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凭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座落于淄博市张店区 路 区 室及房内部份物品(见房屋租凭合同附件)提供给乙方使用。二、房屋租用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为 元,租金合计为 元,(大写: 元)。三、乙方应在签订租凭合同同时向甲方交纳违约保证金 元(大写; 元)。四、违约责任通则约定:乙方有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无论合同是否到期,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亦无需通知乙方,直接收回房屋并将乙方所留物品按废品(垃圾)抛弃,造成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
2、负,已付未到期部份房租和保证金不予折抵相关费用和赔偿款项,亦不予退还。甲方收回房屋更换门锁的费用,由乙方按约定赔偿。因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除按前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另行赔偿甲方。赔偿方法;有约定的按约定,未约定的按重置价赔偿;甲方认为重置行为需与相关部位或设施、环境保持一致,因而会引起相关的损失的,按全部重置价赔偿。租凭期满乙方不再租用,且无违约行为的,保证金予以退还。本合同另有不同约定的,前述约定同时适用。五、租金给付方式选择以下第 种(一)租金每年给付一次。签订合同同时交付一年租金,未同时交付导致合同未实际履行的,乙方应给付甲方违约金 元。下一年租金 元乙方应于 年 月
3、 日前交情。如未按约定时间交纳租金,甲方有权自发生违约行为的次日起按日租金三倍另行收取赔偿金,自违约之日起15日内仍未交纳租金或赔偿金,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二)租金每半年给付一次。签订合同是交付半年度租金,未同时交付导致合同未实际履行的,乙方应给付甲方违约金2000元。下半年租金 元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交情。如未按约定时间交纳租金,甲方有权自发生违约行为的次日起按日租金三倍另行收取赔偿金自违约之日起15日内仍未交纳租金或赔偿金,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六、乙方再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改变屋内设备、装修,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租赁过程中造成甲方设备、装修以及房屋损坏、变形、
4、发生改变。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乙方在租用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对租用房屋内的美化、装饰、装修,在合同终止时无偿赠予甲方,并不得破坏,否则应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甲方有权随时对前述状况予以检查。七、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是否续租,以使甲方与乙方商定下一年度的租约,及检查房屋状况。如乙方要求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如经检查房屋状况不符合交付租用时的状态,除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外,不享有优先权。甲方同意续租的,应另行签定书面合同。未签定书面合同的,视为甲方不同意续租,乙方在合同到期后不得继续使用承租房屋及物品,否则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八、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将承租房屋转
5、让,转租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合租应经甲方书面同意。违反本条约定的,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留宿承租人以外人员视为合租。与第三方合租的判断标准,以甲方合理怀疑为标准九、乙方在承租期间,应保持承租房屋的卫生、清洁,甲方有权随时对卫生状况予以检查,如乙方不能保持室内及门窗卫生、清洁。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十、乙方在承租期间应注意处理好相邻关系,不得影响邻居的生活、休息,如因邻居反映其有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休息的,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与相邻人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十一、乙方在承租期间,该房屋的水、电、暖、有线电视收视、宽带费、天然气、物业等与使用出租房屋有关的费用和税收由乙方
6、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未及时交清或委托甲方交清前述费用的,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十二、乙方再租赁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租赁期间因违法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在使用承租房屋过程中应注意自身人身安全,应当安全使用电、水、暖、天然气,因自身原因产生的人身、财产损害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违反前款约定的,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十三、合同期限内乙方未通知甲方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未办理合同书面解除手续并将房屋及和由其使用的物品交回甲方,离开承租房屋15日以上,视为合同解除,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合同期满未就续租签订书面合同,乙方未搬离的物品,甲方有权按废品(垃圾)抛弃,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十四、合同终止,乙方应将承担的房屋及交由其使用的物品完好的交回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十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其它未尽事宜,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导致诉讼的,由乙方承担诉讼费及咨询、取证、代理费用。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