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 客运出租车晚班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第一条 为了完善出租车服务管理,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劳动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合同。第二条 合同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及省、市,对客运出租汽车的管理规定,服从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全面履行本合同。第三条 甲方将浙 GT 、出租车晚上承包给乙方经营,履行经营期限自二一 年 月 日至二一 年 月 日止,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安全(服务)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万元整。(责任风险金 除外)不计息,合同期满后,处理好各项违章、事故及经
2、济纠纷,甲方将押金退还给乙方。第四条 当天早上 ,晚上 交接班,并各自加满油,乙方在在上交接班时应保持车辆清洁,每天早晨交接班时,乙方须支付甲方租金 元人民币,在每晚 22:00 钟以后车辆发生故障,租金同样是 元整,在 22:00 时之前车子发生故障,耽误乙方的时间,按每小时 元计算,如果车辆在无故障的情况下而耽误交接班的时间,甲、乙双方按每小时 元计算。第五条 乙方使用的发票由自己购买。本车燃料若实行油改气,租金则按市场价另定。第六条 乙方应爱惜车辆,当班期间加强车辆的检查与维护,发现还在行驶的车辆有异常(高温、故障指示灯亮时等)必须立即停驶并迅速告知甲方。如没有经甲方同意继续行驶造成车辆
3、更大的损伤或停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修理费,损伤的零件,车辆的租金)由乙方自负,另外乙方不得将车辆擅自交由他人驾驶或移作他用。第七条 乙方当班期间,如发生意外,造成车辆停开,乙方须支付甲方租金,每天按 1 小时 元计算,超过一天 24 小时按 元计算,乙方如果损坏车上任何零配件,必须按原装正厂配件赔偿。车辆灯光故障,由乙方自己负责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及时修理,被交警处罚,甲方概不负责。第八条 若乙方在经营中遇重特大交通事故以及不可抗力(拒)不可预料的意外事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保险理赔金不够的额外部分由乙方100%地承担,甲方与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若第三人向甲方主张的,甲方
4、有权利向乙方追偿。第九条 乙方在经营中未遵守运管、交警部门及出租车治安管理条例等所造成的违法、违章处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条 乙方应合理的安排好自己的休息时间,代班司机由乙方自行安排。第十一条 乙方在经营途中因自身健康原因或受到非法人身侵害所造成的伤亡,一切责任费用由乙方自负,甲方和公司概不负责。第十二条 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应在保险公司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理赔,因乙方交通事故、违章等造成下一年度保险费上浮,上浮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担。造成车辆损坏的,由甲方指定修理厂进行修理。第十三条 在承包期限内乙方不得以车辆增加,生意不好,车辆老旧,身体不好等任何理由提出退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扣除违约
5、金 元给甲方。在承包期内,若车辆更新、转让的,甲方则不承担违约责任。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将车辆转租他人。第十四条 乙方在承包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还须赔偿违约金 元给甲方。(1)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承包费用,在合理的延续期(5 天)仍没有交付的。(2)乙方严重违反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的。(3)乙方发生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4)乙方在车站、码头等场所进行拼载和跑长途的。第十五条 因服务质量差、违规、违章而引发的乘客投诉,经行业管理部门确认,造成该车营运证每记一分赔偿甲方 50 元,造成停运整顿的按一天 元赔偿给甲方。第 十 六 条 若 政 府 对 出 租 车 进 行 油 价、扶 持 补 贴 时,乙 方 享受 。第十七条 以上内容经双方认可签字后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