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委托书请按照“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根据专利法第19条的规定 委 托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机构代码( 11375 )1. 代为办理名称为 的发明创造。申请或专利(申请号或专利号为 )以及在专利权有效期内的全部专利事务。委托人声明委托上述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费用减缓手续。2代为办理名称为_ 专利号为_的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3代为办理名称为_ 专利号为_的专利权评价报告。4其他 _ 专利代理机构接受上述委托并指定专利代理人 张辉 办理此项委托。 委托人(单位或个人) (盖章或签字) 被委托人(专利代理机构)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盖章) 201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