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委托仓储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协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钢板料片的短期仓储业务,并按本协议规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相关仓储业务,并收取甲方支付的报酬。
二、到货、提货准备:
2.1甲方应随货物提供出库单,包括信息但不限于:零件号、零件名称、材料、牌号、板料规格、片数、发、提货日期(时间)等;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出库单核对货物,核对无疑议应于甲方出库单上签字确认,该出库单将做为乙方入库接收凭据。
2.2甲方应确保来料包装完好、捆扎牢靠,外观无任何破损、歪斜、脏污、锈蚀等问题,如发生针对上述事项的任何疑议,乙方需立刻同甲方沟通,双方于现场对异常状况进行确认后方可入库。
2.3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提前安排人员、仓储库、8吨叉车等,确保板料及时入、出库并安全仓储。如甲方提货时发现板料的质量、数量、包装与入库时不一致时,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恢复到合格状态或赔偿相应损失。
2.4 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库存统计表,以方便甲乙双方进行库存核对。
三、责任归属:
3.1甲方负责将板料送达乙方仓库和提货出库后的双程运输工作,板料卸车前和板料装车后出现的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板料的妥善存放及仓储,从板料卸车到板料装车期间出现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3.2 甲方应确保其《出库单》上的数量与实际数量相符,乙方应确保仓储过程中封条完好,所有文件、单据上的数量按照甲方《出库单》上的数量记录,如该数值与实际数量不符,不属乙方责任。
四、入库、出库验收:
4.1无论入库还是出库时,都应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共同办理入、出库验收手续,如对实物状态有疑议需双方人员到场达成协议后,再进行装卸车操作。
4.2入库验收合格后(见2.2)乙方相关人员在甲方的出库单上签字,代表板料入库、乙方的仓储服务开始;出库验收合格后(外观无破损,整洁),甲方相关人员在乙方的出库单上签字,代表板料出库、乙方的仓储服务结束。
五、甲乙双方均同意以下仓储详细约定:
5.1 正常仓储期:2011年2月10日早9:00~3月10日晚17:00
5.2 正常装、卸货时间:8:00-16:30,其中周六、日装卸车时间可以由甲乙双方按实际情况商定。
5.3 仓储面积:1000平方米
5.5 装卸设备能力:乙方提供8吨叉车1辆,如果有超出8吨货物,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协调较大载重能力叉车,以保证卸车。
5.6 可仓储板料:简易包装板料,包装中含铁托或木托或木方,板料表面需覆盖塑料布或防潮纸。
六、价格及结算方式:
6.1 仓储单价:¥*元/平方米/月(含税5.5%)
6.5 结算方式:仓储结束后乙方按上述条款向甲方开具相应发票,随本协议发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若甲方逾期付款,则按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三每天计算滞纳金支付给乙方。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本合同解释、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八、合同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有效,仓储服务结束后自动中止。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
乙 方: *******
签 字(盖章生效):
签 字(盖章生效):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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