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蛇山联合开发利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方为充分开发利用蛇山荒山,提高经济效益,决定联合乙方共同开发。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及地址
1、项目名称:绿化苗木种植基地。
2、地址:中万村东头。蛇山东至禾山湿地松西边水库,西至吴结文私山向北直线延伸至水田,南至蛇山龙水田,北至大龙水田。
3、面积:约壹佰捌拾(180)亩。
二、经营期限:本合同签定日到二0三八年一月一日。
三、合作方式和利益分配
1、合作方式:甲方提供荒山土地资源,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开发,双方合股经营。
2、经营管理:经营管理以乙方为主,甲方配合协助
3、利益分配:绿化苗木产生效益后,按销售收入进行分配,即甲方百分之叁拾,乙方百分之柒拾,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分配比例。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保证土地及承包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如因土地、承包合同等产生的纠纷,造成乙方损失的,按乙方投入费用的3倍进行赔偿。
2、负责前期杂树的清理,土地平整,修理主要道路,所需水池建设,主要水管布置以及其他必要的基础建设,保证提供符合乙方所需的土地场所。
3、负责经营期间的绿化苗木的种植、养护、看护工作。甲方须按乙方要求进行种植、养护,期间产生的费用如人工,机械,肥料,农药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因养护、看护不到位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必须处理好与原承包合同中的一切关系,包括土地租金,利益分配等,造成的纠纷乙方不承担责任。
5、甲方负责协调当地关系,做好经营过程中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并协助乙方办理经营所需证件以及申报争取国家有关项目方面的优惠政策,在乙方扩大经营时,积极协调做好土地流转工作。
6、在经营决策,种植计划,宣传销售方面有建议和知情权,并积极配合乙方做好相关工作。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合同开发范围内指定的土地使用权,并享有经营管理主导权,自主决定种植经营计划。
2、负责经营期间的技术和管理工作,保证产品的质量。
3、负责后期的宣传和销售工作,在最短周期内实现效益最大化。
4、乙方须做好必要的财务管理工作。
5、乙方须依法建设,依法经营,建设和生产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享有独立的效益分配权,产生效益后,及时支付甲方所得利益。
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一方违约,须赔偿对方所有损失,并处罚总投入50%的违约金。
八、其他事项
1、联合经营期间,如需在所在经营场所进行其他经营活动,如套种农作物或是养殖,须经乙方同意并按投入比进行利益分配。
2、场所内现有基础设施,甲乙双方共同使用,有新建房屋的,双方协商决定。
3、本合同不因法人代表的变更而变更,如双方法人在联合经营期间死亡的,法定继承人享有合同规定权益。
4、现有果树处理:如乙方认为有经济价值,并经乙方技术处理或是销售的,其产生的效益按以上利益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5、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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