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吃合作协议甲方:乙方:为促进本店的繁荣发展,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的地点、合作的期限、要履行的义务1、甲方提供经营场地及操作台给乙方使用,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入场费 大写人民币 (¥ ),此费用为一次性缴清。2、乙方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满后,经双方协商相关事宜,乙方享有优先续签及使用权。3、乙方在使用期间应交纳营业额的 作为管理费。4、合作地点: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水电的正常使用。2、甲方在正常经营期间,有监督乙方食品安全的权利。3、乙方如需要重建或改建操作台,需经甲方同意签字的情况下,方可施工。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5、乙方不得私下转让和抵押。6、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费。7、乙方在经营时,必须保证食品的新鲜和卫生。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三、在合作期间,乙方要服从甲方对经营的统一管理。四、在合作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甲方无法经营的,为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五、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六、本协议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甲方: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