探测。3、人员收集探测资料并画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画出矿层顶底板线,用于指导本层的巷道掘进,并为下层顶底板位置、变化情况的预测预报提供依据。三、储量管理1、负责监测储量动态,开采损失记录,回采率测算,

35、按期向上级报送储量报表,并为数据的可靠性负责。出矿、出公司的储量、回采率等数据均以部门的为准。2、矿井储量管理人员每半年核算一次现生产水平储量,掌握储量动态,查清可采储量的数量、质量分布范围及薄、中、厚矿层储量的比例,修改储量报表,为生产安排和工作面接续提供可靠的资料。矿山制定年度回采率计划时,应依各工作面设计回采率和计划开采面积,加权平均算出矿山采区回采率。结合过去的经验进行适当的调整,拟定各单位回采率计划指标。3、对没有揭露全厚的矿层,矿部储量管理人员应当向总工程师提出探矿厚规定,以提高储量准确性。4、根据生产矿山储量管理规程的规定,办理储量转出、转入、注销及地质损失的报批报告。参与储量报

36、损的审批工作。5、储量管理人员对违反开采顺序或技术规定滥采乱掘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反映。在参与采掘设计审查时,对因设计不合理引起的丢矿有权保存意见。6、“三量”是衡量采掘关系的重要指标,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三量”动态,按月填报报表。矿山要以采掘工程平面图为基础,绘制“三量”分布图,并随互换图报送管理部门。第三节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贯彻“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做好矿井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地质灾害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限度评估办法、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安全监察实行细则、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规

37、定,制定本体系。第二条严格执行“有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防治地质灾害原则,以消除隐患、保证安全为目的,抓好技术指导监督和现场管理两大环节,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本公司川丰煤矿地质灾害防治力度,贯彻责任,保证防治地质灾害工程的正常进行,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第三条由总工程师为领导,科和其它相关单位具体负责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负责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工作。二、基本任务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规程、规定、指令。第五条加强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基础工作,做好矿井水情、地质灾害的观测、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第六条抓好水患的排查

38、与治理工作,进行月度、季度、年度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制订相应的防治措施,并分责任定期贯彻。第七条根据矿井年度生产接续情况,安排各类补勘工程和防治地质灾害工程计划。第八条贯彻具体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任务的实行,监督检查各类防治地质灾害工程施工质量和工作进展情况。三、岗位职责第九条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总责。第十条总工程师是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责任体系的具体领导者,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和实行防治地质灾害总体规划,审批防治地质灾害施工措施。第十一条副矿长对分管的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责具体的防治地质灾害工程的组织和贯彻。第十二条安监科科长对全

39、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第十三条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和分管副总经理做好防治地质灾害技术措施的审批和实行。第十四条地质测量科负责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中水文地质分析、水情水患预测预报和探放水工程设计。第十五条生产技术科负责全矿防治地质灾害措施的技术业务管理。第十六条机电科负责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所需的机电设备配置、管理、使用、维护和监督检查工作。第十七条供应科负责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器材管理、供应和保障。第十八条调度室负责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信息解决和调度指挥。第十九条安监科负责防治地质灾害工作安全监督检查。第十九条安监科负责防治地质灾害工作安全监督检查。第二十条区队长对所在工作地点

40、地质灾害防治和承担的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任务负直接责任。第二十一条区队技术人员对承担的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任务负直接技术责任。第二十二条公司每一名员工有自保、互保和发现水患及时报告的责任。四、部门职责第二十三条地质测量科是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责任部门,在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中的具体业务。(1)加强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基础工作。收集和掌握井下和野外水文地质资料,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要齐全、准确,图纸资料要完善可靠、填绘及时。(2)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分析、水情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为公司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提供水文地质依据。(3)加强对

41、老空区和顶板含水层赋水情况的分析、探查和管理,严格制订探放水工程设计,逐级审批,并严格监督执行,彻底消除矿井地质灾害隐患。(4)编制矿井年度防治地质灾害工程计划和年度矿井地质灾害防止计划,并督促计划的贯彻与实行。(5)参与防治地质灾害工程措施的审批、检查和技术指导。(6)排查矿井地质灾害隐患,发现有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地质灾害问题,及时向矿调度和矿领导报告。(7)推广应用水文地质物探、涌水量预计、水患监测和突水预报等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第二十四条生产技术科根据井下采掘工程接续情况和有关水文地质条件,负责防排水系统工程和防水煤柱的设计,井下专门防治地质灾害措

42、施和一般施工措施中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审批、贯彻,并直接参与矿井水情地质灾害解决的技术指导工作。(1)井下采掘生产任务的安排,必须保证不会引起大的水患灾害。(2)对有发生矿井地质灾害危险的区域设计专门防治地质灾害工程或防水隔离煤柱,并督促执行。(3)审批处在富水区域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先完善可靠的防排水设施,并检查贯彻情况;无防水设施安排的作业规程不能审批。(4)井下发生水情隐患,要及时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和领导共同制定针对性措施,避免对生产和安全导致影响。第二十五条机电科在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中起着重要作用,井下各排水站、点的设备运转都需要机电部门做出可靠保证

43、。因此,机电科负有矿井防治地质灾害机电设备选型、保障供应、方案制订、设备使用与维护等方面的直接管理责任。(1)管理并检查井下各排水站、点及采掘工作面排水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2)审核采掘作业规程和专门防治地质灾害工程中防排水设备的选型、配备、供应等方面的工作,并从管理方面抓贯彻。(3)与有关业务部门和领导一起制订有关防排水方案,并具体贯彻井下采掘巷道排水管网的敷设工作。(4)当采掘工作面涌水量较大,采掘区队无法正常解决时,由机电科具体协助有关防排水责任区队进行解决,并进行现场排水工作的巡回检查和技术指导。(5)每年组织一次排水设备对的使用和故障排除的短期培训,使区队解决平常排水工作。第二十六

44、条供应科是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器材供应、储备和保管的部门,负有器材保障的直接责任。(1)严格管理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器材的采购工作,保证器材的优质、可靠、完好。(2)平时要储备好矿井发生水灾所必须的抢险材料,并设专库、台账管理。(3)保证采掘区队正常排水设备的供应,特殊情况下,要想方设法保证矿井防排水器材及时、足额到位。(4)夏季防洪物质要专人、专库、专帐妥善保管。第二十七条调度室值班人员要掌握各采掘工作面及重点工程施工地点的出水情况,出现地质灾害隐患要有序地调度解决。有涉及地质灾害影响施工地点的班中报告要记录地质灾害解决情况。(1)对井下有地质灾害隐患地点的水情信息进行具体记录,并及时调度解决。

45、(2)发生大的突水或其它地质灾害险情时,要及时调度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并安排有关单位迅速、对的解决险情。(3)各种防排水设备、材料,要及时安排调运,保证准时到位。(4)参与有关防排水措施的制定和实行。(5)在解决险情时,要安排专人查看现场,做到情况明了、指挥得力,必要时现场指挥调度。(6)负责夏季三防的专项工作安排。第二十八条安监科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及上级有关法令、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全面监察。在采掘生产过程中,对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管理实行全动态安全监督检查。(1)参与各类防治地质灾害技术措施和一般作业规程中防治地质灾害内容的审批,并对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贯彻情况进

46、行现场监督检查。(2)安排专职人员对采掘工作面或其它有地质灾害隐患地点进行现场跟班,随时检查当班水情水患解决情况,认真填好记录;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险情及时采用措施解决。(3)对安全信息卡上有关水情信息及时解决,反馈到有关单位和领导解决,防止耽误水患的解决而导致地质灾害事故。(4)负责对地质灾害事故的组织、分析、解决工作。第二十九条通防科担负着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具体任务,从接受任务、编制措施到现场施工,对全过程的具体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直接责任。(1)通防科要根据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的安排,及时钻进、疏通各类探放水和泄水钻孔,并按规定安装花管、套管或引水管等。(2)凡采掘区队无法完毕的探放水任务,由通防科负责施工,开工前要编制专门的施工措施,并报矿技术部门、安监部门等审批。(3)对井下打钻、疏通的各类探放水和泄水钻孔的区域、地点;钻孔孔径、钻进时间等有关参数做好具体记录,建帐入柜保管,以备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查看。(4)协助相关区队做好其它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第三十条机电队担负着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具体任务,从接受任务到现场施工,对全过程的具体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直接责任。(1)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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