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甲方(拆迁人): 乙方(被拆迁人): 甲方因项目建设的需要,甲方需将乙方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为做好拆迁、安置工作,根据合同法、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被拆除房屋基本情况房屋所在地点: 村 村民组 号,具体界址: ,房屋的结构为 。第二条 乙方家庭基本情况姓名与户主关系身份证号第三条 房屋拆迁补偿采取房屋置换的方式,具体办法如下:1、置换条件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房产及土地真实有效无任何争议,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法律证明文件。2、房屋面积确定办法根据土地证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确定,房屋面积为: 。3、置换办法根据确定的房屋
2、面积,采用1:1的置换比例置换房屋。对于楼栋号、楼层以及几号室,采用抓阄办法决定。第四条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搬迁原址并负责房屋使用人按期搬迁交甲方拆除。房屋使用人未按期搬迁的,视为乙方未搬迁。第五条 乙方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或附属设施应在 年 月 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第六条 被拆迁的房屋以及拆迁后置换的房屋,均是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存在房产证办理问题。第七条 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 等 人一致签字同意 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协议文本和其它文件上签字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续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第八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第十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认可时生效。甲方: 乙方(授权代表):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