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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17SZ-14 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自控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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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 审查要点 DBJT29-191-2017 主编单位: 批准部门: 实施日期:2017 年 7 月 11 日 主编单位: 批准部门: 实施日期:2017 年 7 月 11 日 天津市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城乡建设委员会 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 天 津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文 件 津建设2017251 号 市建委关于批准发布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的通知 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及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勘察、设计水平及施工图审查质量,结合我市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具体情况,天津市建 设工程技

2、术研究所组织我市有关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天津市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文件 (DBJT29-191-2010,共 19 专篇)进行修编,经组织专家审查通过,现批准为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技术文件, 统一编号为:DBJT29-191-2017,修编后的审查文件更名为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各专 篇名称及编号详见附件) 。 各有关单位在勘察设计审查时,应依据国家及我市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按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 工图设计审查要点所列条目内容进行重点审查。 本审查要点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天津市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文件 (DBJT29-191-2010,共 19

3、 专篇) 同时废止。 附件: 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目录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 年 7 月 11 日 附件: 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目录 序 号 专篇名称 专篇编号 编 制 负责人 编制单位 1 道路篇 津 17SZ-1 李传宪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 研究院 天津市赛英工程技术 咨询有限公司 2 城市桥梁篇 津 17SZ-2 吴 云 3 城市隧道篇 津 17SZ-3 许 平 4 勘察篇 津 17SZ-4 张建根 5 轨道交通篇(一) 津 17SZ-5-1 那艳玲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 限公司(原铁道第三 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 公司) 6 轨道交通篇(二)

4、 津 17SZ-5-2 7 轨道交通篇(三) 津 17SZ-5-3 8 给水篇 津 17SZ-6 李成江 舒玉芬 刘 琳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 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 研究院 天津方华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 天津市赛英工程技术 咨询有限公司 9 排水篇 津 17SZ-7 李成江 阚薇莉 曹美娟 10 燃气篇 津 17SZ-8 李颜强 范学军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 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天津方华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 11 热力篇 津 17SZ-9 王 淮 12 环境卫生篇 津 17SZ-10 刘淑玲 序 号 专篇名称 专篇编号 编 制 负责人 编制单位 13 建筑总图篇 津 17SZ-11

5、朱 平 严 军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 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天津方华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 14 结构篇 津 17SZ-12 王长祥 程子悦 15 电气篇 津 17SZ-13 郑效文 16 自控篇 津 17SZ-14 刘兰慧 17 常见问题篇(一) 津 17SZ-15-1 李传宪 吴 云 许 平 张建根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 研究院 天津市赛英工程技术 咨询有限公司 18 常见问题篇(二) 津 17SZ-15-2 那艳玲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 限公司(原铁道第三 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 公司) 19 常见问题篇(三) 津 17SZ-15-3 李颜强 李成江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 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天津方华工程

6、咨询有 限公司 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批准部门: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批准文号:津建设2017251 号 主编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 统一编号:DBJT29-191-2017 实行日期:2017 年 7 月 11 日 主编单位负责人: 项 目 负 责 人: 编制总说明 为更好地落实国家及我市勘察设计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政策要求,促进我市勘察设计事业工作有序开展, 进一步提高我市勘察设计质量,在做好勘察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勘察设计及施 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工作主要内容,统一执行标准,提高审查效率,保证勘察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 根

7、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279 号)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662 号)和今 后一段时期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任务,受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管理处委托,天津市建设工程技 术研究所组织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原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对原天津市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文件DBJT29-191-2010 进行 修编,修编后的文件更名为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以下简称审查要点),统一编号为 DBJT29-191-2017。 本审查要点共包含 19 专篇,各专篇

8、名称及专篇编号分别为:道路篇津 17SZ-1、 城市桥梁篇津 17SZ-2、 城市隧道篇 津 17SZ-3、勘察篇 津 17SZ-4、轨道交通篇 (一) 津 17SZ-5-1、轨道交通篇 (二) 津 17SZ-5-2、 轨道交通篇(三) 津 17SZ-5-3、 给水篇津 17SZ-6、 排水篇津 17SZ-7、 燃气篇津 17SZ-8、 热力篇 津 17SZ-9、 环境卫生篇津 17SZ-10、 建筑总图篇津 17SZ-11、 结构篇津 17SZ-12、 电气篇津 17SZ-13、 自控篇 津 17SZ-14、 常见问题篇 (一) 津 17SZ-15-1、 常见问题篇 (二) 津 17SZ-1

9、5-2、 常见问题篇 (三) 津 17SZ-15-3。 本审查要点编制参照了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的有关内容,以及国家和本市工程 建设标准中强制性条款及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相关条款。结合我市勘察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具体 情况,本审查要点还将“海绵城市” 、 “综合管廊”有关内容以及设计审查过程中各专业常出现的问题、疑点、难 点以及技术人员应特别引起注意的问题编入。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时应符合国家及我市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同时按 本审查要点所列条目内容进行重点审查。 当编制依据中的相关标准、规范、法规文件有更新版本时,应按新颁布的有效版本执行。 本审查要点版权归天津市建设工

10、程技术研究所享有,编制单位享有署名权,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 转让。审查要点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有意见和建议,请与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联系,以便修订和更新。 本审查要点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的大力支持, 并提出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在此一并感谢。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11 号城建大厦,电话:022-28468696,邮箱:05tj,网址: 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 自 控 篇 编制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天津方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 制 单 位 负 责 人 : 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 技 术 审 定 人: 编 制 负 责 人: 专 篇 编 制

11、说 明 1 编制依据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市建委关于开展市政工程施工图设 计审查要点修编工作的通知 (津建设函201658 号) ; 国家、行业及天津市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定,详见本篇附录。 2 适用范围 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自控篇 (以下简称“本篇” ) ,适用于天津市范围内给水、排水、燃气、热力、 环卫、综合管廊的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 3 编制内容 1)本篇编制了国家、行业及天津市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办法 要求中涉及到人民财产安全、人身健康、节能、节水、节材、环境保护 和其它公众利益的强制条款、 “必须”条款, “以人为本”并适合天津发 展现状的“应”

12、、 “宜”条款等内容; 2)本篇由总体要求(ZK-1) 、给水工程(ZK-2) 、排水工程(ZK-3) 、 燃气工程(ZK-4) 、热力工程(ZK-5) 、环境卫生工程(ZK-6) 、综合管 廊工程(ZK-7)七章组成。 4 引用注意事项 1) 对于从事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方面的部门及人员, 应以 “本 篇”为指导文件。 2)本要点中黑体字为引用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宋体字为引用规范、 标准和规定的非强制性条文; 3)本篇设计审查中常见问题详见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图设计审查要点常见问题篇(三) (津 17SZ-15-3) ; 4)当编制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文件有更新版本时,应按新颁 布

13、的有效版本执行。 编制组成员:刘兰慧 胥津生 石 泉 蒋金明 刘洪俊 刘 明 戴一平 审查专家组:刘书奇 李锦宁 张 泳 (排名不分先后) 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自控篇 ZK 目录 目 录 ZK1 总体要求 . 1 ZK1.1 强制性条文 . 1 ZK1.2 设计文件总体要求 . 2 ZK1.3 仪表选型及符号 . 3 ZK1.4 控制室设计 . 4 ZK1.5 可编程序控制器系统设计 . 6 ZK1.6 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设计 . 7 ZK1.7 安防系统设计 . 10 ZK1.8 综合布线 . 15 ZK1.9 防雷、接地设计 . 16 ZK1.10 防火、防爆设计 .

14、 18 ZK1.11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 . 20 ZK2 给水工程 . 24 ZK2.1 仪表 . 24 ZK2.2 控制系统 . 26 ZK2.3 防雷、接地、防爆 . 27 ZK3 排水工程 . 28 ZK3.1 仪表 . 28 ZK3.2 控制系统 . 34 ZK3.3 安防系统 . 41 ZK3.4 综合布线 . 42 ZK3.5 防雷、接地、防爆 . 43 ZK4 燃气工程 . 45 ZK5 热力工程 . 49 ZK6 环境卫生工程 . 56 ZK7 综合管廊工程 . 59 附录 . 60 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自控篇 ZK1 总体要求 1 ZK1 总体要

15、求 ZK1.1 强制性条文 编 号 项 目 设计审查依据及要点 ZK1.1.1 强 制 性 条 文 依据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城市建设部分)最新版中有关自控专业的强制性条文(具体条款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行业标准规定中的有关自控专业的强制性条文(具体条款略) 注:每一本规范的说明中都有关于强制性条文的说明。 要点 仪表自控专业设计在设计中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的强制性条文和 工程建设标准 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审核设计中是否有违反国家规范、条文之处,如果图纸中存在,必须改正,保 证市政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自控篇 ZK1 总体要求 2

16、ZK1.2 设计文件总体要求 编 号 项 目 设计审查依据及要点 ZK1.2.1 设计深度 要求设 计 说 明 依据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3 版) 要点 1 设计依据; 2 施工图设计资料依据; 3 采用的规范、标准和标准设计; 4 设计内容; 5 对照初步设计变更部分的内容、原因、依据等; 6 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的说明; 7 施工安装注意事项及质量验收要求; 8 运行管理注意事项。 ZK1.2.2 设计深度 要求设 计 图 纸 依据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3 版) 要点 需要表示出有关的图纸 1 仪表控制流程图; 2 带控制点的工艺流程; 3 仪表

17、自控部分的主要设备材料表; 4 仪表及自控设备的接线图和安装图; 5 仪表及自控设备的供电、供气系统图和管线图; 6 工业电视监视系统图; 7 控制柜、仪表屏、操作台及有关自控辅助设备的结构布置图和安装图; 8 仪表间、控制室的平面布置图; 9 全厂仪表及控制设备的布置图。 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自控篇 ZK1 总体要求 3 ZK1.3 仪表选型及符号 编 号 项 目 设计审查依据及要点 ZK1.3.1 自 动 化 仪表选型 要 求 依据 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HG/T20507-2014 第 3.0.2 条、第 3.0.3 条、第 3.0.4 条 要点 3.0.2 在现场

18、安装的电子式仪表应根据危险区域的等级划分,来选择满足该危险区域的相应仪表, 防爆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3836,所选择的防爆产品应具有防 爆合格证。 3.0.3 仪表的防护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GB4208 的有关规定,现场安装的电 子式仪表不宜低于 IP65 的防护等级,在现场安装的非电子式仪表防护等级不宜低于 IP54. 3.0.4 管道安装仪表(节流装置、流量计、调节阀等)过程连接的压力等级应满足管道材料等级 表的要求。当仪表选用的材质与管道(或设备)等级不同时,应保证所选材料应能承受测量介质的设 计温度和设计压力及温压曲线的相应要求。 ZK1.3

19、.2 过程测量 和控制仪 表的功能 标志和图 形 符 号 依据 过程测量与控制仪表的功能标志及图形符号HG/T20505-2014 第 1.0.2 条 要点 1.0.2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自控专业设计中仪表回路号, 仪表位号的编制以及仪表图形符号的规定 及应用。 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自控篇 ZK1 总体要求 4 ZK1.4 控制室设计 编 号 项 目 设计审查依据及要点 ZK1.4.1 控制室位 置的选择 与 设 置 依据 控制室设计规范HG/T20508-2014 第 3.2 条 要点 第 3.2.1 条 不同装置规模的控制室其总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控制室宜位于装

20、置或联合装置内,应位于爆炸危险区域外; 2 中心控制室宜布置在生产管理区。 第 3.2.4 条 控制室应远离高噪音源。 第 3.2.5 条 控制室应远离振动源和存在较大电磁干扰的场所。 第 3.2.8 条 控制室不宜与区域变电所相邻,如受条件限制相邻布置时,不应共用同一建筑物。 ZK1.4.2 控制室内 布置要求 依据 控制室设计规范HG/T20508-2014 第 3.3.1 条 要点 第 3.3.1 条 控制室应根据管理模式、控制系统规模、功能要求等设置功能房间和辅助房间。控制 室的功能房间和辅助房间宜按下列原则设置: 1 功能房间宜包括操作室、机柜室、工程师室、空调机室、不间断电源装置(

21、UPS)室、备件室等; 2 辅助房间宜包括交接班室、会议室、更衣室、办公室、资料室、休息室、卫生间等。 ZK1.4.3 控制室防 静电措施 的 要 求 依据 控制室设计规范HG/T20508-2014 第 3.4.7 条 要点 第 3.4.7 条 操作室、工程师室地面宜采用不易起灰尘的防静电、防滑建筑材料,也可采用活动地 板;机柜室宜采用活动地板。 ZK1.4.4 控 制 室 照 明 的 要 求 依据 控制室设计规范HG/T20508-2014 第 3.5.6 条 要点 第 3.5.6 条 控制室应设置应急照明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急电源应在正常供电中断时,可靠供电 20min30m

22、in; 2 操作室中操作站工作面的照度标准不应低于 100lx; 3 其他区域照度标准值应为 30lx50lx。 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自控篇 ZK1 总体要求 5 编 号 项 目 设计审查依据及要点 ZK1.4.4 控 制 室 照 明 的 要 求 依据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第 6.3.13 条 要点 第6.3.13条 公共和工业建筑非爆炸危险场所通用房间或场所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 6.3.13 的规定。 表6.3.13 公共和工业建筑非爆炸危险场所通用房间或场所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房间或场所 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 照度标准值 () 现行值 目标值

23、 计量室,测量室 15.0 13.5 500 控制室 一般控制室 9.0 8.0 300 主控制室 15.0 13.5 500 电话站、网络中心、计算机站 15.0 13.5 500 ZK1.4.5 控制室消 防要求 依据 控制室设计规范HG/T20508-2014 第 3.9.1 条、第 3.9.2 条 要点 第 3.9.1 条 控制室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规范GB50116 的规定。 第 3.9.2 条 控制室内应设置消防设施。 依据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 第 13.1.4 条 要点 第 13.1.4 条 电子信

24、息系统机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 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的有关规定。 ZK1.4.6 控制室通 信要求 依据 控制室设计规范HG/T20508-2014 第 3.10.1 条、第 3.10.3 条 要点 第 3.10.1 条 控制室内应设置行政电话和调度电话。 第 3.10.3 条 控制室应设置适量的电话和网络信息插座。 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自控篇 ZK1 总体要求 6 ZK1.5 可编程序控制器系统设计 编 号 项 目 设计审查依据及要点 ZK1.5.1 技术要求 依据 可编程序控制器系统工程设计规范HG/T20700-2014

25、第 3.6.2 条、第 3.6.4 条 要点 第 3.6.2 条 控制单元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控制单元应是基于带工业级微处理器的多功能控制器, 内存和扫描时间应满足程序和过程响应 时间的要求,其响应时间包括输入输出扫描处理时间,不宜大于 500ms。 2 控制单元可提供多种通信接口,与第三方设备进行通信。 第 3.6.4 条 控制站的冗余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控制回路 I/O 卡及重要检测点 I/O 卡宜冗余配置; 2 控制单元的 CPU 应 1:1 冗余配置;通信接口、电源应 1:1 冗余配置; 3 数据采集单元的 CPU、通信接口宜 1:1 冗余配置; 4 冗余 CPU 应保证无扰动

26、切换,且切换过程中数据、报警信息不丢失。 ZK1.5.2 通信网络 要求 依据 可编程序控制器系统工程设计规范HG/T20700-2014 第 3.16.1 条、第 3.17.2 条 要点 第 3.16.1 条 PLC 系统应能支持多种现场总线和标准的通信协议(如 TCP/IP) 。能与工厂管理网 (TCP/IP)相连接,其通信网络应符合工业以太网的通信标准,应是开放的通信网络。 第 3.17.2 条 PLC 的通信系统最大负荷不应超过 40%。 ZK1.5.3 软件要求 依据 可编程序控制器系统工程设计规范HG/T20700-2014 第 3.18.1 条 要点 第 3.18.1 条 PLC

27、 应配备下列系统软件: 1 全套的操作系统软件、工具软件、与第三方设备进行通信的通信软件及相关组态软件; 2 工程组态软件,应包含系统离线的数据库组态仿真软件。 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自控篇 ZK1 总体要求 7 ZK1.6 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设计 编 号 项 目 设计审查依据及要点 ZK1.6.1 系统设计 要求 依据 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通用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26802.1-2011第5.1条 要点 a)同一系列的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应满足标准化、系列化、模块化、组合化的要求,并考虑兼容性。 b)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采用开放性系统结构,应充分考虑功能单元,如功能模

28、板模块通过总线 连接并配置相应的软件组成基本平台和设备, 基本平台和设备通过通信系统连接并配置相应的软件构 成系统的灵活性和集成性。 d)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应保证相关应用功能所要求的实时性,如实时输入、实时处理、实时传 输、实时输出和实时操作等。 g)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系统具有良好的性能价格比。 ZK1.6.2 硬件要求 依据 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通用规范第 1 部分:通用要求GB/T26802.1-2011 第 5.2 条 要点 a)选用的元器件、结构材料、印刷电路板材料、互连材料、工艺材料(如焊接材料等)等应符 合国家有关标准,并在生命周期内是环保的。 b)应进行可靠性、可维护

29、性、安全性设计。对于高可靠性要求的系统,应采用冗余设计或/和容错设计。 c)对各种信号传输应有抑制干扰的措施。例如:输入/输出通道模板模块的设计应充分考虑抗共 模和串模干扰的影响。 d)进行逻辑设计时,对各种时序关系应留有适当的时间余量。 e)应考虑自检功能和保护功能。 f)插入总线插座的电路板接口外型尺寸应符合有关总线标准规定。所有接口要符合相应的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或国际标准。 g)应满足不同应用级别环境的要求,采取必要的设计手段,如热设计、振动与冲击隔离设计、 电磁兼容性设计、腐蚀与防护设计等。 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自控篇 ZK1 总体要求 8 编 号 项 目 设计

30、审查依据及要点 ZK1.6.3 软件要求 依据 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通用规范第 1 部分:通用要求GB/T26802.1-2011 第 5.3 条 要点 a)对同一系列产品的软件应遵循系列化、标准化、模块化和向下兼容的原则; b)配置的软件应与硬件系统的资源相适应; c)软件应安全可靠,满足实时性要求; d)便于掌握和操作; e)对专用程序宜进行固化,并可升级。 ZK1.6.4 工业计算 机监控系 统抗干扰 依据 工业计算机监控系统抗干扰技术规范CECS 81:96 要点 第 1.0.3 条 工业计算机及其系统选型时应满足抗电磁干扰的条件。 第1.0.4条 工业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设计和施工时应满足

31、工业计算机监控系统对抗电磁干扰的 要求。 依据 工业计算机监控系统抗干扰技术规范CECS 81:96 要点 第 2.0.1 条 计算机应由不间断电源供电,不间断电源的容量宜按不小于系统总负荷的 1.25 倍选 择。不间断电源应由可靠电源供电。 依据 工业计算机监控系统抗干扰技术规范CECS 81:96 要点 第 3.0.2 条 同一根多芯电缆中,只允许传送同一类信号;交流供电的变送器的信号和电源不得 用同一根多芯电缆传送。 第 3.0.4 条 当低电平输入信号电缆通过大容量电磁设备附近时,信号电缆应敷设在钢管内,且 钢管应可靠接地。 第 3.0.5 条 下列信号电缆不应敷设在计算机电缆槽里:

32、1 电压高于 60V,或电流大于 0.2A 的信号电缆。 2 没有电噪声吸收措施的开关量输入、开关量输出信号电缆。 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自控篇 ZK1 总体要求 9 编 号 项 目 设计审查依据及要点 ZK1.6.4 工业计算 机监控系 统抗干扰 要点 第 3.0.6 条 计算机信号电缆与动力电缆等多类电缆走同一电缆通道时,各类电缆应分层敷设, 各类电缆层由下至上的排列顺序是计算机信号电缆层、一般控制电缆层、低压动力电缆层、高压动力 电缆层。 第 3.0.7 条 计算机信号电缆与动力电缆之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 3.0.7 的规定。 表 3.0.7 信号电缆与动力电缆之间的

33、最小距离 mm 计算机电缆敷设方式 带盖板金属电缆槽或穿钢管敷设 无盖板的 电 缆 槽 敷 设 与动力电缆平 行敷设的长度 动力电缆容量 10m 以下 及垂直 25m 以下 100m 以下 200m 以下 500m 以下 500m 以上 120V 10A 以下 10 10 50 100 200 250 1500 250V 50A 以下 10 50 150 200 250 250 400V 100A 以下 50 100 200 250 250 250 500V 200A 以下 100 200 250 250 250 250 500V 200A 以上 500 以上 3000 注:动力电缆容量栏内电

34、压是回路中的最高电压,电流是指多个回路中同时通过的电流之和。 第 3.0.9 条 进入计算机房的动力电缆与信号电缆之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 3.0.7 的规定。 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自控篇 ZK1 总体要求 10 ZK1.7 安防系统设计 编 号 项 目 设计审查依据及要点 ZK1.7.1 安全等级 的 确 定 依据 国务院第 421 号令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三条 要点 关系全国或者所在地区国计民生、 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单位是治安保卫重点单位。 治安保卫重 点单位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范围提出,报本级人民政府确定:其中包括: (五)大型能源

35、动力设施、水利设施和城市水、电、燃气、热力供应设施。 ZK1.7.2 一级防护 的 要 求 依据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第 4.4.8 节 要点 一级防护安全防范工程应由入侵报警、视频安防监控、出入口控制、电子巡查、保安通讯等子系 统集成或组合,并应通过监控中心的安全管理系统实现对各子系统的管理和监控。 依据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第 4.4.9 节 要点 禁区应设置入侵报警装置,并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防护区应设置周界围墙,有条件时宜设置周 界报警装置。 依据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第 4.4.10 节 要点 防护区重要通

36、道或部位应安装摄像机进行监控。 当有入侵报警信息时, 应联动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进行图像复核,并实时录像。 依据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第 4.4.11 节 要点 重要出入口应设置出入口控制装置。 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自控篇 ZK1 总体要求 11 编 号 项 目 设计审查依据及要点 ZK1.7.3 监控中心 设 计 依据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第 3.12.1、3.13.2、3.13.3、3.13.10、3.13.11 条 要点 第 3.12.1 条 系统宜采用两路独立电源供电,并在末端自动切换。 第 3.13.2 条 监

37、控中心的面积不宜小于 20m2。 第3.13.3 条 室内地面应防静电、光滑、平整不起尘;门的宽度不应小于0.9m,高度不应小于2.1m。 第 3.13.10 条 控制台正面与墙的净距离不应小于 1.2 米,侧面与墙或其他设备的净距离,在主 要走道不应小于 1.5 米,在次要走道不应小于 0.8 米。 第 3.13.11 条 机架背面和侧面与墙的净距离不应小于 0.8 米。 ZK1.7.4 视频安防 监控系统 基本规定 依据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2007 第 3.0.3 条 要点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现行强制性的要求,并经法定机构检验或认证合

38、格。 ZK1.7.5 视频安防 监控系统 功能设计 依据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2007 第 5.0.4 条 要点 系统控制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矩阵切换和数字视频网络虚拟交换/切换模式的系统应具有信息存储功能, 在供电中断或关机后, 对所有编程信息和时间信息均应保持。 依据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2007 第 5.0.5 条 要点 监视图像信息和声音信息应具有原始完整性。 依据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2007 第 5.0.7 条 要点 系统记录的图像应包含图像编码/地址、记录时的时间和日期。 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

39、设计审查要点/自控篇 ZK1 总体要求 12 编 号 项 目 设计审查依据及要点 ZK1.7.6 供电及防 雷 设 计 依据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 第 8.0.1、8.0.2 条 要点 第8.0.1.1条 摄像机供电宜由监控中心统一供电或由监控中心控制的电源供电。 第 8.0.1.3 条 电源供电方式应采用 TN-S 制式。 第 8.0.2.2 条 室外安装的摄像机连接电缆宜采取防雷措施。 ZK1.7.7 入侵报警 系 统 的 基本规定 依据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4-2007 第 3.0.3 条 要点 入侵报警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现行强制性的要求,并经法定机构检验或认证合格。 ZK1.7.8 入侵报警 系统功能 的 设 计 依据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4-2007 第 5.2.2 条 要点 入侵报警系统不应有漏报警。 依据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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