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档案编号:安 202301 协议编号: 20230801 (安)兴文县宏能煤业有限公司 金鹅池煤矿东风井通风机安装工程施工协议书 八月甲方:兴文县宏能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成都广盛矿山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金鹅池煤矿东风井FBCDZ-6-No20型防爆对旋轴流式通风机2台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安装,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兴文县宏能煤业
2、有限责任公司东风井通风机安装工程。二、工程地点:兴文县大河乡环旦三村。三、工程范围:具体内容见安装施工图涉及的所有工作(不涉及所有设备基础、电缆沟、接地网所有安装工程的土建部分及隐蔽工程的开挖回填等)。第二条 工程承包内容一、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涉及低压配电柜、变频器控制柜、PLC控制柜、风机信号采集柜、接地装置、避雷装置、消防系统、附件、配合开箱验收清点、卸车、看管,一、二次线路敷设等安装施工图所包含的所有内容(不涉及所有设备基础、电缆沟、接地网、照明、排气和所有安装工程的土建部分及隐蔽工程的开挖回填等)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涉及风机巷道接头2件、蝶阀2件、连接风筒2件、集流器2件、一级主机2台、
3、二级主机2台、扩散器2台、圆变方2件、消音箱2件、扩散塔2件、风机调试、设备运转、交货验收等工程安装。三、负责提供非标件的加工用材料计划及加工制作。四、工程竣工后的整套启动、调试、验收、试运和正常投运等工作。并按照安装工程管理规定提供竣工资料一式四套。第三条 安装工程价款:人民币:107000.00元 (壹拾万零七千元整),材料由甲方提供。第四条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第五条 协议工期的约定一、根据甲、乙双方约定,在土建工程验收合格、具有安装条件后计算安装工程工期,安装工程工期为201天(按日历天数计,前期安装基础工程与土建基础工程交叉或平行作业的均在安装工期内)。安装工程竣工应达成验收合格并符
4、合带电运营条件。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监理及甲方代表认可批准工期给予顺延: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毕工作,致使施工进度受到影响;2、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施工无法正常进行;3、因设计变更导致的工期延误;4、因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不能准时到位或不合格,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三、非甲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途中无端停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能顺延。四、乙方以验收土建交付安装的第二个工作日为开工日期。乙方不能准时开工,应在开工日当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规定,甲方代表应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如甲方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24小时内不答复,应视为批准乙方规定,工期相应顺
5、延。甲方不批准延期开工规定或乙方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规定,工期不予顺延。五、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规定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规定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解决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规定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竣工程,实行甲方代表的解决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复工规定,甲方应当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期间内提出解决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规定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因素导致停工的,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费用,补偿乙方由此导致的损失,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因素导致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第六条 工程质量标准:一、执行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和
6、规范,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二、必须按设计施工图纸、安装验收规范和相关行业的有关规定施工,否则,甲方现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有权告知乙方停工或返工,停工或返工导致的经济损失及工期由乙方承担。三、乙方施工中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四、FBCDZ-6-No20型防爆对旋轴流式风机整套启动试运营验收执行煤矿工程验收标准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规定,由乙方负责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并组织实行,在启动调试中负责施工项目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一、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二、负责协调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的工作关系,主持召开施工、设计等有关工程会议。
7、三、乙方进场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式四套完整的施工图纸。进场后六天内甲方负责组织监理方、施工方与设计院就本协议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四、行使工程质量验收、工程变更、登记手续,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办理工程款审核及结算等工作。五、甲方代表的指令、告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届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48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规定。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规定后24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六
8、、按乙方提供的设备到货计划和材料采购计划,准时将所购设备、材料运到约定的地点。七、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涉农问题,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的关系。八、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试运、投运工作。九、负责甲供材料到货的交货、验收工作。十、甲方有权规定乙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第八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一、参与甲方组织的安全、施工图纸的技术交底,并形成记录,签字认可。二、乙方指派项目经理 负责协议的履行,是与甲方的直接联系人,并按审查通过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组织施工,保质、保量、保安全按期完毕,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其他各项事宜。三、严格执行工程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9、并在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设备调试前七天内提供“单体、系统、整套启动调试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工程师审定后严格执行,如需修改方案,必须重新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工程师审定后严格执行。四、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工程师代表联系时,乙方应当采用保证施工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用措施后48小时内向甲方送交报告。五、乙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批准。后任负责人继续行使协议文献约定的职权和义务。六、负责向监理及甲方提供旬、月工程进度计划和综合进度计划,以及相应进度记录报表。七、参与甲供设备、材料到货时的交货验收,负责设备材料的卸车、二次转运
10、(施工现场100米范围内)、保管工作,并完善设备、材料交接的相关事宜。八、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负责竣工验收(涉及供电单位的验收),编制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九、认真执行煤矿机电工程质量标准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安装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发现设计有缺陷,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工程师提出申请,施工中未经监理及甲方书面批准,不得改变施工设计及永久设施的性能。十、乙方对甲方工程师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甲方工程师进行确认。十一、确有必要时,甲方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工程
11、师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甲方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48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规定,甲方工程师在乙方提出确认规定后24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十二、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成品或半成品的保管和保护。十三、负责施工现场照明及用水用电设施的安装维护和运营安全工作。十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乙方应清理现场。十五、乙方应积极积极协调好与场区内其它施工单位的关系,杜绝互相影响扯皮现象。第九条 工程签证一、因设计变更导致协议的工程量增长或减少,乙方应在设计变更后3日内向甲方提出申请
12、,并办理签证手续,逾期不再办理。二、乙方执行煤矿工程质量检查标准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安装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乙方对设计有异议,或计划对设计作局部修改,应及时向甲方工程师提出申请,甲方工程师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批准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甲方应及时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施工图纸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告知。第十条 工程质量验收的约定一、工程验收质量标准:按设计图纸、国家标准、规范和煤矿工程质量评估标准为依据。二、假如乙方达不到协议约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应自行返工直至达成协议约定的质量等级标准,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返工导致的一切费用。三、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
13、程的检查与验罢手续。乙方应提前一天书面告知监理及甲方参与验收。若监理及甲方工程师代表不准时参与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监理及甲方工程师无条件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导致的质量事故应予认可。若乙方未告知监理及甲方,自行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覆盖进行下一工序的,监理及甲方工程师有权规定返工重做。四、由于乙方因素导致质量事故,乙方应进行处罚。五、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组织自检和由监理牵头的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甲方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后,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方能办理工程竣工手续。六、乙方应认真按照相应的煤矿工程质量验
14、收技术标准、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和设计图纸规定以及甲方工程师依据协议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工程师代表的检查检查,为检查检查提供便利条件。七、工程质量达不到行业或国家标准的部分,甲方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规定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工程师的规定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因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八、甲方工程师的检查检查不应影响乙方的正常施工,除检查检查工程不合格外,如影响乙方的正常施工,甲方应承担相应影响工期的责任。九、因甲方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乙方因素发生的追加协议价款,由甲方承担。第十一条 关于材料的约定一、设备到矿后,按大型
15、关键设备验收标准及重大关键设备验收标准执行。二、甲供的材料必须是经国家质量检定机构检查合格的产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相应的检查报告,经甲方、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使用。三、安装工程所用的装置性材料由乙方提供材料计划和技术参数,由甲方负责组织到安装现场(施工现场100米范围内)。所有非标准件的加工制作所有由乙方负责。四、乙方参与甲供设备、材料到货时的交货验收、卸车;做好设备、材料的二次转运(施工现场100米范围内)、保管工作,并完善设备、材料交接的相关事宜。五、因甲供设备和材料未按乙方提供的到货计划准时到货,而致使工程无法正常进行时,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六、甲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
16、况分别解决:1、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受、保管。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查,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之后的开箱检查由甲方和乙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2、设备未运到双方约定的卸车地点(施工现场100米范围内),甲方负责转运至双方约定的地点。3、设备供应数量局限性,由甲方负责补齐。4、因以上因素导致乙方施工延误的,甲方应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一、安全施工与检查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措施”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和监理及甲方工程师实行的监督检查,及时
17、纠正不安全行为,采用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若乙方对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和监理及甲方工程师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不及时整改,监理及甲方工程师有权给予处罚。3、在施工过程中属乙方责任所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经济责任。4、监理及甲方工程师不得规定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若监理及甲方工程师违反安全规定逼迫施工,乙方有权拒绝。5、乙方负责对所有电缆沟、孔洞、盘柜进出线孔洞进行防火封堵,工程移交前按规范规定,做好防止小动物进入绞车房的防护措施。6、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如在放射、有毒性环境中施工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必须在施工前5天以书面形
18、式告知监理及甲方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及甲方工程师审核后方可实行,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7、乙方应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用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发生。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一、任何一方未履行协议义务或履行中不符合约定规定,即承担违约责任,由责任方补偿导致的所有经济损失。二、乙方因施工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协议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补偿责任。三、乙方如不认真履行协议,无端迟延工期,忽视工程质量,监理及甲方工程师有权责令停工,并补偿由此导致的损失。四、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因施工导致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乙方
19、无偿检修并达成合格。五、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5日内甲方递交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套,甲方审查。第十四条 争议或纠分解决一、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用协商解决。二、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协议,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竣工程。协议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调解规定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法院规定停止施工。第十五条 其它事项一、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后,甲方支付工程款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保修条款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保修条款终止。三、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兴文县宏能煤业有限公司 成都广盛矿山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兴文县大河乡环旦村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元通一巷1号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永丰支行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20230税号: 税号: 5106年 月 日 年 月 日